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教一下,勞動部所謂執行一年之後要解除列管的原因是什麼?我會提這個案子是因為當時立委在推勞動教育促進法,很明確指示對象包含雇主、政府機關所屬人員、學校教職員及學生,一年這個案子推下來,我發現重點都放在大學生,包含我參加的會議,我們可以看到第103頁「升級勞權教育」的部分,我不曉得為何要解除追蹤,像現有高職跟國中課本,與現在的法令根本不同,裡面的內容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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