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是由勞動部去推動,目前是有兩個法案去做這一件事,包含社會企業促進法、社會企業企業育成法。比較重視的是合作社這一塊,也投資了不少錢,比較大的問題是存活率偏低—存活率,共識型只有5%,合作社好像只有8%;新加坡是透過基金,由社會與家庭發展部去推動;日本比較特殊,是厚生勞動省,也就是台灣所謂「特例子公司」,也就是殘疾人僱用法,也就是台灣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裡面推動這一件事(第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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