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第一個部分我覺得很重要,之前我們當然沒有一套完整的論述,主要的原因是社創方案還在寫,但是現在比較確定的話,我覺得也可以考慮像我找一個時間去你們主要的那幾個三級機關做一次座談或者是答客問或者是佈道大會,我們用需求反映式的方法來看有什麼不一樣,也就是做一個比較示範政策系統的部分,也希望聽一下署跟局裡面的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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