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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早上所準備的資料不再重述了,我們有很多資料可以讓各領綱小組帶回去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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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至六是教育部協作中心的運作要點及議題分工,還有已經送進來、各個領域提出需要配套的規劃,這邊已經提出彙整表,上面已經有作成決定,也就是各領綱要找出最優先排序前三個,請各領綱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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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就是在附件統整工作圈,請看到附件十二至附件十四,有素養工作圈及四大重要議題工作圈的重要內涵部分,這部分再請各個領域參考,但上午已經說過一次,因此下午的部分要再說一次嗎?我建議不要,就把紀錄送去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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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自然領域的召集人,很快作一下修改的過程及內容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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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公聽會、網路論壇及書面審的意見,我想今天比較重要的是10月25日工作小組討論會議後的綜整,請各位翻到第124頁至第130頁,我稍微說明一下,第二群組10月25日會議決議是提案二牽涉到普通型、綜高型的部分,決議的部分有三個建議,我們都接受,且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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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有關於第127頁提案二,案由及達成共識的部分及待討論的議題及建議,達成共識的議題是這一次經過公聽會及早期諮詢、網路論壇所搜集的意見及能做的部分,很重要的是有關於自然科學領域的學習內容遞減,其實是很強烈的意見,這部分我們已經再考慮過了,基本上是不可能往下走的。教育部必修內容方面,以化學的例子減掉了1/3或1/4,這我們整個學習內容上有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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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議題的部分,我們已經第二點加入,第三點、第四點已經加入了,普通高中是順利的,沒有問題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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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術型及綜合型高中的部分,我們經過了四次的公聽會也有數次的審查會,另外也有設備基準及經過兩次審查會的等等過程,有各方面的意見及網路論壇,其實我們都有當場回應跟作當場溝通,因此大致上都互動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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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有跟十五群科的專業科互動,因為我們一般科目將來要配合所有將來各類十五群科的專業需求,因此這部分我們也作了互相的溝通,整個平台非常順暢,包括環境、地理等等就課程中主題相似要寫的部分作了充分溝通,原有過多重疊,但已經作過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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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就實作的部分其實我們原來就有強調,在課程當中至少有1/3的時間、內容及實作實驗的一些實力都在課綱當中已經寫進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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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科技運用、網路平台運用,包括四項重大議題都有融入到課綱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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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們素養小組開會,但我沒有參加,第127頁待討論的部分,第一項就是25號那一天說要加上STEM字樣,我們那時候也覺得很好,但我們覺得再考量發現不同,不同的理由很簡單,因為我們把工程的部分都弄離開,不在我們自然科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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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還在,但課綱就不以STEM就暫時不放,但我們精神上會在,但文字不跟隨美國的,以免被認為有copy之嫌,因此考慮的結果暫不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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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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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在美國都有,但我們放在課綱文件當中不太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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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看到第125頁,自然部分達成共識:普通型已經依照意見作出初步回應及草案,學習的內容在保留基礎之餘,力求融入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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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討論的議題及建議在普通型的部分,在剛剛所談的有關於STEM怎樣來連結,第二個是自然科學需要提出明確的策略來落實課綱,以及透過協作平台來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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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是關於課綱草案的實施要點,若有超過25名學生去增設一名科學教師,需要評估研究,請再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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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項,新課綱若有新增內容,就應要求該領域老師再進修。譬如自然科宇宙學要進物理,應要求自然科老師增長現有的職能,希望自然領綱加強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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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技高強調的技能,在課綱研修應該要盡量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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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超過25名的部分是保留還是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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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自然科學探究與實作不能看成一個科目,但如果每班超過25人,實際上操作是困難的,因此到底怎麼樣才能讓這一件事達成,我們會考量在哪一個地方呈現並具體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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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已經唸了,就把宇宙學唸出來,若宇宙學唸出來的話,我就要回到群組會議當中提到,公聽會反應比較多的是物理的幾個概念:一個是夸克,一個是量子,一個是宇宙學,但到最後宇宙學的部分,物理決定說希望地科可以考量納進來,跟夸克結合起來,這樣可能可以減少一些不必要的困擾,現在地科也接過來了,正在融合。雖然地科時數是很有限,但我們考量最早期九五課綱在地科,後來是因為種種理由搬到物理,後來又有種種理由說地科比較恰當,因此又回到地科。我們隨後會回到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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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科老師要不要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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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會放在在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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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克跟量子現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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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想法認為物理不應該侷限在十九世紀,二十世紀的東西都還沒有進來,所以二十一世紀更沒有進來。很多都說國中都在教,為什麼高中不能教?因此這一些概念也要適度接納,只談理論,不談現象,對學生來說應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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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班25名學生及師培,提過協作平台的時候,是不是非常必要的第一要件?也就是之前沒有它就無法實施這個課程?要先排序一下,我們就請協作平台盡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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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主席的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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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自然科學的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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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高和綜高有一個指引,但不知道指引的性質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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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另外規劃,我不知道未來的規劃。當初在課發委員有提到內容,是一個標題一樣,像國中、高中、綜高、技高跟普高,我們要配合專業及內容,所以就寫的部分有就內容規範,甚至有一些實作的部分,我們也有作一些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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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大家的想法,我們那部分目前沒有寫得很詳細,只是初步的規劃,未來還是要手冊,可能又要更多、更清楚或更詳實。目前指引只是一個課綱大致上規範內容的方向,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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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指引幾乎很明確,像課程大綱的授課時數都規劃進去,這部分是否能夠納入課程手冊來說明,這應該只是建議吧!不然只能編兩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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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到第2頁,因為有分物理、化學及生物,物理B版中物理是時數比較多,物理4-6課綱寫起來到底是四或者是六,裡面有規劃4的是選什麼、6選什麼,有沒有做這樣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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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規劃當中有加星號,沒有加就是四學分,有加就是六學分,因為我們有十五群科,有的物理很重要,有的就是要四學分,因此裡面有多種彈性,我一直提到在98、99課綱的時候,希望物理、化學、生物要寫十五種課綱,不過那是很難的,我們就這樣一個彈性的處理,裡面有四學分,亦有六學分,真的更多到八學分或者是十學分,我們再從校內的一些科目加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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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有很多特色,比如綜合型高中自然科學領域課綱p.25(一)教師在教學前應編寫教案,我覺得這個很進步,其他領域應該都要學習,這是非常好的構想。一般我們的名稱都叫「教案」,可以用「單元活動教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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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第1頁的課程目標4,養成觀跟社會價值觀之養成,兩個養成是不是可以再調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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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離中學雖然很久,但記得讀中學時好像實驗做得很少,幾乎都沒有實驗,所以是不是可以再加強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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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唸書的時候也是我唸書的時候都沒有,這次我們幾乎要強迫它非做不可,所以國中有1/3是動手做的,高中還有必修四個學分,真正要動手做的,不管是實驗室或者是到野外,都要動手做,所以請你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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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素養指標有問了一下,所以麻煩工作圈可以看一下附件十三及附件十四,如果跟各領域有關,我們早上的結論是請參考,能修改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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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回去會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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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一塊還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就請各位委員決定關於課發領綱是否送課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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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委員均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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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第二群組再開一次會,請課發委員確認該改的都改了。形式方面我們主任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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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接下來還有課程手冊,工作還沒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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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接著就會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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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往綜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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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一下附件十,第三群組綜整報告這邊,一路看下來是第82頁,提案三是有關於綜合活動三達成的議題,第3頁是有關於藝能科老師希望降低基本授課節數,這不是我們能決定,這要交由協作中心研議。第4、5點是有關於綜高七選二的部分要如何處理。第五個是有關於技高將來開課經費問題,這可能也要協作中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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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說明的是附件十一,特別是第91頁的整理,我們經過北、中、南、東整理後我們有做一些處理,比如文字等等,特別是生命教育科的委員,已經將52項的學習內容調整為25項,這是很重要的。沒有調整的文字疏漏,比如公聽會的意見希望我們能夠增加團體合作服務領導,我們覺得這兩個概念其實在綜合活動的內涵中已經有了,因此我們也做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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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小組再召開會議是有關於國中的童軍、家政及輔導,希望加強統一,最近的研習會都會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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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公聽會的意見,我們也會在總綱的研修課程中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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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有關於跨領域,社會領域作橫向的協調,類似的內容也有跨科的討論,像家政的生涯規劃都有財務管理,這兩個科目就把生涯規劃讓家政來管理,這樣就避免重複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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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有關於協作配套的部分,授課的時數降低可能沒有辦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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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性別的部分也要交給工作圈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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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中醫的部分要看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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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媒體素養的部分已經把媒體素養那很重要的概念,我們也希望最後能夠積極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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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關於附件十三至十五,後面我們都會再積極回應,國中、國小至高中先報告到這邊,技術型高中的部分請陳教授回應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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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說明一下有關於技術型高中的綜合領域。三場公聽會之後,最主要除了一些文字修正外,最主要還有一個意見,在技術型高中的綜合活動領域跟科技領域的七個科目選兩科開設,因此有很多的意見認為這樣子的變成我們雖然規劃了七個科目,但會不會造成很多科目無法開成?我們在第三群組的會議中也有討論,目前的做法是未來在實施綱要的部分作說明,希望技術型高中不要一個課程開兩個科目,盡量依照學生的需要讓他們從七科目選,只要某一個科目達到班級可以開課的人數即可開課,並不是一個學校開兩個科目,我們把它放在實施的要點裡面說明,這可能對這兩個領域開兩個學分問題會有比較好的幫助,以上補充,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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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會議針對綜合活動領域的部分,召集人教務長都有針對這部分回應,我就不要再重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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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提到的議題,特別是性平的部分,請務必參考,也就是這邊已經確認的用詞、用字,與附件十四議題人物的內涵對一下,這樣我們不逐一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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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術型綜合活動領綱的部分,也就是第14頁學習表現與內容,在整個的表格上右欄學習表現會對應核心素養,學生表現最右邊有一個融入議題,建議把他它刪除的原因是,學習表現對核心素養的對應關係應該讓教材編輯者能夠自己發揮,因此會在附錄一時一定要有一個對應的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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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融入議題的部分其實有四個議題,在總綱的部分有十九個議題,換言之,我提到第16頁的「家庭」,在家庭這邊的舉的內容很多,這裡只能融入性別教育,其實更重要的是家庭教育,所以應該加以建議刪除,因此在附錄二的部分統一說明就好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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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學習,我覺得這個非常棒,這是很大的突破。但在國小階段是不是缺失這個東西?是不是認為國小階段就沒有必要,因此就沒有看到這方面的內容?國中部分也沒有,我只是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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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應一下歐老師的問題,未來想像的部分,我們在附錄三補充說明裡面有做這樣的回應,請看到第47頁上面學習表現第4項勾勒未來想像的部分我們也有放進去,在學習內容當中可能沒有辦法寫得很清楚,所以我們后面又再加了一個補充說明把它寫得更清晰;國中的部分第65頁、第66頁的部分就生涯發展部分也有相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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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綜合活動的部分,各位委員認為可不可以送課審會?容我再重複一下議題工作圈,后面的附件務必要參考,我們對於素養工作圈的部分也務必參考,請修改了以後,第三群組再召開一次會議,課發委員會參與,並看看是否確定,若確定後就送課審會。謝謝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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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集人有國際研討會不克前來,所以由我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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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四場的公聽會、網路論壇及書面審查,我們這一組都做了處理及回覆,我們也開了三次會來處理問題,10月8日、10月15日及昨天都有開會並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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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作一個大體上的報告,我們把拼音放在第二個階段,國小三年級才開始,他們很關心認為我們應該把語言的學習放在第一階段,因為他們認為語言的學習是放在第一階段,不會影響到其他孩子對英語或者其他語言的學習,這是他們的意見,而且依照語言學習的進程,應該先學習語音再學習文字,因此他們認為要調過來,因此是一個模仿拼音,後來才是漢字書寫,這部分表達滿多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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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有關於名稱的問題,四場公聽會當中對於閩南語的名稱是不是認為可以用台語作為名稱比較好,因為他們認為閩南語有一些歧視的意見。但我們召集人有回應說並不是我們小組可以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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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關於授課時數的問題,是不是一週一個小時變成一週兩個小時,延伸為國中必修,現場當中有很多團體,也有本土的教師,並且有很關心十二年課綱的家長,希望變成為國中的必修,一週是不是變成兩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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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有關於學習內容的問題,我剛剛有作了一些報告,有關於拼音是不是第一階段,我們小組也有一些回應,文字認讀其實是比較符合聽說讀寫的學習進程,因此我們就學習內容上有多加這一項。以上是我們經過公聽會作一些回應,群組委員也希望我們在學習內容上,國小、國中及高中就這個表格是不是要一致,我們小組也正在進行處理,以上作一個簡單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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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太厲害,我沒有舉手就知道我要發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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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各位委員看到附件7-2,也就是公聽會、網路論壇這一本,請看到第179頁,所有公聽會我看了都有同樣的問題,也就是做了整體回應,等於是編號1至編號4,前面發言的人不只四個,所以我們不知道哪一個對應哪一個、並不知道哪一句回應哪一個人,這樣會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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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參加閩南語文時其實是很清楚的,但變到這邊的時候就完全不知道哪一句變哪一句,建議文件要修改,不然就是在發言人前面加編號,後面再去對照編號。另外一種方式是依鼓勵學校這一段話,假設您是回應北區某某人,就在前面寫上「北區某某人:」即代表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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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會議我們有建議只要課綱已明定,在回應地方就不要修「此建議交由課發會研議」,因為現在的研議都是不可能的,可以下一屆再改。比如第169頁是針對第164頁的回應,事實上總綱就已經訂好,所以所有裡面交由課發會研議的部分,只要是課綱有明定都麻煩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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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表的部分有分兩類型,為了今天各位委員能夠在不同的,包含公聽會、網路論壇及書面審查能夠一目了然,因此做的就是大家今天所看到的附件7-1與7-2,以閩南語為例,會分門別列,然後再一一羅列,下面是研修小組的回應。第二類的整理方法是所有的回應隨著課綱研修確定,因此要放到網路上給各界看,讓他們知道公聽會發表意見,意見是怎麼被處理,這部分我們就用第二類,也就是分門別列,把公聽會是誰、什麼表達及研修小組的回應一一羅列,這個部分今天沒有呈現。以上是對表格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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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要對閩南語文的問題,其實我們是放在附錄四的,而不是今天提到課發會就提到前面,本土語文其實是校定必修或選修,全體對於這樣的領綱是沒有辦法放到正文,這部分建議放在附錄,如果有必要就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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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第一次課發會針對我們現在要學這麼多的符號,小學一年級進去要有這麼多的羅馬符號,要學注音符號、國字、數字等,是不是真的能記得,但我只記得你們給的答案是孩子沒問題,不能我們大人說沒問題,有沒有證據孩子負擔得了?現在又多了羅馬拼音的符號。從小孩的觀點來說,如何負擔及如何協調,委員有沒有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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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成立過小組來討論,希望各個語言別能夠有共識,不要集中在第一學期階段,讓小孩在入小學時的負擔很重,因此這部分我們也協調了不同的語言別,不過國語文、英語文、原住民及相關不同語系的部分,這部分也針對他們不同的語言評估,因此目前其實是有做整個相關的規劃,因此有一些語言別是在第一學習階段,也就是國語文及原住民語文跟新住民的部分;而第二階段是進入到英語文、閩南語文、客家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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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編出來之後全部一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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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語言當中都有非常明確的階段別的切入語文符號部分,像閩南語就是第二學期階段三年級有一個標音系統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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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到我們的公聽會及網路論壇都在講應該在第一學期階段開始,后來我們決定第二學期階段也開始,剛剛黃校長講的,我們有沒有回應?在哪裡回應強調第一學期階段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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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順序我說明一下,每一次只要涉及到第一群組的會議我都會去參加,閩南語的方召集人其實也都說明得很清楚,時間序我們的程序是我們的領綱小組先討論,在語言別評估哪一個階段進入到標音系統會比較適當,他們評估這在第二學期階段,因此他們在學期撰寫領綱時是放在第二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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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進入到網路公聽及現場公聽,有人建議其實可以放在第一學期階段,召集人當場都有特別說明,我想惠如委員也有參加閩南語領綱的公聽說明會,如果一年級就進去標音系統,對孩子的負擔太重,連大人都不見得看得懂,方召集人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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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綜合公聽會的意見後,閩南語的領綱小姐還是建議放在第二階段,也跟其他的語言別有所區隔,接下來我們請惠如委員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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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沒有參加他們的公聽會,我是參加會議。所有的語言別只有新住民語文在第一學期階段,那是因為他們沒有辦法用漢字來表達,但在閩南語文已經有漢字可以表達,因此這在閩南語文在第二階段學習,而新住民原文卻沒有辦法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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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在公聽會的時候,家長及本土老師提出這樣意見的時候,我們的召集人都有如委員的說明,小孩的學習可能沒有辦法給他們太多東西,當然有城鄉的差異,看怎樣的狀況來處理,基本上是放在第二學期的階段,我們當時是這樣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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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來就具有爭議性及意見滿不同的看法,但我們來看一下是不是如校長所說的第二階段才開始,我先看到書面的資料,請看到第9頁標音系統,AA-1-1、AA-1-2,AA-1-2沒有問題,因為是文字認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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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4-1羅馬拼音,AA-4-2是漢字書寫,第二階段至第三階段都一樣是羅馬拼音,做兩次的目的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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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內容必須要跟學習表現呼應,請看到第6頁,3-1-1就直接說「建立學習閩南語的習慣」,他只有說文字認讀而已,而沒有標音,我不知道如何處理它,我不是很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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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3-2-1的時候,就說日常生活中的閩南語文並瞭解其意義,到這邊的時候才扣得住隔壁第9頁A-2-1有羅馬拼音及書寫,這個我比較能瞭解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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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到底是識字而不學拼音,既然能識字而不學拼音的話,為何還要學拼音?拼音只有一個目的是要讓他識字,都已經能識字了,為何還要畫蛇添足?我不太知道閩南語文是為不認識閩南語文的人學的,當早期本土社會出現時閩南語算是滿被壓抑的語言,現在反而是比較吃香,因此閩南語文化是比較強勢的,在母語型態下,聽說不是問題,我常常到南部去上課,南部的老師會跟我反應,我不知道我們為什麼要學閩南語,因為我們講的可能比老師還要好,我就不能理解,當然這是後話。課程的時代意義有沒有轉變?3-1-1的學習表現與A-1-1與A-2-1是有明顯上的邏輯不通,就已經可以辨識字了,為何還要學羅馬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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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學羅馬拼音我覺得對孩子也不厚道,因為剛開始學英文,豆芽菜才剛接觸,就要賦予豆芽菜不同的意義,我覺得對孩子是一個混淆,因為一階段放在一階段的難處,其實也一直是可以推行的,我不知道這個邏輯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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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委員給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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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羅馬拼音會同樣出現在國小及國中,事實上會牽扯到現場實際上的瞭解,事實上孩子到國中以前不一定有學拼音,這是提到城鄉問題,因此我們希望他國小學拼音,而上國中沒有學可以延續下來,依照我們的瞭解真的有些孩子以前老師沒有教拼音,這也有牽涉到師資的問題,因此在擬學習內容時就做這樣的考量,我們會覺得就目前的學習狀況不一,因此從國小、國中至高中就拼音的部分可以幫他加強,這是我們當時的初忠,因此才會就國小、國中都有拼音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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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部分不管孩子是否已經識字或拼音,當時我們小組在研擬時有一個想法,也就是希望給學習閩南語孩子有一個培養的態度,他樂意且喜歡閩南語的作品及閱讀,當時我們在擬學習表的立場及想法是這樣子的,以上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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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剛好方召集人不在,我也以一直參加閩南語研發的角色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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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瞭解文虎委員關心的所在,也就是在剛剛所提到第9頁草案當中有AA1-1與AA2-1有文字為何還要拼音?有沒有此必要性。在閩南語的文字上,其實就閩南語或台語其實有很多爭議,何時要切入拼音也有問題,因此當時在處理公聽時處理滿好的,不同的孩子也有不同學習的面向,我們有文字的認讀,其實還是要有羅馬拼音,並不是說我們文字的認讀之後就不要有羅馬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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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天烏烏,欲落雨」其實連結到閩南語的記憶當中,但在閩南語的教學中不是要這一些孩子中文字,而且還需要可以學習羅馬拼音,這是在整個閩南語中要這樣定義,因此拼音系統的介入是在第二學期階段,AA-1-1文字的認讀是讓孩子透過中文字學台語音,有一些人認為第一階段就要放入羅馬拼音,因此是有陰影,就是接納公聽會一些人的看法作以上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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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的外曾祖母55歲才開始入基督教,學習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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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現在羅馬拼音是因為注音符號無法完全標音,像台語「反對」的「tuì / ㄉㄨㄧ˪」和「對」的「tio̍h / ㄉㄧㄜㆷ͘」聲調,並不是注音能夠表徵的,因此是需要羅馬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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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太能接受這種講法,國字就一字多音,那沒有什麼了不起,從來都有一字多音,放到哪裡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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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黃校長提到的,我覺得造船者在看這一艘船還是坐船者看這一艘船,過語的注音是渡船,只要能過渡到文字,小三、小四就不再寫注音了,如果到國中的話還要寫注音的話,那就變成笑話,而是要更少的資源去學更多的文字;如果是造船者就不是了,要把船扛回家,所以當然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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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校長一談,我認為閩南語感覺好像造船,我們可能有不同的解讀,但我還是認為拼音放在任何一個語言都不應該是主體,既然是渡船就不應該作為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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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副座提到的我到80歲還要學,那是我的興趣,但7歲或8歲的小孩子,如果能夠自主表達意見的話,恐怕90%是不會同意的,因為我們要看孩子學習的狀況,我必須要說我們必須要貼近孩子的想法,要不然我們一起來學四種拼音看看,看你覺得你快樂嗎?我想一想我們自己也來學四種拼音看看,看看你快樂嗎?而且某兩種拼音是同一個符號,而且還可能會混淆的。因此我在想過去閩南語已經有一段很長的歷史,特別推拼音,而閩南語依然可以發展,我們是不是可以找出更好的方式,如果再用一個角度的話,我們50歲來學羅馬拼音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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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不能說服我自己拼音是造船人的船,而不是渡河人的船。第二,我不認為剛剛那個邏輯可以被我接受,說因為羅馬拼音曾經有老師沒有教,到國中又要導入課綱。那高中一定也要再導進去,因為國中一定又有人沒有教?各領域如果有一些沒有上完,不要忘了我們在技術高中的時候,曾經一個科目放一到四我們都有很多意見,覺得這一種講法不太能接受,因為前階段沒有學好,在後階段也列進去,因此這一種講法邏輯上很難講得通,尤其是編碼上的混淆,兩個一樣的條目用一樣的編碼,明顯是吾黨所宗一定要搞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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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電子萌典專案的時候,其實就是以臺羅、客語拼音、漢語拼音、注音符號,四個系統一起學,確實是有一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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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林委員的說法,其實大部分的使用者,二年級到四年級台語、客語的老師和學生,我們會發現,不管城鄉都會有同樣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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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的小孩從小會講台語,會講的是最基本的字,「天烏烏」看到就讀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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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tio̍h / ㄉㄧㄜㆷ͘」其實中文寫的是「著」不是「對」,基本上一字一音時,學生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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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學生把懂的字讀出來,並不代表台語用到的只有那100個可以唸出來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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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學新的字時,因為很多連老師都唸不出來,因此因此在小三左右要教拼音的重點,是學會一些書寫用的字,以及漢字的文讀音。這個是台語特別多,國語沒有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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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介紹文學作品時,某些作者也認為有些字詞找不到漢字,所以會用臺羅或白話字來表達。如果不教拼音,在唸這些人的作品時,會變成沒有辦法學習到這些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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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漢跟全羅都有人支持,但讀寫台語文用到的實況,就是漢羅混合的。兩個都學,才可以讓台語文變成不是只是在菜市場用的那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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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本來不會唸台語的小孩,拼音就能讓他們開始學最基本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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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其實是用注音符號的延伸,「方音符號系統」來學台語,這在台灣提倡的人可能不到百分之一... (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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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沒有要特別擁護哪一套拼音系統,只是想說,無論是用注音符號、方音、或者是羅馬拼音,這個學習的節奏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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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不將羅馬拼音放入到閩南語教學的課綱當中?假設不可能的話,我們就一定要放,問題只是在第一階段放,或是第二階段放,最大的共識是在第二階段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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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你說在羅馬拼音到底是造船或者是渡船,在你的邏輯是造船,但在某一寫人是造船也是渡船,沒有造船就沒有辦法渡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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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在同樣的學習內容當中的羅馬拼音,像在國中階段也發現,這個地方在先前的大會也開過針對一些東西可能在不同的階段需要重複讓孩子學習的時候,我們有一個特殊的標號,也就是雙圈的部分,我想這部分在大會當中跨領域也有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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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的建議是:這部分先討論到這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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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跟公聽會有一個很大的出入,草案第1頁的時間分配是用表格式的,之前是用條列式的,其實內容上有很大的不同。看到高中階段備註第二點,「…」我們原來是沒有,原本是要強設開設六學分的總綱規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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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表格是因為審查委員希望我們把表格化,委員唸的那一段文字是在總綱裡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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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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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不能這樣寫。我覺得只要寫到需求開設就好,後面劃掉,否則如果讓學校任意開課,就會變成不能開,兩個都會有限制,所以兩個都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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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委員建議你們畫表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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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審查委員希望我們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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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本土包含了客家語文其實是同樣的,在國小、國中,總綱規範當中是必修的,要選就一定要開,所以過小、國中是有總綱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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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高中的部分是在校定必修或者是選修那邊開設,因此會建議時間分配的高中階段應該要刪除掉,然後在實施要點的課程發展當中敘明如果高中校內必修或者是多元選修依照學生的需求來提供課程,我還是要回到總綱的文字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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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分配那邊,就高級中等學校那邊整個拿掉。第12頁高級中學階段內容也要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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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想最後再講一段話,不管是唐委員或者是黃校長的講法我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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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會坐在這裡的,大概在學習上都有過人之處,除了我之外... 所以通常都不是一般的孩子,課綱真的是給一般的孩子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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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第1頁的課程目標,每週一節課不要認為跟國語文相去不遠,如果要達到這些目標的話,其實是要更多的學習,學校完全不理會課綱也能活下去,如果課綱能讓人家不理會,我們也可以繼續這樣子活下去,我知道今天講閩南語課綱是很不聰明的,因為從公聽會看得出來是有一個非常強大的領域,誰都不願意去找這個麻煩,但我要說的是十二年國教課綱其實是屬於實做型的課綱,如果是一個禮拜一節課,這個目標真的能達到嗎?我覺得可以達到的話,國文跟英文的部分要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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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寫的問題比較大,今天之所以會有拼音跟識字的問題都是「讀」、「寫」,是不是會讓讓變成重視他或者是應付他?這是我提出來的一點看法,反正這個領綱遲早要過的,只不過我們真的要想一想一個禮拜一節課可以做到這個地步,臺灣真的會變成神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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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聽之外,其實讀寫能力跟一部分的說是共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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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國語文程度若提高10分,閩南語文跟客家語文程度自然也有4、5分,有重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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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編成共同閱讀的話,尤其是閱讀古文教材,是可以重疊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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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教材,你唸的是國語音或者是閩南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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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綱裡寫的是「已知用閩南語從事思考、溝通討論」,所以不能用國語思考。這並沒有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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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是林委員所說的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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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委員的是大哉問,其實課程目標是寫十二年,是希望到高級中學都持續培養能力,不是把高級中學這一塊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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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不可以決定?可不可以送課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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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委員均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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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送課審,然後再經過第一群組修改再送課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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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各位可以讓我們送課審會,因為我們10月8日、10月15日及昨天又開了核心會議,我們小組再整理內容,因此再做一點修正,所以容許我們把它修正好後,11月12日還會做核心的重新修訂,以及13日還有大會,若大會完之後是不是可以送群組會議跟課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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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群組會議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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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客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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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我們的實質內容比較少,先前課發會對我們有一些修改的建議,大致上我們都有根據課發會的建議來修正,還有少部分的調整,同等工作圈的學習內容還是有一些重複的部分,我們會再交由核心會議的細部會議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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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很多的時間分配等部分,剛剛有提到要擺在高中的部分,所以我們會一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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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發會的建議我們有作網底跟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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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要學習內容的部分,請看到草案第7頁,不管是在課發會或者是公聽會比較聽到一些意見,也就是我們原來的序寫會有一個問題,因此我們大致有做修訂,接著比較大的修訂是在評量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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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給委員來討論,因為剛剛都已經一併報告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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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客家語文附錄四放在這邊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是否有可能把它移到以後的課程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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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認為這樣比較沒有辦法清楚掌握到,所以建議用表格呈現,這也是延續九年一貫的做法,他們認為這比較明確,讓大家一眼就可以知道不同學習的重點是什麼,假設建議要擺在個人課程手冊,我們會請核心小組來看一下大家要如何處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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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到第6頁寫作的部分,4A-1-1這部分我不是很清楚,因為我不是客家人,客家語是不是有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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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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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小學階段需要有一些文字嗎?評量1-2「…」,是不是在小學階段還要再寫一些什麼?我們現在看到的語文就已經五、六種語文,將來小孩子真的很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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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回應,其實客家語言的委員在修訂文字書寫時,基本上還是以既有的漢字為主,所以這裡講說要認識一些文字書寫,是用中文就可以來呈現,因此在第一、二階段的認識階段都是以漢字為主,因為客語雖然很常用,但漢字寫起來非常難,因此他們主要是以簡單的開始,因此不管是筆試或者是文字書寫第一、二階段都以漢字為主,不會進入到拼音,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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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能夠識別客家語文及本國語文書寫的差異,這裡會有本國語文書寫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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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語言講的是國語,就是有一些語法轉到客家的文學作品,雖然是漢字,但是語法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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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本國語文裡面有各式各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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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其實有牽扯到一些立場的問題,也就是他們認為客語也是本國語言的一種,所以他們不想要只強調國語文,他們認為基本上對應的對象也是國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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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分我有兩點要澄清的地方及一個建議,剛剛歐委員擔心孩子可能要同時學很多的語言很辛苦,我們要特別說明一下,因為本土語言總共分成閩、客、原、新,其實是多選一的方式,而且是只有一節課,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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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就客家語文的部分,文字與漢字是一樣的,比如謝謝是「安仔細 / an³¹zii³¹se⁵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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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基本教育其實對於專有名詞都有固定的語文用法,其實是用統一的國語文之統一名稱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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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秀菁的說法,表示用詞是有特別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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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縣的漢字寫法應該是「恁仔細 / an³¹zii³¹se⁵⁵」,海陸用的是「承蒙 / shin⁵⁵mung⁵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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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的小孩子距離上國小還不遠,尤其是在小三的時候,那時候要學很多語言,我太太本身是客家人,我是閩南人,我的小孩子回到家裡後不知道怎麼講話,所以有一段時間,到現在我們的共同語言是國語,小孩子已經上到高中,客語及閩南語都不會講,因為當時太多混淆,我們想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閩南語有閩南語的拼音方法、客語有客語的拼音方法、英語有英語的拼音方法,整個是錯亂的。因此我們要考量學習者的環境,如果沒有那個環境,硬要他接受,其實是沒有辦法的,因此我們說如果客語跟閩南語學一種,就讓他自己學。但學校不是這樣,可能什麼學生都要,就變成學生要跟著老師的語言來學習,因此我們在訂課綱時應該要站在小學生的立場來想,因為聽說讀寫不容易,在座有誰可以讀跟寫台文漢字?閩南語或者是客語有辦法寫得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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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鳳委員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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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只有唐教授可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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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可以的話,那就越寫越多,因此這要多站在學生的立場來想比較容易成功,否則站在很多工具的學習上,就會造成很多學生的困擾、家庭的困擾,因為國小每週要上一節,因此老師一定要去學客語或者是閩南語其中一種,這也是現場國小很多老師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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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可以用電腦輸入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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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輸入法是教育部開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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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大家對於孩子們是否學很多,不知道學不學得會。1983年有一個生命覺識的研究,一種完全不給符號,一種是給符號,有加符號的小孩子學好一點,如果有表音的符號,將來要回憶出那個字代表什麼意思的時候,表現會好一點,這是1983年就有人做了實驗為證;英文是完全的拼音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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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管學哪一種語言的時候,有沒有可能一個禮拜一節課,只是用聽、說,到后來就可以記得出這個語言,或者是仍然需要一個文字媒介幫他回憶語言的語音?不管中文上的意符或拼音符號,所有的文字都是音的,如果在過程當中能夠表徵符號的話,我覺得對學習是比較好的;當然會不會造成混淆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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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語言通過了以後,因為我怕講了又會影響結果,但我想三個一定都會過是沒什麼問題。剛剛院長問有沒有證據,其實答案是有的,但不是重點。多語學習的觀點發現學習本身會互相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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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學標音或者是學字在學習上是有意義的,如果我們學習語文○,如果有○其實對語言的學習是會有幫助,我剛剛說是單語跟多語,這並不是假的,其他的議題我們就不討論了,目前看得到真正的研究顯示是有多的學習,但是不是剛開始的時候多少會有一些互相的牽制現象,即使是如此,是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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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問候是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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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時候可以鼓勵小孩子多說其他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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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會不會也是一種障礙?當一個調查時會不會有很多的變數,如果當初的實驗是不是也提供一個數據,實驗的對象、實驗的學生、實驗的人群之量體夠不夠大,是不是有平均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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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個多元學習互相成就、互相激蕩的量出來,是不是也出現一個多元學習放棄學習的量,因為多元一起學習,那就不學了,或者是拒學,多學文字外對於語言學習是有幫助的,因此就這樣學習的時候是不是有一部分的人放棄,放棄的比例拿進來、成就的比例也拿進來,這樣才可以衡量學習是否好或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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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小學生我在現場看滿多的,孩子特別在二年級都是非常活潑跟可愛,可是我們的孩子在一年級過一半就開始放棄學習,我跟老師說現在就放棄學習,未來的十幾年怎麼辦?那個孩子其實沒有問題,因為我親自教過他,有的孩子是真的可以吃兩碗,但我們一定要他吃兩碗,他就不吃了,他不會告訴你壓力過大、扛不住,然後就放棄了,老師會很婉轉鼓勵跟勉勵,所以到小二就有比較高的比例放棄,這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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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一些數據也能夠同時看到放棄的比例,我就比較相信這個數據,否則我的發言比較在乎我看到的是過去忽略掉那一塊的孩子,可能我們的個人經驗比較讓我們看到有成就的那一群孩子,因為那是各位的族群,那一群人才是臺灣的未來,因為有成就的人早就算在功勞裡面了,那一群人如果我們放棄的孩子才是課綱加分的選項,因此我想要瞭解的是如果有辦法實證放棄的點是低的或者是相對低,我覺得那個數據是可以參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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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知道一起學習不是太壞,但吃不下就會噎死,很簡單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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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補充說明一下,我很贊成文虎兄對孩子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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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大家談一件事,新竹堅石鄉的心光國小,校長跟我講說他們學校補助教學科技化評量是弱的,但英文通過最高,因為我們小孩子從小就在學羅馬拼音,因此可能對他們來講有牽引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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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文字是羅馬文字的拼音,好像跟英文是同時開始的,因此在子音上是相似的,因此也許有互相刺激激發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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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題目可愛的地方,可以好好來研究,客語不用拼音,就是用漢字。所以每一種語言都有不一樣文字的表徵需要研究,也要考慮跨語文,中文是非常特別的一個符號表徵,因此我只能說還有很多需要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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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一個比較怪的是,我們用的語文是「其他本國語文書寫」,這部分是不是可以改?雖然我知道你們委員有特別的用意,但有特別的用意就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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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去跟我們的委員商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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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還有沒有針對這部分意見?如果沒有意見的話,是不是可以送課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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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委員均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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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語修改後就送課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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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原民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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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我們這一組原住民族語文因此小組的召集人下午有課,所以就由我來代表發言,我是副召集人,我是太魯閣族的 Ap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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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完全了書面的審查,最近加開三場諮詢會議。對於公聽會的意見,研修小組已經針對內容作文字的調整,請看到會議資料第232頁至第254頁,大概二十幾頁的篇幅,其實公聽會的結果,他們的重點對研修小組的領綱都沒有太大的意見,基本上是關於師資培育及語文政策的回應,二十多頁的回應,事實上研修小組已經編寫一些條例,因為這一次總綱從基本理念一直到學習評量,所以沒有寫到師資培育的部分,但事實上我們都已經擬好了,我們有就這部分提一些資料在第59頁至第62頁,我們也有做一些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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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比較疑惑的是我們覺得這方面非常重要,我們也知道國際化必須要本土化,但沒有師資培育重要的政策及培育條例,很難做細節部分,因此我們很希望這一次做的第59至第62頁的25條是不是可以作確認並作繼續處理,我們也有作持續性關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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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教育部的課審會也有原住民代表,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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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內容方面有沒有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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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修改在第232至254頁,針對公聽會提出的意見所作的回應,包括修改的說明都在右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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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發委員都看過他們改的那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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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你們提到要送協作平台的部分沒有問題,請你們排一下排序最需要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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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裡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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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至254頁都有改了。公聽會跟審查意見都有放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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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到草案第7頁,這裡有一個聽說讀寫聆聽部分的第四階段,能分辨句子的正確語調,第三階段是生活階段的語調。「語調」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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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分辨疑問句或者是肯定句等等,原住民語言也有這樣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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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上應該先聽嗎?比如說話第三階段第一項能正確說出句子的語調,發展順序應該依照第7頁最上面上來的格子,到第四階段才能聽,但事實上第三階段就可以說了,卻到第四階段才能聽,我覺得這一件事好像應該要倒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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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曾副院長,再拿回去給研修小姐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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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是學習搭配的問題,請看到第6頁,1-1-2有一個單雙音節及1--1,說話的隔壁第7頁是2-1-1單母音跟子音,1-2是單雙音節及中音。書寫不一樣了,但二年級有一個單雙音節的語詞,但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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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看的是第10頁的部分,第10頁是學習內容,我們立了那個標準要求之後,我們的內容是一年紀的AA1-1,只有母音跟子音,數學系統是另外一件事,但到了第二階段才有學到單多音節,在剛剛的聽說讀裡面在第一階段就要檢測單多音節,但在學習內容當中卻在第10頁的兩年後才有辦法學到單多音節及中音,請問以哪一個為正確?前面的學習表現都是在第一階段就必須要有,教材擺到第二階段才有,我剛剛講的是第10頁學習內容AA-2-1、A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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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聽辨子音及母音,原住民有很多是單雙音節以上,第10頁就變成單跟多音節,因此並不是單跟雙,而是單與多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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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講的是第二階段,第一階段並沒有這一些東西。學習內容第一階段都沒有這一些東西,請看到第10頁第一階段只有母音、子音及學習系統,學習表現都在第一階段就要求中音跟音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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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做的調整是第10頁的第二個可以往上調,單音節的部分可以放到學習階段第一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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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的共識是說要放到第二階段才要學拼音,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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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先處理拼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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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到第14頁課程要點發展第11項及第12項,這裡有特別提到「普高英語文必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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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針對原住民族地區跟重點學習有這樣的規定,所以我們才特別寫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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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裡是全稱,總綱規範的是原住民重點學校,專班要開設這樣的課程,前提是用普高,普高是全國都要開設的。文字上是不是可以再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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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帶回一併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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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對語調有一些建議,請看到第7頁說話的部分,在第三點第1項能正確說出語調,語調是○,你能不能講出國語的聲調?因此這個句子是滿奇怪的,因此把一跟三合併,第三是能說出簡單句,如果以正確的語調說出簡單句,那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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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是第四階段,也可以把它改成以正確的語調說出複雜句,要琉璃說出句子,「的語調」就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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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簡單回應一下,原住民族語文的語調會不一樣,我們特別寫成兩條,剛剛特別提到2-3-1是五、六年級了,簡單句分開來可能是子義是溝通,語調是不同場景的變化,我們是兩個分開來,所以才會有兩個學習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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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寫「原住民有哪一些語調」,這個是你們的用意嗎?比如國語文當中有什麼各式各樣的詞彙的形式上的東西,你們的用意應該是句子跟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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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不是指台東原住民用拉長的聲音,表達「很———久」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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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調會隨著不同的場景來表達,所以不是那麼容易列出陳述句還是什麼,其實是有語義上的不同,因此作不同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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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寫「能表徵意義的語調」,因為語調是不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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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一樣的句子不同的語調會有不同的意思,所以跟能說出簡單句是兩個層面的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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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一個問題,如果合起來我就比較容易理解,像副院長提的我就比較容易理解,我是要請教能說出簡單句,學了四年,到了第五年終於能說出簡單句,各位看到第7頁就要簡易說出自我介紹,不知道這裡面含括與否簡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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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不是簡單句,而是比較完整的自我介紹,可能介紹他的家族或兄弟姐妹或在哪裡等等,所以2-2-7是能自我介紹,但一至三年級只能說簡單句,這個邏輯順序我不太容易理解,若我是老師,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才能讓他說一句話,但如果能夠以正確的語調來說簡單句,這個我可以理解,像以前可能講得不標準,我們校正一下就可以比較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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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讀說都框在第三階段的簡單句,但聽、讀、說在一、二階段就完成了,當然這當中有聽辯各種句子的日常生活用語,這算不算簡單句?或者日常生活當中的簡單詞與簡單句是不一樣,因為在原住民語我不是那麼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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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拿回去再一起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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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們在討論時,說話第一階段,第7頁的2-1-4招呼語跟問候用,也就是「你好」、「我的名字」;到第三個階段時,我們事實上要把簡單句的定義再明確寫出來,這大概可以讓大家知道這兩個階段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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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那麼多族,這麼多族是不是適合用這個課綱?各族間有沒有特別的語言學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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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有關於格式的問題,第1頁的時間分配是不是單純化一點?多少小時如何分配就好了,至於時數的部分是不是要移到時數的部分去,這樣比較簡單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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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一個問題,我們開了公聽會及諮詢會議,大部分的現場人士給我們很正面的建議是這一套課綱是可行的,就文化部分,各族的特色不一樣,阿美漁獵、布農打獵等,就這部分的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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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所以寫這麼多,「…聯合部落學習開設…」那個課程就沒辦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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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說,這個是課程實施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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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聯合部落學校開設」相關課程那是實質要點,所以我們可以討論看看是不是可以往後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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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要點裡面的說明,對於高級中等教育這一個階段的各種型態學校協辦比較不是那麼清楚。第10頁的高級中學階段的意思是高級中等學校,還有普通型、綜合型及技術型,目前是這樣的意思,你就要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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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又寫「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第二項寫到「普通高級中學學科中心」,這當中的用詞不太一樣,你要分清楚,假設是「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那都要寫一樣,好比法令已修訂不寫「高中(高職)」,回去要檢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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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也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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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回去會再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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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語言都有寫到「普通級高級中等學校依性向能力來開設語言」,我剛剛查了一些總綱,多元選修六學分,這個六學分是說可以有很多其他的選,但就截取后面照抄后面的,這個語言就要開六學分,因此這就造成名義上的混淆,因為要去解釋所有寫這一句的都要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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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語言的專家,剛剛世華老師說會有加成的作用,我認為是相反的,小學是講閩南語,大學是講國語,之後講英文,閩南語我幾乎都忘光了,只有英文跟國語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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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大家都面臨到師資的問題,像剛剛湯老師有提到師資是很大的調整,我剛剛看了閩南語、客語及原住民語,我建議是不是直接往模課師(MOOCs)直接放進去,因為有一些部落的媽媽們雖然沒有大學的學位,就可以用這個工具教小學的孩子,如果用這個方法也可以用在語言上,師資的部分比較有這個機會得到解決,當然方法論還需要再進一步研究,不過在所有的科技媒體以目前的看法,模課師(MOOCs)似乎是很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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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這幾個語言的部分沒有講太多,就科技及數位的部分講最多,因此特別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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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頁的部分我們會回去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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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資源第9項有寫連結大學端的資源,不曉得是哪一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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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大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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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加在第六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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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第17頁第九點,這部分可能要拿到協作中心,並不是要給中、小學的課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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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公聽會有這個意見,希望我們連結那邊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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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教育部要做什麼事情,都要放到協作平台。教學資源請整理,然後再給協作平台,依序寫出來,寫在這邊協作平台看不到,老師也不需要看這個,我們就幫老師把環境做好,公聽會的時候就說已經送到協作平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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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教一下第2頁第7行,國民中學彈性的學習課程開設原住民主語文供學生研究,這個我們有一番討論,是供原住民學生選修,只要學校有原住民學生就要開,但如果沒有原住民學生是可以不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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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個文字上的解讀,硬要把後面的學生等號畫成前面的原住民族生,也是可以,但有點牽強,我不知道當初的總綱跟文字怎麼寫的,所以最好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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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法意有錯,應該要調整,法意應該不是供一般學生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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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的內容是「國民中學階段本土語文、新住民與聞…學生有學習意願及彈性時間…應於彈性學習課程開設原住民族課程最少一節課供學習,以上課程語文課程得於假日或寒暑假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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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送給課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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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委員均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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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請課發委員辛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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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最重要有一點,其實有一些實習是很普通的名字,像剛剛有提到的,我上一次有問過唐委員,我們互相檢查該要命名的用機器檢查,不要用人工檢查,看久會忘掉,該有固定的詞語,我們就用機器,謝謝唐委員點頭,一併檢查就不會漏掉,就不會大家用自己的寫法去寫固定的用詞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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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語言是新住民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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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教育部104年9月17日臺教社(二)字第1040126588A號函,增辦一場次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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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住民語文領綱草案公聽會訂於104年11月29日(星期日)13:30-16:00假本院臺北院區10樓國際會議廳辦理。
三、 邀請單位及代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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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報名方式、時間及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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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網址: 報名。 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 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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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新住民語文領綱草案公聽會相關資料,已公布於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 (網址:http://12basic-forum.naer.edu.tw/),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六、 參與公聽會之出席人員,請服務機關(學校)惠予公(差)假,差旅費由服務機關 (單位)支付。
七、 檢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實施計畫」乙 份,請轉知相關單位人員踴躍報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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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希望我們辦一場新住民語文的公聽會,要不要先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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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簡要說明一下研修到現在的狀況,我們經過公聽會、網路論壇及各方的意見,基本上網路論壇跟公聽會都是針對教育部的意見,就是師資、教材這方面的問題,針對領綱的內容沒有太多實體的意見,基本上是正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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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回覆意見在附件二第255頁之後,基本上文字修改我們盡可能修理,針對可發會的意見我們都接受,唯一一個問題是不是按照年級而且按照程度的部分,意見的部分其實是在公聽會的參與者也有提出這樣的建議,看看課發會決議我們還是要按照年級來寫,或者是同意我們原來語文的程度,麻煩做成決議後再帶回去。其他的部分不就細節多說,我們都有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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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公聽會的部分,要在11月29日再辦一場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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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在這邊真的很對不起夏老師,也就是等公聽的意見回來,可能沒有什麼大改,也許不需要改或者是需要改,是不是等下一次課發會的時候再送進來,否則會忽略掉那一次要開公聽會的意義及意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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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徵求新住民的意見,他們覺得要審就要審,因為公聽會是外加的,如果新住民覺得不同意,我們現在就審,等到有談到再審,不能人家等了半天說不審就不審,我不同意這樣的會議程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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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有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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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其實老師很關心要以年級還是程度,其實新住民在整個領綱的時候,他們有提到程度差異真的很大,所以當時是希望用程度別,不完全用年級的部分,因為這部分聽聽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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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家可以就目前的資料有什麼意見,在11月29日有更完整的面向來面對公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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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度如何決定?又分成什麼程度可以說明一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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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人數最多的東南亞國家,這幾個國家的語言又不太一樣,所以我們沒有辦法議定及考試、檢定,在現場教學的老師在一開始的時候有做一些專業判斷,覺得這個小朋友從處,可能6歲以前在外婆家長大,可能越語就會很好,所以是由現場的老師判斷及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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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七個東南亞國家,對應到菲律賓及馬來西亞火炬計畫的五國,菲律賓、馬來西亞的新住民語文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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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國家都有,像菲律賓是Tala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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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常常以為他們會講英文就不要上Talalog,但那個是那一個國家所謂的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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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就是Bahasa Malaysia,有很多不同的分支,馬來語是他們的官方語言,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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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語言的學習本來有很大的差異,像剛剛談過的那幾種語言,像客家話一出生就會講客語,到學校還要教簡單的東西,所以很不合理,因此我原則上贊成是用程度的方式,這樣的方式會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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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歐老師的意見一樣,其實其他的幾個語言如果有需要,應該優先考慮混語,其他的領域達到撰寫的立場,我們會尊重。但在新住民這邊,我支持不要用原民來區分,而是用相同程度來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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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支持用程度來分,像第二外國語本來就是在高中才產生的,裡面不寫第幾學習階段,而是直接寫level 1、level 2,事實上課綱第2頁還寫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因此看不出來是用level分的,我建議通通不要用學習階段,全部講好都是用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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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是小問題,請教育部什麼問題的時候,教育部「應」如何協調教育單位,這一點也要提給協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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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是排版跑掉了,改一下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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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那個問題可不可以說一下第9頁的學習表現,如果是採用學習能夠分階段要如何分?請看到12表格的…,是不是學習階段是把第一改第二就可以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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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設計就是用語文的程度,就是用語文的程度,如果大家有這樣的共識,我們就會依照這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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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三種語言都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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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el 1我們就會性「以羅馬數字1程度表示初階」,就名詞我們會再討論,委員如果對名詞有建議我們也會接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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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其他幾個語言,第一級、第二級及第三級能力有普通好的、一點點好的,所以我們如果同意的話,新住民語也OK,就沒有先例可行,可以就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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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的是如果新住民要給課審會的時候,他們一定會為什麼他可以用,其他不可以用,因為背景是相似的,因此要回到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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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當時在看的時候,大家可以交換一下意見,其實大家可以發現文字表現是用…,其實是行諸四海皆準,並不是以等號為一年級或者是二年級,用這樣的名詞對於其他的閩、客、原都適用,也給老師在教學中有彈性的空間,不要再分程度一及程度二,不然大家就會說我為什麼是程度一,篩選的機制為何?所謂的學習階段不等同於年級,這是我剛剛發言之前有提到,提供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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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部分就像主席剛剛說的不用拍板定案,所以大家都可以提供寶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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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謝老師有不一樣的意見,整套課綱最忌諱的是一詞多涵義,因此一詞一定要一涵義,大體來講,大多數的學習階段、第二學習階段都要…,其實可以用初階、中階及進階,事實上也不要分太多,以現場操作來講,初階、中階及進階就夠用了,其實是可以對學生對過去的學習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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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不可以採初階、中階及進階。如果到課審會說應該有這種方式,那也很好,請課審會退還給我們,我們再來改,這是比較符合學習的樣態。關於新住民這一塊課發委員還有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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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定閩南語,但我不太確定客語,也就是師資的語言認證是用歐盟的標準,歐盟的標準很奇怪,外國語是跨國的,所以閩南語認證的時候是直接用歐盟的標準,不過是純語言,並沒有模仿,其他的語言包括客語都是用歐盟的認證,如果跨國語言都用同一套標準作相同的語言認證就可以直接拿過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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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語言認證不是拿來分級及而是來表現,大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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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閩南語的文件有特別寫到。新住民因為還有一次的公聽會,所以麻煩召集人把公聽會看看要怎麼樣再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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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多一次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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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要求,是上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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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受,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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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附教育部給我們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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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直接的建議,新住民語應該讓它這樣通過,但一個但書是公聽會有一些大幅度修改的部分,再過來,直接審那部分就可以了,因為看起來沒有太大的問題,而且分級也是好的,因為公聽會我不認為會有太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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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要放到第二波,也就是今天通過,同樣的公聽會回來後,看看有沒有需要修改,我們再送第一組的會議。課發委員同意今天讓他通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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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預計不會有什麼太大差異的變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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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的計畫是說過來是給課發會研議,我們可以通過,但不送課審會,這兩個應該是切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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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那個「通過」就怪怪的,今天的通過就送課審,但又有公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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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今天的版本沒有問題通過,如果實際上公聽會後沒有新的版本給群組,就可以直接送課審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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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是公聽會完了之後再走第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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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第一群組看過後再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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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然後再跟著第二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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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問題,那今天的會議紀錄不是要說新住民語文寫「沒有通過」課發會的審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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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的建議是大家看到我們的會議資料當中我們有整個的程序,假設我們今天寫通過,下一個步驟就是要送課審會,因此會造成國家教育研究院的程序為難,因為我剛好是第一群組的召集人,本來第一群組都還要再召開會議,所以送第一群組開會討論,其實是通過的,只是說第一群組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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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按照黃委員的方式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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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大家很累,今天議題的部分,因為這是第一次送課發會,會議手冊當中第109頁好幾張,第二波才會公聽,各位可以帶回家看一下,也就是議題融入課程這幾頁,從附件十四我們從來沒看過這個文件,大家都修改了,好多的領域都要用這一份文件,因此請各位務必閱讀,早上文虎委員有提到句子不通順,下一次就具體的議題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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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到附件十四,星期一就會進行第二波國語文群科的網路論壇,這一部分實質內涵已經修訂過,所以就會再搜集意見,這一段時間邀請各位委員能夠再看一下實質的內涵,第二波課發大會再一併參酌意見且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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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每一個領域都請委員仔細讀過再放網路論壇,這一份比較特別,所以我在這裡才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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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附件,請問什麼時候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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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第一波放了之後,再修訂的版本,會再隨第二波的領綱進行公聽跟網路論壇,預計下星期一上網,再依照收到的意見持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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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重大議題,真的要好好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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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受,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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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剩的重大議題是性平、人權、環境及海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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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感受,不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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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有兩件事。我看電子檔,可能跟大家手上的紙本不太一樣,有紅字跟藍字的兩種區別,E-4、J-4及J-14這三個是藍字,而所有其他的都是紅字,我不知道哪一個小組的同仁幫忙編輯,請問有沒有不同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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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把電子檔給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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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檔再寄給各位委員,也就是把紅的、藍的拿掉。就是讀對這個字眼的理解,我們來讀這個文字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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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員非常辛苦!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