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後面幾張slide,當時在會議中,包括提案人本身對外做的網路,我們在5月22日時會議做的決議有稍微說明一下,我們在會議當中也確定有關於「計畫管理法」的訂定,我們認為需要審慎研議,對於現行行政院計畫管理體系,從規劃、執行與評估,已經建置由國家發展計畫中,機關中長程施政計畫、年度施政計畫、個案計畫評核的一些方法,我想在整個計畫管理功能更為完善之前,可以參考美國計畫管理改進課責法的立法精神來強化立法精神,這個是我們達到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