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剛剛有講到法規,不朝向立專法的方式,但是在第15頁的部分,顯然還是有一些在法規上要調適及處理的,推動社會企業在法制面有哪些要鬆綁、需要哪些政策工具,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院可以來推動處理的,不論是公司法的研修或其他法規調適,剛才經濟部的簡報有關法規調適這部分,接下來要如何處理、如何到位,要繼續追蹤並且更為明確,這部分建議勞動部及經濟部繼續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