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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準時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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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非常感謝大家在一年來對我們這個社創行動巡迴座談的支持,說實話,我們一開始繞第一圈的時候,也不知道會持續一整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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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們的想法是,把社會各界對之前「社企行動方案」的一些想法彙整之後,共同擬出一個新的行動方案。現在經過一年,社創行動方案已經差不多定案了,也很感謝大家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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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發現,其實這才是對話的開始。接下來行動方案核定之後,各地提出的議題只會更多,不會因此而更少,所以我們現在勢必要來想一下,我們這一年來做的,接下來有沒有要調整、精進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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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中企處來簡報,畢竟他們是這一年來主要的幕僚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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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長官好,我們就針對目前辦理到現在的情況來作個綜整報告,首先非常感謝各部會長官支持,從去年6月開始辦理到現在,我們到5月1日已經辦理了總共18場的座談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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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已邀請將近162位民間單位來參加,到目前為止也已經彙整557項的問題,其中大部分的問題關於政府相關的政策、資源以及法規等等,其實各部會都有提供滿具體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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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也特別針對,像前一陣子好牧人協會等非營利組織想要成立閉鎖性公司,以及格外農品反映有關於新創公司在申請SIIR這個計畫時,受到履約保證金制度的強大壓力,皆透過政府協助下以獲得處理,讓他們的營運上比較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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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會議辦理至今也遇到一些問題,雖然我們有許多業者的口袋名單,但也發現業者提到的問題並不全面,主要集中於農業或者弱勢相關議題,且在既有名單中持續邀約,導致參與人次及意願慢慢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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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雖然我們已經把部會回應透過新創圓夢網公開在網路上了,但其實業者並不是那麼清楚,這個部分也要再作調整,也就是讓他們知道相關部會已針對需求提出回應。或者,業者可能會去上面看部會回應,發現部會雖然已經回答了,但並不是他們想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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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開會前會根據業者提問請相關部會幫忙回應,有時業者問的問題比較模糊,或者問題非我們專業,在初步分案後相關單位會覺得這個不是他們管轄的範圍或者不應該由他們來回答,會後的問題分案時也會碰到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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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在整理部會回應的時候,發現許多回應比較屬於公文敘述,即使回應內容已相當具體,對於民間單位而言可能並不是那麼了解,因此未來在回應上可能要作一些處理及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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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以上原因,我們目前把未來辦理的流程做了一點調整,還請各位長官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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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未來從5月29日開始,是不是可以請各部會各自辦理,假設由教育部辦理,可能當天以教育相關主題來辦理巡迴座談,從邀約到事前的問題分案,一直到開完會之後的意見回復,就是由教育部負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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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我們議題分案,我們可能會不太曉得這個問題到底應該由哪一個部會回應,所以我們的做法是我們現在並不會直接將問題上系統,得到問題之後我們先作初步的分類,讓可能適合的部會先回答,如果該部會覺得這個問題可能不適合他回應、或者應該由其他部會一起回應的話,也請部會於5個工作日之內告知應由哪一個部會提供回應,以便後續相關業務處理。假如部會沒有辦法確認這個問題要怎麼解決的話,我們未來會把這個問題先保留一下,將召開協調會議確認後續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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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意見回覆方面,過去我們有設定一個期限促使各部會早一點回應,可是常發現部會反映需要延長回覆時間,因此現在取消這樣的期限,原則上也是希望部會可以儘早上線回應,但未來將對外公開部會回應的時間,由各部會對業者問題負責。也希望部會在回應的時候儘量淺顯易懂,不要再用公文式的回復,讓民眾更清楚了解政府處理的情況與成果。另外,我們未來可能會系統做一點調整,一旦部會上線回覆之後,讓業者即時知道問題有被回應、回應什麼,也會進一步做問卷調查,確認業者是否能夠接受目前回應,我們好做後續的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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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如果有些問題相關部會還是沒有辦法提供比較清楚的回答,又或者是業者提到一個問題,像之前提到農業相關的問題涉及跨部會政策法規的問題,無法短時間進行處理,我們也召開協調會議另行處理。若透過協調會議還是沒有辦法解決的話,我們就把這個問題加入聯繫會議討論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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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因為在辦理巡迴座談的過程中有地方政府提到並不是很清楚中央部會現在推的一些政策,所以我們在想說未來是不是多辦理這樣子中央跟地方的政策交流,這邊有兩個建議方向,看看我們未來在辦這樣的巡迴座談時,就直接下午的時候另外再辦理一個會議,也就是特別跟地方政府討論現在中央政府做的事,也順便瞭解一下地方政府碰到的困難,如果不是綁著巡迴座談後下午的時間,或者另外透過大型的交流會議,把地方政府拉過來討論瞭解現在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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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希望以後在辦理巡迴座談的時候,如果業者提到的問題可能涉及多方面議題的話,我們可能就要看議題找來適當局處,例如除了找經發局之外也找社會局一起來討論,針對業者的問題可以提供更清楚或者是更有效率的答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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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回到流程那一頁,不曉得胡副處長有沒有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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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各位夥伴們再簡單說明一下,巡迴座談開完幾次之後,我們覺得因為配合我們這個社創方案才要開始報院,希望未來可以推動,因此我們希望未來巡迴座談時,不是只有剛剛提到手上的名單用得差不多了,應該都已經把他們的問題提出,因為配合社創的分工,大家手上在推動時有一些事項或者是影響的業者,如果有興趣的話,應該也可以參與到這樣的平台去作更進一步的洽談,所以我們試圖規劃大家一起輪流輪辦的方式,也不會是只有經濟部的同仁跟著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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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在台北這樣同步視訊也會在,只是我們希望比如有文化部、原民會參與政委下鄉的概念,可以把相關的議題或者是相關的客群可以找出來做比較適度的洽談,所以有一點試圖讓更多單位參與的方式,而且如果可以的話,不要只限於北、中、南、東,比如去花蓮,台東不去,台東的業者哇哇叫,不然去台東,花蓮的也有意見,所以是不是可以搭配著各縣市政府來洽談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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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回來之後有很多的意見,你不去問、去談都還好,如果不丟出來,根本是很制式或者是很八股的回答方式,只是會惹得更不愉快,所以如果可以的話,這樣子的問題,我們蒐集了之後,可能處理的方式,大家可能要用更設身處地或者是站在業者的立場去回答民眾的問題或者是業者的問題,這樣的效果會更好,除了各部會自己回答之外,未來我們檢討會議的機制,在台北可能跨部會的協調,還是需要比較頻繁處理,因此這一個部分也請大家後續來配合,以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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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補充一下,因為我們觀察的現象,其實如果是明確單一部會、單一三級機關可以處理的問題,其實這幾次巡迴大家處理得相當好,會卡住絕大部分是涉及兩個以上跨部會的聯絡情況,我看起來這一個流程跟現有的最大差別,因為中企處的名單說手上已經用盡了,有意願的部會可以協助,至少好比像六、七場裡面主辦一場,包含地點也是你們可以挑選的,主要邀的,像客委會就可以邀在比較跟客家文化營造相關地方比較多的地方,不限於行政院區域中心,這個是第一個比較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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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比較大的差別是,我們在跨部會的協調方面,我們明確列出說如果跨部會協調問題的話,我們會更多召開協調會議,如果這個跟整體的通案、社企公共利益有關係,而不是只會一、兩家業者有意義的話,我們在社創聯繫會議上把它列入議程,所以也就是提高位階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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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以前都是由幕僚這邊彙整,然後在網站上統一回覆,現在把網站本身當作幕僚,儘量自動化掉大家比較冗的部分的行政作業,任何時候上去回覆,跟業者對話等等,直接由那一個網站系統直接用email通知業者,不用再經過幕僚作業,意思也是如果您是承辦其中一場的部會,後面的意見回覆的部分,不用做綜合文書收發的工作,那個是可以做的,邀約跟地點是一個,系統回覆又是一個,大家可以稍微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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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問一下廖處長有沒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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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事先拜讀了一下,這個是針對巡迴座談,但是我們覺得找到這一些收案時,其實有很多來源,如果真的有問題,很難等到我們下鄉,所以應該是晚上睡不著就可以在線上提出,這個是一個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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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來源是,我們禮拜三固定在這邊,他們有些人會來,這個是三個主要要提一些問題的來源,然後來源下來之後就是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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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看了一下,最好大家收到那個東西就判斷一下,如果不是你,早出來就好了,因為這個5天很像是尚方寶劍,如果不是你就馬上轉給別人了,如果是你,就收下來五天回覆,所以我的建議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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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一旦收案之後,後面的部分就很重要,如果可以的話,每一個部會有一個窗口,是不是要成立一個通訊群組,因為很多的東西都有群組,穩定供電都有群組,穩定物價也會有一個群組,所以大家在第一時間就可以聯繫,東西很快就可以看一下,很多東西放在那邊就放兩天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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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大家要有一個線上的群組。其實像我們的連署平台也有一個群組,我們後來發現如果大家一直都是同一批人有一些交情,應該怎麼樣分案應該會有默契,不然每次都是不同承辦的朋友也不一定有這樣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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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群組了,一個是部會的線上群組,一個是中企處及院裡的群組,其他部會的同仁有業務移交,也會跟我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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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處長邀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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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每兩個禮拜來這邊,多少也有感情,如果線上有這樣的默契,我想五天是上限,以不超過五天為原則,這個是非常好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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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請傳一下麥克風,看各部會對於未來邀自己相關社會創新的朋友們會不會有困難?然後挑到社企聯繫會議有沒有對我們什麼意見?對自動恢復意見的系統有沒有什麼期望?除此之外是不是都可以跟我們說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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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要討論精進做法,教育部依輪值表,5月29日馬上就輪到,但今天已是5月15日。教育部是做人才培育前端的部分,跟業者較無直接的關係,這個也可以從附件一業者反映意見彙整表看得出來。此外,依據附件三輪值辦理流程,會議需一個月以前跟政委訂行程,現在顯已來不及,此外本項業務青年署擔任教育部的窗口,但青年署的活動主要集中在暑假,因為活動對象大部分是學生,必須在暑假之前完成招生,因此以這一場來講,其實是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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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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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有可能不要排輪值主辦?除了我們是負責前端人才培育的業務外,根據附件的資料,業者反映的政策面、法規面都是幾個主要部會,比如農委會、經濟部、勞動部、內政部,如果輪由教育部主辦,只是一個彙辦窗口,也就是把業者問題再轉給相關的部會,所以有沒有可能要輪的話,由主要的相關部會來han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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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教育部曾辦過「青年創意生活城」,透過網實整合熱烈討論,所有的司、署全部動起來,青年反映的意見也是轉請相關部會回應協處,今天這個案子,有沒有可能經濟部可以比照辦理?而且經濟部還有一個承辦單位協助。不好意思,人力有困難,我們必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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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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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綜整一下,所以是兩件事,第一個是暑假特別忙,所以要做任何事,都是9月開始。第二,即使是9月開始,我們在社創方案的許多工作,其實還有高教深耕、USR,但是這一些部分,你們覺得即使你們來做也只是窗口的狀態,所以這一個部分你們比較不願意,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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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政委有提到教育部跟社創方案比較相關的,是當初部裡面提出來的USR的部分,高教深耕也是一個,我相信偏鄉教育這一種議題,到底教育部是哪一個單位比較著重處理?也就是偏鄉教育這一塊。如果你們有把比較往來的團隊找來其實就可以了,這一件事籌辦沒有那麼困擾,你們手上有幾個名單,改天還可以跟你們經驗交流一下,只要聯繫可以把問題提出來,大家到一個時間的時候,大家就可以到那邊一起跟政委座談,我想這一件事都並沒有你想像這麼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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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往後調一點沒有問題。但是高教深耕是高教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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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高教深耕、USR或偏鄉活動,如果涉及社會創新議題活動,也將邀請政委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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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那就麻煩盤點一下,我們希望大家都可以發言,所以最後也是統問統收,看你要從環保署或者是文化部傳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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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裡面都支持,其實在行動方案的分工是沒有環保署的部分,署裡面比較擔心的是,因為有發生爭議,是不是可以釋放出不管座談會,就有環保談話來抗爭,我們會擔心是不是都會來抗爭,所以這個時間上或者是空間上,也就是配合其他的部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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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目前為止涉及到署裡社創的意見,目前環保署還沒有看到,是不是可以給我們空間?因為現在署這邊在處理環評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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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還是可以講一個時間嗎?比如到年底選後,或者是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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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請示一下,深澳的問題一直還沒有處理掉,已經變成是年底新北選戰的焦點了,所以署裡的長官,認為這一段時間如果不要有什麼議題最好。政委期待的部分,目前行動方案及社創意見還沒有直接的關係,我們覺得稍微保留一下,給我們一點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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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訂年底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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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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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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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樂觀其成,我們部長不只治理文化或者是文化治理,希望可以在政策方面有很多文化的內涵,才不會有很多問題,才不會產生很多文資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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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下半年度也會進行社區營造全國論壇,所以面對公民議題,文化部的角度是很開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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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幾個議題想要提出來,在議題方面就文化部的參與面,我們會鎖定在文創、社造的領域,其實地方、民間看上來,不知道我們部會怎麼分工、地方怎麼分工,因此我們很樂觀、希望文化部的場域可以拉到民間去,這個是有關於議題的部分,到時我們可以配合這一個部分。我們會跟辦公室或者是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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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兩個禮拜辦一次,其實人仰馬翻,我們本身還有很多事情,我們建議頻率一個月辦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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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關於分工的部分我們會配合,我們如何跟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委託單位及政委讓我們的工作量減低到處理民間端,因為大家都很忙,我們願意進入到民間處理議題的狀況下,不要把業務量到各部會的身上,那個承載量很大,因為很多前瞻計畫要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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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追問一下,每兩個禮拜實際來這邊一次,我理解對大家都有時間成本,但是剛才是說線上有一個群組,大家需要來這邊有兩個目的,一個是當對方正在某一個場地,也就是講他自己狀態的時候,我們希望可以比較全面地瞭解他的狀態,但是這個理論上可以看錄影也可以做到一樣的事情,所以這個沒有要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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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已知的問題裡面就是有一些文化部相關的,文化部都沒有人回答的時候,這個時候的感受會不太一樣,所以這個時候就會看事前問題初步分案的時候,那一次文化部有提供書面意見的話,是不是還是有人來解釋一下書面意見?因為別人看了你們的書面意見也沒有辦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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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每次涉及文化部的議題都有人來,文化部的議題一定會有人到,其實我們每次都有排人,臨時的狀況是大家沒有辦法、分身乏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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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有幾次巡迴,像有老屋可以活化等等的訊息,那時候文化部在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說明你們的計畫,因為剛好你們有計畫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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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沒有人的話,透過錄影跟逐字稿也可以回覆他,這樣的話,我們頻率也不一定要延長到一個月。只要事前確定沒有文化部的題目,那就不一定要到場,所以像這樣應該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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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中小企業處跟台經院的幫忙,即使輪值座談會有困難,我們會協調儘量達成。另我們遇到的問題是,像這個社創、社企已經做了一陣子,會內雖然已有農糧署、水保局與社創相關的單位拉進來,但是很多同仁仍不瞭解,包括什麼是社會創新、與社創座談的連結等等,這個如果更清楚的話,我相信大家會更願意來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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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部分,農業也是大社會,裡面有很多青農、農地、農村、綠能議題等等,我們剛好夾在中間擔任一個小窗口或者是平台,同樣都是吃力不討好。期許是社創平台是一個新的典範,也就是當作一個示範,不管辦全國農業會議或者是座談會,找到一個創新的方法發揮影響力,讓大家都很快樂的投入,相信這個會有正面的效果,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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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第一個部分我覺得很重要,之前我們當然沒有一套完整的論述,主要的原因是社創方案還在寫,但是現在比較確定的話,我覺得也可以考慮像我找一個時間去你們主要的那幾個三級機關做一次座談或者是答客問或者是佈道大會,我們用需求反映式的方法來看有什麼不一樣,也就是做一個比較示範政策系統的部分,也希望聽一下署跟局裡面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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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我要先離開,我有一個建議,如果一個月巡迴座談一次,但是下次top down一次,就是拆成這樣子,不如巡迴座談跟top down兩邊都很趕,都搞到三更半夜跟早出晚歸,但是我們想看清楚一點,高雄那個我滿想看製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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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參訪的部分就由ready的部會來排,大家就一直輪,可以好的就去參觀,我們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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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可能要思考一下怎麼樣把地方政府帶進來,地方政府好像都在看我們,也就是有一個機制來推動社會企業的發展,當作工作的一部分,不管是用哪一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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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剛剛講的環保署、教育部也可以再思考一下,其實很多資源回收業都有社企的功能,把大家電堪用的轉送給弱勢,這個也有得獎,因此這個很多去做benchmark,然後再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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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除了在政委的領導之下做社企,包含前手,已經有很多年了,我一直覺得可以讓社企不要永續發展,現在最需要幫他們的是社企,並不是社會弱勢,感覺這樣子,但是我們真正是要利用社企來解決社會問題,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可以sustainable,可以讓他的產品或服務行銷出去,但是到目前為止……其實我覺得有一個企業可以做某些產品是社企產品,某些不是社企產品,但是從消費者的角度沒有辦法辨識這個到底是不是社企產品或者不是社企產品,因此我們沒有辦法做行銷,像剛剛又繞了一圈,如果這個擺在貨架上不知道是社企,也不知道是社企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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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家看到國外的網站,就會說每賣一瓶醋可以捐給特定的單位,現在開始走向這樣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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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輔導的團隊,業者自律的方式去做設計產品,社企最重要的是讓他把故事講出來,只放一瓶醋沒有說故事跟一般的企業沒有區隔,後面的故事才能跟一般的企業區隔,當它可以賣得很好,產品行銷跟服務行銷可以做得很好時,後面的問題就會少很多,不然大部分的社企都還在那邊拼命游泳想游到岸邊,很多問題都會游過來,因此我認為這一個行銷的部分,不管是透過電商……我現在在電商一直說我買社企,但是他們看不到東西,所以他們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不是問題,但是行銷是問題,我剛剛講的狀況是故事要提出來,也許他們不會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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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上次我們去高雄,他已經在日月潭上架了,但是還是沒有故事,我只有看到他的東西不錯,但是沒有故事,沒有故事,顧客就不會感動,因此我們就要把這個東西出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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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處長,這一次在台中「明日亞洲」算是走出第一步,攤商的服務、產品怎麼樣,大家學習觀摩講故事的能力,我也很同意政府自己來做這個認證是吃力不討好,等於各部會要擔任評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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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到民間,像遠見雜誌的社企之星、社企自律聯盟、B型企業認證、尤努斯型態都在發展,我們盡可能讓做社企的朋友可以知道有哪一些資源可以使用,像在新創圓夢網的平台上更加凸顯有收到哪一些認證,又或者是幾年下來,像報告書的頻率,或者是商業司、公司型態等等的章程揭露放在比較顯眼的地方,這個是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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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的部分,那個我等一下再來討論,像之前去桃園有一個青年局、社企中心,這個是各地方政府裡面,至少六都裡面第一個有的,像這樣子的話,他們被派來承辦社企相關業務,很老實講根本沒有聽過社企是什麼,其實各地多多少少都有這樣的狀況,所以去做觀念的溝通,我想也是非常重要的,不一定要跟巡迴綁在一起,至少不需要各位都坐在空總這裡,我們也需要再安排額外的行程,非常感謝處長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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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會就這一個議題,就巡迴的程序是滿ok的,只是頻率、議題太廣泛了,可能就原民會的立場,今天的議題非常廣泛就是了,所以變成邀約的名單就議題太廣泛,所以想來的人因此降低,因此目標跟目的可能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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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院的政策是要輪流辦的話,我們是沒有意見,但是有幾個要再提醒一下,我們業者約原民團體跟族人,因為我們是服務員跟族群,所以我們涉及的業務或者是議題除了本會的議題外,還有涉及各部會,所以我們在處理原民個案的時候,其實都是跨部會要解決,所以像現在辦這一次有協處案例無效,我自己認為的成果是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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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夠透過社創座談會,全臺個案的協處處理各部會的資源,真的解決個案的問題,我覺得敏感有感會比較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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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考慮如果處理比較多的地方,是以花蓮、屏東比較願意來辦理,只是因為這三場可能也要隔比較久一點,因為我們同仁本身也有業務,所以可能要隔一個月的時間,反正到時候我們也可以帶政委及各位長官去部落來參訪,實際體驗族人的生活狀況,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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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剛剛處長的意見,我覺得我們就先假設我們參採,大家在這邊開會,是一個月為一次原則,參訪也是一個月為原則,這林個是交岔進行,像我或者是其他相關的同仁要先參訪才聽得懂族人什麼,就先排參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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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有一些其實是陳年的問題,必須要跨部會協處不才解決,就排這一種跨部會的巡迴座談這樣會比較focus,排在這邊,也就是一定有可以協處的東西,但是如果參訪是我們跟他們學習,而不是一定要幫他們解決問題,這兩個拆開,這兩個巡迴一天,不太可能兼顧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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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工程會在這一個方案是基於協助法規調適的部分,我們會積極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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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輪職的部分,其實我們也沒有被列入,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沒有特別的意見,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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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好、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勞動部很支持也很謝謝政委想要瞭解勞動部輔導的單位,剛剛有聽到目前這個座談遇到的問題,也就是手上的名單用完了,地點不限於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只是做這麼大的流程調整有沒有回應到剛剛的這一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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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嘗試在想有沒有可能如果把這樣的行政工作給各個部會做,可能大家沒有專門的資源,像經濟部有一個專門的資源委託專業的民間團體來做,其他部會一些經費跟人力上有困難,名單上我們很樂意推薦所輔導或者得知的一些相關單位,然後在地點上也可以協調出一個場地,但是在行政的部分,因為台經院運作很熟了,我們重新再來,每個部會對運作作業較生疏不熟練、換不同的部會運作,就民間團體來說也會覺得每個月都是找不同的人,所以擔心這樣子行政的效率跟座談會的品質效能會不會因而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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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就行政的協助上,還是希望經濟部給予協助,我們儘量多推薦我們一些相關的團體,場地的部分,我們也願意協調,在參訪的個案上也願意推薦,不知道這樣是不是可行?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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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有聽胡貝蒂說是缺什麼補什麼的概念,如果有任何經驗上需要傳承或者目前還沒有足夠的人手來做的話,這邊做總幕僚都可以補上,我們這邊其實會這樣提有兩個目的:一個是具體的這個流程從頭到尾會發生哪一些事,這一件事希望多多少少可以轉移在部會裡面,並不是讓部會做全部的事情,而是有一些像基礎網路的部分;又或者是視訊的部分,又或者是前面通知的部分,我們希望盡可能交到系統裡面做,其實是台經院跟這邊進行手把手教學的過程中,覺得有哪一些可以交給資訊系統做的,這個就不是完全單一部會做,這個是我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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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最低限度去繞的是地點跟來的名單,這個是特別缺的,這兩個可以提供的話,其他都沒有問題,我們就可以缺什麼、補什麼,如果這個可以自動化放到系統裡面,我們就自動化放到系統裡面,這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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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就相關業者有金融法規適用的疑義我們會儘量協處辦理,所以我們沒有特別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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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代表,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外交部每一次都有派人來參加及出席,可是在相關的議題上run了一年多,跟我們比較有直接相關的是比較少,因此在這一個議題上也是站在協助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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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出來之後,我們知道未來社會企業要做國際連結,而這個部分在我們的立場繼續做規劃,可是主要的是社會企業的目標在什麼地方,我們外交部在裡面要扮演的角色為何?其實外交部除了官方之外,非政府之間的聯繫,其實與國際連結是我們非常重視的環節,所以未來社會企業從目前創造社企的空間外,在國內空間營造成功之後,我們未來如何推國際空間,我想這才是外交部可以扮演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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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未來有關於輪職部會的部分,也呼應勞動部代表的意見,我在想如果每一次輪職的會議都由不同部會主政的話,方向、對象都會有很大的不同,因此我們認為如果在社會企業的創新方案上,現在只是法規面或者是營造社會企業友善的空間,我們是不是先從這一個角度來做,我們任務達成之後,再看比較適合推動跟主責的部會是哪一個,我們再來接續,也可讓各部會社創的夥伴們比較有方向可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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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很中肯的建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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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未來座談會的邀約名單、事前蒐集及處理討論議題等,是部會的責任,沒有問題,我們會配合照辦。請教我們邀約的名單,是就辦理地點所在縣市的相關單位為主,還是全國各縣市均邀請?以我們過去的經驗,如果我來到花蓮辦座談,但想要邀全國的單位來參加,實務上是有困難的,因為交通、時間成本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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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有關座談會的召開頻率,這與我們下鄉的目標有關,例如是為未來行動政策方案做政策說明,或者是為社會創新實務的輔導,兩者的頻率就會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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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到底要不要由部會輪流主辦座談會?本署的業務處境,與大家一樣艱難。我們也知道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的為難,但如果仍由經濟部當主責部會,各部會的業務部門同仁可能由科長或者是簡任主管來參與,大概就可以處理掉95%的問題,是比較節省行政成本。剩下要高層出面的時候,就像政委所說召開跨部會的協調會議,我們當然一定要請部內高層長官與會;處理的方式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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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瞭解政委是任務取向,目的是在處理事情,而不是處理過程,但是部會行政部門一定會花絕大的心力在處理行政幕僚,我覺得這樣太可惜了,因此我想整體而言,初步可能還是有勞經濟部當主責窗口,如發現部會不夠努力的地方,大家一起做事這麼久了,不用客氣,就直接點名、提醒,我們馬上改正,這樣效率可能會比較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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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輪流辦的方式,其實全部的人都很緊張,坦白來說,就算來到花蓮,交通都超過台北人的想像,有去的人都瞭解,所以還是有勞於經濟部,既有專案的團隊幫忙,加上部會同仁大家分工,可能效果會比較好一點,以上是我們的經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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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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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瞭解每一個部會看到「主責」二字的想像是不一樣的,雖然是經濟部主責,但是其實每次最辛苦的,是我們行政院經濟農業能源處的同仁和廖處長——他先離席了,不過可以看逐字稿。(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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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個是視訊會議,所以非常謝謝資訊處的朱處長,這個是院本部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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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經濟部辦理的好處是,不會因為我下鄉,忽然間次長跟部長就冒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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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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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用抱歉,他們如果出來,可能還要安排致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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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瞭解,其他的部會是不一樣的文化,如果主責還是經濟部主責,就按照社創方案的寫法,這邊進行業者邀約、地點選擇等等,就不要說成是主責,就說這一次是「協處」,這樣聽起來完全是業務單位的事,不一定會動到綜規或者是主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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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個部分我們字樣上是可以修改,也就是不要有「主責」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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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講的第二個是,我們的目的是希望到每一個分區的時候,不要被行政院的四個聯合服務處的地點所限制,我們希望可以到世界各地你們認識的、距離大概比較近的,大約是往來一個小時之內左右的車程可以到,這樣的效益比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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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誠實來講,每一次去花蓮,其實花蓮都吸收得差不多了,但是台北的非常有意見,更不要說離島或其他的部分,雲嘉南的部分,甚至離高雄比較近的台南夥伴,認為去高雄比較近。我們不能只辦行政院聯合服務中心覺得ok,就覺得適合的地點跟接到當地的人,因此這個要請中企處來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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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們去了那邊,然後有實際更瞭解當地的情況,進行到跨部會協調,這個部分很感謝衛福部剛剛說責無旁貸,只是說協調到大家頭上要幫忙處理,這個是這一個部分部會最主要的。還有一些民間到跨部會的時候,沒有實質解決的這一件事,這個是我們會持續做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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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行動方案最重要的是要解決問題,因此我們會建議頻率方面是每個月一次,現在的狀況是太頻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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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政委有指示說要提供業者的名單、地點的部分,內政部願意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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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有關於輪職的部分,我們會呼應勞動部、外交部的意見,還是希望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主責,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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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經濟部商業司第一次發言,首先跟政委、各位長官抱歉,因為臨時有一些交辦緊急事項,所以比較晚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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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經濟部商業司配合中小企業處及政委,我們主要的角色是扮演法規鬆綁的部分,如果社企要採取公司型態方式來經營的話,現行公司法規登記的部分,我們會積極處理。另外,有關於SIR履約保證金制度,我們在新的一年度的契約中也已經取消,減輕社企業者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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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跟政委報告舉辦的週期或者是由哪些部會輪流主辦等,我們沒有特別的意見。我們會就涉及我們執掌的部分持續配合行政院政策辦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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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逐字稿的關係,我也在此特別感謝一下商業司,每一次巡迴說明公司法的進度,我自己收到的,大家從對商業司的修法方向不瞭解,現在到相當瞭解,而且是友善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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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至少對公司型態跟其他型態社企之間的關係,在這幾次的巡迴裡面是滿有幫助的,也就是釐清社企跟公司型態定位的這一件事,我覺得這個是想要特別肯定一下商業司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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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國發會第一次發言,有關於辦理頻率的部分,考量其實經濟部已初步蒐集現在國內社會企業的需求,建議是不是大家先把相關的資源及精力投入改善既有的問題,並納入經濟部刻正規劃中的社會創新行動方案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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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輪值辦理的部分,考量業務屬性,本會要納入輪職辦理是有困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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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關方案規劃,國發會負責法規調適部分,這個是需要常態性、動態性辦理的東西,國發會本身有一個新創法規調適平台,我們會持續加強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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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詢問一下剛剛的問題,因為目前的巡迴沒有錄影,只有逐字稿,大家也都參與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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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轉介到平台,像新創法規的平台,我們錄下來會有幫助嗎?或者大家看書面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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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業者有需求,把法案的東西送進來,我們會先初步過濾後,先看這個案子需要調適或者是回歸到主責部會去,透過分流的過程,如果有需要,才會召開協調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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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以書面作業為主,而且知道會碰到哪一個特定的法規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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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觀光局代表,其實相關的巡迴當中,觀光局都有參與,跟觀光局有關的是去年年底,大家會做在地體驗、農村體驗、生態體驗,涉及到旅行業法規的問題,經過那一次的說明之後,這一些業者做了一些在地社區體驗等等,如果不涉及到行程安排等等,就不會涉及到發展觀光條例有關於旅行業務上的規定,針對這個部分,在最近與業界的溝通和先前會議中都說明的很清楚。而且像剛剛國發會也有提到可透過新創法規的平台方式提問和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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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輪班的部分並未列入觀光局,而且與觀光局相關之議題比較少,所以尊重各部會及政委的意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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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願嗎(笑)? 因為接下來每一次滾動新政策,相關可以回應的時候,都可以回到那個平台登打,包含民宿、共乘的部分,像還有很多在涉及Airbnb跟無人載具的部分,相關各局處都有一些法規的預告、要點的預告等等出現,我覺得這一些部分,其實如果拿上去回應業者,因為現在在「Join」平台都有一個法規預告的連結,所以有的時候不一定是立刻解決他的問題,但是我們可以說現在正在預告這一件事,如果有額外的意見,請到這一個平台上進一步提出,我們再送給立法院備查或者是給部長的時候,我們會一併考慮實際的意見,像這個並不是立刻解決他的問題,至少讓他知道我們是有在動,並不是大家提了或要點都沒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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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用sli.do收已經是有這個用法,只是大家再滾動式回應,我們把大家的壓力事後分散到其他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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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哪一位先進要指導?都已經輪過一輪,這樣子聽起來,大家的共識還滿確定的,看胡副處長有沒有要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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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沒有要造成大家困擾的意思,而是過去的對象可能比較侷限了,如果手邊有一些業者,到比較適當出現的地點這個是最好的,所以剛剛有提到你們願意提供業者的名單、推薦的一些地點我們都可以在那邊辦,其實我們台經院都很願意幫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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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件事除了北、中、南區之外,也想要邀請政委去,所以我們未來比較開放式的,如果大家邀請政委開會,大家自己認養場次好了,比如跟台中市政府合作或者是桃園市政府合作,像社創中心什麼時候邀政委都可以,另外排都可以,就是用優先的需求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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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覺得要後面排一點,我們就先處理大家比較自願的部會來先跟我們合作,好不好?就一個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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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個月一次解決問題為原則,一個月一次參訪為原則,但是不管是解決問題的部分跟參訪的部分,都很歡迎,剛才大家已經有提很多意見了,事後也很歡迎在這邊進行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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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討論的提綱,提綱第一點我看起來已經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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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部分,我剛剛聽起來,其實簡單來講……起算日是今天開始,想要確定的名單及地點就開始整理,這個是滾動式的,並不是現在提的名單是這一個名單,而是下一場排到你的時候,大概是這個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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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不好意思,其實談社造文創或者是在地性的,國發會的地方創生跟它息息相關,都有把這個加進來,以上請主席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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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目前看到曾副主委在臉書上公開徵求大家對於地方創生的想像,這個是目前的重點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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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然也希望國發會在地方創生上,如果有哪一些具體政策的目標,希望在社創這邊能夠幫忙,不管是理解或者是宣達,我想這兩個方向都有的話,也比照各部會自己在意提出的人與事情,當然還有地點,如果有特定的地點,我們就一併納入參訪的地點,看國發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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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跟大家報告一下,我知道大家都很關心地方創生這一塊,目前就我所知,院裡面的政策是會召開「地方創生會報」,透過跨部會協調辦理,如果大家有想要對企業與地方創生結合有相關建議的話,是不是可以等會報召開完畢後再來研議,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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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不需要我裁示,院長有一個具體的指示,有盤點社會企業的資源表,每一次去會印一堆QR code。院長具體的指示,是地方創生有任何資源可以適用或者是需要布達的時候,都希望整合在這個表裡面,大家目前對地方創生主要是概念性的瞭解,接下來有具體的方案出來的時候,希望能夠運用既有對於社會創新這一個網絡一次灑到大家的手上,如果做地方創生有關的話,可以看有哪一些可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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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資源盤點表大家花很多力氣來整理,像補助是到個人意見、團體,又或者是等等這一些,其實大家都滿感興趣的,像地方創生有對於人、事情及地點任何新的具體東西,從會報出來的話,至少趕快有一個,不管我們在參訪的時候或者是巡迴座談的時候,都可以進一步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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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對(一)的部分有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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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政委有提到環保署延後,所以那個時間點是不是我們回去確認之後再給您意見。討論完之後,您建議不要用主責,各部會的權責,是不是如副處長所提的,我們洽詢相關的業者、提供,同仁來做相關的行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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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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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叫做「協處」,不要叫「主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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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確實政治壓力滿大的,所以就看年後可以的時間開始做。這一次「明日亞洲」裡面看到非常多循環經濟,不管是攤商或者是講者,這個都是有標竿性的作用,我覺得至少從參訪的角度來看或者是以標竿學習的角度來看,我覺得還是非常值得大家去看,其實最大的兩個,也就是大愛跟春池都與環保署有相當大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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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點的部分看大家還有沒有想知道的?如果沒有的話,反正我們有逐字稿,也不用特別裁示,反正就是剛剛大家意見的綜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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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的部分順著剛剛討論的脈絡下來,大家比較清楚,大家知道是地方政府的話,比較好的是地方政府的各局處或是各相關單位,都能夠有具體的瞭解,就跟剛才農委會說希望三級機關都有具體的瞭解,這樣勢必大概就不會是地方政府派幾個人來的情況,而是去地方政府的狀況,這樣的事情不太可能在台北辦一個,然後請所有的地方政府來,所有地方政府的局處不可能找到會議室,要找小巨蛋之類的,這個勢必還是得另外安排場次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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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這一個東西跟參訪綁或者是跟巡迴座談去綁,這個保持open,這個都可以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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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剛剛有很多部會提醒場地方面也許是靠近實際的社創的場地,他們會感覺比較親切,而不是要大家一定要去縣政府或者是市政府,這樣不一定這麼親切,所以聽起來不一定要實際在座談會的地點在縣市政府,也許是同一天,但是座談會在大家比較習慣的地方,但是之前有派一些人來,然後再帶人回縣市政府做分享會,我們在某些地方政府也有做過類似的狀況,也是按照這個辦理,不一定要掛鉤在一起,實際去不一定是這樣的情況,我想就用這樣的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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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派適當局處與會,我們之後是不是跟著適當局處回到縣市政府,然後再作分享的狀況。這個是拆開來辦,但是還是可以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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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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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就這樣。有沒有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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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皆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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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ok的話,我們就結束這個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