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會議針對綜合活動領域的部分,召集人教務長都有針對這部分回應,我就不要再重複,謝謝。
最後一點,針對高中選修課程規劃部分,關於呈現方式及編排位置,建議能夠跟其他領域一致,委員也建議這部分是不是考量可以納入課程手冊的範疇呈現,以上報告。
第五,有關於跨領域的部分,就等跨領域小組研議提供意見後,再請領綱小組參考修訂。
第三與第四,特別針對外界的回應希望能夠檢視並增補一些回應的內容,有任何修訂也能夠提供書面說明。
第二,有關於課程目標部分,建議能簡化,尤其普高與技高二部分能夠做一些一致性的整合。
第三群組第四次的會議,針對健體領域部分所提供的意見達成共識部分,第一個是建議基本理念敘述方式,建議能夠作調整,尤其是在總結的部分,不太適合以舉例方式敘述,此為第一點建議。
最後,建議在相關的修訂,能夠提供書面的內容,這部分藝術領域在第83頁也提供簡要的書面說明,以上報告,請各位指教,謝謝。
第二,針對學習內容份量問題,建議領綱小組再審慎考量統整相關的內容,避免有重複地部分,最主要的是在第四次會議,有委員特別提到,尤其是根據原住民教育法的規範,特別提到各級學校課程、教材之文化觀點納入原住民歷史文化與價值觀,增進族群間的瞭解及尊重,主要是這樣的立法參考。委員建議原住民族藝術能不能考量要納入課綱內容或是獨立規劃,有這樣的建議在第四次會議提出參考。
第一,關於技術型高中部分的時間分配,特別提到「藝術生活科」涵蓋『設計與視覺應用』、『音樂應用』、『表演藝術』三類內容,得視教師資與授課之專長領域,至少擇一類開課。建議以學生需求為第一考量,刪除「得視教師資與授課之專長領域,至少擇一類開課。」委員建議應該要考量學生的需求為第一考量,建議刪除剛剛所提的格式與師資授課專長領域擇一類開課之敘述,建議可以刪除,這是第一個主要的意見。
我針對藝術領域部分來報告,主要有三點:
家政專業科目,特別列了「職業倫理」兩學分,是唯一群科裡有的。
剛才很多委員都表達了對職業倫理的重視,是否其他群科可以比照家政列為科目?或是融入在其他科目裡頭?重點還是要可以落實。
造形和服裝、設計是比較偏設計類群的屬性。
設計群的專業科目有處理色彩、生活美學等,確實比較接近。
但如果要調整,可能會有太大的難度。大家集思廣益看看。
餐旅群p4的實習科目,可能是筆誤,中餐烹調八學分,在觀光技能又有中餐烹調四學分,是否再行確認。
藝術領域 p11 表七,從第一到第五階段安排,但事實上是第二階段才開始,所以第一階段應移除。
從表的內容來看,二到五階段的關鍵內涵幾乎都完全一樣,教學上是否合理?根據學生的年齡,是否具備的基礎也可以做循序的安排?
比如以音樂、美術來說,第二階段的創作、展現是否可以挪後,以欣賞、探索為主?
有一個適度的區隔,是否比較符合學習實況?
具體建議,列出的關鍵生活能力當然很理想,但務實的考量這是小學一、二年級在學的,所以延伸出來的表現指標,一定要嚴謹去檢視,是否適合這個年齡的身心條件、發展,以及心靈特質,一定要嚴謹的檢視和對應。
像「欣賞自己的優點、喜歡自己」我覺得這不是小學一、二年級的重點,可能超過他們的範圍。「生長的歷程,體會其意義」也是這樣。「對訊息做適切的處理」能做得到嗎?這是我想提出的疑問。
「提昇經營生活的能力」,一、二年級有那麼重要嗎?我想要去檢視,這是他們學習表現裡做得到的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