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這一個狀態裡面,我們只要願意讓現在現有的社會企業來檢視這一個條文,去看這一個條文是不是跟他們可能80%fit,也不要削足適履,至少把這20%是什麼提出來,我們對於這一些條文,甚至不是條文本身,而是施行細則的立法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