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塊是針對語支人員,就是要由直轄市、縣市那邊去辦一些教師的研習,這個是現場就有做了,所以在第一點有增辦的狀況。在激勵措施上,我們知道在職人員要來做進修的這一件事,目前還是需要相對應的誘因,所以這邊就是訂定要由我們跟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來訂立相關的激勵措施,希望可以鼓勵第二款的各類人員來修習閩南語的課程,所以要有人來修,也就是如何透過激勵措施,讓在職的老師來修閩南語的增能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