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塊的部分講的具備語言證的這一類師資,培育方式就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由他們去開設一些閩南語文的課程,鼓勵這一些人員都可以研習,以利他們可以取得中高級的語言證,就具備相當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