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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們一向準時開始,現在剛好兩點,很高興每個月跟大家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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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到五點,五點我就要去美國了,有個關於開放政府、公民科技的全球年會(Personal Democracy Forum),我會去報告我們這個制度運行到今天的現況,也問各國的朋友們有沒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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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sli.do一樣,輸入606,就可以進入匿名的聊天室。最近這幾個案子的PO們坐在非常靠近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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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月看得出來,可能因為我們拍了沙威瑪影片有一點點關係,大家越來越知道這整件事是怎麼回事,會怎麼樣被處理、也有一定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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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昨天才剛回應兩段式左轉的案子,原本其實民間不期不待,不受傷害(笑),但是事實上,回應裡清楚表示地方政府及交通部掌握到的現況,其實非常有誠意,從媒體的報導角度上來看也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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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跟交通部的PO剛剛討論一下,雖然未來可以分享一些經驗,但這畢竟是同仁們辛苦做到的高標,不要一下子覺得這要是未來的低標,這樣朋友們會比較辛苦。我覺得再經過幾個月,大家才會比較熟練這整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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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議程當中,芳睿跟書漾有更新PO的手冊(po.pdis.tw),等一下會跟大家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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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朋友反應,如果沒有第一手加入的經驗,只是參加週會或看直播或參加的話,一些處理的細節,包含事前跟事後如何跟行政程序相接合的部分,可能還可以講得更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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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有考慮用線下課程錄成線上課程的方式來進行,雖然我還不太清楚要怎麼把錄的課程放到文官e學院,但總是有辦法的(笑)。慢慢累積出來的經驗,也可以變成各位在各部會參考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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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大家很關心「Internal Join」,大家堅持由下而上,由公務員自己來決定營運方法的精神,所以在時程上基本上不設定上線期限,因此也會請文瑞報告一下目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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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要請各位PO,如果之前有處理過案子的話,大概要稍微更新一、兩行,目前的狀況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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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後來發現網友都會非常認真來看逐字稿,想知道這個狀況如何,所以如果處理的案子可以在接下來的季會,可以跟各位次長那次的會議上,可以作比較詳細的討論,不管是向上管理、期待管理,或者是覺得可以讓各位PO在各部會的決策過程中,能夠有更重要的角色等等,不管大家的動機是什麼,都歡迎在更新案子處理後的狀況,跟我們說一下,是否願意在下一次的季會跟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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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一樣有投票跟綜合討論,如果沒有什麼程序上問題的話,我們就稍微看一下上一次月會大家一起拍的影片,目前有三萬七千人次觀看,還在慢慢成長中,是後勁很強的一部微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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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開放政府-沙威瑪」影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Pg3wjc-d9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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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共享(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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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有一點像童話故事處理的過程,實在是太過於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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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今天我在政務會議跟院長稍微報告最近兩案,也就是「割鰭棄身鯊魚案」跟「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案」其實也有類似的情況,院長問了一個很有哲學性的問題:看連署人的標題都是驚嘆號,不是「廢除」就是「禁止」,為什麼最後收出來、大家能接受的共識,看起來都很理性,有些來的連署人還願意幫我們宣傳,為什麼這麼美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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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其實我沒有辦法快速回答,因為後面是各位PO們的準備工作,主持、協調,所有中間這一些對焦的工作。沒有辦法一句話說「因為做了某一件特定的事,所以大家願意靜下來好好談」;唯一勉強說司法警察案有多做什麼事,可能是一開始幫大家買飲料的這一件事,跟之前不太一樣(笑),但不可能歸功於這個,是整體的team work造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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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影片當中,沒有辦法那麼精細把這個team work呈現出來,畢竟有長度上的限制,但接下來我們會用一些比較精細的方法去講中間發生的事,主要讓公務人員參考,這部分是芳睿要報告的,鏡頭交給棚內主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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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跟各位報告一下PO手冊更新的部分,在更新手冊以前,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前幾天看到Mark Zuckerberg說的一句話,他說:「想法不會在一開始就完整形成,只有當你實際去做,他們才會越來越清晰——重點是必須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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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想法其實可以套用對於PO制度、PO要做什麼的想像,以及接下來要和大家說明的PO手冊,也許大家一開始對PO制度、要做什麼的概念比較模糊,PO手冊裡面第三章紀錄的「服務與政策設計流程」有許多要補充,讓大家在面對議題的時候更靈活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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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幾次開放政府協作會議下來,看到大家在議題討論時,更加涵容,在對焦的過程中更有效率,更知道要做什麼,藉由要做什麼的更好想像,這一件事會越做越清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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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手冊是一樣的,科技跟需要學習的東西都不斷演進,遇到的問題及相對應處理的方式,也會隨著時間改變,因此會隨著大家實作的議題、環境及滾動修正的方式去介入適合工作流程供PO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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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跟各位分享第三章PO手冊更新情形,第三章前言的部分,更新了原自於一開始在協作會議前導簡報會跟大家分享雙鑽理論的流程,我也更新了最原始的引用出處,是來自英國設計協會的部分,我把這一個脈絡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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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的部分也有做了一些文字上的微調可以供大家參考,這個部分改變不多,只是有一些細節的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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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上次報告到「3-2」的部分,這一次跟大家說明一下「3-3」的更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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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主要是各位有參加協作會議時,也會參與到第二個鑽石的部分,會有一個初步概念形成的這個階段,通常我們目前用的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是「概念發展單1」跟「概念發展單2」,上次財政部PO金亨有問一個問題,我覺得非常好,我在這邊作了一個小補充,有關於「發展單1」跟「發展單2」的差別是什麼?有在下面做了一個補充,如果問題定義非常明確,可以直接想像產品或者是服務,則可以使用發展單一,可以讓大家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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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上次協作會議的議題,其中有一組想法是「如何讓檢察官透過線上訊問犯人,減輕司法警察戒護的工作」,可以直接想像戒護的過程及線上之後的使用者旅程之如何安排,這個可以比較明確用這一張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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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些議題是屬於行政程序的部分,也許只要盤點幾個待辦事項就可以解決的問題,就會偏向概念發展單,因此是有這兩種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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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發展結束之後,如何再更深化概念,就可以用「服務設計藍圖」與「使用者旅程」,可以盤點得更清楚,接下來細部設計可以有一個guideline參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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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參加過協作會議PO很清楚,處理的過程中有包含「問題盤點」、「歸納定義」、「初步服務政策概念發展」,也就是剛剛「3-3」以前的部分。但是尚未用協作方式來進行接下來的概念設計及測試即「3-4」、「3-5」,在接下來的階段其實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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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興財政部PO金亨提出報稅軟體的議題,讓相關的利益關係者協作,這個是變成標竿及代表性的案子,因為這個案子有一年左右的時間可以處理,也沒有得罪任何一個利益關係人——符合沙威瑪要件——因此接下來有機會用協作會議進行,我們也會帶著大家有用一天的工作坊形式,讓大家瞭解我們其實在一開始的準備,在做議題分析表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一些事,一直到協作會議之後怎麼樣繼續讓這一件事有效去做細部設計或執行,之後也會有一天的工作坊主要放在教學與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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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將此議題、協作會議過程,紀錄下來在「3-4」、「3-5」(PO手冊中),一開始有跟大家提到PO手冊的紀錄方式是滾動式的,因此也會依照不同的議題(而調整),像這一次是財政部的議題會走到「3-4」、「3-5」,我們也會針這樣的議題去記錄議題處理的流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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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3-4」的部分,我們記錄到上次財政部會議後之會後會,也就是開始進行「3-4」很重要的部分,也就是一個「團隊的建立」。可以由部會的同仁為核心,再與外部人員配合,讓更多知識及能力累積在部會裡;這部分有打字上的錯誤,可以再更正,讓公共的計畫有系統性的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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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規劃這樣的團隊?步驟一,可以盤點資源及限制,像上次財政部會後會可以盤點手上有哪一些人力、金錢、技術、時間、合約及法規上有無限制,這部分的資源也有分內部與外部的資源,因此一開始要釐清目前有哪一些資源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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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階段是會去盤點下一個階段要做的事有哪一些,像上次在協作會議進行的過程中,就有用數位白板的方式,記錄每一個問題點及解決方式。在會後會的部分,財政部也有逐點回應每一個問題及解決方式的後續處理辦法,像這一個部分也會屬於在「3-4」。我們也會在這一個議題繼續進行的過程中,接著把這樣的經驗記錄下來供各位PO參考,目前更新情形到這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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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芳睿的說明。sli.do有人問這個案件如果在季會報告的話,是否需要做投影片?答案是想做就做,不想做也沒有強制要做,每個人報告的風格是不同的,各種風格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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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芳睿講報稅軟體案這一個案子,我們是把吵得最凶的朋友們邀過來,問說你們要怎麼樣,差不多是這樣的處理方法,後來他們很訝異發現說要怎麼樣,我們竟然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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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來協作會議的,有一位之前是PChome雜誌的副總編輯,現在是線上Rocket Café的科技雜誌主編施典志,寫了一篇長文——我們真的沒有付他錢,這不是業配文——來鼓勵大家參與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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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芳睿提到報稅軟體案「符合沙威瑪要件」,我說明一下它的意思。這個案子的後續程序,不管是用逐字稿、開放式工作坊,為什麼都可以公開處理的過程給各界看?很重要的原因是,讓報稅的過程,變得更容易、更方便,基本上沒有得罪任何人,並沒有任何人受到不利的影響,這個跟分配有限資源的案子比較不一樣,所以我們會盡可能公開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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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理解,並不是每個案子都像是沙威瑪跟報稅軟體案,所以並沒有說所有的後續處理都要完全公開的意思,而是說因為這件事不得罪任何利益關係人,所以我們可以盡可能把中間的每一步,都拿來當作跟大家練習、討論,也讓社會各界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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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事葉寧說,季會上PO是自願分享,但是非常鼓勵與期待大家分享第一手的經驗:不管是好的經驗與不好的經驗,正能量與負能量都是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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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投影幕上是施典志的文章,這是他自己真實的第一手感受所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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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太多問題的話,芳睿的報告就帶到這邊。接下來就看「Internal J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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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PO夥伴大家好,我是國發會的管考處,要跟各位報告公務人員政策參與平台營運小組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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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今天來這邊報告,主要有兩個重要的任務:一個是讓各位可以瞭解「Internal Join」的狀況,第二個是來招兵買馬,讓參與度很高的PO,能夠有機會參與營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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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小組的組成目的就在投影片上,當時在4月26日已經奉行政院核定鼓勵參與的規範,而這個規範當中,我們依照要點第11條,簡單來說就是由國發會協助組成營運小組;致翔很辛苦,簡報可能會停留在這邊,我會用一個故事跟問題把今天的任務達成,因為今天政委很開放說可以用各種簡報方式,可以作簡報或不作簡報,也可以做了簡報後,不按照簡報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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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很特殊?因為國家政府很多前輩都要我們多鼓勵公務人員多參與、給意見、設信箱,有些實體信箱變成垃圾箱,沒有好好運用,這一次政府又要讓公務員參與並表達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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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跟以往有什麼不一樣?我覺得最感動的是,這一個平台讓公務員參與是必須要被信任,也就是說,我們設計在要點裡面,因為這一次的要點沒有show出來,我只是在營運小組,我前情提要一下,這個要點裡面可以選擇匿名或者是真實姓名,這個是相當被信任,這個在過去PO會議上也被討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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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信任的平台很重要,但還不足以能夠激發熱情,所以要講故事,連副座都很少講,感謝政委讓我有機會講故事:我母親是一個公務員,是一個基層公務員,像戶政事務所辦戶口的戶籍員,我從小就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我母親這麼忙,也不知道為什麼這麼忙,她常常要拜訪民眾,我覺得她又不是從事保險業,為何要拜訪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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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才從母親的同事理解,有一些是行動不便來辦戶口,或者是證件漏掉,但沒有辦法辦,她會利用下班的時間去做。在當年並沒有所謂的行政簡化——我看起來雖然老,但我還算年輕——且當時在高雄市,更沒有行政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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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件事,我母親的同事很感動,而這一種感動我要表達什麼意思?後來我母親過世了,但是很多年以後,我姐姐結婚、我妹妹結婚,相信不久將來我結婚,我那一些母親的好同事也會到,不是說我們參加這一個平台以後,結婚都會有人到,並不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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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我有時在思考當公務人員……有很多長輩看得比我多,其實當公務員有很多處境及很多人性格不同,我也不否認我母親這麼熱心與她的性格有關。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其實我們人一生,常常會想走過公務員到底要留下什麼,後來我母親那麼投入,並且做好行政人員,哪怕非常基層的角色,是因為她有參與那一個工作,因此讓我體認到參與非常重要,這一個故事用很簡短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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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會提到資訊平台招標,招標一、兩次,跟各位報告,第二次的確流標,到第三次,我們目前希望參與營運小組以後,由營運小組再提出一些具體的招標需求,然後再看看要用什麼樣的方式,營運小組簽院的時候,讓公務員可以自己運作,誠如政委所講的,可以自己去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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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就有疑問了,怎麼這麼麻煩,還沒有招標出去,以下我要講的對政委希望不要有冒犯之意,(他們說:)「政委這麼聰明,政委寫一寫或者是制度弄一弄,我們就照辦就好。」,我接得還不錯,不過不是拍馬屁,我跟同仁說:「對啊!政委很聰明,不過只看得到政委的聰明,沒有看到政委的智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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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國發會或籌備小組如何可以把制度設計好,讓大家follow,再發一個公文請大家報名,看到國發會又要列管,覺得不報名一下又不行。但是我跟同仁講說這一個案子應該不是這樣,而不是要很快速的一個答案,希望在參與的過程,藉由參與,才有辦法符合作業規範第1點,也就是鼓勵公務人員的熱情,因此我想說為何會保障身分跟建立平台自主、營運管理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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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跟問題講完,以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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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小組之前會有一個籌備小組,整個程序做完備,意思就是誰要來推動營運小組,會有一個籌備成員,而籌備成員會不會是未來營運小組的成員,這個是不一定的,但是有機會的,於是我先介紹營運小組要做什麼,一定要介紹,因為我接收到的訊息不同,跟各位長官報告一下,像台中市政府已經做好準備,只差這個平台好,我今天要來開放政府的月會,因此跟他確認是否真的要參加籌備小組,他說要,他們會參加籌備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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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台中以外,還有苗栗、台南一些縣市——因為我的業務都是對地方——有的機關覺得有一點為難,他說看我的面子是可以,但是如果怎麼樣,怎麼樣,再看看,下一次這種電話不要打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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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跟他講一個概念,先瞭解營運小組要做什麼,再看看會不會增加業務負擔跟要不要參加,包括我自己跟同仁難免會這樣,還沒瞭解一個業務就會想得很可怕,很像要拜別父母、拋棄妻子、加班加到死,所以我跟他講說營運小組到底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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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是研議運作跟管理政策、政策諮詢的作業流程,其實看起來很公布,歸結起來是「管理平台之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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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是規劃參與人員的相關保障、自主運作、委員產生及其他相關事項。最容易引發幻覺的是第五點,因為其他四項說不完,事實上應該還好,這是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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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張投影片是講小組的成員,有召集人即國發會副主委,重點是執行,國發會會指派。一個是公務人員代表、中央機關代表、地方機關代表,我們的人數有稍微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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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考慮到任一性別,因為經過兩次中央、機關的會議,所以任一性別的部分,機關有特別提醒我們,我們很感謝小組的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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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張PPT是在講幕僚作業,因為未來公務人員會提案,或者是政策也可以在這個平台上諮詢,因此有一些提案跟回應,並不是營運小組要回應,而是看主管機關,我跟剛剛講的影片很有感的是,其實在剛剛PO影片裡面,農委會、環保署及內政部也好,有些部會願意出來當主辦機關,這個坦白說很令人感動,(因為)大部分都會先想是不是我的業務,先講不是,再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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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營運小組回應跟提案的部分,接著是相關事宜跟其他代表及行政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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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會提到相關權利與規範,任期是一年,隨著本職進退,公務人員代表任期一年,連任以一次為限。坦白來說不會太累,連任一次,頂多是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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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營運小組應該親自出席,有人會很害怕,想說縣市比較遠,要跑來台北會比較累,可以用視訊或其他方面,如果不能出席,還可以指派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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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無給職,我想應該也是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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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什麼時候開會?並不是每個禮拜、每個月開會,原則是每季召開一次,重點除了是每季跟一次以外,還有一個重點是「原則」,所以其實也不會太累,我覺得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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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長官發現我每一個簡報都是招兵買馬,希望講完之後,報名的名單如雪片般飛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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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小組委員名單、任期、產生方式及會議紀錄應公開。經費來源由國發會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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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提到前面有報告都是營運小組,而營運小組如何產生,國發會召開這樣的一個籌備會議,現階段還開始要找籌備的人員,來協助組成營運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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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下一張,這個是我們的步驟與構想,字比較小一點,很抱歉,預備、籌備會議成立,才會有營運小組,也才會有試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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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這個是我們網站的demo,我們準備用各種多元,竭盡所能讓大家知道這個我們要組成營運小組,上面會有說明,以及對剛剛的簡報再表達一些意見,我們有一個自我推薦表,配合國發會管考簡報,那個非常簡單,比申請信用卡簡單太多,就是這一張(如PPT);如果還有其他問題,甚至不足之處,我們還有設置專線的電話,而這個電話還會再作更精緻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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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這麼多,耽誤各位的時間聽故事——包含幫我母親行銷一下——至少我還有這一個想法,橫豎都已經當公務員,怎麼樣在生命中留下一些東西,藉由參與,能夠讓自己有一種實現感跟存在感,我覺得是很重要的,我一直認為每一個人都希望在人世間對社會是有貢獻,有的工作很難,像我同仁是負責蓋章跟貼郵票,我也知道很難貼到自我實現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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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很奇怪的是,要忍受五天痛苦上班,然後歡渡六、日兩天,很奇怪,如果是我,我寧願選擇痛苦兩天、歡渡五天,原因是什麼?不管在資本主義底下,或者是人類社會當中,人沒有辦法從工作中獲得自我實現,我希望這一個平台,在政委的點火之下,真的可以改變一些人類的事情;當然我對資本主義的問題跟人類社會……這樣講會太高超,反正有一些問題可以做一些改變,不要再忍耐工作,然後為了那兩天的休假,還想人事總處怎麼不公布明天的假、要如何排假才會比較快樂,我覺得這是人類畸形的發展,以上報告,我希望大家每天都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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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真的是非常感動的故事。不是說「有智慧」的那一個部分,那部分我不知道在講什麼(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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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第11頁)先回到簡報,剛剛講一個重點,是自己舉薦自己擔任籌備委員,不一定當得上,說不定如雪片般飛來;如果真的有雪片般飛來的話,就要抽籤,所以這樣的情況下,各位比較有組織的話,中籤機率就比較高,應該是這樣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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籌備小組其實不一定會變成營運小組,不過當然也可以自己通過一個「以籌備小組為第一屆的營運小組」,這是為什麼我不能靠什麼聰明智慧就怎麼樣設計……就是說,我沒有辦法決定這一個規則的原因,是因為其實當年「Join」也不是被政務官決定要做的。「Join」會有這幾區、連署提案,是占領者跑去經貿國是會議要來的,也就是使用者那一端要的東西,並不是提供者給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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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國發會也不是沒有平台,有「全民諸葛亮」等三、四個不同的平台,但很難逃離蚊子館的命運,因為營運規則是提供者在決定,不是使用者在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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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Join」平台還可以經營到現在的原因是,因為大框架是使用者要求來的,並不是提供者給的,因此我一直覺得,不管籌備委員到最後覺得營運小組應該長什麼樣、營運規則應該要長什麼樣,反正廠商就是配合;這個也是為什麼很容易流標,因為廠商可能沒有聽過這種案子:每一個營運階段,試營運前、中、後,要把很多部分調整及改掉重寫,因為這樣的關係,廠商還在洽詢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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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運作流程是大家自己決定的話,比較可以逃過變成蚊子館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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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上有問:部會主責單位的分工這一件事,以及剛剛的網頁是demo的網頁或者是實際有發文通知,或者是即將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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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o,即將要發文。抽籤的方式,當時政委有提供很多隨機的方式,我們寧可希望如雪片般飛來再抽籤,也不希望拜託,因為就比較不是自願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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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的網站是我們即將這麼做,如果今天會議上還ok,我們回去會再準備發文,目前還是de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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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即將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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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沒有看得很懂,sli.do上問「主責單位分工」的這一件事,我不知道問問題的朋友(的意思),是不是可以口頭補充?或者您(許文瑞)是不是已經理解在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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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主責單位分工是如果一個案子,可能涉及到什麼樣的部會去回應,這個部分營運小組會再作分案,今天分案會再作討論,有的除非很棘手分不出去,有的是行政院以外,如果有涉及到公務人員權益跟考試院的部分,營運小組會 作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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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分辦的原因是未來要追蹤提案的辦理情形,會再作一些處理,甚至會對提案進行角力,在那一個網站上,會把院核定的作業規範放上去,會看得更清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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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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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的「Join」要點也才剛修訂過,裡面有一條是如果有好幾個單位認為彼此應該主責的話,他們都變成主責,但是「Internal Join」是不是需要用這樣的規範,我覺得讓營運小組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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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sli.do上的朋友說:今天是生命洗禮的課程。這個是個人感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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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朋友提到:部會內部營運營運規則成立之後,是誰發文負責?剛剛發文是我們預先說要自建籌備小組,這個會發到哪裡?未來的文是部會裡面特定的職系、位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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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前兩次的會議上都有發過文,行政規則很多,我粗淺對行政規則理解是:5月9日與5月24日那兩次的文是誰收的,現在發文再到各機關徵人或籌備小組的時候,這個文再由他收,即依我的理解是前案是他收的,接著是繼續收這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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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感覺到涉及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或者是參與,以我最標準的說法,因為這個是部會機關間的信任與尊重,如果你打來問這一個專線說誰要收文,我們也會很懇切跟你講狀況及建議,我們還是會有一個萬用結語,即「尊重貴機關的權責」,我們不會跟你說這個是要誰收,國發會說是人事室收,因此人事室就要收下,這個很難講,因為會僭越你們分工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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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之前有一個機關跟我抱怨說:「怎麼可以在一個會議上直接指定某一個機關的某一個單位要收這個文?而且那一個單位還沒有來開會!」,最後那一個案子最後又重新發文,以上這樣說明,不知道有沒有回答到,原則上是有幾個依循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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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文下去是在徵自我推薦,我想管道越多越好,並不會說收到的人就有權力去推薦別人,而是要大家願意自己當籌備小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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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大家有沒有別的意見或者是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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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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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的話,我們就提早五分鐘進入接下來的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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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的理解,衛福部那邊有提供口頭報告時搭配的簡報,其他朋友如果有的話,也可以放到sli.do,不然我們就口頭報告,大概按照這樣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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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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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針對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支持公務人員合法組織工會及保障相關權利案的後續辦理情形及協作成果參採情形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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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於今年3月31日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規定,在網路參與平台已經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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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4月24日發布新聞稿,提出四個建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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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是修正公務人員協會法,充實現行公務人員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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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是修正工會法,開放允許公務人員籌組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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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是針對公務人員的結社權另立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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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個是維持現行法制,惟具體改善工作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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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牽涉到其他的權責機關,在今年5月3日將相關的資料蒐集彙整之後,我們將本案函送到其他的機關,包括:銓敘部、人事行政總處、消防署及警政署,使其規劃完整配套機制,列為修法或施政之參考,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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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交通部剛處理完滿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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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這邊報告,這個案子是ARTC撞擊測試的案子,首先感謝政委上次協助更新逐字稿的內容,後來PTT的car馬上更正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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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目前已經委託車輛安全審驗中心去作研究及辦理,預計年底的時候大概會有結果。目前在這一個部分也有預計在6月9日會召開第一次的座談會,而座談會邀請一些產官學界、研究、民意代表及提案人會一起過來參與會議研商,也會針對目前車輛中心規劃進行方向,提供相關的建議,以利後續推動,以上目前的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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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管理法」有簡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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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國發會管考處副處長沈建中,我想針對有關於「計畫管理法」案台灣版的部分,簡單向各位來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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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案子是民眾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當中提出來的,我們在下一頁有看到,周先生在本年1月16日提出來,談到有關於「計畫管理法」草案的部分,這個部分也提出一些訴求,很簡單說明一下包括制訂國家級的「計畫管理準則」、「系統性對計畫起始規劃、執行、管制及稽核階段有各個依循的標準」,這是提出來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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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先生提出這一個案子以後,很快在3月7日就已經達到五千人的連署,所以這整個案子就成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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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案後,會裡面就接著依序相關的規則,於3月29日時邀集提案人及相關連署人來參加這一個會議,這個(PPT中照片)是我們當時在會裡面舉行會議的情形。而在會議當中提案人及連署人也提出想法及看法,我們會裡面也初步跟他作了基本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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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我們在PPT上提到的幾點,包括盤點我國與美國計畫法的Gap Analysis,來作為當時所做的研議跟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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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在3月31日由政委主持開放政府聯絡人第三次協作會議,在這一個會議當中,提案人與連署人在會議當中進一步說明,而會議當中也邀集了相關部會,針對他們提出有作基本的瞭解跟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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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兩張PPT,這個就是當時在協作會議當中所達成的一些決議。因此針對這一個決議,我們也納入到在5月22日所開的研商會議,在這一個會議當中由副主委來主持,邀請提案人、連署人及相關部會提出一些說明及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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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後面幾張slide,當時在會議中,包括提案人本身對外做的網路,我們在5月22日時會議做的決議有稍微說明一下,我們在會議當中也確定有關於「計畫管理法」的訂定,我們認為需要審慎研議,對於現行行政院計畫管理體系,從規劃、執行與評估,已經建置由國家發展計畫中,機關中長程施政計畫、年度施政計畫、個案計畫評核的一些方法,我想在整個計畫管理功能更為完善之前,可以參考美國計畫管理改進課責法的立法精神來強化立法精神,這個是我們達到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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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希望有關法案研訂後續事宜,本會將持續協調相關機關逐步來推動,包括盤點我國與美國「計畫管理法」間內容差距的分析,辦理教育訓練與培育政府計畫管理人才,提升各機關計畫管理專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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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針對這一個部分,在5月22日達成的決議,所以我們其後在整個運作,我們也正在進行相關的運作,我想簡單作這樣的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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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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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也是一直在跟提案人及連署人有很密切合作的案子,等一下最後全部報告完之後,再一次問大家哪一個想要到季會來報告。接著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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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長官,交通部第二次報告,這個案子是關於強制兩段式左轉的提案,路政司已經在5月26日已經有召集一些相關的單位、提案人,也有召開會議,在召開會議上的會議紀錄於昨天公告在「Join」上,也已經發布新聞稿,因此這一個案子,目前的處理情形就是已經回應提案人的訴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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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建議是否解除列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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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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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個案子,除了機車路權協會當然對這一個回應不是百分之百滿意之外,目前看起來,不管大眾媒體或者是指標或者是反指標的八卦版,都覺得交通部處理很好,所以當然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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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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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部會代表,大家好,教育部針對強制取消國中、高中第八節課的課後輔導跟寒暑假輔導的部分,上次在4月28日有報告過了,目前在高中職組的部分,針對高中跟高職的部分,在5月17日有邀集家長、學生代表開會並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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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國中小組也開會,在5月18日邀集學校的老師、校長、主任及家長,因為國中、小是由縣市政府主管,邀集縣市政府的代表來開會,也有把這一個議題跟大家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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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在高中、職組的部分,課業輔導不是強制辦理的,學校可以彈性的,但這個部分還是要看不同地區的家長、學生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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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個部分大家覺得還是尊重各個學校及家長的需求,不宜統一取消所謂課業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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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有一些原則,除了不能強制外,也不能上新的課程,而且要經過家長的同意書才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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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小學的部分也是一樣,大原則也是要以自由參加為原則,也是用複習的方式,不可以上新進度,而且每天上課不可以超過下午5點30分,假日跟週末或者是節日也不能辦理,寒暑假也有規範,週一至週五,上午才可以辦,其他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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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高中、高職或者是國中、國小,其實還有一些偏遠的地區涉及到課後的照顧,所以有學生、家長地區的一些不同需求,各方面的意見是,希望以自由參加為原則,不要上新課程,但還是尊重他們的需求,不要貿然統一全國全部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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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這一些議題,我們開過兩次會,還會再提到未來全國教育局的學管科長會議,再進一步研商。但是這一個議題會在6月21日會有正式的回應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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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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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地方上也要讓教育局知道這一件事,我之前在演講的時候,也有學生說還是有強制、上新課程,但是我說:「至少你有『Join』平台。」,教育部等於是官方的立場,不管要檢舉或者是跟學校說想要豁免都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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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中、小學或者是高中,如果學校有違反原則,也可以依照申訴及檢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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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很好,一綜合回應,五、六千人都收到申訴或者是檢舉的方法,大家比較知道這一件事就是要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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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衛福部的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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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簡報,是一個線上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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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講兩個部分:第一個議題本身,5月5日是這個議題的週會,現在經過一個月的時間,我們後續做的事情是,把當時兩張概念發展單,再把它收斂成一加四個,總共五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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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有確認其中兩個方案比較可能繼續往下走的,分別是專案製造跟專案申請,其他比較沒有辦法繼續走的原因有放在這一個文件上,有興趣的夥伴可以自己參考。過程中部內開放政府的督導有定期跟我們一起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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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部分補充,這案是目前為止做協作會議連署的數量最少的,在5月底結束附議期間,其實只有四百多個連署,所以當時被選出來是比較特別的。針對這種「未成案的案件被選為協作會議,後續應如何處理?」我們自己內部做了一些討論,也跟大家分享我們目前的原則是,畢竟已經拉出來做協作會議了,所以我們也希望即使是一個未成案的案件,但基本上是視同是成案的案件來處理,所以後續會在平台上做一個正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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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抓的時間點,因為要把它當成截止到5月底,一樣給自己六十天的時間,在7月底會在平台上做一個正式的回應,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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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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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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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財政部PO金亨,很高興作一個簡要(說明)有關於「報稅軟體難用到爆炸」的案子,雖然不是五千人的提案,但跟民眾息息相關,又在申報期間發燒,因此我們透過大家的幫忙,順利協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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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9日,我們透過協作會議的盤點出了一個問題點,從申報的流程,像使用者的問題、報稅流程、安全性、易用性、滿意度、介面及協作團隊等等的問題,我們都經過了仔細地盤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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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一個部分有後續相關規劃及配套措施,我們也很感謝政委這邊另外幫我們主持「研商精進綜合所得稅電子申報系統」第一次會議,財政資訊中心已經針對協作會議提出的各個問題點,提供各種解決方案,經過主席精進的會議之後,我們更釐清、聚焦未來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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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簡單跟各位報告一下,我們跟政委釐清後,有關於Java瀏覽器的部分,今年廠商將不維護,基於資訊安全,未來Linux跟Mac的報稅系統,將會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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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未來財政資訊中心會以Web版的報稅系統方式來作規劃,當然相對的壓力測試跟需求預估,我們財政資訊中心正在處理中,也感謝政委這邊提供很精準的建議,也就是伺服器的負載可以朝向雲端自動擴展的技術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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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在這一年度,財政資訊中心會陸續採工作坊規劃的方式,把所有的申報流程、介面、使用者操作等等問題,持續用工作坊的方式來改善及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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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次還有後續的問題要繼續釐清,跟PDIS小組的會議敲定在6月20日,也會有進一步的細部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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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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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金亨提到我的建議都不是我的,是我在「Join」平台上那一堆網友留言裡面,感覺上有技術可行性的提出來,院長也說沒有問題,所以就繼續做了,所以這其實是群眾智慧滿好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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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留言的時候,也都是說「chy(即財政部PO楊金亨)」這一位網友會沒日沒夜任何時候都會追問,有具體的建議,至少也會感謝大家的貢獻,所以大家就會試各種各樣的方式並po上來,現在一百一十六則了,現在要講連署人數,也沒有連署人數可言,現在是在協作討論的情況,是直接成案的案例,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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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農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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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先進好,我是農委會PO,我第一次在這個會議上發言,有一點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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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在5月26日召開協作會議,提案人的訴求是希望可以全面禁止魚翅買賣,第二個是要重罰捕捉鯊魚、割鰭棄身的行為,因為他們的訴求非常明確,所以我們那天在協作會議上首先跟他們說明:目前農委會對於鯊魚捕捉的相關規定及我們其實在很早以前——應該是說領先亞洲地區——我們已經推行的是鯊魚鰭不離身的政策,國際上規定可以捕捉的鯊魚,基本上只有捕捉或者是割鰭棄身,也就是處罰的相關機制都已經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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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理解現在目前可能沒有辦法全面禁捕鯊魚,他們最後再把他們的訴求再濃縮、精簡,希望有一些種類的鯊魚可以再納入我國保育生物的名錄當中。那一些不是國際上禁捕的鯊魚,因為他們覺得有瀕危的可能,等於是我們自己擴大禁捕的範圍,把那一些鯊魚納入名錄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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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訴求是,為何三大洋禁捕鯊魚的種類不統一,他們希望可以把禁捕的範圍最大化。應該是說這個洋不能補的鯊魚,其他的海洋應該也不能捕。我們有跟他們解釋說三大洋捕捉鯊魚的區域是公海,是由國際漁業組織在管制,所以三大洋禁捕的種類是由各國際組織訂定,所以有些鯊魚住在印度洋,不會出現在太平洋,因此不會出現那種鯊魚的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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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會議並沒有具體達成什麼樣的措施,但是雙方有互相彼此瞭解立場及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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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這一個提案在「提點子」平台已經成案,農委會的漁業署之後也會在平台上作正式的會議,以上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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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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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政委、團隊及PO夥伴,首先感謝各位夥伴在6月2日時參與我們的協作會議,我相信那一天的協作會議給法務部很多的指導,及很多的建議,我們都詳實彙整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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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過幾次協作會議,沒有像那一天那麼坐立難安,因為意見一面倒,我還怕會吵起來,結果還好,最後大家還算是心平氣和把問題充分討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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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項議題已經成案,本部業已按照行政程序作業,把當天協作所形成的共識及概念發展,在今天正在簽陳長官核,閱,我們也會按照整個議題後續的程序來作處理,相信會把這項議題處理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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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當然協作當天有些遺憾的是,司法院沒有辦法參與協作會議,所以牽涉到院際協商的部分。記得那一天我有提出說明,請行政院是不是可以等這個案子形成共識後,如何跟司法院來協商,也要請政委來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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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感想是,那一天意見會一面倒,是預期會發生的,記得在協作會議前,芳睿有提醒我們在邀請連署人的時候,如果請提案人來邀請,這樣當然就會一面倒,建議各機關往後可能在連署人邀請的部分,以隨機選擇邀請的方式,或許會比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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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意見一面倒,對我們也有激勵的作用,就這一個議題而言或許也能夠真正發覺,到底警察單位最care的什麼問題,這一個部分法務部當然會努力協調處理,以上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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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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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際的部分,司法院的部分我當然可以協助,另外今天政務會議也有提到其實立法院也有兩個版本,一個是一廢一休,正在討論,而司法國是會議當時是說立法院有兩個版本,所以國是會議尊重行政院跟立法院的意見,所以這個我覺得就是要看排案的時程,如果任何人排進去了,我們就非有講法出來不可,排案立委的助理其實也都會關注「Join」平台,放出任何看起來是行政院內部有共識的東西,到立法院就會直接說行政院這樣講了。所以壓力很大完全可以理解,如果任何時候有需要院際溝通,就隨時跟我講,我們就來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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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季會報告上,我們還是跟一般的情況一樣,剛才那個案,有沒有任何朋友們不想在季會報告,就是可能覺得還沒有處理到一個程度,或者是任何覺得不適合跟次長們報告,其實不用想得太有壓力,就像剛剛的形式,而且有逐字稿,甚至可以按照逐字稿唸,可以讓次長們知道這一件事慢慢可以變成可以預期行政的一部分,大家有沒有覺得還不適合報告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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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鯊魚這一案,因為現在目前相關管制措施已經執行很久,提案人的提議目前沒有辦法在我們的法律框架下完全施行,因為後續可能會目前維持現行機制,可不可以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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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但是解除列管跟季會報告是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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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另外一個分享的經驗,像這一種看起來提案人的訴求(一堆驚嘆號)沒有辦法馬上達成,但是經過協作之後,多少做到願意肯認政府有做事情,而且甚至願意幫政府說話的這一個情況,其實也是滿特殊的,也就是不一定要什麼樣可以變成五千個人來就願意聽他們的,重點是願意對焦的過程,所以覺得還ok的話,我們在季會上也讓次長們知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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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會具體的日期sli.do上有兩位朋友在問,等一下休息十分鐘的時間,讓致翔盤點一下可以用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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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還有沒有任何一位朋友覺得不適合在季會報告?不然大家都要稍微講一講,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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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人舉手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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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還好,這樣我們滿準時的,事實上提早八分鐘,多休息一點時間,我們一樣是休息到三十分,中間大概可以討論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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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會的日期是訂在6月27日(星期二)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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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剛好有事、沒有辦法來的話,請代理人幫忙,如果沒有其他的問題,接下來我們一樣是會有協作會議的投票,投票在中間休息的這十五分鐘,會把投票的選項先放在sli.do上,等一下會請國發會來說明一下挑這幾案的理由,當然不負重望還是有機車的題目,每一次都會有的,其他的就讓國發會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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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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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插播,就是「來監督」的事情,國政報告一下,我們知道「Join」平台有四個,一個是「提點子」、「眾開講」、「來監督」、「找首長」,人氣大概是按照這樣的順序。我知道「來監督」當時串PO們,大概有三位,當時會擔心洗板留言、重複管考、增加大家困難等等,後來一部分變成是院列管及機關自行開放,但目前看起來民眾的互動滿理性的,很少有人來這邊洗板,當然一部分是因為不像「提點子」一樣,所以拘束力比較小的情況下,當然大家也比較不會那麼激烈,大概是這樣子,因此我們就請國政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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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監督」大概有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機關自己開放計畫,一部分是從政府計畫管理執行法GPMnet直接轉過來,機關自己開放的部分,只有國發會有一個資料開放跟民間協作的推動計畫,而這個計畫我們大概從2月、3月,每個月會自行更動進度,目前有十則。從GPMnet轉過來九十六件的院列管計畫,目前有互動的期間,最多的應該是到八則,剩下是二至三則,實際上是在冷凍庫的情形,是不是可以發揮群眾的智慧,如何引導民眾來參與。至少從冷凍庫到冷藏庫,要煎魚還是要先解凍,我們希望聽聽看PO那邊有沒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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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點進去看比例的資料嗎?點「提點子」、「眾開講」、「來首長」的後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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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沒有做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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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自己是因為「前瞻基礎建設」討論裡面提到之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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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我們可以知道是不是夠多人知道這一個東西的存在,或者是其實大家都已經點進來,但是沒有想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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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約了後面的分析資料時,再mail,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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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大家有沒有看「來監督」?應該還是有一些人看,但是幾乎完全沒有人留言的情況,不知道有沒有什麼想法、問題或者是心得?也可以在sli.do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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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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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的話……我想要問一個,之前有提到,因為線上院列管,其他部會列管、執行計劃,基本上並沒有任何上線的期限,其實那邊在Open Data都已經看得到,如果不能留言的話,其實民間已經有這一些資料了,目前保持這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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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是院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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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沒問題,這是跟大家說明。如果大家都真的完全沒有意見的話,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我們就只要微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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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就請國發會說明一下,在「Join」平台上目前可以給我們協作的議題,這個月好像沒有部會自行的,所以就是國發會這邊來的,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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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有提了七個議題,除了第七案之外,其他六案都已經成案。第一個是「國內線上遊戲相關法規建置」,很多周遭年輕朋友來關心這一個議題,而這一個議題是遊戲商惡性倒閉、遊戲環境維護、廣告不實規範、遊戲帳號電子紀錄可以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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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遊戲的公平性,因為這一個案子實際上在2月13日的時候,實際上談的是,遊戲不當贈品及防治法,前一案有一個民眾提的,叫做「減品法(音譯)」,那是日語的翻譯,是在講遊戲贈品的規範,日本早就訂了,而台灣一直沒有訂,年輕人認為遊戲過程的一些獎品是可以操控的,在遊戲商可以操控,因此認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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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我們認為在國內沒有人知道「減品法」,只有少部分的年輕人族群才知道,因此我們後來有請他修改,就變成「手機遊戲市場健全化應仿效日本不當贈品及不當標示防止法」,後來這個案子沒有過,目前的提案當中,線上遊戲滿快成案,可以考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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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是「車輛改裝督導事宜」,這個是相對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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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案是「中華民國汽車審驗應加速進步,制訂標準,讓報廢、改裝車輛經過審驗後重新領牌、合法上路」,這兩個案子我們認為如果有成案要另外處理,前幾天有po一則,也就是類似的議題,也就是改裝氣管合法化了,申請監理站合法證明時,警察不採納,警察認為要拿正本或怎麼樣,也是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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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警察的維護方式是,開單有問題去申訴就好了,因此目前在監理站的處理程序跟警察取締中,實際上是不同步的,上路以後或者是引進車輛或者是機車,事實上是合法的,但我們被迫法規要把合法的東西拆掉。比如:排氣管要有防燙蓋,但國際的排氣管不用反燙蓋就符合溫度了,國內強制要這樣做,因此進來之後拆掉再裝回去。賣給民眾的時候,廠商又恢復成原來進口的東西,但在路上是不行的,因此常常有一些爭議,因此我們建議內政部、交通部一起合作,如果成案的話,我們建議應該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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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議題是「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停車格」,這個是屬於重型機車的大型機車,實際上也是社會反應滿多的,希望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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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個,「請求內政部空勤總隊設駐恒春機場」,提案者實際上到實體去擺攤,提案者為了這一個案子,實際上到屏東相關的實體活動擺攤,徵求民眾來連署,實際上是滿積極,上個禮拜內政部空勤總隊已到現場會勘,目前報紙的報導是正面的,而且他們兩個機關是滿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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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當初在提的是6月1日,我建議各位高抬貴手,跳過這一題,我認為機關在處理是相對積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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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反對海外網購免稅額縮至2千元」,目前是3,000元,民眾對這一方面,認為目前數位環境底下,商品網購裡面,實際上國際流通是很平常的,為何政府要再往下降,基本上是沒有辦法買什麼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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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案是從來沒有成案,我們建議來這邊提,「酒駕問題相關提議」,目前「提點子」有十九則有關於酒駕議題,有人建議要安裝酒精鎖或酒駕防治措施的連坐法等相關東西,或者是鞭行,隔一陣子會上報,也就是台灣的酒駕很嚴重,但是很奇怪,附議都不過,既然都沒有過,是不是正式重視這一個案子,是不是開一個工作坊,具體來解決酒駕的問題,聽聽看民眾不同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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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七案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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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技術的問題,最後酒駕最高票的話,我們就要聯繫五十九則,包含之前四十五則的提案人,等於把他們全部加起來說加起來有五千人,所以來處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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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不到五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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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所以剛剛要找一個下臺階也找不到(笑),這個是滿有創意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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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曉得剛剛這幾案的相關部會朋友們,有沒有想要補充說明的,可能先從經濟部公平會消保處線上遊戲開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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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目前投票的結果,這一題的希望非常濃厚,跟大家報告一下,在成案之後,工業局已跟我們召開會議針對未來的作業方向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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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案子當初有找提案人,但提案人聯繫非常困難,上個禮拜聯絡不到,昨天終於聯絡得到他,之後會再釐清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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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目前實際的狀況是,有關線上遊戲營運、外掛違規查緝的問題,目前在工業擬訂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裡面,事實上已經有相關的規範,另外有關提案人希望建立遊戲實名制,或者就外掛行為要課以刑責的建議。我們考量由於網路實名制事涉很廣,尤其對於限制人民的平等自由權的立法更需審慎,且外掛行為影響主要是遊戲的公平性,屬於民事的私法權益侵害,用立法剝奪身體自由,可能違反比例原則,這部分大家可以再討論。如果這一個案子列入協作,基本上我們樂觀其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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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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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關部會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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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說明,這個案子有關不實廣告規範部分,現行「公平交易法」已有規範,所以不需另立法規範。依照相關規定,可以請提案人以書面方式,寫明廣告不實之處(例如廣告不實用語),具真實姓名及地址,並提供廣告資料或事證等向公平會檢舉。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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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提案人也會看逐字稿,所以這一段可以highlight出來(笑);要補充嗎?如果沒有的話,就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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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改裝的,這個真的到處都看得到的議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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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同學大家好(笑),交通部在這一個月裡面扣掉第七案不講的話,總共列了三題,我想就一次說完,比較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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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2.車輛改裝合法性事宜」,這一個案子是已成案的案件,有請權責機關跟提議者聯繫,他們在6月5日有聯繫,給我的資料是有釐清主要訴求,第一個是要修正現行法規,希望可以改裝排氣管,透過源頭管制的方式來管理,讓排氣管改裝車可以合法上路。第二個訴求是,建議為了維護行車安全,可以用改裝剎車力比較高的剎車卡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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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這些改裝排氣管可以合法上路的部分,因為有一些相關的明確機制可以依循,噪音是屬於環保署的權責,噪音跟排氣的檢驗是在地方環保單位負責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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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車輛設備規格變更的話,涉及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規定,民眾有相關機車設備規定的話,是可以依照規定來辦理,因此各界對於車輛設備項目有開放改裝建議的話,交通部會依照前面這些原則來持續檢討所涉交通法令,因此建議這一個題目不列入到6月協作議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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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在上個禮拜,這個案子的主責機關,好像還沒有很明確,以交通部建議是協辦機關,主責機關不是我們,所以不知道主責機關最後決定是誰,這個是另外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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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3.中華民國汽車審驗應加速進步,制訂標準,讓報廢、改裝車輛經過審驗後重新領牌、合法上路」,有瞭解其訴求並釐清相關的問題,對於訴求修正法規可以變更引擎、變速箱、剎車卡鉗型式,為了避免因車輛改裝影響行車安全、其他民眾的權益,還是依照現行的規定來更換原廠或符合規定的設備及零組件,因此建議這個題目不列入協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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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4.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業務單位表示可以列為協作會議被投票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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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酒駕問題相關提議」雖然議題很多,但都沒有成案,這還牽涉到法務部的權責,序號7建議不列入協作,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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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前面環保署的部分有研議嗎?就是關於改裝合法性的事情,不管是國發會或者是環保署的PO,有沒有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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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看到十二個人投票了,我再次說明是可以更改及撤回,如果可能的話,還是留一下您的姓名、部會及匿稱,接下來作統計的時候比較好做,但是那個也是可以在投票時重新加上的,如果沒有什麼別的,我們就繼續第5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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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報告,非常感謝國發會長官的建議,這個部分因為這一個議題非常複雜,其實很需要政委跟各部會的協助,其實我們內部評估是很希望大家可以支持我們來開協作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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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雜的部分先跟各位先進報告,有關於空勤駐地的部分,其實必須要行政院才可以決定,並不是內政部就可以自己決定的,這個要先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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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民眾之所以提出這一個訴求,希望空勤進駐恒春機場,其實反應的是兩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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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是有關當地醫療資源不足跟醫療後送制度的部分,這部分涉及衛福部、屏東縣政府的權責。我們6月1日有親自到當地跟提議人討論,現場提議人也有提到希望空中醫療可以納入國防軍事的範疇,因此也會牽涉到國防部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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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除了醫療資源不足的部分外,提案人也有提到,當地沒有快速道路、高鐵,以及恒春機場淪為蚊子館等問題,這個也涉及到交通部及屏東縣政府的權責,因此這個案子後續要麻煩政委跟各部會先進可以多多幫助我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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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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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案就如同國政說,其實媒體持續關注,並不是只有成案在關注,確實是這樣,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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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反對海外網購免稅額縮至2千元」,我們希望不要列入協作(笑),大家聽完講完之後看是不是可以改變投票,總共分三個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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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有關於這一個案子是所謂在預告法規時,我們有預告關稅法第49條第2項免稅額的草案,我們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上已經有預告六十天,在今年3月2日至5月1日已經有預告過了,當時民眾不管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或者部網裡面有很多留言及反對,當時我也很緊張,我們每週都會開檢討會議,我們也要求儘量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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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關務署已經做了兩次綜整回應,也發布新聞稿及動用FB來宣達我們的理念,這個是法規預告過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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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從第二個層面來看,我要補充說明的是,免稅3,000元這個部分事實上是基於節省海關稽徵成本,在87年訂定,那時是人工作業,所以為了簡化作業、考量這一些成本所訂的3,000元。從87年到現在,我們也知道整個自動化的改變,通關自動化等等,稽徵成本已經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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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外業者會覺得不公平,引進了國外的商品在國內合法經營都要繳營業稅、貨物稅等等,民眾有這一個空間,到國外透過網購的方式去買的話,不用繳相關的稅捐,國內產業租稅公平的負擔,事實上是不公平、相違背的,所以國外、內業者會產生不公平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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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稅收損失來看的話,小額進口的免稅案件,近年來約25%的速度在增加,所以稅收的損失有持續擴大狀況。這個是第二個層面關務通關的考量,其實購買商品,本來就是要負擔所謂的營業稅、貨物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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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第三個構面來談,進出口公會、國內產業公會等等,國內相關的產業公會,也有經常跟我們表達這一些相關的意見,也就是所謂的租稅不公平、經營環境不公等等,他們也在總統府經濟策略會議,也在工業團體負責與政府首長座談會眾多的場合,這些產業代表都有跟我們表達這樣的心聲跟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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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綜合上述,事實上這一個案子除了之前在法規預告,我們有綜整回應,其實我們也另外有上簽來審視這一個問題,最後事實上還是要交給政策決定,以上簡要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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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案其實非常古老,我在最早還是當行政院專案顧問的時候,就有討論過這一個,在「vTaiwan」當時大家可以接受若頻繁購物,就要取消3,000元的限制,後來也是這樣,如果超過六次的話,就不受二度限制,現在是除了這個之外,還要再下修免稅額,這樣我們就釐清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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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微提醒一下投票規則,這一次是具名的,但還是可以填匿稱或者是部會,我們只是需要知道誰投了什麼而已,一個人同樣是三票,這個月沒有沙威瑪,照樣在第一個禮拜跳過之後的三個週五,我看起來投得差不多了,為了讓大家有改變心意的機會,我們也是等五分鐘,我們就大概到四點的時候來開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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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補充一下,剛剛法務部有提到關於在協作會議當中,連署人都是同樣背景,我請致翔跟大家說明一下我們跟提案人邀約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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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長官大家好,每次在協作會議前準備工作都會接到PO詢問怎麼樣邀請提案人及連署人,趁今天月會期間稍微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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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我們期待的方式是,提案人我們明確希望是「1個」人,偶爾會有一些狀況是提案人背後可能代表一整個團體,希望能夠很多人一起出席,上次月會討論過,我們就不再重複說。(補充:依據「協作會議參與須知」邀請提案者與會以1人為原則,倘為團體組織,由1人代表出席。倘提案人本人未能出席時,得由代理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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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的部分,我們具體建議是,可以請PO跟國發會「Join」平台的窗口,如果未成案的話,已成案也可以用同樣的方式,請國發會幫忙發群組信,一次發五千人,由回信的先後順序,剛好馬上回信說有意願參加,就是以回信的優先順序來當作參與的先後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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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用這樣的做法來邀到連署人很少超過五個,頂多四個,這個方法給大家建議,不一定由提案人自己找人,找來的大概會是他自己相同立場的人,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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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另外一個也是在提醒五千人說這一件事是有被好好討論,絕大部分的人——大概四千九百九十九人——看了之後是不會回信的,但至少讓他們知道我們有比較認真處理這一件事,並不是只有提案人一個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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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接下來的系統改版到連署人的正、反意見併列的介面之後,連署人如果提出比提案人進一步要求或者是更好的建議,不管是正方或者是反方,連署人的角色越來越重,我們等於是提早讓大家習慣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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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兩分鐘,大家可以繼續投票,目前有十九位朋友具名投票,但是十九位朋友自己去識別化非常成功,以至於我完全不知道是誰(笑)。(現場實記,有PO投票匿稱為:「科科」、「咩」、「讚」、「Lv」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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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國內線上遊戲相關法規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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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請求內政部空勤總隊設駐恒春機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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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反對海外網購免稅額縮至2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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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很難處理的問題,這一位叫做「讚」的朋友幫我們解除了同票的狀態;如果沒有額外臨時動議的話,這個月就這樣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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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相對順序可以會後再來討論,如果覺得應該要排比較前面或者是排比較後面一點,也就是比較多時間準備的話,也可以現在先說明,大概這樣子,恭喜這三位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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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投票這邊就關掉了,我們就回到sl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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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關於「來監督」,大家並不是沒有意見,還是有一些意見,大致的意見是,覺得是不是都沒有人回應,是否表示這不是民眾關心的「來監督」議題,其實多少有一些人……觀察到幾個(狀況),好比像計畫預算執行率,有一個案像金門大橋是一直往上漲,過一陣子之後掉下來,再往上,預算怎麼會變成負的?這個是非常詭異的,有人問發生什麼事,有人說底下的包商解除合約,然後再重新招標等等,對於計畫實質當然大家一看不覺得有什麼可以影響的層面,但至少看不懂的地方,或者是覺得問題之類的,這個還是會問的,這個是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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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位朋友都同意,因為公開資料比較概要,有一些招標的項目,如果不是跟這個有密切關係的人,想要留言洗板也不知道要洗什麼,這個是另外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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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說機關如果在上面沒有明確顯示說會在下一次按計畫、按月管考的時候,網友的意見會怎麼樣進入行政程序,當然留言的目的就只有看不懂的地方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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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看不懂的地方問也是一個目的,就像剛剛講的,也就是為什麼「提點子」最多人參加,「眾開講」次之,「來監督」再次之,主要的原因賦予其拘束力是不一樣的,也就是花十秒鐘留言,或者是在這三個不同位置所得到回應的程度是不一樣的,第四個「找首長」看的就更少,要看要賦予它多少的拘束力,大概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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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朋友覺得看了政府的計畫ok,我相信也有這樣的朋友存在,以上是sli.do上全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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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時間是臨時動議,綜合討論跟分享,有任何想法或具體建議都可以,或者在sli.do上提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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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臨時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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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沒有的話,麻煩三位在排時間的時候,再跟致翔聯絡,剛剛有具名投票,不管叫「科科」、「Lv」或者是「讚」的人,有投的話,還是盡可能來,不管是線上參與或者是實體幫忙準備之類的,多少有看到我們在做這一件事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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芳睿提到關於在財政部的報稅軟體案,我們接下來要做工作坊的通知,之後會再用email跟大家說,如果沒有別的要補充,今天很感謝大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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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要點,前天因為法規送出去了,這兩天會核下來,像剛剛改裝車合法化(這個案子),大家都不願意當主辦,因為有好幾則,目前談的六則都已經成案,大家都沒有當主辦,我不知道誰要當頭,後續國發會來邀請國發會,或者是就自己本身的業務來回應或綜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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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要有統一的處理或機關來邀請,整個模式後面國發會會再思考。新的實施要點是沒有協辦了,全部會列為主辦,跟各位說明一下,下個禮拜實施要點會函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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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還是有主辦跟相關部會,但是如果有兩個部會都覺得對方應該是主辦,他們兩個都是主辦,這是新的要點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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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多主辦的情況下,包含聯繫提案人的這一件事,我們需要一個新的作業規則,如果兩個主辦部會各自就自己權責都聯繫提案人,我覺得也是一個可能的方法,要看實際的case,請國發會多分析,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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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什麼別的話,今天很感謝大家過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