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到今天是第68場,其實協作會議各形各色,不一定是法規預告案,有些可能是酒駕鞭刑,網友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提案,也有可能會被納入協作會議討論,其實有各式各樣的,我們跟大家稍微講解一下,各形各色的議題裡面公部門其實自己既有的說明會、公聽會或者是其他的政策討論流程及工具,到底要怎麼樣更符合開放政府的精神?我們可以多做一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