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案是「中華民國汽車審驗應加速進步,制訂標準,讓報廢、改裝車輛經過審驗後重新領牌、合法上路」,這兩個案子我們認為如果有成案要另外處理,前幾天有po一則,也就是類似的議題,也就是改裝氣管合法化了,申請監理站合法證明時,警察不採納,警察認為要拿正本或怎麼樣,也是照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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