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政務委員、教育部潘部長、及其他幾位部會首長、今天在座的其他委員,大家好:本院青年諮詢委員會從去年11月召開第1次會議迄今,已經有七個月的時間,由教育部提供給我的資料,可看出各位委員在這段期間都非常踴躍地參加各部會的有關會議及活動,這對於拉近政府施政與青年朋友之間的距離,是很有幫助的。

  • 我們這次的會議分兩個部分,首先在報告案部分,會針對上次會議的委員提案跟大家報告目前的執行狀況,至於討論案的部分,則有7位先進的提案,我們等一下會來討論,如果沒有其他的意見,我們現在就開始會議,好不好?我們就進入議程。

  • 報告事項一,有關於行政院青諮會第2次會議決定(議)事項辦理情形,請參閱書面資料第22頁至第27頁,我們請委員參閱相關的書面資料,稍候主辦機關或是委員有必要補充說明事項時,請簡易說明,每一位發言時間以三分鐘為限,三分鐘會按鈴兩響,請先告知您的姓名或是所屬部會,以上。

  • 所以書面報告的部分,是要各委員親自來參酌嗎?好,有幾個是已經解除列管,但是有一些像是吳政哲委員建議追蹤列管的部分還繼續,有些則是要追蹤辦理的部分。

  • 如果沒有意見,我們就進行下一個議程,有關討論事項的部分。

  • 院長好,我這邊想要補充一下關於上次提案書面意見補充的部分,在上次的決議,基本上目前已經經由周志宏老師在進行青年發展法的可行性評估研究。

  • 不過在經過老師於會議後,我們發現老師在這一個部分會進行的是不作法律條文的處理,也不作各部會目前的一些相關青年政策的檢視,基本上是從需求端,也就是青年的狀況或問題,是否要透過制訂法令來解決,補充一些書面回饋,原本可以讓原本的提案可以更具體,這邊在研究議題的同時,可以作青年政策的盤點,以避免各部會對於青年政策的解讀上有一些困擾,我這邊建議參考蔡總統青年好政的政策承諾為基礎,然後結合現有一些管考機制填報的情況,來檢視這一些青年政策到底在目前的運作上螺絲有無拴緊,或者是中間有無需要整合或者是協調的機制,現在的機制是不是能夠妥善處理。

  • 為什麼要做這一件事?我們在書面意見上有列為四點:第一,可以藉由協辦的權責機關,去恢復目前的辦理情形及後續推動的規劃,也可以幫助不管是青年或者是青諮委員跟行政部門間理解及資訊落差。

  • 而且這一些政策裡面都是跨部會的政策,所以透過這一個機制可以檢視目前的機制是否健全,對於後續如果有不夠健全,是否有其他的建議方向。

  • 這樣的盤點就可以作為未來不管有沒有制訂青年發展法,但是青年政策的政見有一些更具體的對話與回應這一些工作方式就可以作為未來的政策檢視、研究成果及重要的政策評估參考,所以在這一些書面意見的後面也列了蔡的青年好政,都有主要的權責機關及做法,也附上有兩千一百多位的青年對於這一些的觀點、回饋與意見,以上補充,說明。

  • 你的書面資料是在第幾頁?

  • 第53頁,具體的意見是在第35頁。

  • 你是希望我們把它交由國發會來處理?

  • 就是國發會的每個青年好政協辦組的機關。

  • 這個部分國發會可以處理嗎?或者是需要找幾個部會來處理?

  • 國發會張富林第一次報告,關於吳委員所提到的這一個管考事項,事實上在總統政見相關管考的作業方面,目前都是配合到各個政務委員督導的業務跟功能來積極管考,像青諮會所列的議題,大部分都會納入現在唐政委督導,業務專案的追蹤範圍之內來列管。

  • 剛剛吳委員所提到的,是不是要再循更精確或者是進一步的管考部分,如果今天會議上的決議需要再結合政府計畫管理系統,也就是GPMnet也是可行,但這個部分還要必須來做技術上的處理。

  • 是不是可以考量比照像原民會,他們現在在列管所謂的總統原住民政策主張各部會分工這樣的方式,請政務委員召開跨部會會議盤點之後,透過這一個系統來建置追蹤項目。

  • 後續的開放管理權限還是回到各主責機關來做追蹤列管,相關的報表也在GPMnet上呈現。以上報告,謝謝。

  • 剛剛提的這幾個項目的建議主張,當然也涉及到其他幾個部會,我們還是請國發會就這個部分,看看是屬於哪些不同部會的業務,我看很多是跟教育部有關,但請國發會追蹤處理,好不好?

  • 這樣可以嗎?

  • 確認一下,國發會會後續跟各部會確認相關政見的部分,然後會由唐鳳政委來作相關的……因為國發會有做了一個部分是由政委來去協調,過去的部分我不確定是不是有在會議……

  • ……我講一下。

  • 請唐政委說明一下。

  • 謝謝,第一次發言。

  • GPMnet其實是一個現有的資訊系統,所有目前不管是部會自行管考、院管考或者是部會自己的細部計畫,這一些都在國發會管考處的GPMnet。但是,我督導的是資管處,不是管考處,所以那不是我的權責範圍。

  • 不過,我之前因為公共參與平台裡面的「來監督」的部分,就是從GPMnet的院列管資料來讓大家討論,包含執行進度的視覺化等等,所以那部分我是有接觸到。這不太需要我督導,從他們的角度來看,只是在GPMnet多一個欄位,像總統原民政見一樣,加一個總統青年政見,自動在GPMnet的Open Data看到所有總統政見青年相關的,包含它的計畫細節、執行率、預算所有這些東西,其實目前都是在Open Data平台上。

  • 目前只有院列管的才開放讓網友留言,但是部會自己列管的,是放在Open Data(http://data.gov.tw/node/10445),我知道委員在外部也有做一些像外部勞工政策監督、外部青年政策監督,可以接Open Data出去,開一個討論區,那個是ok的,現在只是我們在Open Data多一個分類,那個是青年相關的,所以這個不需要我來指導管考處這樣做,謝謝。

  • 其實本院也有幾個項目是還在討論中,但是像降低參與門檻等,這個不是單一部會的事,又牽扯到跟執政黨在立法院那邊的溝通問題,因為範圍太廣,請國發會就總統青年政見的個別議題進行管考,有具體進度或結果以後,就隨時提供給大家瞭解。可以嗎?

  • 其他上次會議的各委員提案辦理情形,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 我上次有提兩個提案,一個是開放近用跟大型國土提案,我兩個分別等一下回饋。

  • 第一,有關於科技部的開放近用的問題,5月有一個會議,我對於會議內容沒有什麼問題的,我們在會議完了之後發現一件事,也就是少了一個我們之前的建議,也就是參考文獻這一件事,我們想要落實第一件事,也就是重大政策在新聞稿上的發布,應該要有一個比如我們從GRB系統裡面重要的文獻作為一個輔助、參考依據,第一個是新聞稿的政策發布要有引用文獻。

  • 第二個是各個政策規劃案的參考文獻,我們分了很多,裡面洋洋灑灑寫了五十頁、五百頁,但是很多情況我都沒有看到參考文獻在哪裡,其實政府知道有非常非常多的研究計畫或者是各種計畫,但是我其實相信大家都是非常瞭解一個狀況,就是我們在寫一個計畫過程中,其實已經研究過非常非常多內容。

  • 我們現在已經有一個很好的GRB系統,已經把所有政府相關的計畫內容都已經做在一起了,所以我希望之後可能有一個方式,也就是能夠可以把政府相關的重大政策過程中參考文獻可以引用進來。

  • 這也是我們接下來下一次延續會提案的方向,具體來說就是我們希望可以在政策研擬的公布過程中需要引用一個政府計畫的參考文獻,這個是第一個。

  • 你的建議在第幾項?

  • 針對開放近用促進的政府研究計畫、共享成果裡面,我們上次的過程中,除了討論政府研究的計畫能夠公開之外,我們還有一件事,上次並沒有寫在我們的螢幕上,但是我們很感謝,就是我們的逐字稿裡面有這一件事情。

  • 這一件事就是我們希望可以有一個參考文獻在新聞或者是重大政策規劃的過程中可以有一個,並把它列出來。

  • 這邊原來的辦理機關是國發會,但是這個部分,有建議要怎麼處理嗎?國發會或是科技部可以回應這個問題嗎?

  •        GRB平台現在是一個各部會放置研究成果的平台,至於連結新聞稿的部分,其實是要由機關這邊在發布新聞稿的時候,反向去連結已經放在GRB上面的文獻,其實本來就有一個連結在,只是在發布新聞稿的時候要把連結放進去,因此這一個部分是科技部在處理GRB的部分,比較沒有辦法觸及的部分,反而是要各機關發布新聞稿的時候,公關室要留意這樣的事情,以上補充。

  • 你這樣講,我聽不太清楚。是從GRB的平台上看資料,但是希望連結到各機關原來的窗口,是不是?

  • 委員提到各部會在發布新聞稿的時候,要提供一個參考資料的連結,這一些資料其實本來就已經放在GRB上面,而且大部分的狀況應該是已經依法公開了,只是說各部會發布新聞稿的時候有沒有把它串聯在一起,GRB沒有辦法主動回過頭來找新聞稿,一定是機關公關在發布新聞稿的時候,去把這一個連結建立起來,所以這一個部分才會提到要請各部會來落實。

  • 你期待新聞稿發布要連到原來的新聞資料?或者是原來提供的資訊沒有參考文獻嗎?

  • 有兩個部分,我建議政府政策計畫的時候,計畫報告書最後應該要要求加入參考文獻,這個是第一件事。

  • 第二件事我舉一個具體的例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有一個交通軌道計畫,有一個資訊露出的頁面,把各個地方政府軌道建設研擬計畫的規劃案內容,其實都把它蒐集在同一個資訊揭露的頁面上。

  • 這一個資訊揭露的頁面上怎麼做?科技部很好有一個GRB系統,因此其實是一個像字典般的資料庫。

  • 軌道建設的內容就是可以從GRB內容把軌道相關的計畫放上去,我們需要的是一個這樣的事。

  • 並不是只發布新聞稿?

  • 各部會發布相關計畫的時候,希望把計畫當時所參考的文獻同時揭露,或者是有個連結可以看文獻,是不是這樣的意思?

  • 這個部分要如何落實?

  • 我想就這樣子,我在文宣會議找各機關過來的時候,跟各機關代表提醒,前瞻計畫以後發布新聞時,與相關執行項目……,比如軌道建設這一部分的新聞,下面能有些是跟各部會、各地方政府、或是參考文獻的Hyperlink,要請各機關連上去;新聞稿後面一定要附上這些資料,這樣子就可以連過去了。我想意思是這樣子?

  • 我們就這樣子。

  • 可能我想得比較複雜,我以為你要的是原始計畫書的參考文件?

  • 其實GRB系統有原始計畫書。我覺得那個是很好的來源,也就是從那邊連結的話,其實可以幫助我們政府對外溝通,因為我們的計畫本來就公開了。

  • 第二件事,關於大型國土防災的提案,我們之前有到內政部消防組相關的會議,上次會議的過程中,其實我們做了一個建議,也就是講說我以緊急醫療為例的時候,我關心到一件事,消防單位跟衛福單位的橫向連結是比較斷層的。

  • 我具體的意思是,我上次只跟消防署做一個會議,還沒有跟衛福部聯繫,所以我希望我們可以在之後的會期有一個機會可以跟衛福部相關及消防署單位的同仁們,可以一起坐下來討論說我們要如何建立一個聯繫。

  • 我這邊舉一個美國的例子,在美國有一個叫做「國家公路安全局」及「聯邦衛生資源及服務局」,這兩個單位有一點像衛福單位跟消防單位,有一點類似,這兩個機構是怎麼樣做聯繫的?

  • 是由這兩個機構一起共同合作,組成合作了一個叫做「EMS」的算是法人組織,並不是政府單位,而是「.org」,EMS(emsnational .org)的單位,這一個單位主要重點是這兩個部門的資訊整合,只做資訊整合的這一件事。

  • 簡單來說,消防局要救一個人,當他通報到現場之後做各種處置,把這一個人送到醫院之後,到醫院後端訊息,消防的資料就停了,他們要求幾分鐘要送到,所以快送到最近的醫院。

  • 接下來的下一件事,當這一個病人被送到醫院之後是如何康復及又是另外一個單位的事情,所以這一個組織做的事是把這樣斷裂聯繫起來,兩個單位都可以看到互相的資訊,當這個人有沒有被送到醫院裡面,他活了多久、有沒有健康的出院,這樣的訊息讓消防單位可以知道才能真正有效去做最好的急救判斷,並不是因為我想在最短的時間內送到醫院,所以做了不當的處置。

  • 所以你的建議是,我們也要有類似這樣的做法嗎?

  • 我上次好像有聽到就是我們的消防單位跟我們的衛福單位其實有正在做相關聯繫的動作,我想要知道目前的發展狀況,我也提出了美國的案例給大家參考。

  • 這一個部分唐政委……

  • ……有一些東西可以書面回應。如果只是想要知道跨部會「民生公共物聯網」的規劃進度,我下周就可以調給你。

  • 但是,如果你想要的是跟衛福部朋友們討論,是要討論什麼?是想要有所貢獻嗎?

  • 我這邊講的過程中,其實已經稍微研究過我剛剛講的單位他們怎麼做,他們包含一開始兩邊單位是怎麼合作,到怎麼規劃一個共筆,就是兩邊要共同資料儲存資訊流流程跟欄位,我想這個是我個人的專業,這個是我可以幫忙的。

  • 資料流怎麼改變,如何改變消防緊急急救及醫療單位急救的方式,這個也是我想要參與的。

  • 這樣聽起來跟我們本來就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數位分項裡面,民生物聯網的災防連結,其實是相同的,是前幾天才在「首長災害防救交流分享座談會」報過的那一個案子。

  • 所以如果您有興趣的話,當然我們就約個時間來聊。假設特別預算有通過的話,那個部分接下來要怎麼做,目前科技部已經擬了一個總綱了,現在還在核定,可以先口頭跟你大概講一個狀況。

  • 核定之後,如果有民間可以參與的地方,我再跟委員說明。

  • 謝謝你,這個很重要,唐政委幫我們做了很多資料的連結。

  • 我也覺得政府部門資料不連結,其實使用起來是不方便的,如果大家願意一起加入,這個工作可以做得更好,資訊透明化會有幫助的。

  • 院長、各位好,我是青諮委員,我叫林彥孝,我的案在第25頁的「2-5」,勞動教育促進法。

  • 這一個法案上次院長有先推行一年,實施看成效,然後再看要不要推行這一個方案。

  • 我參加了兩次諮詢會議之後,我的感覺是勞動部跟教育部橫向溝通可能還要再加強一下,包含教育部,因為第一次會議,可能教育部沒有派人來參加。第二次是今天早上,我也有參加,我希望在日後像這一種會議,像教育部跟勞動部兩個部會可以互相合作。

  • 還有一點,「2-6」這個提案也是我提的,我當初提的時候,執行的機關因為我不曉得現在到底執行地如何、狀況到底怎麼樣,他說有函請各個主管機關,因為我不知道提這個案後的現況如何。

  • 這兩個案子目前都還在執行中,還沒有結案,都跟勞動部有關;有關這兩案的目前狀況,勞動部可以說明一下嗎?

  • 委員所提「2-5」案意見,因勞動部相關業務權責單位並未出席,所以這一個部分的意見我們帶回去研參。

  • 好,這樣就是「2-5」、「2-6」,目前勞動部辦理情況就是「辦理中」。

  • 剛才有提到,第一個是勞動教育促進的部分,教育部好像沒有參加,對不對?今天部長在,你們去瞭解一下,下次還是要派相關同仁一起參加有關的討論。

  • 接著有關「2-5」、「2-6」辦理中的狀況……。

  • 「2-6」的部分,勞動部游明鑫我來作一個回答,委員所關心的職類,有一些有高危險或是涉及到安全部分的職類,目前這一些檢定都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他們訂定專法,變成一個從業的資格,我們盤點以後總共有六十八項。

  • 有的部分因為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有的部會已經做一些回訓的規劃,有些還沒有,這個因為是散落在各部會裡面,我們目前是先做一個盤點,各部會持續會搜中。

  • 第二,如果有涉及到高安全問題,他們對於回訓的規劃到底是如何,我們做了彙整之後會作後續的評量,以上報告。

  • 這個是「2-6」的部分,就是目前還在做的各部會辦理狀況,是不是?

  • 將來它是不是有回訓、或者是什麼的來執行,會有一個檢討,是不是?

  • 這樣可以嗎?

  • 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 院長好、政委好,各位長官大家好,我是青諮委員林筱玫。

  • 我上次有提出來一個案件是在「2-3」(大型國土防災),後來落在內政部這邊作處理的,我的報告是陳列在第30頁到第34頁,這一次的開會是去參加大型國土防災的資訊整合計畫,開會的過程當中感謝邱常務次長昌嶽和消防署陳署長文龍的力挺支持,所以我們大概開了兩個小時半的會議。

  • 但是在會議中,其實我有要求想要把相關的資料,會議當中我們問的每一個問題與會者所答的做完的計畫案,請與會報告者條列出來,我們想要再繼續研讀跟盤點、整理,然後再做後來的報告。

  • 後來我就直接收到了第30頁至第31頁的會後通知及紀錄,等於我還沒有收到會議中我提出來想要看的一些參考資料,之後的會議報告就出來了。

  • 我看完之後,因為這個有行政上的程序,如果要同時再進行一次會議紀錄審核的話,需要比較長的時間。

  • 因此,我就將當時去開會的另外一位委員宗震跟我提出來的建議資料,在第32頁至第34頁的地方,一一對每一個案件說出我們的心得。

  • 我們可以比較一下,我們去開會,我們提出來的意見參考跟會議紀錄其實有一段落差,並且因為當時我們在開會的過程中,有一些單位沒有發文到,因此在會議中有提到,第二案有提到「建築資訊建模與消防設備資訊整合系統」,我裡面再挖出來BIM(建築資訊建模)現在相關的進程及已經做過的結案報告,像英國、美國、新加坡及中國都積極推動BIM(建築資訊建模),並且他們已經投入了多少的預算在做前期工程時的模擬,也就是為未來試營運跟營運的過程中可以節費做一系列的資訊建立,這個建築物的生產履歷是有其價值在的。

  • 但是我們發現在這一個會議中只有邀請到內政部消防署及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其他沒有發到的機關,像在第33頁底下,主辦機關是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內政部營建署及內政部的建研所,還有其他相關協辦單位,大概像是科技會報辦公室、交通部、經濟部及各地方政府,當然各地方政府這邊是屬於細部設計,我們比較難直接溝通到。

  • 我們會讓這一個案件持續追蹤的原因是,像體育館是屬於教育部,捷運是屬於交通部,像大眾運輸工具都是屬於交通部,而博物館卻是屬於文化部,我們發現這邊橫向的資訊在一開始建設的時候,連營建署的部分沒有一起溝通下來討論,我們要如何發包出去,政府回收出來的資訊資料,在營運階段的cost將會非常高。

  • 這一次其他的部分大家可以參考已經寫下來的心得報告,之後也會陸續追蹤管理現在的進程,但是這一次會繼續列管,是希望這一個部分可以再繼續與其他各相關部會溝通討論,謝謝,大概是這樣子。

  • 好。這個部分我看案子還在列管中吧!還在繼續辦理中吧!所以應該是沒有問題,你的部分還沒有處理完畢,還在繼續處理!

  • 對,還在處理,之後會繼續開會,一開始收到的案件追蹤成果回覆是已經結案,但是已經結案跟我們認知中的已經結案有很大的落差,像謝宗震委員提到必須要結構化資料,介面要整合,但是在他們的回覆新建裡面並沒有看到這一塊,後續也有提到會再看建置的系統,但是還沒有去參考。

  • 他們會說會給我們一些資料參考,但是我們也還沒有收到,所以以這樣的進程,我們覺得還要繼續追蹤,應該要繼續報告。

  • 第23頁這個案子還在繼續辦理中,還沒有結案,所以你的要求應該在這裡面是可以做到的,是不是這樣子?

  • 我希望可以繼續做下去,因為可能會有一些阻力,所以希望行政院可以給予更多的支持,因為美國、日本、英國、歐洲都在進行這樣子的大型方案,我們希望能夠由院部給予一些支持。

  • 還有一些急救的相關系統建置,的確臺灣有一些系統是需要汰舊換新的,這裡面有許多的部分要調整,我們的確是要看歐美如何開始做這個防災應變與日本,並且美日歐是以防災科技做為「防災外交」手段,我們希望國內是可以整合起來,我們知道這一塊是有實力,但沒有整合起來,是非常可惜的,所以想投入執行。

  • 內政部消防署要回應辦理情形嗎?針對林委員意見的部分。

  • 內政部消防署報告,我們之前有邀委員來做這個,由次長來主持會議,基本上這個案子目前持續辦理中。

  • 至於剛剛委員關心到的、所提到的第33頁的資料,建築資訊建模,並以資訊整合系統這一個部分,這個案子我們也透過資料的傳遞,請建研所會持續地來辦理當中,按照委員提案建議的內容這一方面努力,繼續辦理當中,這一部分建研所也已經收到資料持續辦理中,以上報告。

  • 剛才林委員擔心執行困難的部分,就請內政部注意一下,好不好?內政部有沒有問題?

  • 還有沒有意見?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沒有的話,我們就進入討論案。

  • 有關於報告事項第二案,106年4月至6月的會務工作報告就直接請參閱。

  • 進入討論事項,今天共有七個討論案,稍候會請各提案委員說明提案的內容,再由主辦機關代表回應。

  • 首先第一案,有關年金的政策請討論案,請吳宗保委員說明。

  • 院長、政委、各部會長官及各位委員,大家午安,我是青諮會的委員吳宗保,針對第一個提案跟我們的連署人林彥孝及邱裕翔,本身是身處於不同的業別,我本身是屬於勞動部的部分,我這邊提出第一次說明,針對年金的部分。

  • 年金的部分,臺灣這十幾年來普遍低薪化之後所產生的問題,也有影響到我們退休之後的一些基本保障不足,所以此次在這邊提出建議。

  • 我們的年金保障額度是否能夠比照我們的基本工資,並隨其調整額再進行調整,然後給我們的勞工有進一步的保障,我們在連署人所提議的部分,像邱裕翔委員所提議的部分,像我本身處於雲林縣的首都,周邊的長輩都是農民,針對農民的保障也是非常不足,請各部會是否能夠進行研討、修正,謝謝大家。

  • 這一個部分,有沒有其他人對這個部分有意見……

  • (與會者沒有意見)

  • 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國家農保與國民年金要如何整合,這個是很困難的問題。現在推動的是一部分的年金改革,還沒有辦法全面性討論。

  • 將來年改會陸陸續續會把這個部分放進來,這個部分如果其他人沒有意見的話,下一個階段年金改革的時候,我們會把你剛剛講的部分納入參考。

  • 現在推動年金制度改革的是林萬億政委,相關的內容,就由林萬億政委納入參考。

  • 接下來進行第二案。

  • 「第2案:臺灣大學校院無障礙環境Open Data建置與應用推廣計畫」

  • 各位大家好,我是黃薇齊,我提的是大專院校無障礙環境裡面的Open Data建置計畫。

  • 首先,我先感謝我們的國家,其實已經在前年已經簽署了CRDP的人權公約,代表我們是一個非常先進而且是人權的國家。

  • 再者,我們的教育部學生庶務與特殊教育司可能大家比較少人知道,但他們也非常努力,已經有協助校園改善的無障礙環境、措施。

  • 為什麼要提這樣的資訊?因為大部分的學生在就學,對這一些資訊很不瞭解。

  • 我們這邊有舉一個例子,也就是臺大自主在校園的網頁上會資訊公開,包含拍攝照片,一般人不會想像,只要看到一個無障礙的標準,對我們來說是什麼?這個是無障礙建築,對一般人來說雖有意義,但沒有太大。

  • 他通往他的教室、生活所需要的每一個環節還是不確定的,無障礙也不是大家所想像的做無障礙廁所就好了,身心障礙者的種類非常多,雖然數量不多,只有他自己知道需要什麼,像照片或者是透過科技的環景圖,會議也有環景的相機,這樣的執行就會讓行政有效率,我們已經做了,但是民眾感受不到,這個是非常可惜的,。

  • 所以可不可以製作這樣登錄系統,也就是大專院校有改善了,中央教育部有統一的,也不要給各校自己去做,這樣很痛苦,包含欄位什麼的,由中央統一建置,各大專院校登錄之後,我們再開放API,再接回去學校的網站,這樣就清清楚楚。

  • 教育部有一個全國無障礙校院資訊,有這樣的學生問題到教育部就可以直接解決。各學校又要把這樣的資料,就再接回去就好了,A學校B大學只要打「無障礙環境校院」這樣就可以了。

  • 大學是很寶貴的資源,它是社會參與的地方,包含長者、小朋友,已經既有的資源,除了行政效率的延伸,也可以提升行政資源的價值跟更高的服務,這個是我一點點的小意見,也很希望我們可以做得很好、更好,謝謝大家。

  • 謝謝,這個應該不難吧!教育部……

  •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報告,感謝黃委員的提案。

  • 首先補充說明,教育部自97年開始建置無障礙設施清查跟管理系統,後來改名為「無障礙校園環境管理系統」,這個是屬於封閉型的管考系統,用來掌握各大專校院無障礙設施改善的現況並據以提供經費補助。教育部先前透過統合視導工作,將無障礙校園環境列入評鑑的指標之一;同時也鼓勵各大學將校園無障礙的現況與校院地圖結合,也列入考核的項目中。

  • 由於該系統建置至今已近十年,教育部正預備進行系統改版設計,正好黃委員於本次會議提出本案;教育部將在會後邀請黃委員共同研議校園無障礙系統Open Data的建置工作。未來希望透過新系統的建置,提供更全面、公開、清楚的全國各大專校院無障礙校園環境資訊,以鼓勵更多人走進校園,共享校園的環境設施,也提供身心障礙同學更友善便利的學習環境。

  • 另外,教育部未來將持續辦理無障礙校園環境相關研習,除提升各校負責無障礙環境建置的總務人員,以及輔導身心障礙學生的資教老師的相關知能外,也希望將無障礙環境的教育理念繼續推廣給更多人,以上。

  • 這個說明滿完整的,謝謝。

  • 如果沒有其他的意見,我們就往下一個討論案。

  • 「第3案:政府推動『無障礙旅宿』現況研究,請討論案」

  • 大家好,我第二次發言,黃薇齊。

  • 剛才如果說教育就是在培養未來、國家的棟梁,我提的第二案可能跟現況比較有關。

  • 大家覺得旅宿好像出去玩,但是其實在我這幾年的研究跟工作,我常常就是這一些身障朋友跟我們的長照朋友有關係,長照一直以來就是他們身心靈都會有需要幫忙。

  • 透過研究,其實如果他們生活機能得到充足,他的心情開心,他的病情會好轉的機會會大很多,再者它會創造產值。

  • 長照是在使用國家的資源,但是我們把它變成一種產業,讓高齡的長者的食、衣、住、行、育、樂,對國家是長期會有發展。

  • 首先,我再次感謝各部會,包含我們交通部的觀光局及內政部營建署在無障礙環境上的努力,其實我們有在身心障礙人權法制下都有在身心障礙處都有調整與說明。

  • 我這邊有提出來的是,首先是飯店業者既有改善的部分,其實一直都有很多聲音,不管是執行上的困難,又或者是執行完畢、執行過程,我們相關部會在抽查,這一個過程的資訊,是比較不透明的,基本上我們比較找不到,因此在這一個地方,我們希望可以把這樣子的中央跟地方,尤其旅館牽扯到中央主管跟地方查核這一個部分有一點點也是我自己有試著打電話去問,我服務的對象是身心障礙者,得到的回應是他只能告訴我他有的部分。

  • 重疊或者是有一點不相關的地方,他們就會變成不要自己去聽,他們會有給我很多版本的excel,一家旅館在102年以前既有需要改善的地方,依法需要設置,就分成49間以上,假設理論上要改,我要先找出102年以前,然後超過50間房間的旅館,我都要想說到底改善了沒,如果我要分到底是一般旅館、公共旅館,又或者是觀光旅館,如果是觀光旅館我就要去交通部查這一家旅館有沒有改善。

  • 我去查沒有在改善的名單有兩個可能,一個是還沒有通過改善,第二個是還沒有被抽驗到,到這裡就沒有辦法確認了,這時就打給旅館業者,我就打給XX大飯店,通常是老牌,我問他們無障礙的房間改好了沒有,他們說有,但是有沒有通過國家認定不確定,因為核發執照的人是觀光局或者是縣市政府的觀光局,又跟營建署沒有關係,所以他說「我有合法執照、合法經營」,但是無障礙法有沒有受過檢驗,他自己也不是很確定,這個時候有不是要告訴無障礙使用者說他有無障礙客房,但他也不確定國家有沒有審核通過,更不要講還有另外一層,也就是各地縣市政府,所以我的Excel表做了很多,我要先列出ok、符合的,然後再打勾等等的狀態。

  • 一樣的意思是我們都有做,包含觀光局都有旅宿網,標示上都會有一個mark就結束了,但是不知道房型、什麼時候改的,那個是國家核定通過的,或者是有就可以放一個logo在那邊,這一些事都是我們一般使用者在使用上會到遇到問題。

  • 但是我覺得我們的方向都是對的,只是可能短中長期就這來個部會間,從觀光的角度與審核者的角度,他們的資料有重疊也有模糊的地方,可能需要這兩個部會一起討論,謝謝大家。

  • 今天交通部觀光局有人在嗎?針對黃委員講的部分有沒有什麼看法?

  • 感謝委員的提案,觀光局這邊說明一下。

  • 的確,以旅館來分,有分觀光旅館和一般旅館業,觀光旅館主管的部分主要是在觀光局,一般旅館則是在縣市政府。

  • 對於無障礙客房,當初是內政部對於無障礙法規的規定,所以我們也有要求縣市政府跟各旅館要作相關的配合。

  • 委員剛剛所講的,我想分兩塊來講:

  • 第一個是輔導與鼓勵這一塊。原則上雖然是基於法規的要求,但是我們還是針對星級的旅館有無障礙設施的補助。補助的過程中,除了之前有一些104年已經完工的以外,其他的案件我們都是施工前預先審。

  • 預先審的部分,我們在場的委員都會給業者具體的建議,例如施工的方式希望他們能夠做的比較完善,符合無障礙者的需求,我們也有作一些說明會。有關核定補助案件數及說明會場次書面資料請各位委員參考。

  • 第二個部分是在資訊揭露的部分,現在觀光局所做的,在旅宿網那邊是用icon的方式去顯示無障礙客房,現在的方式是由業者填報,我們現在也在規劃從縣市政府做成一致的標準,避免消費者在搜尋時,不同縣市或不同業者有不同的呈現。

  • 但現行登錄的無障礙客房到底是不是通過縣市政府及法規所認定的無障礙客房,以及各種房型的揭露方式,這個也是我們正在進行當中,需要確認的。

  • 至於,委員講的是在改善過程中的部分,這個資料的部分,觀光局倒是沒有,可能縣市政府要跟內政部協調,我們旅宿網要揭露的資料,的確需要是經過他們認可的,謝謝。

  • 內政部有人在嗎?

  • 院長、黃委員及各位大家好,我是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高文婷。

  • 我看了黃委員的提案,她對於現行法規非常清楚,她知道在興建建築的部分,102年1月1日以後,我國已經正式邁入全面無障礙化的境界。

  • 剛剛黃委員所提到的比較是既有的旅館如何改善,我看她對於法規的結論也很清楚,所以法規不再贅述。

  • 委員的意思是已經改善過的資料如何揭露,甚至清楚到細節,無障礙客房有哪一些設施,是不是經過了縣市政府的督導及改善完成,有幾間跟照片是不是可以揭露在網站上,我想這一個部分對於無障礙朋友是很需要的一個服務,我也建議既然觀光局這邊已經有臺灣旅宿網的成立,未來我們就把這一個網繼續精進,結合的資料是縣市政府已經完成督導的名單或照片,或許在這一個部分做一些處理,營建署也可以積極配合,這樣應該可以達到大家的需求,以上報告,謝謝。

  • 我如果有講不對的話,再給我更正沒有關係。我想有關於無障礙設施規範是內政部在訂,所以內政部應該最清楚怎麼樣把資訊揭露地最完整、最正確,所以是不是請內政部把應該有的資訊,按照什麼樣的方式表達最完整,而且最清楚。針對表達方式跟觀光局做一些協商之後,將來在他們的網站上,就按照這個規則把它統一列出來。

  • 每個旅館請他就這一個規則來提供相關資訊。因為現在資訊每一個旅館都很零亂,將來旅宿的部分不能只有一個簡要標示來顯示有沒有無障礙設施,無障礙設施再點下去之後,就要有一個更細部的無障礙設施資訊在,而且每個旅館的顯示方式都要一樣,因此要請營建署提供顯示的標準,因為觀光局不瞭解你們是按照什麼項目來登錄的,是不是這樣子?

  • 謝謝院長,我補充一下。

  • 院長的結論是對的,我再稍稍補充說明,兩個部現在做的東西都是對的,也就是結合的問題,如同您所說的,他們審查通過,然後去看安檢之後,但是公布的人是交通部觀光局,但是他們也很痛苦,他們也不知道現在登錄是不是對的,他們也不能保證,他們希望業者登錄。

  • 內政部是最正確的資訊,但是要用最簡單的方式呈現,就是用一種公開的資料,可能是excel表或定期開放政府的概念,公布出來,幾家、已經抽查、正在改善、改善完畢及日期等等pass過來之後,觀光局要做的是旅遊,一邊是改善名單、一邊是旅遊,旅遊會需要好看的圖片,這個時候不管是跟業者或者是其他的,通過了,有被打勾跟核可,這時候才聲稱有無障礙客房,然後補上其他資料,真正的旅客是去旅宿網看的,不是內政部看的,但是旅宿網要看的資料是內政部,這一份資料也不只有旅宿網未來可以用,因為內政部就是定期給名單,其他其實包含旅行業者或者是旅行社現在也很痛苦,如果要安排,而安排一個不合法就分不過。

  • 因為它是公開資料,會讓其他的業者、部會也許也可以使用,好比教育部如果要辦一個論壇,要請國外人來要住宿等等,我覺得這個權責。

  • 第二個,內政部還要協助的是各地縣市政府,因為觀光局認定的轄管的只有觀光旅館,一般的旅館是縣市政府,內政部的資料有一部分是由縣市政府登錄在內政部這邊。

  • 我不曉得這一個部分,可能我們要討論一下縣市政府這邊的,也就是縣市政府觀光局及建管處的那一些旅館,如何跟中央的資料合併或者是結合、更新,我的建議到此,謝謝大家。

  • 內政部,是不是這樣的意思?

  • 內政部營建署我們負責這一塊是技術法規的制訂及督導制度的督導,實際上的執行在各縣市政府,因此我的建議是,因為營建署所有無障礙相關的法規,全部都是依照資訊公開法在網路上公開資訊,所以沒有再上傳的需要,已經完全公布。

  • 縣市政府依照這一套技術規範及行政督導內容、改善的狀況,是不是可以上傳到旅宿網,這一點我們跟縣市政府、觀光局協調,讓資料可以即時更新,這一點應該可以努力,謝謝。

  • 所以建議內政部現在有的觀光旅館資訊,可以直接給觀光局,各地方政府管理的旅宿業資料也都提供給觀光局,由他們去轉換成一般旅行業者可以看的資料,是這樣嗎?

  • 是的,院長,未來可以把它變成例行性的工作,執行的細節由三方來協調,這不困難,以上。

  • 是由哪一個機關負責?是觀光局或者是內政部?

  • 因為旅宿網是觀光局的網站。

  • 旅宿網就是拿其他資料作一個呈現而已,所以我們沒有這一個部分的管轄。

  • 營建署他們也願意跟你們觀光局一起合作,黃委員也願意,你們觀光局開個會,把相關的工作整合起來,看這一件事如何來做,可以嗎?

  • 麻煩內政部來開個會,因為這是他們主管的業務,因為縣市政府裡面,觀光的部分跟建管的部分是不同的單位。

  • 旅宿網是不是觀光局負責?

  • 對,就是一個給消費者看的網站。

  • 他們希望網站的內容更好用,所以我覺得應該是觀光局來開會,你需要內政部營建署提供什麼資訊,讓網站更好用。

  • 而營建署就負責把這些資訊整理提供出來,然後整合到這個網站做一致性的呈現,是不是這樣子?

  • 地方政府的部分,有沒有什麼建議?

  • 由我們來整合縣市政府的資料,看能不能即時上傳到旅宿網上面去。

  • 請內政部整合地方政府的資料,並觀光局商討資料如何整合,使資料的呈現更為具體、明確,是不是這樣子?

  • 你們還是開個會,把旅館同業公會找來,在開會之前把資料準備好,然後討論一下看是不是可以用;可以用的話,你們第二次會議再來決定。

  • 是不是麻煩黃委員列席參加,好不好?

  • 看起來有一點勉強(笑)。

  • 不好意思,我再補充,因為我有特別強調,這不是一次性的,因為旅館每一年都在開跟關,建管處這邊的名單,我再講一次,這邊要提供的資訊非常簡單,就是幾月幾日某某旅館已經申請改善或者是改善中或者是改善完畢等等的簡易資料,這個必須定時、定期公開出來,他那邊就是跑更新,但是整合其他縣市政府資料的這一塊,那個也是各縣市政府的建管處,並不是各縣市政府的感光局。

  • 釋出之後,就是定期公告,只是備份,也就是這一個細節可以再提,旅宿網是持續更新資料,還有各地縣市政府也要給觀光局,中央跟地方間是轄下的,兩邊的目的不一樣,一邊是資料一定可以公開,也就是一般人可以公開,也就是我可以看到名單,我可以提醒觀光局,也就是公民審核比較簡單,也就是內政部明明有新飯店,但是觀光局還沒有更新,然後提醒業者更新等等,這樣會比較快。

  • 現在顯然缺少一些連結,所以你們沒有辦法看到更具體的資料,包括每個旅館的無障礙設施狀況;如果營建署能夠把這些資料蒐集好,讓它可以自動連結至觀光局的網站,並即時更新,這樣應該是比較合理的。

  • 左邊是raw data,這邊就是網路漂亮給大家呈現。

  • 但是網站這些漂亮的資料應該是可以自動更新的,不需要每一個月整理,應該要自動連結。

  • 旅宿網現在是業者現在可以自行登錄的嗎?

  • 其實那邊有做到一半,也就是怎麼樣的細節可以讓業者除了官方的簡易,假設有一筆是官方特定的資料進來之後,需要加照片跟說明,是由業者上去登,所以我這邊還會提,也就是短中長期計畫,中長期需要請教育訓練,要教業者如何用照片的敘述,好比每兩年要求他上去換照片,也就是短、中、長期計畫,也就是針對這兩件事。

  • 我再講一遍,原則上我們的政策是希望這一個旅宿網更好用,有關於無障礙的資訊目前還不好用,因此我們希望更好用;希望營建署可以幫忙,把既有的資訊能夠儘量整理出來,讓民眾更方便使用;也就是你們需要提供這些資訊的規格,讓資訊內容能夠對齊一下,因此你們的工作是開一次會,確定好具體的資訊規格,讓地方政府提供資料給你們。

  • 後續的細節太過專業,就麻煩黃委員繼續幫忙讓這個部分做得更好。

  • 儘量減少我們的行政負擔,但是能夠讓資訊做最充分利用,好不好?

  • 謝謝,那這樣子就可以。進行下一個說明。

  • 「第4案:新南向政策-爭取國際技能組織亞洲區賽主導、主辦權」

  • 請直接幫我開在第2頁,文字多,但時間有限,我幫大家整理重點在投影片,請直接看到幾張圖。

  • 剛剛那一些其實是一些汽車技術、板金、西餐烹飪、美容,其實他們是技職的國手,但是在臺灣比較重視的是體育國手,為什麼要說這一點?很多人看到是奧運,但是並不是,它是國際技能競賽,也就是國際上各國重視以技職教育及職業訓練主要交流的賽事,我簡單的介紹,類似奧運版的賽事。

  • (簡報第7頁)現在有七十七個會員國,每兩年舉辦一次,其實主要的目的是促進各國青年技職教育、職業訓練及產業交流。

  • (簡報第8頁)臺灣參與的現況如何?我們從1970年就開始參與,然後第三十二屆,也就是1993年,也就是我們有主辦過國際賽,在台北,另外,最近兩屆的成績,2013年(第42屆)、2015年(第43屆)其實排名都是在世界第三。

  • 今年10月我們會有四十七位國手出去比賽,想必在場各位可能比較沒有注意這一個資訊,但它是一個很大的國際技職賽事,在臺灣參與的大部分都是技職的選手及職業訓練的一些訓練員。

  • (簡報第9頁)新南向政策在報章雜誌跟社論都有談到在國際空間的困境。

  • (簡報第10頁)為什麼要講到這一個困境?希望透過這樣的國際組織當作策略點去突破,我繼續介紹。

  • 為什麼要在這一個時間點提出?因為有一個趨勢,坐在我對面的勞動部林三貴次長,在國際組織是副會長,還滿難得,臺灣在這麼一個技職主要大型國際組織,然後是在決策圈裡面。

  • 第二點,10月會舉辦第四十四屆,但同時也會決定2021年的主辦國,其實目前競爭大概剩兩、三個國家,中國大陸很可能搶下2021年的主辦國。

  • 第三,其實我們主要的參與者或者技職圈的基層在擔憂的是,臺灣1970年就已經參加了,很多參加到現在都非常資深,但是對岸(中國大陸)才參加三屆,但已經爬到世界第五,因為傾國家之力來培養,順便透過這樣的賽事,來帶動產業及人才的培育,所以這個是基層主要的擔憂。

  • (簡報第12頁)以現在的分析來說,因為我們的林常次在2019年會卸任,我們參與其他國際非營利組織或者是國際組織參與的現況,2021年中國大陸或者是對岸會主辦,必定會更介入,現在才參加第三屆,但是未來會參與勢必會更深。臺灣在技職教育相對來講是強國,因此可能會受阻。

  • 為什麼要在這一個時間點講?過去像國際組織,也就是決策圈成員是由各會員國投票的。

  • 現在是國際組織與會員國的關係,未來會有一個新的趨勢,會有區域組織,大家可以看到倒數第2行,我們現在其實有歐洲、美洲、海灣阿拉伯,也就是會有區域組織,從區域組織再到國際組織。

  • 剛剛講到國際組織的參與,那個決策圈是投票出來的,未來會是區域組織代表制。

  • 現在是亞洲區域組織正在籌建,這個是目前比較重要的。

  • (簡報第12頁)其實不一定是新南向政策,臺灣長期在推政策的時候,這一個CP值滿高的國際非營利組織,其實臺灣站得很穩,其實技職教育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尤其我們去幫他們訓練或者是他們來訓練師資。

  • 第二點,比較具體的建議是,希望在林常次於2019年卸任之前,更積極參與亞洲區域組織的參與或主辦。

  • 因為參與這個應該不能只是勞動部部會或者是教育部協助的層次,可能要提高到國家戰略的層次,才能透過國際組織的參與作國際交流,而作國際推動,比如新南向政策、或進一步帶動臺灣的青年學習技術、人才培育,技職教育、訓練制度的健全。

  • 我的報告到這邊,謝謝。

  • 勞動部要回應一下嗎?

  • 院長、政委及各位委員,我想剛剛黃委員所提到很重要的趨勢,實際上臺灣軟硬體的實力很多都很堅強,因為其實我們在技職教育訓練看得出來,我們過去在整個國際的表現都很好。

  • 就像剛剛黃委員提到的,不只是南向,我想在國際間,我們如何運用這一些實力推動,我想大家也瞭解到我們一些外交上的困境,善用INGO同黃委員所提到的。

  • 黃委員剛剛也提到目前在國際間的組織之下,在區域間目前已經有歐洲、美洲,但是亞洲還正在開始籌辦,我想黃委員的意思是趁亞洲國際技能籌辦階段時,我們就要積極介入、爭取,取得這一個決策的主導權,這樣子對未來整個南向政策的推動應該比較好。

  • 我想可以比較直接答覆,沒有錯,亞洲籌辦已經啟動,目前主要是由今年在主辦國際技能競賽是由阿拉伯聯合大功過推動,勞動部也很積極回應,我們6月份回覆給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我們願意介入。

  • 目前我在國際組織擔任特別事務的副會長,因此在整個亞洲間也是主要的參與者,剛剛黃委員的意見非常好,我們除了積極參與的話,最重要的是,在籌辦的過程中,去取得至少常務理事以上的職務,也就是爭取到會長或者是副會長。

  • 我們未來藉著這一個平台,就南向政策在推動技職教育或者是職業訓練,甚至是後面的產業發展,我相信都會有助意的,因此非常支持黃委員的提案,勞動部也會這樣子做。

  • 不過剛剛黃委員有提到只有勞動部可能還不夠,教育部部長也在這邊,所以我想各部會如果能夠積極參與的話,我想這一個部分應該可以作一些突破。

  • 好!由於技職教育的資源配置不夠,這對我們整個國家而言並不好。

  • 所以我一直希望從教育制度做一些扭轉,要重視技職教育的實質教育內容,並且也應該要跟產業結合。

  • 剛剛黃委員的提案,值得把它當成目標。

  • 從爭取國際技能組織亞洲區賽的主辦權這個大策略來看,應有助於臺灣技術性勞工的生涯規劃與成長,請勞動部研處,如果需要的話,可請教育部、經濟部等機關提供相關協助,或必要時由本院林萬億政委幫忙協調各部會來共同合作。

  • 同時,就未來的短期目標而言,也需要分析一下,爭取國際技能組織亞洲區賽的主導權或主辦權,到底有多大的可能性與可行性?以及預定何時可以做到?是不是可以有個規劃方案?

  • 謝謝,我想剛剛院長的指示,非常好。

  • 競賽坦白講並不是一個目的,而是一個手段,能夠廣泛地喚醒青年學習的興趣等等,我舉一個例子,實際上也是我在國際總會提出的建議。

  • 俄羅斯主辦2019,我跟他建議以後,事實上他們的規劃,他們把俄羅斯國際技能參與的競賽分成三個部分,一個是青少年,一個是青年,一個是產業,因為他們有四年的準備時間,他們要求有一百萬的選手來參與,兩個選出一個就好,這幾年有兩百萬以上的青年在選機能,所以對俄羅斯青年發展的技能很重要。

  • 所以院長指示,我們大概從爭取未來在整個國際界亞洲的組織作為主軸,在主軸之下來列一些工作方向。剛剛院長的指示比如我們跟教育部,我們現在在教育部也有辦一些技能競賽,但是勞動部辦勞動部的,教育部辦教育部的,實際上大家並沒有作適當的整合,像職類也好。

  • 我們如何擴大參與的基礎,重要並不是培養三、五十個頂尖選手,重要的是有更多的孩子有興趣來學習這一個技能,我會依照院長的指示往這一個方向來規劃,我們也會請黃委員一起來討論,到時再請教育部及相關的部會來參與。

  • 就是要有一個規劃方案出來,目的是讓國內這些技術性勞工,他們的整個生涯看到未來,並可以讓他們的技職實力有所提升;而短期目標,也就是爭取國際技能組織亞洲區賽的主辦權,由勞動部訂一個時間,看要如何準備,然後把這個工作落實下來。

  • 這個方案可以的話,就邀請黃委員參與。

  • 「第5案:盤點各部會達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各項指標之因應政策」

  • 大家好,我是洪簡廷卉,針對這一個提案,我自己承認我寫這一個案子範圍太廣泛,所以不能怪部會的回答也是滿廣泛的。

  • 我想要特別說明一下這一個提案背後的原因,永續發展目標這一件事講的其實是政府跟社會整體性的翻轉,強調的是多元整合跟重大的轉型,因此不會只是單一部會的問題,當然在國內,現在是交由永續會,永續會下面就集結了相關的部會及民間的委員。

  • 我這一個提案提出來是發現到,這一件事是各部會並沒有真的如永續發展目標想要做到的多元整合這一件事,而是現在有派員去參加永續會了,就參與這一個進程了。

  • 雖然是一個很新的東西,不好意思,去年由院長主持的會議到現在沒有結果出來,已經經過半年多了,7月聯合國馬上要召開高層級的政治論壇,我們的東西、第一個草案都還沒有出來的時候,是不是這一個部分可以稍微再加強一下我們的進度。

  • 雖然聯合國會議我們不是會員國,我們有很多方法可以參與,紐約的聯工小組非常努力在做這一件事,聯工小組的學長問我原住民跟其他民間單位的部分,因為聯合國的永續發展會的相關人員今年初其實有來到臺灣,這個不是單一部會的問題。

  • 另外想要提出一件事是,我自己參與氣候變遷相關的討論及氣候變遷會議的時候,其實國際上原住民一直都是這一些會議很重要的推動力量、參與力量跟policy shaping的力量。

  • 我們在臺灣放在很後端的討論,我們現在在討論SDG,不管是SDG或者是MDG或者是氣候變遷的時候,我們的重點還是放在科技、經濟成長,環境保護、社會進步都還在很後端,更何況是原住民的部分。

  • 可是現在不管是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的相關討論、氣候變遷的相關討論,都已經說了原住民族的智慧與傳統,是要達成這一些目標非常重要的指標,但是我們的討論都還沒有到這一個部分,因此我們會特別提出,希望原民會可以參與並扮演更積極的角色。

  • 雖然我們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我們在正式與會上是有困難的,但是過往的經驗,從兩公約審查、即將到來CEDAW的審查要第三次了,明年即將要來的是CRPD、CRCD的審查。

  • 我們是可以透過變通的模式,不管是民間或者是政府在落實這一些國際條款的進度,因此這一個部分也會希望是我們未來的目標,就是會透過一樣這樣子的審查機制,我們是自願性地去調整我們政策的方向,然後去統合我們各部會在達成這一些目標上共同的努力。

  • 另外,在SDG很重要的一件事是,原住民族的永續跟原住民族落實指標的這一件事,其實是需要被看到跟討論的,也是聯合國在國際上永續發展目標討論,一直去討論的是這一件事。

  • 因為過往MDG的經驗、前幾年發展目標的經驗,讓我們知道全部提升不代表原住民族的狀況就會跟著提升,因為我們對於什麼叫做貧窮,我們對於什麼叫做教育的定義是不一樣的,如果我們不能去針對這一些特殊性做研究、定義出不同的指標的話,並不會全部原住民提升之後就提升,而是原住民跟社會大眾落差會顯得更大,因為我們的需求是不一樣的。

  • 因此這個希望各部會未來可以做更多的思考,也就是這一個特殊性。

  • 再一次強調,SDG這一件事並不是永續會就好了,而是需要各部會整體翻轉、整體整合跟轉型。我先說明到此。

  • 你剛剛講的原住民,是要跟前面的永續會連結起來的嗎?

  • 對,永續發展目標有十七項的主目標,然後有一百六十九項的target,每一個都會訂出達成指標。

  • 有一些都還沒有定案,也就是在聯合國的部分,現在國際上原住民運動有一個很強力在進行的部分,就是這一些指標要有原住民的觀點。

  • 同樣回到臺灣,我們在審查或者是檢視我們的政策有沒有符合這一些指標的時候,也必須要有原住民的觀點。

  • 回到現在目前各部會的回應,他們現在講的是我們現在做了一些什麼,我的提案是我們未來要怎麼樣達成這一些目標而有什麼樣政策的設定,而不是我們現在做了什麼就已經好棒棒了。

  • 因為現在做的東西,不一定符合這一個標準,可能已經做了某種程度的好,但不夠全面完整。

  • 像這裡有提到農業的部分,也就是原民會的回應,有提到永續農業的部分,但這一不個不只是原民會要做的,而是要農委會林務局互相配合,也就是需要其他部會一起來做。

  • 我提的是希望可以促進各部會真正橫向溝通,並不是提出這個部會做了什麼,就這樣子而已。

  • 永續會是由本院的張景森政委督導各部會辦理……,永續會過去對於如何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談了這麼多年還是沒有具體共識。

  • 所以我們才希望這次能夠有一點共識,並請政務委員能夠就聯合國的資料儘速檢視以後,做一些選擇,因此也每個委員一點工作,希望能落實執行。

  • 但是你現在提到的是,首先,就是目標要趕快訂出來;其次,就是目標訂定以後要趕快確定執行項目,並把原住民的觀點放進來,是這個意思嗎?

  • 不過我很擔心,我們現在的目標還沒有訂出來,所以後面要如何執行會是一個挑戰。

  • 因為這個部分可能沒有部會可以回答你,原民會有在場嗎?原民會要不要先說明一下。

  • 院長,原民會第一次發言,針對剛剛委員所提的這一個部分,剛剛跟環保署談到原民會還沒有在永續會裡面。

  • 剛剛提到很多原民會的觀點,如果下次再開永續會的時候,會裡面會針對剛剛提到的,原民環境上觀點的部分,或者是等等這一些問題,在永續會提出我們的意見,也可以讓委員一起開會時,也可以在永續會做一些目標與努力,以上補充。

  • 等到下一次開永續會,可能有一點來不及了。

  • 非常感謝委員提出這一個問題,環保署剛好是永續會的秘書處,報告一下進度。

  • 就這一本SDG,也就是永續發展目標從去年開始定,確實有十七個工作項目,院長已經把這十七個工作項目分給7+2分組,並且在裡面有原住民的委員,原民會也是我們部會委員之一。

  • 在原住民委員相關的議題是「國土資源與城鄉發展工作分組」,目前的進度,每一個工作都已經彙整完妥,預計是在7月初由張政委來召開工作小組會議,而且是依照國際的進度,他每一年有這十七個工作,並不是一次把所有的工作完成,是希望院長在今年7月底的時候幫我們召開第二次委員會議,把這一個國家報告作定案。

  • 至於,聯合國的趨勢走向,我們跟國際組織司幾乎每個禮拜在開會,我們的聯工小組在3月27日也請了一批聯合國對於這一個議題非常熟悉的IISD(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Sustainable Development)座談,洪委員剛好跟我同時座談,同時今年6月間我們也到紐約聯工處,去跟他們的委員溝通,並且我們的國際組織司這個禮拜也要到紐約。

  • 另外,我們的國際NGO在今年8月會在台中有NGO forum,這個專家也會來,目前的進度跟大家說明,一旦院長決定之後,我相信院長會全面公開,針對我們所訂的每一個目標,現在都已經出來了,以我們環境分組為例。

  • 我們的目標細項完全都已經出來了,我們有goal、target、indicator的進度會來年再訂。我們的goal的聯合國環境工作是確保永續管理環境水資源跟衛生設備,但是我們國家並不是只有水資源及衛生設備的問題,因此在環境工作分組,我們經過兩位代言人,就是施信民委員跟高志明委員共同商討,我們的目標是永續管理環境資源,為了要確保環境品質,以上謝謝委員特別關心,好讓我可以預約院長時間召開會議,謝謝。

  • 還有要再說明的嗎?

  • 各位長官好、院長好,我是青諮委員游適任,因為洪委員很懂SDG的事情,所以我剛剛原本沒有要發表意見。

  • 永續會確實之前沒有作太多討論,上次張振亞委員有跑來找我開了幾次會,他有說最近盤點這一件事要做討論。

  • 其實我覺得他們沒有非常清楚這十個目標要如何進行,他們就是這十九個項目,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方法。

  • 剛剛洪委員有說幾個觀念,其實SD或SDG對於全世界來講,公有部門或者是私有公司把它當作是策略來看待,並不是議題來看待。永續會的名稱是不是要取「永續環境」加「社會發展」,訂了十七個項目,像貧富差距、性別平權、教育及大家所知道Climate Change的事情。

  • 盤點過去的做法包含張政務委員討論,可以想像,永續會也就是上級機關環保署發給各部會,然後就說他們做了什麼事,但是洪委員剛剛很大的重點是策略性,也就是應該積極去做,大部分各部會是上面的機關交給承辦人,然後承辦人再盤點上繳這一些事情,但是別的國家跟單位不完全這樣做,而是很積極去做處理。

  • 因為其實在下一次IISD來的那一次有拜會我們公司,我們剛好在做這一件事,也很榮幸被邀請7月要參加HOPF的會議,就是下下禮拜的時間,因為還沒有完全出來那一份報告書,公司有研究部門,所以過去一年多的時間,有簡單出一個shadow report,因為我們是私人公司,不能說是公家的報告,不能說公家的報告,我們也有帶過去。

  • 我們有包含中央部會跟地方部會來商討這一件事,可是我們來做有一點奇怪,我們是私有公司,我們只是丟這一個東西,包含我們今天晚上會在科教館要辦party要講這一些事,裡面發出來很多單位是有一些議題不完整性的這一件事,我們就是希望來講不完整,因為就是要把它完整。

  • 如果永續會有繼續處理,或者是秘書處有繼續力這一件事,我覺得那個觀念可能要改變,不是發放下去讓下面的承辦人做了什麼上繳,然後去想整個策略性的方向及如何進行。

  • 我們光進聯合國有很大的問題,但紐約的聯工小組真的很認真在處理這一件事。我們這一次剛好被邀請去之後,我們出的那一本報告書,跟ISD裡面的一個執行長在聊的時候,他有在講很多東西如果做得夠好,中國的問題或者是兩國的問題也沒有那麼大的問題,我們確實在上面應該有更積極的處理比較好一點,大概是這樣,謝謝。

  • 補充一個觀念,其實在永續會成員裡面看到,部會說我們有原住民的代表,但是我們看到原住民的代表是立委和牧師,還有朋友說聯合國在永續發展指標這一件事上沒有做什麼,但是沒有做什麼包括2017年2月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就是青年如何參與2013年的永續發展指標,聯合國這兩年持續不斷討論這一個議題,就是用這一個觀點來看2013年永續發展議程有沒有辦法成功,觀念在於青年的過程中有沒有辦法參與。所以原住民要包含的是原住民青年,而且聯合國已經有正式的決議,包含兒童青年賦予原住民等等,在很多權利上受損的這一些族群,他們在這一些議題上應該被參與跟討論。

  • 所以,我覺得在這一些面向上更重要的是,前幾天聯合國的理事會做了最近的決議是希全世界各國正視青年人權及自由的權益,而且以這一個名言來作額外的報告,我覺得國家開始要做這一件事的時候,開始檢視我們自己的族群在永續發展這一件事上,是不是真的留給他們一個好的臺灣,所以成本的組成跟認識,我覺得各部會都還有很多需要努力的空間,也許可以有一些一起討論的機制。

  • 像聯合國大部分都是中文的資料,我覺得建議上會容易得多,謝謝。

  • 不好意思,再一點補充。

  • 我相信在這一個討論上,原住民跟永續發展的觀點,就各部會來說是很難去follow的,我自己從2011年到現在才稍微比較理解這一個進程、討論的過程、問題點及衝突點在哪裡,我會很希望各部會在遇到相關的問題,其實青諮會其實是資源提供的平台,我們都有各自不同的專長,我們都很樂意提供相關的資訊或者是自己知道的一些管道或者是平台。

  • 像原住民跟SDG關係,現在已經有亞洲民族對照表有169項的目標,與原住民族的普世宣言跟對照都已經出來,所以這並不是很心態上的討論,在國際上已經越來越主流化了,因此我們希望在寫討論的時候,不要再將這部分原住民族的討論放在最後,也就是辦理什麼會議的時候,會邀請族人朋友們來演出,這個是我在各部會不斷聽到的回應,這個並不是參與,也不需要強調。

  • 並不是有邀請年輕人坐在會議桌上就有empower,也不是這個定義,最重要的是觀念的翻轉,如何轉型是最大的重點,這並不是這次開會完後就結束了,這個要不斷地討論。

  • 我也要瞭解各部會沒有辦法達成的原因是什麼,大魔王是什麼,有沒有辦法變成小魔王,從一些其他我們可以一起出發的地方開始先做,謝謝。

  • 因為我去年才開永續會第一次會議,因為永續會裡的每一個委員都有各種不同的偏好,以至於沒有辦法……把聯合國160項全都放進來,不然就變成大鍋飯了,所以這一次才會強迫分組,某幾個領域就由誰去分組討論,人少比較好協商,協商出來就彼此互相尊重,先訂出來再說,不然就會一直繞圈子,大概是這樣的意思。

  • 剛剛委員所提的意見,環保署都有聽到吧!這些意見請環保署納入參考,等後續目標確定之後,要變成各部會的施政策略時,看能否將這些背後的觀念展現出來。

  • 請環保署再跟張政委聯繫一下,並轉達這些觀念;等這些target訂下來之後,後續的觀念也要把它講清楚。

  • 把這個結果也讓我們幾位委員知道,若有任何問題,我們在青諮會再來溝通,這個是長期的工作,觀念改變有時沒辦法只靠一次的溝通,可能要講一輩子。(笑)

  • 我以前在學校教書的時候,這個是開玩笑講,一個人的觀念來自於我們過去的生活經驗,像我已經六十歲了,我觀念改變需要再花六十年,要改變我的觀念有一點困難,要改變年輕人的觀念還有機會,你們是二、三十歲,改變你們的觀念是二、三十年,所以現在要勇於接受新觀念,能夠把下一代的觀念改變過來才會有希望,不要期待我們這一些老人,這也是我們成立青諮會的意義——這是我發發牢騷。(笑)

  • 要靠大家一起來努力,絕對不是一次就能解決,包含我在內,我們也要學習。這些意見將請張政委參考,我想你們一定會持續關心後續進度,後面若再有什麼想法,可以再繼續提出來討論。

  • 接下來下一個議程。

  • 「第6案:增進使各部會對新世代青年之認識與新知」

  • 院長、政委及各位夥伴大家好,我是青諮委員阿峰,這一個提案跟其他的委員比起來真比較不是那麼專業,事實上我這一個(議題)回覆最多,大概有二十二個單位回覆,每一個單位都有回覆。

  • 但是我覺得回覆不同的單位,對於青年的看法比較不一樣。

  • 這一個提案想要做的一件事是,邀請青諮委員去當委員或者是顧問或者是評審委員的概念,我的概念比較像當初政委也有被部長邀請青發署分享,很簡單,就是讓委員們到部會裡面去認識各部會的年輕人或同仁,我必須這樣講,絕大部分的長官們,就是部長們、院長們,一定會非常積極認識年輕人,因為現在整個趨勢就是這樣子。

  • 但是各部會的同仁,他們平常作業非常忙碌,想要認識年輕人是比較困難的,除非願意花很多時間參與,可是這個時候如果可以去認識他們,而他們應該認識我們,就像院長剛剛所說的一樣,如果要改變長官們,要花六十年,但是同仁是很年輕的,他們願意改變,只是他們往往使不上力或者不知道要用什麼方法。

  • 像我創業的時候,半夜11、12點會聯絡我的公家機關的同仁或同事是很年輕,他們也願意跟我們學習,可是我後來發現比較少的機會可以一對多,大部分都是一對一的機會。

  • 我剛剛算了,我們將近是二十五位委員,每一個委員一年用四次分享的機會到各部會裡面跟同仁們分享,我反而比較不希望都是部長們來參與,我覺得部長或者是次長,每一天都接觸到年輕人,不管是抱怨或者是陳情的一大堆,但是反而同仁們沒有那麼多的機會。

  • 我覺得政委可以分享那一次的經驗,我們青發署的同仁們事實上問了很多問題,真的都是滿有趣的,而且是很年輕的,例如問臉書操作如何更好,我們做了那麼久的臉書,為什麼還那麼多人抱怨,年輕人到底在想什麼。

  • 可是事實上他們的年紀也不大,他們可能三、四十歲,但他們也很想多多認識年輕人,所以這一個提案會比較偏向於經濟部跟教育部提到的部分、第67頁第二個部分比較像我的概念,也就是讓新進的同仁上可以跟委員們,或者是比較年輕跟政府比較有交流的青年們作交流,或者是經濟部第2點也覺得都滿合適的,我的概念是這樣,希望有更多的機會,以上謝謝。

  • 所以這幾個部會有回應的部分,你滿意嗎?

  • 很多部會都有回應,但是比較偏向於例如開什麼會議的時候會找委員來,比如開什麼審查報告會找什麼委員來,在審查報告的程度已經來不及了。

  • 專委也在,事實上專委就是會有事沒事就會找我過去聊一下,就是年輕人在想什麼方向,明年要推什麼案子,年輕人比較願意來聽跟看,這個時候在整個想法還在萌芽的時候,青諮委員就有辦法參與,這樣是最好的,如果等到要開審查委員會、預算都已經切好,我們提供的真的很有限,我們提供的承辦同仁會很痛苦,他們要改變是很痛苦,但是在萌芽階段,或者是萌芽以前認識我們的時候,我覺得是最好的。

  • 其實我覺得你這個提案不是小提案,是很大的問題。

  • 公務員或政府部門通常在研擬提案或政策的時候,他們是根據既有的框架、思維往前走,這個思維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如果跟社會有所落差,等到出問題時才找青年朋友來討論,這個可能已經來不及了。

  • 但是,在政府機關開會前醞釀一些想法的,會想到找青年朋友參與嗎?可能也想不到。會想到青年的時候,通常也就是每次遇到挫折,無法跟各位青年溝通、或不瞭解各位青年想法的時候,才會納入正軌的溝通機制裡面去。所以,如果要建議各部會增進對新世代青年的認識,有沒有具體的做法?

  • 一種上我覺得做法滿簡單,每一個委員一年用四次的機會,讓各部會認領,我們可以到各部會分享,應該是說他們的議題是什麼,我們去分享……

  • ……我擔心如果部會本身沒有一個動機去瞭解青年的想法跟他們業務之間的關聯性的時候,部會不會認真地把它當作一個工作來看,這個是我擔心的問題。

  • 其實這個觀念在於,我們應該先選定議題,也就是哪些議題是讓青年參與比較適切的;例如像剛剛講的教育部青年署,因為他們的業務跟青年畢竟有關,他們就是要解決青年的問題,所以當然會來找你。

  • 但因為我是在財政部做了很久,如果你說國稅局,可能就不一定會想到青年的問題;除非報稅的時候,網路不通,被年輕人罵得要死,就是不通,因此才會想到要聽聽看青年到底喜歡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報稅,也許才會想到讓青年參與。

  • 我覺得是不是應該盤點政府部門裡面,有哪幾個部門需要更認識年輕人的想法,我們先從那幾個部門的業務來著手,然後去選一些業務,讓各位青年委員有機會去發聲、表示意見,可能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 我講的不見得正確,我只是擔心把各位的時間整理好分送過去,到各部會就是給你們開個會,然後回家了,幫助不大,我比較擔心這一個問題。

  • 所以,我會建議……

  • 這個案子我有一個建議方式,因為我們最近要開始推動「能源轉型白皮書」的公民參與機制(http://energywhitepaper.tw/),在全台大概至少會有四個場次預備會議,接下來的層次會一次次地拉高,希望在凝聚共識之後,未來能出版能源轉型白皮書。

  • 這個過程當中會涉及到不同的層面,為了建置一個完整的民眾參與機制,我想可以在這一個機制裡加邀青諮會的委員來一起探討,讓彼此有一個可以連結的管道。在這個會議裡面,我們讓能源局提出計畫,也讓能源局的年輕同仁一起來參加,並藉由這一個機會讓大家能夠互相認識。而如果一開始沒有議題的話,雖然這個會開起來可能會有一點奇怪,不太容易有共同興趣,但至少藉由這樣的場合,讓經濟部年輕朋友們跟青諮會的委員有第一次接觸的機會,相信以後更多的機會就會逐漸出現,或許也可以在那個會議裡面引導到未來什麼樣的機會或者是什麼方式,總之先讓我們來試行看看。

  • 很好,謝謝次長。

  • 也許就像這類的活動。

  • 院長、各位委員,黃委員在這次的提案,正是我跟羅署長一直思考的,既然有一個單位是青年署,我們真的要認真思考年輕世代關心的事,他們用什麼樣的方式彼此溝通,也包含他們使用的媒介。

  • 所以當時就促成了邀請行政院團隊當中,也就是唐政委,與青年署同仁的討論,那一次討論也有邀請幾位青諮委員來參與,當時的討論是內部同仁的參與,回應其實很熱烈,當然也是因為青年署的屬性有其特殊性。

  • 其實各部會或是相關機關,應該有那樣的機會,讓我們自己的同仁重新再思考,當時會想到青年署,是因為青年署規劃很多議題跟活動,但常常感覺是侷限在有參與的成員才瞭解政府做了什麼,但是我想在各個領域或者是全國,其實並不是只侷限少數的參與,在此也感謝政委。

  • 我也另外提一個分享,就是教育部的「課綱審議」,這確實是很深度的青年朋友及學生參與,因為我在主持過程中也發現年輕人關心的面向,雖然他們也是學習者,因為他們在學這些課程,但是我發現這也是新的刺激,因為長期以來課程都是學者、專家及第一線的老師在規劃,常用慣有的模式思考年輕人應該要學什麼,我發現年輕人加入之後,會有很多新的激盪跟刺激。

  • 我想也許整個政府在推動各項政務的時候,有一些不只是實質參與的角色,現在還在進行當中,我發現經過這樣的方案參與後,其實也會改變過去思維,因為改課綱最難的是大家永遠會劃好固定的領域,要改變它很難,我發現年輕人進來以後,衝撞特別快,今天與會的不只是委員,我想很多部會也可以重新思考如何真正理解青年,這兩個進行中的事情,我大概作一個報告與分享,謝謝。

  • 潘部長提的那個,也是很好的切入點。

  • 我建議青諮會開會時,假設黃委員你能夠想到或看到一些業務,好比像國發會的「全民來Join-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需要讓青年、讓外界的想法可以進入政府部門,以增進政府對新事務的認知……。請國發會幫忙盤點一下,各部會有哪些業務是適合開放給年輕朋友們一起參與討論的,並且也可以視需要透過青諮會的平台進行確認。

  • 但是我建議各位既然對公共事務這麼有興趣,也可以主動去看哪一些業務切進來是比較容易的,我們希望將來有機會在觀念上多作溝通,或者是有個持續性溝通的介面或平台,這樣才能翻轉內部各決策者的思考及思維方式,這樣會比較好一點。

  • 今天國發會有同仁在,是不是可以參考楊次長或潘部長提到的業務進行後續檢視?

  • 報告院長、各位委員及各位長官,剛剛黃委員所提到的這一些目前的狀況,楊次長跟潘部長所提的,在整個政策形成的過程議題面向非常廣泛,是可以透過選題的機制來處理。

  • 後續上我們會遵循今天的會議決議辦理,也會請各部會思考針對其業管的重要政策或者是政策推動的過程中,以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政策參與利害關係人的角度,有那些政策議題能夠讓青年參與。

  • 好,就這樣處理,我也鼓勵各位委員及教育部青年署如果可以的話,就一起參與,讓這些業務可以逐步把青年的觀念導入。

  • 「第7案:更友善的校園環境:推動臺灣大專院校不同性別取消使用者如廁需求與如廁權利」

  • 大家好,我是哲豪,這一個提案其實比較單純,大家平常可能都會去如廁,但是在校園裡面廁所的使用,有很多性別的同學對於使用的權利,因為臺灣近年來已經對於並別平權這一件事的意識逐漸高漲,但是在實際空間的落實上還有很大的落差。

  • 我這一個提案在說明的部分,其實有一點刻意爬出國際上開始有女生使用廁所是在英國,而且是很晚,女性才可以使用公共廁所,以前女性不能使用公共廁所,接下來才是黑人跟白人,之後就可以上廁所,接下來是身心障礙者,接下來是跨性別者,也就是每一個年代的背景都有一個不同族群對於廁所使用上有很大的限制。

  • 我們國家在推動廁所運動機制,1990年年代是從臺大開始去使用到女性使用廁所的這一件事,女生都要排隊,很自然就是排,但是對女生身體結構來說是有很大的負荷,因此那個年代,台大的女生就爭取為什麼女生要上廁所,臺灣在政策上有一些改變,比如在建築技術的規則上去注意女性使用廁所的權利。

  • 第三點,漸漸從女廁的權利運動進入到跨性別的問題,國際間在1990年代開始,臺灣這一些議題也討論很久,但實際的落實上,可以從第4點看得出來,有些大專院校在推動性別友善廁所,通常是把身障廁所換個標誌,也就是男、女跟身障,讓使用的人會覺得我是身障或者是弱勢,我剛剛去行政院上廁所,身障廁所也是分男女、身障。有些學校在落實性別友善廁所推動的運動,我們認為在實際上跟大專青年有一些落差。

  • 其實本案是藉由學校推動性別的這一件事從空間開始,也就是從最平易近人的措施開始推動,如果大家知道葉永鋕事件,像臺灣對於很多性別的教育都是從教育或者是家庭文化,而這一些文化就會形塑出我們未來對於空間使用的想像。

  • 像葉永鋕就是在廁所被霸凌,他的個性比較女性,然後被男性霸凌,就不喜歡去男生上廁所,像在那個年代的背景,這樣的事件都會發生。

  • 我具體的建議是,其實不外乎會很想要知道教育部在盤點全台大專院校,其實現在有很多學校在推動性別友善的議題,但是我們覺得只是形式上標誌,或者是把男女跟身障使用在一起,但是真正落實性別平等這一件事,背後教育的目的在大專院校並沒有達到。

  • 青年參與每一個部分,其實是從教育開始,現在使用的狀況跟問題與現制到底是在哪裡,我們在國家平台上是看不到類似的盤點與調查。

  • 我覺得不太可能去除,至少會增設,像台大我知道,很多建築在蓋,有一些規劃會去思考所謂的無性別廁所,也就是把性別這一件事去掉,也就是回到使用的角度。

  • 所以不只是量體或者是空間,我覺得學生都可以參與學校這一種規劃或者是性別平等的議題,也就是從校院開始。

  • 因為我自己在台大年數,所以我知道學校有校院推動小組及行院平等委員會,在參與的時候就有這一些機制,聽說其他的學校有很難的運作,更進一步理解是,目前全臺灣的學校到底在執行這一件事的落差或者是限制是在哪裡,我的提案就是類似這樣子,謝謝。

  • 好,這一個部分我們請教育部、或是哪一個部會回應一下?

  • 感謝胡委員的提案。

  • 教育部在推動性別平等教育工作上一直是以尊重多元的性別差異,促進性別地位的實質平等做為努力的方向。會後教育部將正式發文,盤點調查各大專校院建置性別友善廁所的現況,同時鼓勵各校邀請學生代表或對本議題關注的師生共同參與相關的規劃會議。有關調查與盤點的結果,再提供各大專校院了解與參考。

  • 至於委員提到教育部推動本案的整體規劃,學務特教司將研議是否結合推動性別平等主流化計畫,來鼓勵各校來推動,未來將研議是否透過相關的補助辦法,鼓勵各校後續有更實質的具體作為,也許會後可以再跟胡委員進一步討論,以上報告。

  • 因為現在院裡的空間有限,所以只能先把無障礙廁所變成性別友善廁所。但我覺得如果要的話,應該來看性別友善廁所的設計是不是也應該有所思考,也就是應該跟一般的廁所不一樣,我是外行,不過我猜想應該要有。如果要有的話,好比這樣的廁所應該要有什麼樣子,而這個規格要讓大專院校知道,將來可以適用在其他地方更好,將來新建築或者是舊建築改裝,都會比較好一點,是不是應該這樣子?國外有沒有什麼設計?或者是有什麼建議?

  • 身障已經有漸漸提高,權勢有一些國家在討論設計的這一件事。

  • 內部有沒有設計?

  • 內部也有,內部的空間,比如到底要變動或者是馬桶或者是什麼,其實細節是到廁所的標誌,現在那個標誌其實參與的機會跟平台都沒有的,認為就這樣畫。

  • 其實討論跟空間的配置,確實在國家有推動,像我知道的是目前廁所的設計是不會有所謂男女跟身障的符號,而是另外一種符號的想像,那個符號的想像到國內要如何設計,這個是可以討論的。

  • 如果各大專院校也不知道怎麼弄,我想是不是在推動這個制度前,要先……

  • 院長、委員及各機關代表,性別平等處代表發言。

  • 有關於公共空間的性別友善性,其實性別平等政策綱領非常地重視,在我們協調各部會,從103年推動綱領的過程中,其實我們的內政部建築研究所也非常重視性別友善廁所的議題,所以在104年,其實已經有提出這一個建築研究所對於公共場所的性別友善廁所的這一個規劃建議,包含空間配置、設置規劃或是標誌的設計等等,在設置進一步,105年有提出性別友善廁所的設計手冊的研究案,裡面對於他蒐集國內外三十四個案例,就包含了地方政府、戶政所及各大學友善廁所的部分,還有國外的一些案例都有做了一些歸納的整理,所以已經有一些設計準則的研究報告,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在完成設計手冊之後,也許可以供教育部在推廣或者是補助各大專院校在討論的時候可以作比較完整的基礎,以上。

  • 這個部分,內政部的手冊已經定案了嗎?或還沒有?

  • 研究案已經定案了,我相信會針對研究案的部分會再提出機關自己的版本。

  • 內政部建設研究所。

  • 這樣好不好?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研擬出性別友善廁所的設計手冊、或者是基本規格供大家參考,包含標誌等等,提供給各大專院校參考,好不好?

  • 謝謝院長,不過各校的情況不一,有些學校的建築相當老舊,在設計改建上較為困難。教育部未來會提供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完成的設計手冊以及相關的改建案例給各校參考。不過我們更希望能鼓勵由下而上式地進行,讓各校鼓勵同學發揮創意,也增加同學共同參與的機會,設計出更符合各校各種不同空間、更具特色的性別友善廁所。

  • 很好,那就這樣來處理,可以嗎?

  • 那是主流化,已經公告在教育部?

  • 對,教育部有一個「公私立大專校院比照行政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試辦計畫」,未來我們將再研議看看如何結合相關辦法, 具體鼓勵各大專校院推動建置性別友善廁所的工作。

  • 也許不可能讓所有的建築物都有,但至少未來新建築物納入考慮,好不好?

  • 接下來議案就結束了。有沒有臨時動議?

  • ……在大家還來不及想清楚之前,我們會議是不是到這邊就先結束了(笑)?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就這樣子,下次我們再來開會。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