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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選🌈 簡報 🌈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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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選🌈 議題手冊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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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點選🌈 心智圖 🌈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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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作一個簡單的開場,剛剛已經先說過了,這邊會場有wifi,wifi的名稱是這個,點進去之後會跳出網頁,這是教育部這邊免費的wifi,因為現在還算是防疫期間,所以還是做一些防疫的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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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進入這一棟大樓都有看到監測體溫的,所以大家基本上都是沒有發燒的,今天會議上大家戴口罩,所以可以免除社交距離,今天大家除了喝水之外,儘量不要把口罩拿下來,我看外面也有一個酒精的消毒機器,出去左邊就是我們的廁所,這是有關於戴口罩的一些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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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手的話,大家都已經很有習慣了,大家洗手不要只洗10秒,一點用都沒有用,用肥皂要洗40至60秒,酒精再搓20至30秒。大家都有看時中部長表演過很多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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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協作會議並不是站在對立的角度,是一起對這個議題有所貢獻,希望可以在平等的角度一起來看待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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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也是很謝謝大家來參加第68次的開放政府協作會議,今天的主題是有關於教育部在「Join」平台的「眾開講」有預告一個關於閩南語師資的培育草案,我這邊先自我介紹一下,我是唐政委辦公室的幕僚,我叫蔡玉琪,在今天的會議過程中,有速錄師將大家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字都記錄下來,大家也不用太緊張,逐字稿回去會再寄給大家,大家可以再針對自己的發言內容來作修正,十個工作天之後會公開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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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公開透明的部分,等一下壹雯會再跟大家說明,大家名牌上有三個QR code,這個是我們今天會用到的工具,sli.do是匿名發言的平台,等一下會再跟大家說明,心智圖跟議題手冊應該在會前都有收到了,我將麥克風交給壹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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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玉琪。這個草案預告我就不再贅述了,我們直接進到協作會議的簡介跟簡報,在教育部簡報之前,我們會簡單跟大家介紹一下協作會議是什麼,我是今天大場主持人詹壹雯,這邊有非常多的工作同仁、技術團隊及技術組,今天也有三位來自國防部、主計總處、NCC的開放政府聯絡人會引導大家下半場的小組討論,等一下會讓大家自我介紹,就會知道他們坐在你們裡面的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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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玉琪講到的sli.do,如果你有手機就可以拿起來掃,也可以掃名牌,sli.do的功能是什麼?很多時候協作會議會有公開直播,許多在線上看影片的網友,也有意見想要表達,所以希望可以擴大參與的程度,我們會開sli.do線上留言,我們在現場即時看網頁,有哪一些留言會直接收納進來,讓現場的人可以討論網友的意見,或是現場的部會同仁可以回應網友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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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這一場會議沒有直播,但sli.do有其他的功能,如果你腦中如果閃過什麼問題,但是在那個當下不好意思提出來或是覺得不適合,可以線上留言,又或者公部門的同仁、其他民間單位的同仁,你希望講真心話,但是不好意思把你的名字留在上面的話,我們很鼓勵你用匿名的功能提問,我們會不定期回到sli.do的線上提問的網頁,如果用手機版的話,就可以收入,不管是掃QR code,或是打sli.do的網址輸入今天的日期就可以進到這個留言的網頁。手機版的畫面長這樣,就可以在這邊輸入你要問的問題、發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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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如果現在來不及操作,我們交給三位桌長,他們會協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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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大家簡單講一下今天的會議,今天的議程比過去的協作會議短一點,減少大家群聚的時間,所以我們儘量到4點以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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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開始會由我來作協作會議的介紹、主管機關的教育部師資教師針對這個草案來做更詳細地簡報。下半場會有分組的討論,我們等一下會有分組名單呈現,每一組都是很多元的組成,會由開放政府聯絡人來引導大家討論,我們會分在兩個會場,有一點類似工作坊的方式來討論,也給大家看一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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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草案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的「眾開講」上公告,3月6日公告其實已經截止了,但是因為在4月份開放政府聯絡人月會的時候,被票選出來作為協作會議的議題,當然很多人會說這個題目不是在草案預告前開了很多的會議,為何還要作協作會議?可能有一點籠統,我們希望把每一個跟這個議題相關的人、關注的人都可以找在一起討論、聆聽彼此的需求,我們一起來試試看找解決方案,因為這個議題是法規預告案,所以相對限縮,跟一般的公共政策議題討論不太一樣,我們希望聚焦在草案的議題裡面,但是當然還是很歡迎分享你們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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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提供回來非常詳細的資料,之前有開過四次的諮詢會議,其實也邀請了許多的利害關係人參與,難道還不夠符合開放政府精神嗎?我們可以多做什麼?什麼是開放政府精神?還是有一點高、大、尚的抽象概念,會用更細節的例子來跟大家說明,我們會用公共政策、公共議題的討論更開放、循線課責以及有涵融多元參與,像sli.do及公開直播是擴大參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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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案可以怎麼樣更透明?像這一次教育部行前做了一些訪談,教育部跟唐政委辦公室開了兩次的會議,會議逐字稿都會公開在網路上讓大家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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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以知道議題手冊、教育部之前提供的資料我們有針對今天討論的議題手冊,在開會前就可以先資訊對齊,今天開會就可以更深入討論,所以我們讓這一些更透明。怎麼樣更涵融、多元?我們邀請了學生、家長、民間組織,也就是長期推廣台語文文教基金會來到現場,過去諮詢會沒有的成員,他們也跟這個草案有關係,所以我們邀請他們一起進來討論,教育部訪談其實問了更多的第一線教職人員的意見,這些意見都收納在手冊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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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如同玉琪所說的,雅婷會把大家講的話寫成逐字稿,提醒大家一下,如果要發言的時候,請先提一下你的名字是什麼,因為大家戴著口罩,請大家講一下你的大名、表達你的意見,我們的討論都是秉持著開放跟平等的精神,更課責、逐字稿公開、影片紀錄,其實大家會更需要為自己的發言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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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到今天是第68場,其實協作會議各形各色,不一定是法規預告案,有些可能是酒駕鞭刑,網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提案,也有可能會被納入協作會議討論,其實有各式各樣的,我們跟大家稍微講解一下,各形各色的議題裡面公部門其實自己既有的說明會、公聽會或者是其他的政策討論流程及工具,到底要怎麼樣更符合開放政府的精神?我們可以多做一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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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並沒有這麼難,舉一個例子,之前跟民航局合作過遙控無人機的草案說明會,也跟立法院的邱委員合作過偵查不公開的作業辦法,難道他們找的多元關係人不夠多或者是不夠公開嗎?我們現場有一些技術上的協助,行前的籌備也會給予他們更多的方法,例如像能夠公開討論現上參與,等一下大家會看到的心智圖其實有現場的發言、也有遠端網友的發言,都會同步收納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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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立法院的公聽會,也有直播,不夠透明嗎?我們試著在行前讓邱委員辦公室的幕僚去訪談找更多的利害關係人,比如大家討論政策就會找相關的部會、警政單位、NCC等等,但是我們訪談之後才發現其實NCC根本管不到這一件事,所以可以找誰?這一次就找到八里媽媽嘴事件的呂炳宏先生,他當初就是偵查被公開的受害者,所以訪談他、邀請他到現場,然後找媒體、衛星公會的詹怡宜主播等等,把人的組成更多元,然後我們希望可以藉由這樣子,讓公共政策的議題面向可以更廣一點。每一案都會行前的議題手冊、事後逐字稿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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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有些像這個是跨部會的案子,是食藥署跟農委會、藥師團體及獸醫師間的調劑權之爭,這一個案子、這一個辦法還在討論之中,可是協作會議有奠定了一些基礎,比如說我們第一次把飼主、動保團體都納入一起討論,甚至還有製藥公會等等,因為過去只有獸醫師、藥師一言不合,會議都開不完,我們試著把這個議題的利害關係人找得更多元一點,那天其實有好好討論完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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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然也會設計一些工具、開放的資料,讓大家可以深入討論,又或者是政治風險很高、很前期,不見得像今天有這麼多具體細節可以討論的案例,像很多寺廟會養神豬來祭祀,動保團體當然對於這個行為是非常地不高興,長期以來也一樣在媒體上放話,我們行前要做更多的功課、建立信任,因為我們覺得大家願意坐在一起對話的前提是可以卸下一些心房,願意聽別人多說一點,這個非常重要,前期拜訪了許多廟宇、高雄、新竹、南投的,也去拜訪了養豬戶到現場現勘,看神豬怎麼被飼養的,把這一些跟神豬飼養更多的人都納入之後,把議題面向打開,一樣在行前會有相關的資料呈現給大家,當天就把所有的人都邀到現場,像養豬戶、廟方、動保團體、提案人及附議人及相關部會的人,大家坐在一起討論,這是小組討論的畫面,這一案一樣有公開直播,大概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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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試著多做一點,當然其實很多部會都做得非常好一點、更透明一點、更多元一點,這就是大家非常熟悉的,其實每年的財政部報稅系統都有在改版,當初第一年改版,其實也是一樣有網友在「Join」平台上提案,財政部的同仁就找這個網友跟其他在網路上罵得很兇的人一起來討論,說這麼不高興、怎麼改比較好,一起來協作,當然不是只找網友來討論,也要找資訊人民來找,因為真正實務上、技術上怎麼做得到,資訊人員的意見也非常重要,就用使用者討論的導向方式來討論,每年的報稅軟體其實都有重新改版,財政部也同樣都跟2017年的這群網友們持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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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大家看一個簡單的影片,這個是3月底跟食藥署開市售鹽品標示鉀-40的案子,看一下會議的現場怎麼樣,給大家看一下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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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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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作會議這樣的形式,只是在實踐開放政府的一種工具,但並不是唯一的工具,像月會投票出來的案件或是議題,部會說「我們已經有逐字稿了,也找了非常多的利害關係人」,所以我們跟他們一起盤點之後,確實,他們做得真的足夠了,我們非常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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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一下,什麼是開放政府?剛剛講過了,有一些精神、原則,但也不是只有我們國內在做的事情,其實將近十年來的世界各國,一年一會在不同的國家進行開放政府關係夥伴會議,會針對民主治理的方式,大家互相分享經驗、互相想出更好的方法,其實今年國發會,我不知道有些部會同仁是不是知道,國發會也要推出開放政府行動方案,在國際上臺灣也可以就開放政府的經驗上能夠做出一些貢獻、跟國際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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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怎麼做政策前期的討論?民眾不只是在政策最後端被找出來的被動使用者,而是在最前期,我們重複一次,找了學生、家長來,或許大家會覺得在草案預告這麼前面,我們還在討論師資培育的過程跟資格應該如何,這跟學生有這麼直接相關嗎?我們常常會發現其實學生也對於如果我是一個師資生,我要怎麼被培育,我是一個受教的國、高中生,我對於閩南語教師、怎麼樣的老師,期待在教學現場,也會有一些想法,因此我們覺得使用者拉到最前期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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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教育部的同仁,即便去年開過非常多次的會議,今年為了做了協作會議,有非常多的前置作業,也跟我們辦公室一起進行了很多次的會議、脈絡的盤點,這一次有議題手冊,十多天之後一樣會有逐字稿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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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協作會議像今天的場合是一個溝通的工具、並不是一個解法,公共政策是有機的,會不斷地滾動,社會狀態不斷的,法令也會再修正、政策也會再調整,我們希望有這樣的溝通平台出現,建立大家的互相信任,所以我們這次教育部去年的基礎之上,做了一些,把不同的角色納入,面對面討論、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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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當強調意見的多元性,過去討論公共政策都有一些公會,他們會說:「你們開那個會,要動員幾台遊覽車上去。」我們跟他們說:「你不用這麼多,因為你們一百個人來,其實公會只有一個聲音。」但是今天不同的民眾代表不同的聲音,我們覺得這樣的意見是更重要的,希望大家上下半場討論的時候,可以秉持這樣的原則、互相對話、聆聽,這個是等一下討論的畫面,就不多做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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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要讓大家建立互信,也讓雅婷稍微認識大家,所以請依序自我介紹一下,你也可以簡短說一下跟今天議題的關係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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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劉家楨,這個案子是我們主政的,很高興有這樣的聲音提供我們來作政策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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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國立清華大學台語所教授兼所長劉秀雪,協商會議我之前參加過,我們也是相關的師培單位,所以來參加這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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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新營高中的胡源馨同學,很開心今天能夠來參加這個會議,也希望可以表達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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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台師大教育系劉美慧,我現在是系主任,之前有負責五年學校的師資培育學院的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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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新北市三峽區插角國小校長陳宥然,今天代表的是中華民國中小學協會一起出席這個會議來討論相關的議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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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清大台語所修教程的學生,我叫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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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主計總處PO的許淑芬,今天擔任分組討論的小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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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國防部曾拓穎,今天也是擔任分組討論的小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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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仁好,我是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的秘書長彭政銘,我來自於桃園,我們的成員是來自於各縣市家長代表組成的團體,今天是用家長的身分來參與今天的會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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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新北市中和國中的老師殷童娟,目前在全國教師公會總聯合會擔任政策部分,今天非常榮幸能夠來參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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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教育部師資藝教司的黃英培,也是這個草案的承辦人,非常謝謝大家今天出席提供給我們寶貴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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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教育部國教署的林汝容,現在是負責高中教支人員的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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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教育部中央輔導團本土語文組的組長,我是負責現場老師的研習增能與課程設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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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這邊是教育部國教署國中小組的代表,我叫鄭筑珈,希望藉由今天的會議瞭解教學現場閩南語教師的部分,還可以有怎麼樣的精進、作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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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組的專門委員林琬琪,今天非常高興能夠來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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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師資藝教司周佩君,關於草案研訂,歡迎大家給我們一些指教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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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賴志峰,來自於國立台中教育大學,代表師培大學,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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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林媛萍,來自於彰化縣政府課程督學,是本土語言的承辦人,之前也曾經參加過這樣的草案研擬,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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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全國教師會代表吳彩鳳,本身也在國中任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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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蘇莉涵,現在就讀清華大學台語所,也是未來有計畫想要修本土語言教師的師培學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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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午安,我是NCC技正陳威呈,今天擔任小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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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NCC專員曾憲康,我本身也是NCC的PO,今天負責的是小桌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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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宜蘭縣頭城鎮國民小學校長黃志聖,我代表宜蘭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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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大家的參與,接下來就把時間交給教育部來幫我們做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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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師長午安,也感謝同學們的參與,這一次的資料從手冊的第13頁開始,接下來將環扣著條文的精神來跟各位做一些研訂過程及想法上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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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分成三個部分去解釋,一是訂定歷程、二是法規訂定重點、三為爭點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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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草案在協作會議之前有召開過四次的研商會議,從108年9月5日開始一直到現在,後來因為行政院覺得這個議題的關注度非常高,也需要更多的充分討論,因此在今天5月8日再增開協作會議,邀請專家學者、實務界的校長、老師們來給我們一些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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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重點的部分,第1條其實是依據國家語言發展法第10條第2項的規定所定,國家語言師資培育及聘用辦法是由中央教育主管機關另訂,因為國家語言發展本身有不同的類別、語種,閩南語是其中的一種。國家語言發展法第9條第2項的規定,國家語言其實必須要列為部定課程,第18條裡面有提到必須要從課綱施行之後三年後施行,因此在111學年度開始,12年國教課綱都會納入國家語言、本土語言的課程,從111學年度開始,中等學校的部分,國中跟高中都必須要開始上所謂的本土語文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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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師資培育的做法上,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公布,依師資培育第4條第2項規定,在去年5月10日已經發布了中等學校的本土語文專長的課程,在今年3月16日發布國小加註本土語文專長的專門課程,也就是在具有本土語文專長的教師證書的這一件事,我們將從109學年度開始啟動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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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關師資來源的部分,我們盤點了師培大學的培育能量,因此發現必須要用多元管道的方式,才有辦法真正在111學年度之前培育出所需要的師資,所以我們就增訂了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主要的內容是中央主管機關可以視政策需要,經過師審會同意之後可以協調師培大學開學士後班,培育期至少一年以上,較職前培育可以稍微短一些,至於對象的部分,我們透過師審會的討論來規定哪一些特定條件者,可以進到本土語學士後班的對象,這部分其實已經討論了,所以後續已經開始協調師培大學來做開班的規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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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重點第2條,其實是定義何謂閩南語文的師資,分成以下這三種,第一種是只教授閩南語文的課程師資,就是教閩南語者,這部分就有三種類型的人在這個上面,第一種是剛剛所報告的,也就是具備閩南語文專長的教師證書者,這個是目前在培育中還沒有出現的人。第二個部分講的是現場上已經可以認同教本土語文的事,可能是具備他科的教師證書,但是有通過中高級閩南語證的現職老師。第三種是閩南語文教學支援的工作人員,所以這三種是會有的教授閩南語文的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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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塊是用閩南語文為教學語言教授其他學科的師資狀況,這個部分講的是,其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是,認同多元語言的學習環境,比如以數學科來講,可以在數學科的教學中,適度使用閩南語教授數學學科。因此在師培過程中,接受他科師資培育者,我們協助他們取得閩南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以這個方式來進行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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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塊的部分講的是講幼兒園,幼兒園其實是教保服務人員,因此我們對於他們規定一樣是取得閩南語中高級以上的能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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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的部分,以上的那一些師資是如何要進行師資培育,依照我們的規定,「(一)」取得教師證書者是依照師資培育法的規定來做,師資培育法的規定,除了課程修習之外,還要有考試跟學習。「(三)」講的是閩南語的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就依照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的聘任相關規定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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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塊的部分講的具備語言證的這一類師資,培育方式就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由他們去開設一些閩南語文的課程,鼓勵這一些人員都可以研習,以利他們可以取得中高級的語言證,就具備相當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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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要用專任的師資來做閩南語教學的這件事,我們在培育的管道上,如當前所述,我們有分職前、在職,也增辦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這是培育具備閩南語教師證書者的三項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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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課程的部分,其實就分成職前、在職,以職前的部分,我們會有職前閩南語師培的專門課程,以中等學校來講是40學分的專門課程,以國小來講是24學分的專長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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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第二種以閩南語為教學課程的師培,我們目前是在討論中,打算成立語言中心再來討論,原則上我們想像中大約是10學分左右為原則的課程,這還要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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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職增能課程的這個部分是指在職人員進行對於這個閩南語教學一些增能上的規劃,其實有分成兩種,大概第一個有一種針對全部的人員,全部的人員是由師培大學去開所謂的閩南語教學的專業課程,讓這一些人員都可以在教學職能上有一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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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塊是針對語支人員,就是要由直轄市、縣市那邊去辦一些教師的研習,這個是現場就有做了,所以在第一點有增辦的狀況。在激勵措施上,我們知道在職人員要來做進修的這一件事,目前還是需要相對應的誘因,所以這邊就是訂定要由我們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來訂立相關的激勵措施,希望可以鼓勵第二款的各類人員來修習閩南語的課程,所以要有人來修,也就是如何透過激勵措施,讓在職的老師來修閩南語的增能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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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講的是師資聘用,依培育的身分來做聘用的相關規定,所以如果是具有教師證者,包括具備他科教師證,當然是依照教師法跟公立以下學校的教學規定辦理,如果是語支人員的部分就依照語支人員規定來辦理,如果是教保人員的部分,幼兒園的部分就是依照教保人員的規定來聘用,如果是現場的兼任、代課及代理的老師,這個就是中小學跟代課老師的聘用辦法規定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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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爭點的部分,大概有以下這幾項:第一個是基於閩南語文在推動過程中的師資應該具備相當的專業度,所以比較建議我們在第二款第二項所指的具備教師證,只需要具備中高級的人要訂定所謂的過渡條款,當時討論的時間是六年,所以建議在117學年度以前,就是這種人員還是可以擔任本土語文科的教學老師,但等到117學年度開始就不得教授,限制的範圍共識上是集中在不得教授中等學校閩南語文課程,理由大概是認為因為中等學校已經是國中以上的孩子,所需要的語言知識應該要再深一點,所以應該這一個部分要更為專長的老師,所以建議我們訂下這樣的過渡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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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依照現場的實務情形狀況是這樣子,目前現在有講國小的部分,本土語言已經是部定課程,但是國中、高中還沒有,要到111學年度開始才會有。以現場的人員結構來看,以107學年度調查的數據顯示,如果是只具備語言證的現職老師,人數是1萬1,000多人,國中是883人,我們知道國中並不是部定課程,所以是選修課的狀況,部分學校是有開的,國中是有的,也有這樣的人是在833人在現場,如果是語支人員的部分是,小學跟國中是可以流動的,所以是整體計算的,所以總共是9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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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次的規劃,因為師培法也修正了,專門課程也公布,所以109學年之後會再培育具閩南語專長教師證書的老師,這個是以現場的時間點來講,可以具備的師資情形,第三點的部分還在培育中,所以目前還是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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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學校的需求,所謂師資需求供需間的狀況是如何,我們依照學校班級數的規模狀況,以及專任老師每週基本授課節數、學校規模及師資結構,大概講的是教師跟語支人員的配比,有理想值的思考來進行推估。依照推估的結果提出的需求狀況是這樣子,在國中113學年度之前,大概需要如果是專任師資,因為專任師資必須要思考固定學校幾個班之後要配幾個老師,才有辦法進到聘任的專任老師,在這樣的狀況下計算,所以具有閩南語的教師證需要610人,如果現職老師可以教的,大概是509人,如果是語支人員配比上是304人,這個是國中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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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中的部分是111學年度來做,他講的是高一的需求,因為是逐年增,目前的課綱規劃,高中的部分,設計上是希望高一實施,高二、高三大概不會,所以只有高一一年,因此以這樣的量體上來推估,需要的教師證書者是53人,如果是現職老師教授的話是119人,語支人員的部分是115人,這是我們所做的推估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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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以供需量能來看的話,我們以正式師培而言,如剛剛所報告的,還必須經過考試,所以會有當時核定量到培育量出來是有落差的,因此依照這樣的量體來推估,目前到國、高中,也就是113學年度的供給量上,我們目前的規劃是職前跟學士後教學的學分班培育是供給到400人,如果是在職專班的話可以到300人,所以供給量是可以達到700人左右,這是可以把師資流失率那塊算進去之後,預計可以培育出來的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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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另外在這個就業機會的部分,會建議我們如果是按照民眾前面所建議的,希望訂一個所謂的過渡時間,六年之後就不要讓所謂的在職師來做教學這一塊,現場的實務上可能會有一些問題,他們提出來問題的現場意見如第二點所說,第一點是寫如果其他科的老師沒有退場的話,可能會造成現場的專任缺開不出來,所以應該是要透過剛剛講的過渡條件的部分要設立,這樣的話,師資生的修讀意願可能會比較高,因為後面現場的學生是有機會排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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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部分確實是一個反面的說法,會認為其實如果學校缺開出來之後,當然就是只能具備閩南語教師證的老師來甄試,因此這樣的話,應該並不會剝奪到所謂這一些人的一些就業機會,意思是說學校如果能開出來就會開了,並不會因為為了讓這個在職老師可以在現場教,而不開缺,因此反面的意見是這樣子表達的,因此在下面盤點的師資需求是有一個極大值,如果假設學校都理想性地就當時多少門課開多少老師的狀況之下,國中缺是691,高中缺是53,不過這是最大值,實際上可以真正開出的缺額是不一定,要看學校少子女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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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師資素質的部分,如剛剛所報告的,民眾強調學校應該是要用專科專任的方式來教授,其他科目都是如此,為何閩南語並不是這樣子,如果閩南語可以這樣的話,就感覺並沒有特定的教學專業可言。至於現場也有一些回應意見,回應的部分是表達如果訂了六年的條件,現場之後會產生什麼樣的狀況及處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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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部分是可能鼓勵現職老師去上第二專長的學分班,去取得第二張的教師證,鼓勵現職老師在六年內來做第二專長的進修,才符合法令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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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部分是,因為這邊是取消在職老師可以教的這一塊,所以第二個部分是轉向請語支人員來進行教學,因為是合格的師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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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部分,因為現況上在沒有特定誘因的情形之下,假如各校教師進修的意願其實並不是這麼高,這樣的情況會變成是如果用第一個部分來促進的話,怕量體上還是不夠,而且進入的時間也滿長的,所以未來的部分,學校在所謂聘用師資上的方便性來講,可能聘用第二種語支人員的可行性會更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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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排課的問題上,因為每個老師的基本節數是16至20節,假如學校所開的閩南語開課程達16至20節,才有這樣的能量可以聘專任師,這個是理想,但在實務上學生還可擇一學習,國家語言未來還會增加臺灣手語,所以學生的修讀情形是浮動的,因此造成中小型學校閩南語課程的開班數,往往會低於上面計算的估計量,這樣的情形對中小型學校其實是難以承擔聘任師資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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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部分是,因為閩南語課程的開班數會因為學生選修的情形而有變動,因此每一年的師資需求不一定一樣。第二個部分是老師的超額問題,如果一體性規範閩南語的師資是要具閩南語教師證來教的話,在這些基本授課節數不足的情況下,中小型學校就沒有辦法為專任師進行配課,進而出現超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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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爭點的部分是如前所述,補充的部分就在手冊資料上第10頁,唯一的差別多補充兩點,第一個是對於學校來講,現在對於缺額的出現,最主要的原因是來自於少子女化的現實社會環境因素,在這樣的因素之下,所以學校對於開缺的這一件事,其實都會有一些顧慮,可能並不只是從教學專業部分來作思考,而是有整體環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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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點,因為國家語言並不是閩南語的部分,還有客語、閩南語,客語已經公布了,閩南語比較晚一些,所以客語的部分,對於在職老師以語言證的方式教學這塊,其實並沒有列這樣的過渡條文,所以於法一致性的狀況而言,建議教育部也是要再衡平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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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本部的立場來講,因為前面都有開過一些說明會,也透過這一次的會議,就各方的意見來作一些徵詢,只是在現場上如何兼顧所謂的教學專業,但又可以符合學校的實務運作,這部分倒是很希望可以透過這個會議,大家來作充分性的溝通,後續也可以在這中間找到一些共識來往下走,因此正反的意見我們都聆聽、記錄,後續依照共識的情形,我們再提法規會審議,並把相關的意見納入跟報告,以上是教育部的報告及說明,再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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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周科長詳細報告,剛剛有一位參與者來到現場,我們一樣讓他做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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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陳豐惠,我是台語文教基金會執行長,關心有關於台語師資培養的部分,包含專業師資,這個師資到底要怎麼來、專業度,及長期以來都奉獻在第一線支援教學人員福利的問題,這都是我們長期關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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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謝謝科長於一次用簡報詳盡介紹,像資格、培育及聘用,以及現況大家對於草案有哪一些修正意見,教育部又針對這一些修正意見,有哪一些初步的評估,剛剛科長有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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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會用心智圖的方式來盤點,等一下我不會贅述,因為這是依照這一次的草案,從第1條法源、師資資格有這三大類,像現況、未來新的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師專長的教師、培育方式、進修方式、聘用及公布日期等等,我們大概用草案的架構放在這裡讓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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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是這次蒐集到的主要爭點,剛剛科長也有報告了,我們列在這裡,希望大家可以進一步討論,我們希望等一下的發言,你在講完你的意見時,很希望如果能夠的話,大家可以說你的意見是可以對回到草案的哪一個部分,像資格、培育、進修或者是聘用,我們可以拉回來,這樣對於教育部來說是非常有具體的效果,也就是哪一條草案要做更多的補充、修正,我們會開在右邊來作充分討論,順著剛剛的簡報再盤點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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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草案的條文,其實短短的,但是其實有非常多的複雜成因,大家有不同的關注焦點,像教學現場很複雜,受訪的校長協會跟教育部都有說實務上因應少子化、老師的排課節數或是各縣市的總員額控管、學生的選科意願等等,或者是學校想要保留運用的彈性,所以其實有非常多的變數,像剛剛有提到未來的新增員額,可能也沒有辦法這麼精確,還有教學實務上有更多的考量,希望大家可以充分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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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現場變因的複雜,像全教會、教育部都在師資培育的六年過度期可能還需要權宜師資的填補,教育部跟師培大學可以幫忙做什麼呢?就是希望可以由師培中心開設研習課程,也就是剛剛講的現職教師取得閩南語的教學能力,如果可以晉升成第一類人員的話,他們覺得整體的專業度是相當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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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推動草案的同時,其實教育部非常辛苦,閩南語師資發展要如何落實專業,如何提升教育職能跟在實務面向如何考量。包括像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的留言,像師培相關大學,還有剛剛陳執行長提到的,有關於閩南師資要如何回歸正式管道、顧及專業,這是多方人員關注的議題,教育部對於這一個議題的初步回應是,他們會持續協調師培大學開相關的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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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這邊提到的落日條款,110年度之後,雖然剛剛有691加53,這個是國高中的部分,但是實際上的數字並不是這麼明確,師培大學們會覺得這樣對我招生來說,並沒有辦法這麼確切的基礎來作招生,告訴學生以後來做師資生培育之後,出去之後的教育管道在哪裡,所以相當多的人認為權宜師資其實應該要有落日條款,包括第二類的教師,也就是在職教師有取得閩南語中、高級認證這一類的教師,如果在六年後沒有透過在職二專班晉升到第一類人員的話,可能就不適合在現場任教,這個是其中一種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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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對於這樣的人員,認為可能會衝擊現行師資的結構,所以暫時不考慮,當然今天在場開放大家充分討論。他們也提出第二個擔心,如果第二類教師退場的話,學校要保持彈性,會由第三類的語支人員遞補,在草案的概念、精神及實務上的落差間,需要在今天充分溝通,這個是會前的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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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放讓大家盤點,針對這個草案或者是有更多提案的經驗、想法可以在現提出來,我們會即時把您的意見登打上去,也希望您幫我們確認。第一個您轉譯上去的意見是不是想表達的話語,第二個這個意見是不是可以對回去今天草案的條文,會覺得可能在哪一條需要多做什麼樣的修正及增補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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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哪一位針對這個草案及相關的意見來作一些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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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個草案,我覺得中等教育的專業程度其實確實是需要專科培訓的,所以我主張第一類的人員應該是儘量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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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如果在教學現場超額的問題,我覺得這樣應該是促使在職教師來做第二專長進修的動力,你不想被超額,就儘量做第二專長的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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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在客語條文方面的話,他們其實也希望這樣的落日條款,只是當時在列的時候沒有列進去,所以如果要對等看待的話,可以反向過來把客語加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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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語支人員的話,他們其實也可以透過學士後學分班的方式來納入正軌,就是取得第一類人員的資格來作專業部分的閩南語師資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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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劉教授的補充,同樣站在師培大學的角度出發,認為還是應該要讓現場的閩南語教師回歸專業,國、高中以上是專科、專任,就是儘量以專任的老師為主,當然可以理解現場會有很多實務的彈性,但是覺得超額的問題不只是一個困難,其實解決這個困難的方法,反而會促使這一些老師,不管是因應少子化的因素,自己排課節數會衝突,反而會比較有意願進修第二類的專長,轉變成第一類的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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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在客語討論的部分,其實也有類似的意見,或許可以反向參照一下,所以這是劉教授提出來的意見,有沒有第二位要發言或者是要回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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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在討論今天的議題之前,我想請問,因為這個草案確實是因為國家語言發展法而須訂定學校的師資。但是我想要理解的是,政府的立場是比較希望語言保存文化的傳承?還是在校園裡面有實施國家語言發展法的規定?我們目前討論的草案,因為剛才大家提到老師進修意願之類的,其實會跟一個實際的問題結合,就是老師或是學生在運用這個語言時的時機、環境為何?甚至是我們要知道的文化的部分。所以我第一個想請問的問題是,政府的立場是希望國家語言能受到保存?還是大家在生活上使用?再來討論師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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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如果我們希望能夠真正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政策的話,其實不單是靠學校的制度,很有可能必須回歸到家庭、社區及文化結合,特別是我們的學生在學了之後,必須要有一個環境跟機會來運用。 現場也有學生的代表,他們本身就是臺文所未來想要當老師的,我也很想聽聽看他們的意見。其實我很好奇,如果我們今天去進修一個專長,當然如果最直接的是可以跟職業作對等連結,但也許站在語言發展的概念來看,文化傳承與保存的落實,其實好像在社會上的各個面向都還是可以有發展的空間,而不單純是因為進入師培大學,將來唯一的職業的路是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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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覺得這一件事的落實可能需要很全面的,也就是不單是政府的責任可以去承擔這一件事,今天聽到有民間的團體來,其實政府跟民間的合作,讓語言這件事可以真正落實國家語言發展法的精神,是比較重要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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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把這個草案拉到法源的依據,就是國家語言發展法,為了要復振、發展或者是要傳承一個本土語言,不只是師培管道,所以等一下可以請教育部的同仁回到法源依據、精神,先討論一下針對除了師資之外,教育部有沒有其他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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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第二個依序也有提到像臺語文系所的相關學生及新營高中的同學,還有台語文教基金會的陳執行長,在你還是一個學生的時候,不管是受教或者是師培生,以及在民間的台語推廣跟傳承的部分,是不是有其他更多的想像?是不是可以請教育部的同仁幫我們做初步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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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定位,因為是來自於文化部的法規,我們確實是依照文化部的法案精神就學校推動的部分來作後續的規劃,所以國家語言發展法確實對於語言復振的這件事其實是其核心價值,當然對於多元環境,大家可以用自己所謂的自然語言表達的這件事,其實是國家語言發展法想要推動的最終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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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學校的環境上來說,學校當然並不是推國家語言的唯一場域,當然是透過家庭、社區都必須要做一些結合推動,以語言學習跟發展的這一件事,也並不只是在師培這裡而已,因為就我們教育部分工而言,我們的主政單位其實是終身教育司,我們是其中的一個,只是因為這邊講的是閩南語文師培資格跟聘用,這是高級中等學校及幼兒園,因此才會環扣在這一塊來做一些規劃,這個是我們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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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師資藝司先做了一些回應,當然對於教育部的政策來說,當然知道教育現場並不是唯一的場域,但是因為分在不同的單位負責,這也是從國家語言發展法第4條,中央主管機關教師師資藝司有這個職責把這個培育、資格的草案訂定好,教育部的想像並不是很侷限,這個是先回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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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有關於台語文系所的同學,你們將來會成為師資生或者是往這一條路發展,有沒有其他的想法或者是期待,可以在現場可以多給我們一些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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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莉涵,是國立清華大學台語所的學生,剛剛可以透過科長的意見可以瞭解到國家語言發展法,我們國家語言的部分,可以在不同的場域實行的,像老師所提到的家庭、社區這些都要做好,我也是認同的。但是就回歸到語言教學本身,我認為教師還是應該有其專業性在,才會有辦法真的去落實語言教育部分,也就是教學出來的成效,這是我的想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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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你認同這種教育不會限縮於特定的場域,但是回到立場來講,師資的專業性跟培育上,大家可以更聚焦於今天的討論,可以提供你個人的看法。不知道之明有沒有其他的想法可以分享一下?之前四次的諮詢會議,你們可以把握機會。法條有一點硬沒有關係,你可以講出你的期待跟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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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清大台語所的之明,我的想法是回應一下殷老師,我覺得語文教育是有其成本,如果國家語言發展法的核心價值是語言復振的話,這是一個很大的工程,可是很難透過民間自己的力量來學習,因為那要有很多的門檻、成本,比如學生放學後,如果是我,我也不會特別想要額外學東西,不會特別要花錢補習或是參加讀書會等等,可能沒有這個動力,但這個文化政策或者是語言政策是由國家領綱的話,那樣的幫助效益是非常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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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師資專業的培育,那也是耗費很大的成本,要培育出一個老師來教你,那個是很費工的,所以這樣的事情不透過公共政策或者是國家力量來做的話,其實基本上不太可能成功,除非像以色列或是民族意識很強的國家,不然語言復振成功的例子在世界上幾乎很少,幾乎是一、兩個語言真的有成功,所以我覺得可能師資、師培教育進入到正式的課程,是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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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簡單來說,你補充了其實國家資源的挹注跟上位政策的重視,對於語言跟復振的發展是很重要的,當然也很期待在教學的現場可以透過專業的教師引發學生的興趣,像你剛剛舉例,如果你下課並不會修本土語言的課程,就是佔用自己的休閒時間,但是在教學的現場、義務教育階段可以有這麼長的時間啟發學生的話,這個是你們期待的方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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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實滿期待有這個閩南語的課程在裡面,但是我覺得臺灣是一個升學制度滿重要的,所以很多學生遇到這一門課的時候,會覺得老師也不是當掉,就是混過去就好了,反正考學測的時候也不會去考,本身的家庭並不是講閩南語,並不是真的很認真去學,就是應付一下考試,所以我覺得這個在現實執行上的中學生,興趣可能不是這麼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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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你從一個學生的真心話,怎麼樣是考試主導學生、教學主導學生的學習意願給了一些意見,我們等一下可以回頭請師培大學的教授們或者是教育部一些回應,是不是可以請陳豐惠執行長針對剛剛的老師、各位同學的意見給我們的一些想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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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老師提到一個點,我先講一下,如果有受過台語文的專業訓練,像大學台語文系所的相關學生畢業之後,他們能夠做什麼事?能不能有一份可以維生的工作?以我自己從事大概快要三十年這樣台語文推動工作的經驗,我們在民間這樣看,真的是沒什麼工作可以讓一個有台語文專業的人可以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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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變成是像這一種現在在討論的這一個,如果可以在中小學有專業的台語師資的師培出來,或是有台語文的人可以當中、小學的老師,可能是目前看起來少數的幾個可以維生工作很重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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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去年有公視台語台之後,有少數的一些台語文專業的年輕人進入到公視台語台做主播、新聞編輯及播音人員等等,但是那也不過幾個名額而已,也沒有很多。所以長期以來,我們都替這台語文相關系所的學生感到擔憂,我們沒有足夠的產業支撐這些專業的年輕人來從事這一些專業的工作。所以我們認識的台語文專業的這一些年輕人絕大部分都已經沒有在相關的行業,大部分都轉業了,從事跟自己本來在學校學的完全都沒有關係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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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今天在討論這個有關以後111學年度開始的7年級至12年級,能夠有本土語言、國家語言的課程,所以需要一批老師的部分,其實就顯得特別重要,因為過去只有一至六年級有這一些課,其實也很微不足道,一個禮拜一節,根本也不是正常語言教育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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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了剩於無,但是七到十一年級也要有的情況之下,雖然只是一個小小的一步,但是對我們來看,其實是希望可以讓更多的年輕學子透過課程,真的再多接觸這些相關語言文化的環境。我們長期對各個本土語言老師的福利、工作環境都有長期的關注,覺得地非常卑微,因為客語跟原住民語畢竟有對口的中央專責單位,所以有一些可能政策上、制度上、教育體制上有一些不足的部分,可以由客委會、原民會撥預算來支應,包含開始有專職的客語或是原民語的一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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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所謂民間稱「台語」、教育部「閩南語」的語言,就是沒有跟客語、原民語相對等的處理狀況,這個並不是我們現場可以處理的,不過因為這樣的背景,所以我們現在討論的這個草案,其實會影響很大,是不是能夠從語言傳承,因為要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進一步對高級中等學校的這個師資能夠做一個全盤的考量,而這個考量我們是覺得雖然大家會覺得不能光靠學校,但誠如我們的年輕學子所講的,事實上在學校的時間這麼長,對於學生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就算節數只有一節,但是還是非常重要對於語言文化的接觸有非常大影響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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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家庭方面或者是社會民間等等各方面都需要一起做,力量會更大,但在教育部、學校的這一個部分,事實上長期以來是扮演非常重的責任,因為學校都沒有這一些東西,或者是非常匱乏,所以就算有的家庭非常地想要去營造相關的語言文化環境,但是學校沒有配合或者是有友善的環境之下,事實上光靠一些我們所認識到很多對於自己的族群語言有新的家庭,事實上長期以來也是覺得非常無力,他們很想營造,可是學校沒有,然後光是家庭,我們也知道學生在家庭的時間也是非常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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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社會長期以來,其實對這一些語言也沒有很友善、非常沉浸式的,都沒有的情況之下,我們現在是希望在學校的部分可以稍微補一下,大概是這樣的觀點先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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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從30年推廣經驗來幫我們做一些分享,這個意見都會轉貼在上面,如果有任何覺得不是你真正本意或者是修正的,請提出來,因為心智圖一樣,會秉持開放的原則公布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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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陳老師提到的是除了學校之外,家庭跟社區都是非常重要的環境,但是他覺得閩南語的師資培育,作為一個培育管道跟產業中間要如何連結,讓這一群的師資生有機會實現教學的專業與熱忱,這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並不是限縮在這個,而是覺得這個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步,從三十年的推廣經驗過程中來看,也知道民間這樣子可以靠閩南語教學維生的工作機會並不是這麼多,當然民間的力量非常重要,但也希望政府可以從更上位的政策角色、資源給予更多,因為相對於客語或原住民語,因為閩南語沒有主責的機關,好像併在教育部裡面,他們沒有單一的對口,所以他覺得這樣子是相對弱勢的。不知道教育部的同仁或者是其他的夥伴有沒有其他的想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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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全教會吳彩鳳,我們想語言是一個很好的工具,最好的學習方式是浸潤式的方式,我們覺得一個語言要能夠運用才是我們最終的目的。但我們的本土語言就是有一些時代背景的因素,所以被流逝了,或者是有一些東西不存在,所以用語發法把固有的語言來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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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學校來講,現在有兩個方面,第一個是運用、第二個是教授,運用的部分是不是可以鼓勵在客式語言、生活語言上多作運用,讓學生在自然環境裡面去做,並不是只有聚焦在那一節或者是兩節的部分,那個效果才會更大,但是在所有相關配套的方法裡面,其實是看不到這樣的鼓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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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是教授,也就是今天講的重點,也就是這一節、兩節的師資來源,教授的部分不只是生活運用,還有一些博大精神的歷史,或者是我們所說地理背景的部分,所以我們會覺得語支老師也很好,因為語支老師本身有很豐厚的語言背景,所以會仰賴語支老師的部分,這個是法的第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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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類,既然是台語文裡面是對這方面的文學是精修的,所以第一類是最專業可以進入校園裡面來教授這一些學生。第三類是不得已的狀況之下,希望能夠借用這一些豐厚的學識,但是現場確實會有的狀況是在教學職能裡面會需要我們培訓,或者是給予更多的方式,在可以給予豐富的內涵交予學生,不然就卡關在那邊了,我們很佩服他們有很多豐富的語言或者是語彙,因為現場的客式的,像國中,比如客式輔導的管教問題,這個是現場我們覺得比較遺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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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老師的優勢在這邊,我們已經拿到了教師證,像我們在文學上是不是缺少,不管是師培端也好,或者是專業的話,應該是老師要修第二專長的學分,這個部分現場老師也是認同的,我們想要教這一門課,不管是語言課或者各種加科的部分,第二專長一定是我們要再進修的,為何今天會有這個落日,因為怕第一類的老師進不來,我想進不來絕對不是因為現場的老師兼課,而是員額就控制在那邊了,員額是一定的,所以沒有員額可以開,並不是老師兼開的問題,因為一個學校的班級數就是這麼多,不可能為了要聘十節的本土語教師,我聘了一個老師來,然後就超額出去,根本課不夠上,所以根本不會開缺進來,如果一個學校有缺的話,像有老師退休或者是什麼,一盤點需要的,就是語文老師,聘的一定是第一類,因為依據教師法才有這樣的資格,不可能聘有自然科教師證進來,但是去教十二節、十六節的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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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講第5條聘任辦法的時候,其實回歸教師法就好了,因為現場有缺,一定是要按照教師法,第一類、第二類資格的人才可以進來,因此聘任辦法第一個是回歸到教師法。第5條裡面還講到第2點的資源教師,這個我可能要提醒一下,我們現行的資源教師,因為以前只有小學有開,所以現行的資源教師,辦法是放在國民中小學資源教師辦法,未來想要聘老師是聘不到、沒有法源,因此大家講說資源老師不足以支應師資,沒有辦法聘,因此我想說這個應該是教育部或者要再釐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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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類、第三類的老師其實都有中高級認證,第二類老師還有教師證,語支老師還要再額外培訓的,所以如果真的要落日,我們真的拉回最前面來看,要落日的話是第二類、第三類一起,並不是只有第二類,如果真的要讓專門的人進來,其實是回歸教師法,也就是要聘這樣的老師,所以沒有這樣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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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吳老師給我們一些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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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五點,教師聘用的部分,也就是第二類的未來現職教師跟第一類教師是給了教師法,所以有給一些建議。至於教支人員的部分,只有現行國民中小學,所以還沒有高級中學,未來高級中學如果聘用教支人員運用彈性的話,是不是有一些缺漏,請教育部的同仁幫我們作一下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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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有提到教育專業,也就是學生的班級經營、認知輔導等等,這是非常重要的。同時在語言學能力方面,也就是語言文化、生活藝術等等有多少豐富的能力,這兩軌都同樣重要,都是構成一個閩南語教師能夠達到足夠專業的部分,所以認為語支人員有其優勢,教師的部分不否認一些專業,也給予了一些教學現場的意見,在總員額控管的情況之下,並不是一個學校不願意聘用最專業的老師,或是誰退不退場的原因,而是員額控管,即便這一些師資生培訓出來之後,也會因為限制員額控管進不去學校裡面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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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員額控管的部分,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請彰化縣政府跟宜蘭的地方代表在這個部分可以幫我們做一些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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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們那時就在想說因為111年是逐年實施,現在有遇到的一個現實面的問題,就是國中在開本土的時候,其實就出現問題,因為我們國中沒有這樣的師資,我們目前是請這些教支人員來作支援,但是他們不敢去,為什麼?因為他們的班級經營沒有辦法,而且他們只有取得中高級以上的認證,其他的部分我們只有靠縣市政府做一些比如像寒暑假的一些知能增能,但實際上這一些我覺得是不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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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說未來在這一些語支人員在中高級認證以上,是不是再加班級經營或者是幾學分,可以讓他們在課堂上有這樣的能力,他們願意去做,否則這一些語支老師已經習慣在國小,在國中的部分大概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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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不用說他們會到高中去,我覺得目前不太可能,在這一些員額編制的部分,目前國、高中的部分,因為我看到法規裡面有講到,我們還是會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人員的聘任辦法,應該還是會按照這個走,所以高中的部分應該還是會可以用這樣的方式。當然縣市政府努力的是第二個部分,也就是希望這些超額老師來取得第二個專長,因為一般來講,如果我們遇到的問題是第一個,也就是在開這一些員額的時候,尤其是偏遠地區或小校,根本沒有辦法開到二十屆,所以學校根本不會開出一個這樣的正式缺專門來教台語的部分,這個一般的學校,除非是大校,否則應該不會用這個缺額來開出這樣的語文缺,應該很少,除非大校,所以目前的員額是這樣的部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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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提供實務面的想法,其實獨學講的,也有部分摘錄在議題手冊裡面,有提到一個意見,第三類的師資,你的意思是他們自己也不太敢進到國、高中裡面去授課,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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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協助國中開在社團的部分,就是讓國中試試看本土開在社團的部分,結果發現要找師資真的很難,因為拜託這些語支老師去上課,他們不敢去,第一個是不瞭解到他們國中生的心理層面,或是在班級競賽跟國小真的不太一樣,國小比較乖,但是到國中去就不太一樣了,所以對他們來講是一項挑戰,而且這一些內容他們又要重新再去準備,但目前好像還搭不上這個國中的教學內容,就是課程的部分其實也是要我們努力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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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目前只有出到國小本土的教材,國中的部分可能就是老師們要額外去準備,所以到目前為止,他們就會有這樣的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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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為什麼沒有老師?因為國中現職教師其實沒有這個動力,到目前為止,其實憑良心講並沒有這個動力,而且有什麼樣的獎勵措施可以激發他們去學習,目前也是我們需要再思考、待加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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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法規第4條進修跟獎勵機制的部分,如果以地方政府的身分,有更多的意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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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自己也是老師出身的,現在這一些獎勵對我們沒有用,講一句老實話,像獎勵對現職的老師來講,根本沒有什麼樣的大助益,所以現在的是用禮卷的方式來鼓勵。像報名費是如果通過了,縣府全額幫你出,你沒有通過中高級的,我們還有半額的補助,都已經做到這樣了,但是老師們的意願並不是這麼高,因為國中的課堂數真的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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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地方政府的角色是未來希望可以協助第二類的現職教師來取得第二專長,第三類的語支人員現在寒暑假有職能課程,你們覺得不夠,他們或許也覺得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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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第三類語支人員的職能課程及語支人員可以透過學士後班變成第一類的人,這兩種培育機制中間,是不是還可以有討論的空間?或是我有沒有認知上的錯誤?請教育部的同仁可以給我們一些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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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代表全國中小學協會,先講幾個在這邊預期,其實可以馬上看得到的問題,其實在這個題目裡面,我們主要是要針對是不是要做六年條款來處理的,但六年條款回過頭來看,我在六年後,是不是這些老師離開之後,是不是有足夠的師資,這個是足夠的前提。但是目前來講所有的學校,我們為了因應少子化,都會有員額控管的問題,所以學校一定會有什麼?也就是代理代課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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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理想性來看,像中學,不管是國中、高中也好的校長、老師們,他們會怎麼想,我要怎麼聘這一些代理代課教師,這一些代理代課教師,可能會進來放在非升學的科別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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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我們設了一個六年條款,說六年一定要有這樣的老師,那六年後這一些老師會不會變成代課老師?我也把它全部放在代理員額裡面,因為我需要所有的老師都是專業的,在大家都可以專業的前提之下,我還是必須有所取捨,如何讓我學校的師資、學生的升學更加穩定。 所以如果從這個方向來看,六年條款的意義是什麼呢?這個是第一個想要跟大家聊一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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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目前來講我們可以想見的包含在學校裡面,老師在配課的過程中,一定會有某一些課無法配足,這一些課無法配足的時候,應該要有方式來鼓勵做專長的部分,像現場你想要修習師資培育課程的同學們,我們其實鼓勵現在趨勢並不是讓你單一專長,而是多元專長,所以可以取得一張閩南語師資的合格教育證,應該也可以取得另外一張的合格教師證,對自己這樣子未來求職的管道會更加地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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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校的現場上,如果有這樣的老師們可以運用時,我就會儘量讓我這樣的閩南語教學真正落實到專業,沒有人會期望學校的閩南語亂教,我們從小學的現狀可以看得見,大部分對於小學的閩南語教學有沒有期待,我不曉得各位年輕一點的小朋友們,你們在小學學鄉土語的時候,對於自己學完之後並沒有什麼期待,在我們看來並沒有任何為他做期待,我們是把課排進去,然後有一些學習,學習過了之後,我們也不會期望一定要通過什麼檢測、認證才可以及格,並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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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期待到了中學,就要變得專業的師資再教學,整些孩子在整個歷程當中,中學又期望學到什麼程度?綜合這樣的考量,難免可以想見,學校尤其除了大型學校之外,真的沒有辦法拿出一個專業師資的時候,全部都會進入代理代課師資,或者以現狀來講,學校沒有做正式員額的時候,我們如何聘教師?我們會公告第一階段教師資格是大學畢業以上,同時具有教師證,第一階段聘不到,會進入第二階段,大學畢業有修過教育學程,但沒有考上教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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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階段是只要大學畢業就好了,第三個階段再沒有人,就到第四至第六,有的學校到那個時候還有第八招、第十二招等,那個時候的要求就是大學畢業就好了。最不利的結果就是我其實學校有中高級認證的老師能夠來教這個閩南語課,但因為法的落日,我不能教,沒有關係,我三招之後,大學畢業,你的母語是台語,你會不會講台語?可以的話,就讓你教,就會變成這樣,這個現象跟我們原本對於教育的期待是反向而行,這個都是要再斟酌考慮的地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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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陳校長幫我們補充了教學現場的畫面,就是我相信在場的大家都沒有人否認本土語文教師專業性非常重要,我們也都從這個角度出發,地方政府跟陳校長因為有員額控管或是聘任教師的一些相關實務經驗,他們提供了一些想法,先回應到對於有一類的意見是希望有六年的落日條款,個人的想法是這六年的落日,反而不見得是第一類的正式閩南語專長教師會進場,有可能是代理、代課老師,有可能像教育部簡報是語支人員,這樣子的話,真的有回到我們的初衷,我們希望可以顧及學生受教的專業性嗎?這是大家提出思考的部分,也幫忙陳校長的意見列在上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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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從中等師培的角度來注意這個問題,大家注意到各縣市開缺都是要兩種專長以上,以中等來講也就是學科搭資優,不然就是學科要加雙語,從這個角度來看,學校開缺的情況不太可能因為一些課就聘一個閩南語教師,所以勢必未來開缺是綁其他學科的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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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國家也在推雙語,所以雙語的師資其實需求量也是很大,所以在師培階段都會鼓勵學生一定要修兩張證,所以有些學生會走雙語的,有些學生以閩南語的師培來講的話,可能就要鼓勵台文系的學生再修另外一張教師證,就是修一個輔系,可能有兩張證,得到聘任的機會可能性會比較大,這是第一個在職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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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提到剛剛講到在職的第二專長,我倒覺得很像老師所講的誘因不大,另外一個是語言其實有一定的門檻,現在的年輕老師——我也不能講年輕或是資深——有一些人不會講閩南語,去修第二專長不太會使用或者是教這個語言,像現在缺雙語教師,要老師修雙語的課程,也不是所有英文都可以達B2以上來修,這都是有門檻的,所以在第二專長的部分,我覺得在職第二專長,可能是比較困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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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語支老師我覺得是有很豐富的經驗,這個部分就鼓勵他,可以盡早拿到學士後的師資班,可以趕快拿到證書。尤其教學真的是一個專業,臺灣的師培,不管是在國際上,我們的品保機制是做得非常好,像台師大有做IV的認證,IV的組織來看師大的師培,也覺得我們整個歷程都很嚴謹,就是臺灣的師培品質其實是非常好,所以可以鼓勵語支的老師可以盡早拿到教師證,可以解決剛剛提到國中、高中的教學專業度是比較夠的,這部分如果可以補起來的話,應該未來也是會非常需要借助這樣的專業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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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在縣市的開缺,因為不太可能一個學校就會聘一個閩南語的老師,因此這個部分要思考是不是用共聘的方式,或是中小學合聘或是同一個地區的國中可以合聘一位老師,大概要用這樣的方式才有可能讓師培生可以看到真的有缺、有誘因,學生才會想要走這一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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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回應劉教授的這一點,也就是有關於合聘,要以專任為原則,但是各校可以合聘這一個部分,其實第5條的條文有寫到,剛剛國教署跟陳教授的意見都有提到其實多元專長都很重要,不管是師資生未來的就業管道,有沒有足夠的保障,或是顧及實務彈性運用方面,其實兩張證以上的教師專長,都比較可以達到這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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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也有提到除了在職教師跟語支人員有透過正式師培的管道,像在職管道跟學士後班第一類人員的管道之外,因為修習的成本比較長,可以把這個機制往回拉到師培的職前教育階段,其實師培可以鼓勵學生修習第二專長,或許對於未來保障閩南語師資的專業度方面都可以比較完整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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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場先到這邊,還沒有發言完的夥伴,其實下半場大概有40分鐘的時間,如果可以的話,我們先休息10分鐘,我們會show出分組的名單,可先用水跟洗手間,10分鐘之後會移到第二組討論,請大家休息10分鐘之後過來看,認一下你們這一組的桌長,等一下下半組的時間會把時間交給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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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討論的題目是什麼呢?「如何在兼顧師資專業和教學現場運作的基礎上,提供教育部,包括今天這個草案有更多的具體建議,讓他們來做增補及充實?」先讓大家休息10分鐘,預計3點20分的時候,可以就分組的位置來進行下半場的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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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場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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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大家到現在還在熱烈地討論,我們把握時間,因為有一點延遲了,我們先請第一組,先幫我們上台分享,媛萍督學,有沒有同仁要幫她拿海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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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夥伴、長官大家午安,我們代表第一組來作這樣討論的發言,我們首先看到的是,其實語言發展法通過以後,學生更能夠有意願去學習嗎?我們是用如何去學習,因為我們會想說如果是像原民的話,他們不用中高級認證,他們是耆老,擁有很多的知識可以交給學生,我們想說這一些耆老的班級經營,或者是教材、教法的能力,可以嗎?這個也是我們所考量的,所以會卡在這兩個關卡,年輕的老師教學很活潑化,耆老他很有其專業性,怎麼把這兩個卡在一起,其實是值得思考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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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想說第二類的老師都已經通過中高級的認證,其實他們在教學上應該沒有問題。現在目前在學校裡面,在地文化已經都融入到課程裡面來,所以這一些像廟宇的文化或是發展本土的教育,這一些耆老其實可以輔助我們,所以教材、教法的轉換,其實是比較重要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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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師資培育的進修部分,我們會想說用在地化的這一些方式,讓這一些老師來做這樣的進修,取得閩南語的認證,耆老會不會去取得師資?我們就在想如果在大專院校這邊有開師資培訓,就現在國小教育階段來講,他們不會去修,為什麼?現在看到語支老師其實都很老,縱然讓他們去修國小的師資,能不能考過教檢,這是一個問題,所以他們大概都沒有這個動力去取得這樣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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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在想說第二類教師,是不是可以因應1111,我們盤點了,如果真的來講,到目前為止是不夠的,因為我們國中的老師比較沒有動力去取得這樣的,但如果一旦落日條款實施了,他們知道未來還有六年的落日條款,更沒有動力來因應這六年,這六年中間其實就會出現沒有老師去教國中沒有出現的閩南語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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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因為我去修了,我六年後就沒有,我為何要去撐這六年?我是一個正式的老師,我頂多被超額,但是我並不會沒有工作吧!所以在這個部分,如果說未來這一些老師可以繼續沒有落日條款,可以繼續去教,也許去進修的動力或者取得中高級認證,也許他的動力會比較強一點,因為可以繼續去兼這一些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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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超額老師的問題真的沒有辦法聘任這一些老師怎麼辦?也就是用共聘的方式,像小校,一個師資,然後三所學校,我共聘一個老師可是還是沒有辦法開缺,為什麼?因為這一個正式缺,我如果開給學校,學校會去評估,我到底是要這一個代理缺,我要開給美勞,美勞三節課,閩南語只有一節課,我們在評估的時候會評估什麼樣的師資對學校是最有利的,因此會把這個缺……代理缺是一年的,我們這裡有講到會這樣開,專任老師沒有,就是會開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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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代課,最後不得已是用兼任、鐘點費的方式,很多老師會走到閩南語的部分是鐘點,國小320、國中340元的方式來共聘,大概是沒有辦法開出這樣的一個實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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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訓的部分,我們會想說如果是公費生比較有可能,公費生在校的時候取得雙修來取得第二專長或者是閩南語的認證,在師資培訓在學校裡面就修好了。語支人員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因應為何會不夠?因為鐘點老師只會在國小裡面兼任,因為沒有相關的配套措施,還是不敢到國中去,所以落日條款如果一旦實施的話,原有的老師也沒有辦法支援了,落日條款支援以後,沒有辦法配課這一些節數,這一些節數怎麼辦?未來如果沒有這樣的師支進來,會發生到國中的閩南語課,可能真的沒有人去上,沒有人去上的話,學校又會告訴縣市政府我們就是沒有師資,那即將開學了,我的師資怎麼辦?我們又會面臨到用到的是代課教師,只好用大學畢業的,那有沒有專長?又沒有專長,但是不會去吃到教育部補助給地方補助的語支,我們沒有用語支的錢,語支一定要符合聘用資格,沒有的話,是不是可以用代課?這個也是我們面臨會到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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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閩南教師的雙修,大概只有資優生會有雙修,一般來講多修的話要多40個學分,所以大概只能有公費才有辦法,我們說最好的解決方法是,國小應該包班制沒有問題,未來這一些問題應該會出現在國中部分會最嚴重,所以調降教師的教學時數就會解決差額的問題了,名額就會出來了。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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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沒有同仁要補充的?謝謝。第一組提供非常多實務經驗,首先家長跟學生最在乎的是一個在現場的閩南語教師是不是可以引發學習動機,包含是儘量生活化、豐富語言知識或者是有很多教材教法的專長等等,這兩邊還是可以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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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也有提到上半場的發言有提到其實輔導語支人員可以透過學士後班第一類人員可以提供專業,但是剛剛媛萍督學也有提到成本比較大、教學也比較高,意願也不會這麼高,這個是現況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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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過度期的話,如果現職的教師或者是語支人員沒有動力去進修,透過正式的師培管道變成第一類的人員,會變成六年的師資階段有現場的空缺,大家非常困擾超額跟排課節數不足的問題,或許教育部或者是剛剛有講行政院可以思考這個問題,以後可以調降老師的教學時數,像16節至20節怎麼配都不夠的問題,這個意見很寶貴,我們會先留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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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第二組,因為第二組的成員在討論的時候,其實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在文化傳承上,大概有做了一些討論,我們先從學習者的角度身上出發,其實有一位是高中的學生,而這個是會在中小學裡面會學這個科目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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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同學的表達上其實可以從另外一個角度來思考這個課程對他來講的吸引力跟對於這個科的想法上,什麼樣的課程或者是什麼樣的教學人員對他來講是比較有學習的動力,我先表達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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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學生表達的是,這並不是一個考科,真正在運用語言的這一塊,就算學習的內容,大概會比較集中在跟長輩或者是協助長輩的情境之下,在這樣的狀況下,可能在學習這個科目的時候,因為不是考科所以會比較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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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對於這個教學人員的期待上,其實是有表達的是,因為我們就比較實際舉例從師培出來的專業型老師或者是喜歡巷子口的阿嬤,他們說比較喜歡巷子口的阿嬤,所以吸引學生這一段來想像上,對於一個外部人員不排斥,應該是一個比較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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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對於學生來講,有什麼動機驅使他考閩南語證照,其回應是可能是對於蒐集證照有興趣,也或許是想要再多學一點,另也提到實際上可使用閩南語的場域,對他們來講還是比較少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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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學界跟台語協會的角色而言,認為閩南語對於文化及族群上的認同,其實是很重要的,所以這一件事在學校的場域推動是責無旁貸的,因此在推動上,如果過渡條款不在此刻訂定,之後就沒有機會再去訂了,同時也讓現職老師們未來在進修上,會有更大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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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相關配套措施,其實是有一點困難的,也同意在六年的期限內,大家可以一起來討論,看有怎麼樣轉折或者是措施,這一塊是可以再進一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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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學校校長部分,認為如果訂了這樣的過渡條款之後,對於12班以下的中小型的學校,因為排課的問題,所以專任聘用的這一件事,是一定做不到的。另對於學校執行而言,如果訂了這樣的過渡之後,縣市政府可能會補助經費來作代課的這一塊,所以在現行機制上學校是有經費的,但是執行的方式可能就是聘代理代課,而非專任教師,這個是在學校執行上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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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比較理想性的,但是可能有一點難的,也就是外加教師員額,但是員額都是縣市整體評估,可能比較不能單限於本土語言或者是語言這一塊,其實是要全部一起看,並不是這一個科目可以因為單科來處理的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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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語支人員的部分有加強,如果在教育知能的品質上或者是素質上的疑慮,其實是有建議是不是可以在語支這一塊可以加強,也就是訂一個條件,要求他們每一年要進修多少小時,比如師培的進修課程,把這個變成固定的條件,這樣或許在語支人員的素質上比較有提升,比較容易拉近這個對於教師專業度的期待,這個是第二組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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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需要補充的話,就請幫忙多補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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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第二組有沒有要補充的意見?有沒有覺得剛剛覺得很重要的脈絡,要再強調一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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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皆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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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第二組,一樣幫我們盤點非常多實務上的難處,他們也試圖要找鼓勵在職教師或者是語支人員進修的動機,搞不好彰化縣政府的發消費卷還是什麼的,因為你說現行的獎勵機制好像沒有辦法促使老師進修,說不定可以大家互相參照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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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還有提到另外一個外加教師員額,但那個需要整體的評估,這個意見我們都收納進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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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有回歸到草案,就是在第4條進修的部分,語支人員的部分,知能課程是不是更明確,像每一年要修多少,像有關於教學專業的課程,這個也提供給教育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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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第三組的同仁幫我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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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們是第三組,我們針對六年條款的問題討論,我們有兩個方向,第一個考量是,我們初衷是希望語文教育專業化,希望可以聘任專職的本土語文老師,但是就會面對到排課的困難,還有一般現實上20班的小教室師沒有辦法獨立聘請專任的閩南語老師,客語、原住民語就更不用講,是更難聘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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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的一些方法是可以盤點大的學校,像60班以上的大校,就比較能夠獨立聘認一位閩南語的專業師資,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可以盤點出有多少的員額可以釋出給專業的師培培育出來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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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會遇到的困難是,這樣盤點出來,全臺灣60班以上的國中、高中還是很少,所以對於就業需求來講,其實不一定能夠很吻合、滿足,克服的方法是轉聘為代理或鐘點的老師,但是回到跟之前的初衷有一點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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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討論出來的是,這跟第一組、第二組講得一樣,可能需要再請教育部,麻煩教育部,可能看是不是可以降低老師的授課時數或是增加員額,又或者是有另外一個方法,可能各地方的小學會對一些特殊的學科,像特教或者是英文有一些學校裡面的規定,對於超額老師的保障制度,但是這樣的制度也會有爭議,會造成學科間的嫌隙跟不公平之類的,有很多實務上的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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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路是校長有分享在國小的實務經驗,也就是國小對於本土語文授課,因為我們是原住民、客語跟閩南語都在同一個時段,因此會用班群的方式,比如一次就是三個班綁在一起,因此三個班的本土語言會在同一個時候,像社團課一樣,但是三個班綁一起,在那個時候可以上客語、閩南語及原住民,客語可能剛好有20個學生、閩南語有60個,所以閩南語拆兩班,客語一班、原住民一班,就是用班群的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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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班群體的問題是,用的班群就更難聘到專任的老師,因為這樣的授課時數更不足,所以就必須需要仰賴二類跟三類的人員來支持,這樣的話才可以好好調配,也沒有辦法用到一類的專任人員,也是可以用,但是就沒有辦法用代理、代課的方式來聘任,但是二類的方式不見得有壓力、誘因來修習閩南語的專長,但是老師也不會覺得都被超額,有一點像超額的老師也不一定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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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超額的老師本身的認真並不高,這樣的教學效果真的有比語支人員或者是比代理代課得好嗎?好像也不一定,所以這個也是很大的困難。解決的方法就是有超出的部分,像在經費補助上,像地方政府在國中小的代理、代課老師的補助,或者是語支人員的費用要編列預算,是需要增加預算的方式在可以補足員額的不足,或者是要降低班級人數,這個是很後面制度上要面對的問題,像新住民在語發法沒有發生的問題,高中是規在第二外語,這樣會有制度不一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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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這一組的意見是分歧的,也就是沒有一致的共識,對於六年條款支持的聲音是覺得對於實際人員調度,還有教學現場的考量來講,現階段的制度還沒有真的完全準備好這個部定課程狀況之下,我們還是必須用二類跟語支人員的大量資源,才可以有效、彈性兼顧員額及現階段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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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的意見是,因為我們希望可以過度到常規,希望師培教育能夠有一個專業的語言課程,像叫多益考900分的人去教英文,體育得獎的人去教體育,希望有正規的系統,這樣可以有良性循環,希望慢慢時間過了就可以漸漸讓它平衡,這個是我們這一組討論的結果,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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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第三組討論地非常完整,連第二外語都討論到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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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提出非常多的意見,像要盤點大校,大家都肯認小校會開不出缺跟縣市員額的問題,但是在場都沒有人否認草案公布之後的第一人員確實是大家都認同是最專業或者是相對專業的師資,所以大家也會鼓勵第二類教師、第三類語支人員透過師培制度來進修,可是大家就會講誘因不足的部分,我們到底要給滾子或者是蘿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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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正式師資管道培育的獎勵機制,大家可以提供更多實務上的意見、經驗來讓教育部做更多的參考,可以訂定更細緻一點。另外要解決這樣的困境,像外加員額、降低教授師資,這也可能是操作教育部的權責範圍,但是值得國家整體教育政策要一起來思考的部分,非常感謝第三組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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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大家可以看得出來,其實我們在行前的時候,跟教育部試圖要一起把大家所有的討論框限在六個法條裡面,但是因為大家的經驗非常豐富,有自各自不同的想法,甚至給出更多的刺激,沒有關係,我們會後辦公室會幫教育部盤點,其實教育部之前開過四次的諮詢會議,非常感謝他們,這次又非常感謝,又再開了一場實體會議,納入更多元的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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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參考要怎麼樣回歸到這一次的法條,或是可以作為這個法條,或是國家語言發展法,或者是師資培育法,未來要滾動式修正的參考,我們都會統整給教育部,非常感謝教育部的同仁、更感謝大家今天熱情地參與,佔用到大家的時間,非常不好意思,感謝大家貢獻寶貴的意見,歡迎大家日後持續給教育部更多的鼓勵、修正的建議,謝謝,今天的會議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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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show一下sli.do,真的沒有留言,大家都很輕鬆可以暢所欲言,不需要匿名表達,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