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師資藝司先做了一些回應,當然對於教育部的政策來說,當然知道教育現場並不是唯一的場域,但是因為分在不同的單位負責,這也是從國家語言發展法第4條,中央主管機關教師師資藝司有這個職責把這個培育、資格的草案訂定好,教育部的想像並不是很侷限,這個是先回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