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i.do提的意見,原則上經濟部跟環保署都在推循環經濟的概念,但是所提的意見比較沒有具體的標的,環保署是針對應公告回收,經濟部是對於相關原物料的部分,所以如果您可以有更具體的或是相關的標題物品,可以在相關的系統或者是法令上予以協助,以上簡單說明,謝謝。
政委好、各位先進大家午安,我是行政院環保署副執行秘書,很高興認識各位,謝謝。
剛剛政委有提到環保署延後,所以那個時間點是不是我們回去確認之後再給您意見。討論完之後,您建議不要用主責,各部會的權責,是不是如副處長所提的,我們洽詢相關的業者、提供,同仁來做相關的行政事宜?
謝謝。
我再請示一下,深澳的問題一直還沒有處理掉,已經變成是年底新北選戰的焦點了,所以署裡的長官,認為這一段時間如果不要有什麼議題最好。政委期待的部分,目前行動方案及社創意見還沒有直接的關係,我們覺得稍微保留一下,給我們一點空間。
第二,目前為止涉及到署裡社創的意見,目前環保署還沒有看到,是不是可以給我們空間?因為現在署這邊在處理環評的議題。
署裡面都支持,其實在行動方案的分工是沒有環保署的部分,署裡面比較擔心的是,因為有發生爭議,是不是可以釋放出不管座談會,就有環保談話來抗爭,我們會擔心是不是都會來抗爭,所以這個時間上或者是空間上,也就是配合其他的部會。
第二次發言,永續會是架構在行政院,事實上永續會還架設了不同的工作分組,其中一個分組裡面的一部分是由本署主政。要把永續會的結構放在推動社會企業的結構,其實是兩個截然不一樣的性質、功能及角色,還是應該要回歸到永續會去做。工作分組就到工作分組做。所以,如果政委未來有相關的細項有需要本署,本署也不會置於局外,對於整體國家發展,會做相關的協助與解決。
OK。
有。
對。
架構已經在永續會上面,我們是永續會的秘書處,所以我們說明一下。
第二,本署依現行環保法令是環境污染管制的機關,因此沒有輔導社會企業相關法令規定,經檢視,目前是沒有社會企業配套措施。以上補充報告,謝謝。
第一點補充,本署是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以下簡稱永續會)的秘書處。依永續會分工,刻正執行氣候變遷與能源減碳專案小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