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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與會單位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勞動部、本院內政衛福勞動處及經濟能源農業處,與會人員名單請委參考,政委是不是要先跟大家說一些話,還是直接請經濟部和勞動部開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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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講一下今天的結構,因為我剛才被交派這一個業務,之前我理解上一任政府也有政委在督導這一個業務,這一任的話,目前為止好像都還沒有,所以就變成我剛來就有了這一項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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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在上一任政府的時候,我跟蔡玉玲政委合作非常密切,但是其實我跟馮燕政委並沒有任何的互動,所以對他們兩位業務的熟悉程度是相差無限多倍—完全不知道—因為我有參加院長官邸的一些活動,所以對那個位置大概還有一些印象,也有一些做社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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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請大家來這邊主要有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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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因為今天所有的發言,包含簡報都是有請速錄師,就是有上新聞那一位一分鐘三百多字的速錄師做即時記錄,所以各位在講的時候不太需要特別擔心我聽不聽得懂,我聽不懂的話,就會按照她的紀錄查,趕快搞懂,這是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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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以我的理解這個方案是到年底,未來再接下來會做到什麼程度及做哪一些事,因為我覺得做事的人應該是聽各位的意見,如果各位覺得做到這個程度,其實本來願景都已經達成,我們回到日常的工作項目,這個也是一條路;但是如果說覺得之前的方案或推動還有哪一些還沒有達成,我們院裡面要投注一些資源或想法,請告訴我,就像我剛剛講的,我完全不懂,所以我完全聽各位的意見,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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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經濟部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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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把方案的緣起、內容及目前執行狀況跟政委報告部分,到105年底後的未來工作方案我們等一下討論,順便跟政委報告其實106年已編列一些預算,也繼續執行中,我請蔡專門委員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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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的字我都看過了,所以儘量講一些簡報沒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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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長官,我們現在就社會企業方案跟各位說明一下,第2頁跟各位敘述一下方案的緣起,最開始第3339次院會勞動部提報這一個院會報告開始,到後面4月11日馮政委在行政院召開這個會議決議,然後開始創立所謂的社會企業方案,到103年9月我們正式核定社會企業方案,這大概是整個辦理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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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會做這一件事?我們可能要從簡報第3頁簡單說明,我們可以發現企業發展的過程大概是左邊跟右邊,右邊大概是一般的傳統企業,希望利潤最大、賺最多錢及讓股東利益最大化,這個是我們對於傳統企業的思維;最左邊是希望解決問題、影響社會的極大化。在發展的過程中,其實發現一些困境,純粹追究經濟利益可能沒有辦法滿足社會期待;NPO一直追求社會利益最大化,會發現沒有辦法自謀生計,因此會產生困境,所以開始往中間集中,NPO開始經營一些商業行為,包括賣一些喜憨兒餅乾;企業開始建立起社會責任,除了賺錢之外,可以爭取更多的社會理解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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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們開始往中間集中,開始出現兼顧社會影響力及經濟發展的組織,世界上非常多元,包含合作社、企業等等,這是一個全新的組織,我們叫做「社會企業」,希望能夠賺錢,又是能創造影響力的最大化,大概是在整個社會發展過程中最特別的組織;當然歐美的發展狀況比台灣早一點。但其實很早期就有一些所謂救濟院,在清朝的時候就已經出現了,在後面有些台灣青年人也開始投入社會企業,例如SHOKY犛牛毛發展織品,解決西藏藏民的貧窮問題,那也是台灣人創立的,所以台灣的精神出現其實不亞於歐美,只是起步比較慢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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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大概臚列一下目前主要國家發展的一些政策,為什麼這樣臚列?其實看得出來在國家推動部門略有差異,比如英國是在商業創新技能部在發展,比較透過法案的推動,包含社區利益公司法。美國比較特別的是州政府參與比較多,州政府主動推動不同的州法,包含「B CORPORATIONS ACT 」等,有很多不同的州各推不同的法案,但是目前漸漸趨同,就是「B CORPORATIONS ACT 」是佔主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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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韓國是由勞動部去推動,目前是有兩個法案去做這一件事,包含社會企業促進法、社會企業企業育成法。比較重視的是合作社這一塊,也投資了不少錢,比較大的問題是存活率偏低—存活率,共識型只有5%,合作社好像只有8%;新加坡是透過基金,由社會與家庭發展部去推動;日本比較特殊,是厚生勞動省,也就是台灣所謂「特例子公司」,也就是殘疾人僱用法,也就是台灣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裡面推動這一件事(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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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我們綜整比較重大台灣的社企發展議程,一個是民間、一個是政府,我們從1990開始說明。其實NPO在1990開始推動,在921發生重大災情,整個民間的力量匯集起來,開始有一些所謂社區再造組織,做得非常好。開始又有新的國際概念,像國際貿易認證這一些議題(2007年)。民間企業開始發動之後,開始有學界注意這個議題,包括台大、輔大、政大,開始注意這一些發展方向,開始有研究中心,像輔仁大學社會企業研究中心,政大黃秉德(音譯)教授開始有這一些類似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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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開始投入了,這是新的社會趨勢,開始有社會企業的倡議活動,像社企流,開始有華文社會第一個社會企業資訊匯流平台等等;到了2015年開始做整個社會企業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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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看到從921重建暫行條例開始,勞動部發展署走得很前面,然後就開始注意這個議題;在2007年培力就業;2011年有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這在勞動力發展署,目前是在勞動部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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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概念發展下去之後,政院覺得這個問題開始更有系統組織,所以由政委來組織社會企業方案,包含勞動部、經濟部、衛福部、農委會、教育部推動這一件事,最引起國際注意的將閒置的官邸開放,目前四分之一是作為青創中心,四分之三是作為社會企業那一些相關的運用;例如政委目前有去社企聚落參與VR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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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之前有一些NGO常常在那邊辦演講,其實那一邊我還算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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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也算是外交,很好。「公司登記名稱為社會企業者共110家」這個是因為你們有跟他們說如果要做社會企業,名字就要這樣嗎?還是民間自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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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是自由的。一些是社會企業、有一些沒有社會企業,但在屬性上還是,這個是我們做一些簡單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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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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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社會企業是公司組織的話,是由中小企業處來輔導,但公司名稱不一定要是社會企業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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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就是在問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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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當初非常疑慮,可是我們在沒有法案之前,已經有人去登錄社會企業,當時已有四十幾家,我們推出方案後又更多,所以現在每一個案子只要登錄社企,商業司就會發文到中小企業處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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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超過藍框的部分,大概估算還有多少?如果名字叫這樣,但事實上並不是主要的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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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一百一十家公司都是登記社會企業名字,所有的新案都會行文到中小企業處,我們會進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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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理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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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有疑惑這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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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第7頁是就NPO的部分做一些整理,這個部分政委比較了解,我們就不特別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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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頁開始從方案的緣起,也就是發展社會企業遇到一些問題,有開過幾場座談會搜集,不管是業界或是專案學者的看法,彙整大概有六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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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是「社會企業認知與技能應強化」,因為缺乏法案,所以我們的定義與定位不明。當時民眾對社會企業瞭解不足,聯合報做的報告是17%瞭解社會企業的方向;需要加強宣導與倡議,另因為社會企業大部分是以年輕人為主,因此經營、管理技能是需要去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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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資金管道取得有限也是重要的一點,補助不容易取得、信保也不太瞭解它,所以在當時是有困難的。金融機構對社會企業放款是保守的,因為社會企業兼顧獲利與社會目的,所以金融機構對放款會有所考慮,對於投資方則認為回收期需要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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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一個專有的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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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ient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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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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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通路是一個重點,但是因為好產品不一定會獲得市場青睞,所以行銷過程,包含科技運用採購不足或是政府優先採購都沒有特別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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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在右邊可以看到其實有一些調適,像法規的問題還要去處理,包含所謂的公司登記或者是財團法人,像蔡玉玲政委當時有做很多的協助。另外,法規不利於社會企業管理者同時追求多重的組織,其實公司法明文規定是營利組織,所以兼顧營利與社會目的,是必須加以考慮的,因此這是法規需要調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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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當然還有一些外部新的議題,包含人才培訓、創新研發都還沒有被普遍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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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發揮綜整的效果是政府部門應該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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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我們彙整這一些問題之後,我們大概把可能解決的方向彙整成三個:一個是提供友善社會企業發展環境、二是強化社會企業經營體質、三則是建構社會企業網路與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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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頁,我們提出我們的構想,願景是營造有利社會企業創新、創業、成長與發展的生態環境,目標當然是提供好的環境、經營網路平台、強化其體質,主要的策略是調法規、建平台、籌資金跟倡育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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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方案我看過,跟裡面重複的部分就跳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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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是社會企業的廣義跟狹義定義,請政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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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是這個方案推動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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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是把這整個計畫推動的主、協辦單位做一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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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頁,其實在簡報裡面也有特別說明,針對四個規劃方向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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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是法規調適的部分,因為這個資料比較舊,補充最新的進度。比較重大的方案是,推動社會企業的公司登記,這個已經獲得解決,以前各縣市政府對這個是有疑慮的,目前已可順利登記。第二,社會企業很關鍵的是,上市櫃公司參與社會企業的成果能否納入公司治理評鑑,目前經協調後,已修正相關評鑑標準,納為評估報告加分的項目之一。有些個案包含動態的逃生系統,或者是有機肥料個案的協處陸續做一些解決。財團法人能不能擔任公司發起人這一塊一直是很大的問題,但是目前還沒有很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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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by c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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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衛福部比較寬鬆,但是有些部會有所疑慮,因為主管部會個案審查影響較大,法規的問題,影響反而比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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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會的優先採購,這部分沒有辦法很系統推動,因為這涉及到公共採購的法規的限制,因此我們另外透過一個方法,如發行產品型錄給政府部門、國營事業作為未來的採購,屬鼓勵性質非屬強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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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未來比較關鍵的問題是,很多的業者在談長照的部分,是否能開放公司參與,老人照顧法是僅限由NPO參與,中國那邊是目前已經許可公司參與、採取比較寬鬆的規範,所以對於有志於參加長期照顧的業者受限於組織態樣,可能是中長期要處理的。包含利潤的部分,目前保留盈餘必須加課10%的稅,其實社會企業盈餘已屬不易,所以10%的部分稅賦壓力有點太大,這個是我們中長期還是要去努力的。另外,要不要訂專法、專章,目前是併入公司法的全盤修正做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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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學者們aspect都是在講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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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可能是比較中期或長期希望有一些結果,這個是法規的部分。其實除了這個法規的部分,我們也做一些基盤的研究,如第16頁,像重要議題、需求盤點、協處及資訊蒐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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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重要的是研究如第17頁、第18頁,包括做一些B型企業的發展趨勢,台灣已經開始針對B型企業有一些初步的發展,最近有十五家公司,規模大大小小不等,一些新創的如綠藤、也取得認證。像比較小型的研究是社會進步指數初探 (Social Progress Index),除了台灣有GDP,還有歐美開始注意另外的東西去彰顯這個國家的進步,所以我們去年參加SPI,台灣也嘗試在編制我們自己的指標,希望能夠從另外一個切面去看台灣目前是不是跟先進國家比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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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頁,更重要的基準是社會影響力評估,因為比較特殊的是case by case,所以由個案去做,雖然今年是朝兩個案子研究,一個是众社會企業一另外個是我們用基金的計畫去做研究,因為那其實要算的滿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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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外部影響量化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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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量化非常非常難估算,因為很是滿分歧的,國際上也不太能有一致性的計算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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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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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一直想瞭解目前社會企業整個經營的普查,所以我們今年朝這個方向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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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的結果是你在問的時候,會告訴他們且公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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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不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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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開始跟蔡玉玲政委有一個題目是,願意具名公開或者是匿名公開或者是不公開,不公開的意思是你們自己內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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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現在目前是內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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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般問卷不會揭露公司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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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去掉公司名字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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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公布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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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問一個,因為通常做問卷的時候,會有一個欄位問他有沒有我們不認識、你推薦的,也就是滾動式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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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還不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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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可以接觸到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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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們可以加,因為其實社企很忙,對一般填問卷的意願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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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大錢也不要跟你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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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這個也有一些方法。(笑)我們慢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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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第19頁,建平台包含廣宣及社群等等,關於國際的部分可能勞動部會比較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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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是我們比較重大的成果,這兩年都推動了百場的社企小聚,接觸到社群五千多人,每次都有超過一百多個單位互相合作,為什麼這樣做的重點是,我們要標出台灣在地一百個社群,只要標出來做連結,其實自然就會成為社企的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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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用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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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不息,我們當時是這樣做,其實反應也不錯,目前也開始有一些比較大型的企業參與,像童子賢董事長一個下午都參加流浪動物音樂會,現場有一百多個人參加,而他是全程參與,比較有趣,這一場基隆市市長也有參加,當然各地都有在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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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也在做未來可能性的發展,所以裡面常常會說未來社會創新的倡議活動,像循環經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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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都做得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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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快要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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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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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包括青銀共創、科技創新及食農教育等等,這大概是一些參考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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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企小聚辦完之後,大概在11月會辦大會師,會把這一百個社群的人做大串聯,像回娘家一樣,大家再交流一下未來推動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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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我們也希望為創新找一些新的方向,所以跟一些比較重要的團體,像玖樓、5% Design Action,希望能夠做一些不同的常識,這個也是今年在做的。像玖樓才剛做完的社區共識,跟在地的溫州街那邊的民眾辦理共食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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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發現新的我比較有聽過(笑),舊的比較不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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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是針對一些登錄作業做一些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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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頁、第25頁是一些登錄的流程,相關的名單政委可以參考,可以看到簡報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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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網站我都有看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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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頁就籌資金構面做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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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第28頁,很重要的是讓社會企業跟主流企業結合,所以希望能夠用資源投入社企、合作,及產品採購、對外禮品採購這一些都是社會企業的對象,所以我們這兩年都一直做這樣的努力,到今年10月為止,我們邀有八十七家大型的CSR跟四十五家進行一對一的媒合活動,跟一些動見觀瞻的通路,比如101、SOGO做一些社企的展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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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頁,我們來看結果,CSR的活動這其實是去年的數字,大概獲得600萬的合作,投融資就投資的部分7,200萬,融資是390萬,加起來差不多100多萬;今年應該是有一些新的數字還沒有進來,包含「2021社會企業」,是小林村災民的社會企業,順利進入COSTCO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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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打進去高鐵及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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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進重要通路的成果,可以多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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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國發基金是國發基金。SIIR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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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服務創新的補助案,是商業司,我們中小企業是SB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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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天使」那一塊我比較知道,但是商業司SIIR跟SBIR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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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創新類可以走商業司,SBIR服務創新(任何產業如製造業、服務業創新)就可以走SBIR,但是SIIR只收服務業,就是聚焦在服務,因為商業司管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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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兩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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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我們案子會上資料庫勾稽,我們還有CITD(工業局),所以我們早就已經做勾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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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這邊投了沒上,然後再到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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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試,但不能一個案子投兩邊,整個會被勾稽,我們曾有勾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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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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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頁,另外成立一個「社會福祉及社會企業公益信託循環基金 (簡稱:SERT)」,目前大概是由以前101董事長宋文琪主持,裡面的董監包含陳冲前院長、主要推動社會企業投資一方的陳一強先生、奧美的莊淑卿(應為莊淑芬)及創投公會黃翠慧理事長等幾位重要人士,目前大概在10月底召開第一場,可能的投資標的包括「黑暗對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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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系列大概想要花多少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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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基金大概是2,000萬,他們的想法其實錢不是問題,因為台灣錢很充份的游資,只要有好的標的,其實他們再找資金都可以去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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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實際在管這個基金的管理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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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透過信託,目前相關基金係信託在凱基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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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只是把投資條件開出來,瞭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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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頁是就育成的部分,包括競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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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頁,如果目前強化現在社企經營者的管理,包含定向聚焦、陪伴、鏈結及永續發展等等,這是我們目前做的規劃,目前委託KPMG在做的。遴選十家公司,目前是以這十家做一個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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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頁大概推動一些流程,包含要上課的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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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頁大概是角色,包含教練、業師及助教等等,這邊操作比較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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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頁是包含社企聚落的部分,這個是大家比較重視的部分,當然幾個主要的功能,包含社群交流、諮詢服務、工作空間、資源媒合、社企推廣,社群交流包含不同的議題,其實辦得非常多,像主辦或者是協辦。從農食創新到銀髮到科技等等都有著墨,諮詢服務其實也是諮詢的點,所以現場也是有社會企業行動方案的團隊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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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進入到社企聚落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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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空間目前進駐是免費的,但半年一期審查,後面C、D棟就像政委講的,旁邊都已經有開放,所以基本上社企是可以申請進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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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一個新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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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其實是媒合,其實是一個接點的概念,希望有更多的支援,不管是在這裡促成雙方合作的產、官、學、研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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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推廣是一個重點,不管是社會或者是國際對社企的關注,所以會成為一個新的亮點,大部分的國際的組織來台灣都會到這個地方去參觀,不管是歐美,他們看過,大概都以台灣的社群聚落作為一個重要的參觀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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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頁,今年目前在做一些能力的提升,包含財務、諮詢,也建立一些必修課,找一些業界比較大咖的,像會計師、律師有聲望的企業家,針對這一些社企的人做一些基礎能力的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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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每一個月都有一次大師會,比較受歡迎的人或者具有影響力的大師跟他們分享目前的一些狀況,當然還有一些round table,這是目前實際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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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頁大概簡單說明一些推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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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頁是目前的成果,主辦、協辦加起來應該是四百八十場,很多是有趣的活動,像食農別鬼扯是找鬼王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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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直播。這三十三家,二期進駐團隊目前是在哪一個stage?都已經進去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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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已經進駐了,已經快畢業了,現在要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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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是什麼時候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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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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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評選,一次是六個月,但可以renew,可以再申請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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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延續沒有限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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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寫一次,第三期可能會碰到第三次,我們要再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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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那邊還沒有完全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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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上面沒有特別說,目前還沒有說。主要有兩棟是今年才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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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三期大概會有幾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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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應該可以到三、四十幾家,我們還有虛擬進駐等,還有co-working space,所以其實家數不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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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進駐」的意思是登記register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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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然後他可以來參加我們的活動,會定期收到我們的活動通知,可以跟我們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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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育成中心本來就有實體進駐跟虛擬進駐,所以我們把這個精神放在社企聚落,本來就是要形成一個social net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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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點能不能在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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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那還算是政府的,財產權是中小企業處,所以只能辦活動、賣東西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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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所以它的使用是完全以推廣為主,所謂的加盟意思是你們幫他們促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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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來參加活動,有一些SCR的會議他可以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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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推廣,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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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頁,是目前進駐廠商的名單,包含:B棟的銀髮、科技,C棟的食農;虛擬進駐也有不錯的廠商,IMPCT團隊拿到柯林頓基金首獎的團隊,豐味果品是在大稻埕那邊。誠美這家社會企業背後的股東孕育最多立法委員的建築物,就是金山9號—許毓仁委員、余宛如委員都是從這個建築物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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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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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頁是目前一些合作,像橫向及建立有趣的活動,Fuck up night是失敗者的國際聚會,也是在那邊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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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頁,這是使用前及使用後的一些比較,比方社企的加速成長,原本是四十七家,現在是一百一十一家,成長大概200%多,調整過來的社會企業增加大概一倍,登錄平台以前沒有,現在大概是九十七家;認知有提高,大概是290%;參加SEWF活動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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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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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西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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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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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融資目前累積到2億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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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政府其實倡議也開始積極投入,包含台北、新北、桃園、台中市都有在專案計畫推動,像台中市要有一整棟要做社企或NPO大樓;競賽得獎不計其數,我們是得獎機器人;學校裡面去參與的人也越來越多,以前是輔大、中山等等,現在連台大EMBA都有社企的專班。以上大概是社企方案大致的推動情形。後面有附件,像附件第1頁是整個過程的發展,後面包含了登錄及統計上的資料,請政委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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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局有做出一些成績,大家都想要知道就回來登錄,如果在做出任何成績之前,好比剛開始兩、三個月,登錄的意義會獲得輔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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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登錄就會輔導,只是登錄對社企的好處是,可以參與那一些活動,但如果不夠大,其實媒合也不會中,所以大概有一點規模登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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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到angel round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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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登錄還有一個好處,在討論的過程,像參與的審查及評鑑的委員都是大企業家,他們看了都想要去協助他們,所以某個程度,光審查這一個動作對社企就產生價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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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登錄每一家都有自律聯盟看過、溝通過,才瞭解看要不要登錄,我們進入到社企聚落,其實基本上是要登錄進來,像第一期剛剛開始推,還沒有登錄,所以會建議進來以後我們會輔導補登,我們希望建立這樣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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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為什麼會用登錄制?是因為我們沒有立法,然後我們看到自律聯盟是一個自律的組織(民間),且資訊透明,我們在政府介紹下接觸,讓他做到第一個把關,以避免名稱叫社會企業,但實質不是社會企業,或者名稱沒有叫社會企業而實質做社會企業,所以我們登錄每一家case都有實際看過、溝通過才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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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做社企登錄也開過好幾場共識會議,瞭解他們哪一些資訊願意揭露,哪一些是比較營業機密的,所以有「初階登錄」跟「進階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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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用中文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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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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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規定,或者是看到別人都用中文就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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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目前的公益團體都是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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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的溝通對象目前還在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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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媒合都是以國內的投資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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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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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去參加國際SEWF論壇都幫他們印英文的,都用英文介紹,部分社企他們自己也有網站,網站有中文跟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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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等於已經出國比賽,所以已經是選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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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推廣,我們會集結台灣比較好的社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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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看英文,是要在SEWF的網站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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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公司網站,有的有設英文網,有幾家有,要看公司到什麼樣的level。但是B Corp的話,因為是美國的,所以全部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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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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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年輕的社企都願意去B Corp,因為B Corp的登錄費很低,用營業額某一個比例來做手續費,因此我們都鼓勵新創的公司,營收的百分比非常小,而且到一個ceiling的時候,公司規模再大,那個ceiling也不會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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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Corp本身是一個network,所以國際性比較有做公益性質的會自己串聯,B Corp是因為我們推社企以後,我們在討論要不要立法,我們發現那個研究以後,我們支持民間兩屆的B Corp活動,其實中小企業處都有支持他們經費費用,從本來三家,到現在有十五家。像大愛感恩本來是屬於社會企業性質了,像綠藤生機都是新創團隊,這一些人英文都很好,所以會看到這一些,大部分都是具有英文能力的才會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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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非常感謝。勞動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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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勞動部報告,勞動力發展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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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政委報告一下,照理說社會企業是企業,是屬於經濟部負責的範疇,為什麼會跟勞動部相關?勞動部早期有多元團體及培力單位,我們的目的希望這一些民間團體在接受政府扶植一段時間之後希望走向社會企業,因為這一些NPO團體一般來講是為了解決社會存在的問題而存在,因為政府補助多年,所以我們希望他們朝向社會企業,提供一個發展的選項,這才是為什麼我們會有此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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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後來在整個社會企業的行動方案裡面,我們的角色是希望把這一些NPO團體帶上社會企業,讓它成為企業的組織,所以我們在整個角色裡面最重要是希望「建平台」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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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經濟部所談,早期是由我們負責比較多一點,接下來細部的部分就請施主任跟政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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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政委提到既然簡報裡面有的資料我們就簡單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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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講你的經驗跟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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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這個議題的確是我們提出來的,就像副署長提到的,我們過去補助這一些單位,補助了三年之後,我們從促進就業的角度出發,從第四年開始要一比一相對補助,我們給他人力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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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當時我們到行政院報告的時候,我們初步的統計是相對補助的計畫,大概可以留用下來的人大概有一千多人。這樣對於當地促進就業是有效果的,但我們不可能持續補助,即使韓國的經驗也是這樣。韓國當時在發展社會企業的過程也是這樣的經驗,在上一次金融風暴的時候,他們做了很多公共就業計畫,最後也必須檢討這樣的計畫,所以比我們早幾年開始推社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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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開始提這個的時候,成立了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當時長官提到的那個時間點剛好在前一次民進黨輪替前(2007年),說去把NPO未來的發展,想想看下一步是什麼,當時已經有人開始在談社會企業,我們初步做了一個研究,也就是「社會經濟發展」,在社會經濟發展裡面有幾個模式(經濟部簡報第7頁),比如:「社區經濟模式」、「合作經濟模式」、「工作模式」及「微型貸款模式」,在多元或培力的計畫架構下,前三個模式是最多的,現在微型貸款勞動部也有類似的,所以當時在講這個議題的時候,就有一個社會經濟推動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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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做了一年多,覺得有一點沒力,因為我們必須面對一些挑戰,如NPO本來就是NPO的屬性,是不是一定要變成社會企業?雖然在政策上引導他們往那個方向,尤其在制度設計上會希望他們做的是屬於有社會使命,同時又發展在地經濟模式的那一種,所以我們一開始在推這一件事的時候,其實面對NPO很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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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覺得「企業」兩個字就黑掉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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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也會面對贊助的人說既然是NPO為什麼可以賺錢等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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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當時在設計社企行動方案的時候,也有把NPO這一群的組織型態納進來了,這個是很友善也必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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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在這一個過程當中,勞動部的角色,當然是基於過去跟這一些人交流的基礎,大家可以用一種什麼樣新的模式,那個模式在經濟部提出來的社企方案架構下繼續往前走;當然過程當中,經濟部也納入很多新的元素,如年輕人及公司概念等,這部分先補充前面那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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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推一些倡議的活動和以往不同的是,過去辦工作坊、講座及專案人員的訓練,以前來參加的多是NPO的人,因為我們一年跟五百多個團體互動,從千人到萬人不等,所以找他們來聽講是沒有問題的。從96年開始講這樣的課程,到這一、兩年,來上課、聽這樣議題的人就不是只有NPO那一群人了,開始有社會上關心這議題的人、創投業者及學校老師,這個是這一、兩年很大的轉變,在社企行銷推廣上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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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銷上也是這樣,以前賣的是NPO的產品,你可能看一看,但買一次、兩次的愛心消費就到這邊為止了,但這一、兩年,其實我們在行銷活動上有做一些轉變,不是只有單純賣東西,也會把政策的議題放到活動裡行銷,並納入一些「社企月」的理念,也會把育成單位納入,也把社企登錄的公司型社企納入,他們如果願意參與這類的行銷活動我們也會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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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其實之前經濟部也給我們一些很好的想法,我們在做這一些活動的時候,會跟公司上班族的生活市集或者企業家庭日或就博會做一些連結。今年大大小小場次大概五十八場,營業額接近200萬,如果以過去兩、三年在中正紀念堂兩天下來的金額就是100多萬,大概一百攤,每攤一場活動下來2、3萬的金額,這是跟以往我們在活動上不一樣,當然部分是議題的操作,一部分是大家對這部分的認同度越來越多,二來是倡議行銷的部分,因為每一次辦活動會有一些新聞,因此會讓社會持續關注這樣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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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提到國際連結的部分,過去以來,很早我們對於這一些補助的NPO,會鼓勵他們出國考察,後來他們都會去看一些國外推社會經濟的概念及作法,那一年去韓國,知道韓國是在勞動部下推社會企業專法,看到韓國界定社會企業時,那個範圍很寬的,回來之後當然會覺得台灣其實也不差,所以我們開始參與他們的這些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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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去參加SEWF其實是有一年知道那個會議在加拿大舉行,且知道下一個主辦國是在韓國,我們就請外交部幫忙派一個人去那裡,瞭解那個會議是什麼型態、在討論什麼,回來之後也確認那個韓國的承辦單位又剛好是前一年去韓國考察的單位,所以我們積極聯繫對方說台灣多棒,台灣有誰可以presentation這個東西,103年剛好是社企方案行動的那一年,就由政委帶了大家一起去參加,在參與會議上其實台灣的能見度很高,所以才會促成連續三年都去參與這樣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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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會議其實不只是聽演講,而是把台灣社會企業的東西帶出去,就如那一天在院會簡報的東西,是不是要積極去參與之外,也能夠爭取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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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國際交流當然不只是把人帶出去,更多的時間是把人請進來,所以這幾年其實都有透過我們的一些活動,邀請國外的專家、學者、實務家來臺,其實我們各地都有這樣的活動,來到當地開完會議之後,就會帶他再去進行兩、三天的tour,認識台灣的社會企業,這個是國際交流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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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大家比較期待的是,能夠進一步做成實質上的合作,今年我們其實做了一個課程,就是「蘇格蘭學院」社企課程的培育。另外我們早年就有做了社企的雙語網站,其中英文都是同仁自己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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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材都是你們自己做的,我知道你們social media非常強,像FB(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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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寫、自己做,很辛苦,但一直沒有promote,也需要持續增加素材,希望可以再加強,這是我們過去在做平台的經驗;當然也希望這個平台可以作為與外界介接的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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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諮詢輔導的部分,因為過去對NPO有很多輔導,以前是輔導如何「順利」執行計畫,這幾年會更加強調財務分析等等,或者甚至要成為社會企業登錄的單位,這部分其實我們一直都有輔導團隊在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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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過去跟經濟部討論的時候,常常感覺我們就是兩個不一樣的腦袋,會覺得NPO比較強調社會使命的兼顧,賺錢的事是重要,但似乎也沒有那麼重要,所以對於一些財務的規劃、對於訂價可能沒有概念,這部分我們會一直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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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明顯的改變是,這幾年是很多計畫陸續脫離我們的補助;當然我們也面對一個壓力,就是說希望再創造一些新的單位出來,最好是不需要補助的,因為我們的預算也會有一些壓力。我要說這個是一個好處,只是脫離補助之後到底需要什麼東西,那也是我們現在思考的一個方向,也就是我們已在進行計畫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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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社企家育成的部分,今年先做這樣的合作,就是找一個「蘇格蘭學院」,這其實是SEWF前任主席推薦的單位,我們有考慮後續應該由學校來跟他合作,然後政府用其他的方式去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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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學校有去開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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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如果我們自己做,因為要用一個委辦計畫做,也不能建立一個長期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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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學校你們都有名單嗎?有意願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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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今年的承辦單位有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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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創新創業競賽的部分,去年我們辦了一個創新創業競賽,兩百四十三件,我們頒了五個100萬獎金,另外還有一個社企育成的獎金,總共獎勵是586萬,其實那個溫度是超過我們的想像;今年我們其實還是會做,只是計畫的招標還在進行當中,但今年各分署還是有做類似像分區初賽,比如桃竹苗有做第一屆的社會企業創新創業。這個在學校的參與其實都還不錯,因為做這樣小型的競賽,在過去的脈絡裡面有,但並沒有標示為「創新創業」,年輕人只是幫NPO做一些包裝、設計的事,現在是更聚焦,希望做一個比較大的改變,也是執行創新創業競賽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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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性的競賽獎金大概是6,000元到15萬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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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11月都說是社企月,今年11月會邀SEWF的主席到台灣來,這是我們很早以前就已經想好,只是時間點剛好是11月。另外一個是,我們也希望跟歐盟促進一些交流,這個時間已經訂了,是13日到16日,國際座談會在16日舉行,地點已經確定在交通部的集思會議中心。外賓來之前,我們會安排兩天的參訪,先讓他瞭解台灣的社企,在座談的時候更有東西可以談,這都已經在接洽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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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今年的社企月一樣訂在中正紀念堂11月,5、6日有這樣的市集活動,16、17、19、25、26日勞動部也在地方上有大大小小的活動;經濟部11月也有一個大型的活動,如剛才簡報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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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是歷年的執行情形,其實歸納一下是活動的倡議、國際交流及育成輔導的部分;未來規劃的部分,在社企行動方案架構下繼續推動,不過社企行動方案裡面需要再做一些討論,可以集思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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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取在台主辦SEWF,如果這一件事確定真的要這麼做,依照期程的規劃,現在就要開始做,包含如何成立committee、什麼成員、如何去推等,這一些可能都要開始規劃及展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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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我們要主辦,一定是比較大的團隊,本來這個方案架構裡面,你們跟其他的合作部會,大概多久會開一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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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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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線上有什麼協作平台或者是LINE群組有什麼溝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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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兩個月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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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行動方案當初只有經濟部、勞動部及衛福部有編計畫,像衛福部編的錢很少,就200萬做一些調查,勞動部可能經費多一些,經濟部也是爭取預算來做,所以規模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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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實際在做的時候,教育部會把教育訓練納進去,所以越多的部會進來,包括我記得客委會、原民會,甚至連退輔會都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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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以後大家怎麼推就不知道了,因為方案是105年的預算計畫都出來,因為現在不知道,而經濟部是有去申請預算跟follow,106年的部分有計畫推動,我相信勞動部應該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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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些只要是carry on,不需要一個方案也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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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們已經當成是例行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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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聽起來不錯,我的意思是除了兩個月開一次會之外,好比勞動部要辦一個競賽,經濟部辦什麼,是各做各的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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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個問題,像社企月是勞動部辦的,我們在開會的時候發現這一件事,就變成共襄盛舉,今天剛好也聽到11月有一個社企月,我們剛好11月16日也有活動,像10月有一個叫「中小企業月」,以前也沒有這樣辦過,10月啟動「中小企業月」,也就是10月所有中小企業活動,包含大型活動(10月21日、22日)辦在華山。社會企業的大型活動在平台裡面會討論,像每季會不會有一個主軸性活動,大家共襄盛舉,包括青年創業專案、社會企業行動方案都會討論這一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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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對話的平台現在消失了嗎?(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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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院裡面沒有開會,所以520之後就停擺,今天應該算是第一次(笑),我們兩個單位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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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各位的逐字稿可以提供給教育部或者是其他部會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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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之前或1月已經框定的業務分別做,但是所謂新的,我們要爭取SEWF主辦的這一件事,目前沒有一個平台在做這一件事,可以這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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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當初有分工,像國際平台就在勞動部,會繼續做,我們當初是四個裡面有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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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到分工,這一些是互相扣連的,做一個的時候,另外一個沒有其他人參加的話,完全是單邊的能量在做promotion,很難做到政策上的對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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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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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國際平台方面,我不知道這一次香港,上次米蘭組隊,那一次聲勢很大,韓國是第一次草創,我們匆促間找預算參隊,我們是非常接近的時間知道這一件事。到義大利米蘭時很有經驗,勞動部做了很好的規劃,那一次人很多,有八十幾個人去(包含政府、業界),香港這一次有政治因素部分,所以團可能少一點,我不知道,因為我們部裡面是一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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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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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也很多,只是有沒有像以前一樣官方?因為這一次比較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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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去年那一件事,馮政委花很多心力要求各部會配合,因為勞動部大概都做苦工,聽到名字是勞動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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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委的要求下叫我們要注意這一塊,不過那一次是八十七個去到米蘭,是一個很大的陣仗,會讓人家覺得台灣在社會企業是很有能見度的;像這一次是香港的關係,因為政治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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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是民間來帶,即使是帶有政治性(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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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蘭是官方身份,這一次是民間帶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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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不過紐西蘭應該還好,其實在接政委之前,在威靈頓開過會,其實他們非常友善,不管對官方的名稱或者是官方的代表團,他們收到我要接政委訊息,對我並沒有因此而改變,所以紐西蘭應該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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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可以幫大家什麼忙?我不會跟別的政委分業務,我的業務是專門我做的,有一些比較大的業務,我理解是政委之間會互相分,我現在手上是「開放政府」、「社會企業」、「青年諮詢委員會」,但是其實「青年諮詢委員會」跟「社會企業」大部分碰到都是青年,「開放政府」這一邊其實第一批會在網路上參與政策,大家也知道是年輕人居多;比較年長的朋友,他們關心的比如動物保護或者是長期保護都非常local,我說這三個有一些共同點。我想的問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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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還需要不需要類似像以前的行動方案之行動方案?我想這個是首先要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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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如果要的話,理念要不要跟本來不一樣?因為本來很好寫、很難做,因為本來都沒有,要讓全台灣知道這一件 事,不要讓「社會企業」這幾個字黑掉,大家都認同,這一個方案就這樣子了,但是做的時候是草創,所以非常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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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現在是不太一樣的狀況,社會企業在某些族群裡面還不是那麼容易接受,但至少就年輕人來講已經知道這一件事,一方面來講可能比較容易,至少不用挨家挨戶說服NPO說可以賺一點錢,那就會變成我們推動方案要做什麼,那個方向上可能就是要按照現在的狀況來進行,不知道大家有沒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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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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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剛剛經濟部跟勞動部報告,可以瞭解最早的是從勞動部開始,但有一些瓶頸存在,如果要讓社會企業發展起來的話,就拜託經濟部,因此從這兩個報告看得出來,103年當時的資料跟現在的資料是非常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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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做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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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這樣想,因為事實上社會企業的政策力也許很高,因為從青年創業或者是公共參與的機會部分,甚至到一些NPO、NGO的部分,事實上發展有一些瓶頸,所以另外有一個新的經營型態,甚至讓一些合作社有一些經營型態產生,對整個產業結構發展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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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的建議是,要有一個整合性,同時也有兩個月的聯席會議,可以把部會之間未來的合作和發展,整合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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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知道未來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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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透過這個方案、透過聯席會議產生很好的想法,像剛剛有提到106年經濟部持續推動,事實上短期的目標,某種程度已經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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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資料看得出來,國際上有一些國家是有專法的,當初在規劃時先不談專法的問題,透過方案的方式由行政院推動。現在執行一段時日,我們認為有一些成果,有一些中、長期的規劃部分,因為這一個方案到105年底結束了,過去有執行成果的部分如何繼續維持跟發展,有一些中、長期的部分,不管是在平台或者是在國際交流或者是國內資金部分協助社會企業,可不可以在綜整時,發展第二期的方案出來,這樣讓部會的方向更清楚,在執行上會更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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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速綜整一下,本來第一期的方案—現在叫第一期—第一期方案有一個先行政的概念,就是先把一個模式做出來,做出來之後,按照裡面實際可行的模式去推動立法,但因為現在余立委跟許委員都在立法院了,我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們需要立法的話,基本上這一邊盤整,他們看過ok,就送立法院了,按照我的理解是很順暢的,因為立法院有做這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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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委員上次有在立法院有開公聽會,開的是B Corp,B Corp某種程度跟社會企業是滿接近的,公司法有分四個小組,我是沒有參與,但是聽說有一個小組在談B Corp的立法。我覺得那個法立了就好了,因為「社會企業」四個字目前的爭議性滿大的,所以為什麼第一期我們會先行政、後立法,是因為爭議太大,沒有共識;至於B Corp美國已經執行,而且是有公部門的法案,或者私部門去參加B Corp的認證,因此是明確的作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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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宣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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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目前有關於公司型組織社企在未來公司法修法,社會型企業的人如果認為可以登錄成B Corp公司的話,那是ok的,所以我覺得長期觀察下來,並沒有社會企業立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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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的關聯是說,如果在B Corp—這一個我有follow—目前在民間跟學界,目前還是商業司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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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司應該已經進入條文階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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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這一個狀態裡面,我們只要願意讓現在現有的社會企業來檢視這一個條文,去看這一個條文是不是跟他們可能80%fit,也不要削足適履,至少把這20%是什麼提出來,我們對於這一些條文,甚至不是條文本身,而是施行細則的立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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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公司法最基本的以盈利為目的,現在也在修改,這兩個一動,其實並沒有要立一個社會企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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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章或者是專法都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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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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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是院外的部分,院外的部分我覺得就交給學者們來處理,他們處理的過程裡面,我想我能夠幫的忙是當吉祥物吸引一下社會企業的朋友們願意來參與公司法關於他們的討論,我想大概是做到這樣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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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聯繫平台的部分,如果我們未來要設定不同的方向,捲動更多部會跟更多功能資源的話,有一個方案或者是聯繫會議還是有其必要,大家覺得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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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皆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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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的行動方案是勞動部提出來,由經濟部具體變成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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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我們擬的,但是在擬的方案過程中是召開十次的產官學座談,這個方案看起來很common,但這是大家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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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平台一定要有,因為520以後這一個東西沒有再開,民間會覺得政府不重視社會企業,從事社會企業的這一些年輕人,即使年紀大一點的,他們的熱情非常感人,且故事也很好,聯合報定期都有報導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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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聯繫平台會有一個作用,像11月就可以整合社會企業月,可能教育部也有很多,因為他們都是在推社會企業的獎,所以我覺得聯繫平台可以做政策支援的對接,我們可以讓這樣的活動在媒體曝光,讓民眾瞭解更深入;行政院總是要有一些東西讓民眾施政有感,因此政策資源對接及媒體的廣宣讓民眾瞭解政府還是很重視社會企業,這是最基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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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以前在開,我覺得是working level跟文件太冗長,每一次開完會大家都筋疲力盡,幾乎都開二至三小時,不管什麼工作都報告,我覺得這個是不必要的,所以要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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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上有的就不要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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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次開會是不是要聚焦一個議題主軸,然後針對那個議題重點式的,因為政委時間也不多,一到兩個小時趕快把它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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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要做一件事,其實事前大家都已經有資料了,我開會的習慣是,我知道大家都有別的業務要忙,至少提前兩、三天把書面資料都給出來,大家都看過彼此的書面資料,專門說這一件事誰做的,對大家比較有效率,當然因為有即時速錄的關係,所以如果答應要做的那個人就會答應要做,不會忘記,我們開完會之後逐字稿會寄給大家,我們就按照這個方向來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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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還是你們會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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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問政委是,需要第二階段方案或者是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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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一個聯繫的平台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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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覺得先不要談第二個,因為要形成第二個方案報院又冗長,可是現階段我覺得先把聯繫平台的會議開第一次,然後第一次我們可能選定要討論的議題,我們可能先選11月社會企業月,剛好跟社會企業有相關的,大家把資料弄出來,我們那一次要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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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我們辦公室來聯絡或者是已經知道其他的?如教育部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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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過去都有窗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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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具體這樣講?你們就說接下來要約一個時間,我們大家一起討論11月的這一件事,你們再給窗口的時候,就cc我辦公室,我辦公室的mail大家都有,在你們聯繫不是勞動部跟不是經濟部窗口的時候,也順便cc我們,我們就已經知道所有窗口的列表,那個窗口的群組有人有簡報的時候就往那邊丟,不確定這個窗口是誰的,請問我們這一位簡任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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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院召開或者是由經濟部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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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召開,經濟部是幕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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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還是麻煩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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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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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大家約時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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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按照原來的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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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跟經濟部討論,未來協調的平台(政委主持),希望有更好的效能,就像副處長講的,過去花了很多時間在行政處理上,是不是讓行政處理更為縮短,一起思考後續怎麼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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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有幾個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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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剛剛有講到法規,不朝向立專法的方式,但是在第15頁的部分,顯然還是有一些在法規上要調適及處理的,推動社會企業在法制面有哪些要鬆綁、需要哪些政策工具,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院可以來推動處理的,不論是公司法的研修或其他法規調適,剛才經濟部的簡報有關法規調適這部分,接下來要如何處理、如何到位,要繼續追蹤並且更為明確,這部分建議勞動部及經濟部繼續研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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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打斷你,我看到這一張表,事實上看起來真正能夠動的是,公共工程委員會裡面優先採購調適,其他在公司法的大修法內有包括進去了,衛福部那一個暫時動不了,所以除了這個之外還有什麼要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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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是否修正應還在研議程序中,有時立法的過程是非常長,因此我們建議請經濟部持續follow,有時有新的議題出來,就會有對應的法規,或需要檢視相關規定是否適當,因此建議經濟部就法規調適繼續研析並掌握處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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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跟商業司多常(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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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司這一次的分組會議沒有找中小企業處,連B Corp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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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可能下一次在協調會議的時候,請他們稍微報告一下公司法的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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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copy的話,你們也不知道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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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參加許委員報告的時候,我知道很多老師參與,也許B Corp在下一次會議可瞭解一下,我們在推這個,但他們立的法我們不清楚。像11月的社會企業月如何啟動讓大家比較有感覺,我們會問一下幾個重要的部會,也就是11月想要討論什麼議題,而不是每一個部會都要報告,我們可以縮短時間,為討論議題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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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下一次不可能討論,下一次是瞭解狀況,我們能討論的是社會企業月的部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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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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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有十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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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各部會窗口盤點跟cc都有會做了,剛剛也有提到這一方面在做是各界利益關係人一起參加、一起訂出來的,我想問的是執行兩年半下來,有沒有當初不認識這個圈內的人,但經過這樣執行的過程中,覺得在下一步的推動策略或B Corp,覺得應該要copy的一些利益關係人?像剛剛有聽到一些幫忙的教育人員,像童子賢老師突然間自己對這個很有興趣(笑)。我的意思是說,當我們真的要做跨部會平台的時候,除了像登錄社會企業之外,我也要問經過運作之後有認識到的新的人;也許現在涉入的程度不多,但下一步是會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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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字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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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可以寫一、兩張,每一個人都拿,拜託(笑),速錄師豁免(笑),就在上面寫你覺得我辦公室接下來應該要聽取的人—也許現在邊緣都沒有關係—但是覺得未來可能跟他會開始有關係的人名或者機構名稱或者是學校名稱,如果你覺得應該聽他哪一部分的意見,好比像「(法律)」,意思是法律意見我們參考,其他聽聽就好,那就打個括弧,不然就是把人名寫下來就好,盡可能多寫一點,之後再用滾動式問卷去徵詢朋友們,請每一人都寫,也不需要署名,這部分是匿名的(笑),最後公開的部分是已經彙整過的東西,也不需要給我看,留在桌上就好了(笑),請大家接下來花五分鐘左右的時間想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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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中間有想說的就在十一點前大家提出來討論,不然我們就很有效率地提早結束會議(笑),大家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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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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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謝謝大家,這一個字條留在桌上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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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報告一下,我覺得這樣也許是一個方式,但是更具體的方式是過去社企聚落來參與的這一些人,我們應該有掌握到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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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現有的名單mail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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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們來講很快,而且又很完整,我建議除了這個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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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請你們整理之後寄過來。現在字條寫的,是不透過常規管道或參加的人,而是你們自己認識的,比如有一些NGO現在還持觀望的態度,還不願意進來,但你覺得拉進來很重要,這我們在學理上是叫 Missing stakeholders,如果用正規管道不會來的人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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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自由離座,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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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