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最大的部分,也就是我們以後不會只框在社會企業,包含非營利組織、傳統營利企業、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獨資、合夥、有限、股份有限公司、閉鎖型公司,很像繩子的概念,也就是其中某一端儘量往中間湊,現
其實我再說一次對不起,我現在要提出來的又要挑戰各位的腦力激蕩了,我從經濟部來提出,我們說的是書面審查,但是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用信譽、勞務、技術來作為出資。我問過很多會計師,他們都很傷腦筋,什麼叫做「信譽」?什麼叫做「技術」?因為這個方向是新的,所以也沒有人辦過、也不知道怎麼弄。
上碰到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不會把你的使命搶走等等,那現在合作社至少你砸再多錢還是一票,事實上不會跟社團的治理有太大的差別,所以我是滿推薦用勞合社,這個沒有問題。
只要參與跟我們社會企業公司合作的廠商都要改成股份有限公司,像一般的店家生意這麼好,他的兒子就不接,店做得再好,沒有生意就收掉了,如果有用股份公司的話,就可以賣掉股份繼續經營。但是臺灣人民都沒有
但我又想走社會企業,因為遇到一個資金的困難,我想要找社會企業窗口,他問我是不是股份有限公司,我說沒有,我們是民間團體,他們說這樣子不行,因為民間團體的邏輯規則跟公司是不一樣的,因為我到了一個階
問題緣起的部分,本案的反應單位過去是辦理社會服務及慈善活動之協會,是屬於社團法人性質,需要擔任社會創新型閉鎖性公司發起人。按公司法現行的規定,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本身的發起,如果由法人發起的話,必須要跟NPO本身創設的目的相關,必須要經過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核准。
第二,控制權的扣合:現在有一個公司型態叫做閉鎖型公司,如果採用這一種型態的話,可以用特別股的方法,雖然你的股份只佔1%或者是10%,但是就擁有99.9%的投票權,並不是一般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權
目前為止還沒有,但是我們的朋友有遇到這個問題,因為我有其他的朋友,包含在做股份有限公司的時候,現在在興櫃,現在遇到的也是一旦給他的時候,變成是當天價值在算,那樣就是無欠稅證明會非常高,因為漲跌幅每一天太大了,這個問題是財政部並沒有給明確的標準,發展到那邊也是遇到的通案問題。
做自然飲食的自然食尚股份有限公司的李董事長,還有跟原住民社區合作社相關的林宋博芳先生,今天是他的代理人過來,我一次幫大家自我介紹。
謝謝牧師講得非常清楚,包含勞合社、社團法人、股份有限公司,這三個型態都有了。剛剛提到住合社的這個情況,確實是最近在各種巡迴或是相關的,其實都有聽到過,這應該是真實的情況,尤其住合社其實相對來講,以承作的人來講一定沒有碰過的情況,所以可以援用的案例就更少了,這個確實是這樣子。
今天還有很多電競選手來,選手曾鈵元,歡迎您;香港電子競技有限公司負責人鍾培生、陳博一及薛弘偉;Garena的副理陳先倫;香港商動視暴雪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王睿文;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銷經理蔡菁
除此之外,現在公司法下對於自治機關的架構是非常僵化的,比如股份有限公司要求一定要設置三個董事跟一個監察人,但是我們也瞭解有很多公司股東人數非常少,可能只有兩個股東,但是卻要求三董一監,等於公司要找第三個人跟第四個外人來作董事跟監察人,這無疑增加成本及糾紛。
目的的那一種股份有限公司跟可能比較閉鎖型公司。現在社會團體法通過了,天知道以後的社會企業會不會覺得社會團體是不是比較好的組織形態。
但是現行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專章確實是以大型公司來設置,所以導致中小企業在專法的成本很高,不遵法的情況也十分普通。更有許多的新創公司就遠赴BVI等地來設置公司求取經營上的彈性,當然就會有一些不利
業司運用閉鎖性公司,比起股份有限公司更好的部分,因為一開始募捐出來的錢,可能不是用錢去當作一開始的股本,而是用社團法人本身的信用或勞務,來當作最初的股本。
不好意思,剛剛聽了大家的討論,我不是很確定在討論的方向,所謂的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跟閉鎖性公司發起人來討論的初衷是什麼,邵老師也在,我這邊提一個想法,因為剛剛提到希望我們這邊腦力激蕩,我在不腦震盪的前提之下試試看,這個是我的看法,或許老師們有不同的意見。
閉鎖型公司的特點是股份有轉讓限制,也解決在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你把股票賣掉了,你就脫離了這一家公司就變成別人為股東,但是閉鎖型公司可以確保股東間、成員間相對是閉鎖狀態,也就是彼此間並不會有志不同、道不同的人或者是陌生人,對於凝聚或者是公司業務的經營會有更大的幫助,以上說明。
但是業者還是申請法規釐清服務,他們擔心召開董事會調整章程之後,主管機關仍然不允許財團法人設立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但因為董事會召開成本及時間,所以還是先請我們幫他們先行確認,因此本案會幫它們進行
記的朋友們哪一些,那個地方關心哪一些聯合國永續發展的目標,還有最重要的是,我們是不分組織形態,當然每一個組織形態要加入組織平台會有不同的配套,如果是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等要做章程、公益報告的揭露。
確實,我都完全同意。當時有愛蔓延社企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希望用一個正規的方式,也就是協會作為發起人,並不是大家開了股份有限公司,把股份捐給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