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做這一件事?我們在書面意見上有列為四點:第一,可以藉由協辦的權責機關,去恢復目前的辦理情形及後續推動的規劃,也可以幫助不管是青年或者是青諮委員跟行政部門間理解及資訊落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