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職業訓練方面,證照制度是否能推「技術回訓」?比如機車業界有證照分丙級與乙級,你考了乙級之後,N年後的相關產業技術都改變了,以前的引擎是化油器,現在是噴射,這方面就可以透過工會來作技術回訓,以上是這兩點,謝謝各位。
因為這一個議題我持續研究很久,立法院議案當中,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委員提案第17651號這裡有一個勞動教育促進法草案,我想要去瞭解的是這一個草案到底推行得如何?因為我覺得這一個草案滿不錯的,把一些包括勞方、資方應有的概念與觀念注入教育當中,我不知道這個是屬於教育部或者是勞動部,如果深耕下去對於日後雇主和員工都有很大的幫助,例如像最近復興航空倒閉,倒閉之後造成底下兩百名員工急著加入工會?為什麼要急著加入工會?因加入工會才有權利發言;依我的看法是,員工對工會的屬性不瞭解。
我所關注的議題,當然跟勞動部比較有關係,也就是勞保、健保及職業訓練,我比較關注這一些,畢竟我在我們工會執行下,年輕人有斷層,都不去學技術,因為學技術很刻苦耐勞,像年輕人要學機車修理,早上八點半要上班,像我們老一輩在學技術的,早上九點開始上班,到晚上差不多九點、十點才下班,當然現在不可能,因為勞基法不准這樣子。大致上這樣,謝謝各位。
我踏入職業工會的領域參與工會運動,差不多參與了十一年,記得在二十六歲時就接觸工會運動。
院長、各位委員大家好,我來自高雄,我現在就任於高雄市機車修理業職業工會,擔任秘書長一職。或許大家對職業工會沒有那麼多瞭解,可能在這個委員會上,我跟台塑理事長算是少數民族。
我先離開,歡迎你們來高雄玩,掰掰。
我不曉得我提這個案子,你們到底在執行方面有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有問題的話,沒有關係,是不是又轉變一下,看怎麼做會比較好。
我還有一個感覺跟大家分享,我覺得我提的三個案子,其實我會覺得公務部門的長官在回應的時候,好像都比較官方回應,我會希望在下一屆的時候,各部會的長官跟我們講話時,好像不要有一個距離,我覺得很好溝通,大家坐下來談一談。
大家坐著這樣談,有問題就問你,沒有問題的話,就沒有問題你,不要好像我們在質詢你。
我覺得可以解決。
對,我覺得是這樣。會比動不動南部的委員很緊湊,我會覺得上來北部開會,我是沒有排斥,但是時間上……像我又要趕回去,回去又是8、9點了。
像最後一場是次長邀我們上來座談時,我提出我的問題,他馬上在北、中、南的三個場次,比如南部是勞發署,邀請我們去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這樣子是好的。
就是在敬峰提案之後,我們填過有興趣的。
我說那一套系統分兩套,一個是學校機關……
我希望下一屆的青諮委員把興趣填寫上去之後,其實我跟勞動部的長官也沒有很大的落差,其實勞動部的長官真的很好在一起,我覺得真的很好相處,只要把我的問題跟他講的話,他們真的問說:「委員,我們這麼做好不好?」(會問我)是不是有別的方法,我(回答說:)「給你一個意見,我們南部的工會都是這樣在做,你想想看這樣好不好?」
還有一個問題是,各部會在後面很緊湊地邀請我們這一些上來北部開會,這很好,但是我的期望是,就像剛剛吳委員講的,我們填有興趣的,我們也很開心,就是剛開始填的時候,各部會有開會或怎麼樣,大家就像次長,上次的開會就有解決掉我的問題,那個系統根本就是複雜到,公會根本不想去弄那一套系統,所以上次的指令下去之後,就在南部開一次會,我覺得這個很好,在南部召集各個公會討論這個系統哪時候要怎麼改善,有給一個答案,今年年底會改善這樣的系統,我覺得這樣的方式真的很好,但是因為要卸任了。
我提的案子是勞動教育促進法,委員有提出來,我不曉得下一個會期會不會有立法委員會重視這個議案,我也是想說我要寫,如果在最後這邊再提出我的論點或怎麼樣,我希望勞動教育促進法一定要立案,不立案不行,我跟馨如的想法就是這樣,這個不立案,未來我們南部的勞工絕對會跟政府再有更多的對立,一定的,保證。
是不是日後勞動部就各個縣市的部分可以多加強宣導,當然我們職業工會也會幫忙加強宣導,以上報告,謝謝。
舉例一個技師是3萬8,他沒有做好,但是還是被告,基本上出在本薪(問題),3萬8給他,一個小時或兩個小時的加班費,並沒有在薪資表上註明,因此3萬8的薪資結構是含加班費,那個員工申訴到勞工局之後,先開罰再說,這個在勞工局一定是開罰的,因為上面的薪資結構沒有註明有加班費,這個還滿糟糕的。
三個月總時數不得超過138個小時的加班,勞動部就高雄(地區)都沒有宣導,但也不是說都沒有宣導,因為我所在是工會,底下的成員問我能不能讓員工加班,他說他怕加工就被員工申訴。
我就業界的狀況,其實宣導不利,員工一天加班領4萬或4萬4,000元,他請兩個員工,一個員工2萬2,頂多2萬3讓他們輪班,會變成原本資深的員工領了4萬多之後,因為人事成本升高了,老闆會建議請兩個人就好,因為很便宜。
當時預的想法是農保是不是可以比照勞保的職業災害?當時預想是這麼想,我們的連署人是這麼想,因為勞保現在職業災害的給付還滿健全的,但是農保就我所知道,要加入也不容易。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
這一案因為我是連署人,我跟裕翔有在討論這一個修正案通過是比照勞保職災嗎?或者是農保的?
高雄有。
我再補充一點,勞動部可不可以針對潛水員的雇主要求潛水員是要有職業潛水證照,因為有很多潛水員跟我反應;不過這個案子有回訓制度,大致上就這樣。
我上次看到課本都是舊資料,因為我本身是工會的幹部,我對勞基法有一定的瞭解,裡面的內容我覺得不符合現況,課本就是要教育我們的下一代往正確的方向走,謝謝。
有教育部的同仁嗎?
還有一點,我們可以翻開第105頁,勞動部107年不管是要進校園國中、高中宣導的話,是不是可以跟教育部配合?不要導致現階段法令已與教育部本身舊有的資料同步不上,我是有這種感覺,以上報告。
當然,我提這個案子是從106年3月9日開始提的,到現在還沒有滿一年,當時院長指示我們評估看看到底要不要列勞動教育促進法,環境都有列入法案,為什麼我們勞動教育促進法不能列法案?當然我很肯定勞動部一些長官同仁非常地積極在做事。
我們之前勞基法有修過兩次,我不曉得裡面課本的內容到底長得怎麼樣,因為我上次參加會議時,課本的內容跟現在所修改的大不相同,因此我希望是不是就課本所產出的這一些資料能夠同步更新,現在法令有關,我相信勞動部的同仁應該都知道,勞基法一直在修,我們在107年宣導這一個部分時,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注意課本上資料的正確性。
我想請教一下,勞動部所謂執行一年之後要解除列管的原因是什麼?我會提這個案子是因為當時立委在推勞動教育促進法,很明確指示對象包含雇主、政府機關所屬人員、學校教職員及學生,一年這個案子推下來,我發現重點都放在大學生,包含我參加的會議,我們可以看到第103頁「升級勞權教育」的部分,我不曉得為何要解除追蹤,像現有高職跟國中課本,與現在的法令根本不同,裡面的內容都不同。
我是這一個提案的連署人,我補充裕翔的意思,他的意思是加入職業工會之後,雇主的勞動檢查會過嗎?裕翔絕對會被罰,若加入職業工會,職業工會是無一定雇主跟自營者。
我是「2-6」的提案人,希望院長就潛水人員可不可以參加技術回訓的制度?
這個行業的列表,院長是不是可以讓他們回訓一下?因為他們的技術是不斷成長與更新,這算是高危險性的(工作),所以我會提乙、丙級回訓,是不是政府所推動的乙、丙級相關證照都可以推回訓制度,不要讓證照輪為好像考到一個證照就永遠都適用,謝謝。
下一頁,我實在不懂我們發照的單位是勞動部或是發證照的單位,我始終認為是勞動部,比如只要有考過證照的人就會知道我們乙級證照,從考到就業,永遠都是使用那個證照,根本都沒有回訓制度,包含職業潛水人員也是,職業潛水人員專門在修復海底電纜、海底水管,很浩大的工程。
就職業潛水人員來講,異常氣壓有回訓,但是證照的部分沒有回訓。因為涉及到那一些,就是安全衛生品質有68項,但裡面我只有看到異常氣壓,但沒有看到職業訓練潛水人員的回訓制度。
院長、各位先進,大家好,請看到第15頁,案由「2-6」,當初我會提回訓制度是因為我本身底下有兩個工會,一個是職業潛水人員,一個是機車工會。
(點頭)
還有一點,「2-6」這個提案也是我提的,我當初提的時候,執行的機關因為我不曉得現在到底執行地如何、狀況到底怎麼樣,他說有函請各個主管機關,因為我不知道提這個案後的現況如何。
我參加了兩次諮詢會議之後,我的感覺是勞動部跟教育部橫向溝通可能還要再加強一下,包含教育部,因為第一次會議,可能教育部沒有派人來參加。第二次是今天早上,我也有參加,我希望在日後像這一種會議,像教育部跟勞動部兩個部會可以互相合作。
這一個法案上次院長有先推行一年,實施看成效,然後再看要不要推行這一個方案。
院長、各位好,我是青諮委員,我叫林彥孝,我的案在第25頁的「2-5」,勞動教育促進法。
對。因為要減壓,如果沒有減壓上來的話,會得潛水伕病,這真的是滿嚴重的議題,謝謝。
不可能做到。
一例一休當中,我為潛水員發聲一下,潛水員一下水去就十二個小時,業者都同意給他們加班費,但是被勞動部發現就是罰,罰很重,並沒有規範到這一塊,是不是請院長與相關部會能研究這一件事。
我不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適合,像潛水員的話,我就不知道他們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誰了,大致上是這樣。
對。
排氣檢測是環保局,像機車的輪胎應該算是交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