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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還沒開始,我們還在等連署人來,各位桌上有便利貼,等一下要點飲料,所以可以先作一下前置作業,也就是大家可以拿一張便利貼、筆,寫下您的稱呼,也就是您的姓名或希望別人怎麼稱呼的暱稱,寫上您的姓名、單位跟要點什麼飲料(笑),因為外送只能大杯的,所以不用寫大小杯。少冰、去糖,自己選,我請,請放在桌上,我等一下會一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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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之前這一個題目不管是在公告或者是在網路上,或剛有風聲出來的時候,各界都有不太理解的狀況,光是關稅跟營業稅的計算方式,我也是剛剛請教同仁才比較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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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如何對於很多朋友來講,他們通常都是站在一個「我們平常實際上從國外買東西,為什麼現在買東西的成本增加」的角度,比較不會是從自己國內的廠商也好,或者是跟國外的國際趨勢接軌的做法。另外,隨著稽徵的成本,抽到這一個單稅的成本慢慢降低,本來訂的3,000元一直在檢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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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比較特別的情況是,我們連署人及提案人都會在事後看錄影或者是逐字稿或者是其他的,本來有一些要來的,目前還沒有來(笑),我們現在是一個比較假想的狀況,我們其實知道連署人跟提案人的訴求,他們用打字,講得非常清楚,但在場沒有連署人利益關係人的代理人,所以要看在場的哪一些朋友是自己網路的經驗,或者是利害關係人的立場,也許在討論的時候,也可以幫忙說說話,在這樣的過程裡,我們比較能夠收攏出一些我們覺得可以讓連署的這五、六千位的朋友知道我們做這一些事情的方法、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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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想要開一個不同的身分留言的話,可以用你的手機連到slido.com,這個是一個匿名的聊天室,你就算是某個機關的公務員,你還是可以用你的身分扮演網友提出一些問題或者是挑戰,這樣的好處是不管話是誰講的,而是這一件事覺得值得被討論,或者是等一下簡報做到一半的時候,哪一些部會覺得不完整,覺得可以再提出來等等,就可以在slido.com,打623,就會進出一個聊天室,可以對我們作一些討論跟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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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紀錄原則是我們沒有直播,我們會錄影,但錄影並不是馬上公開,而是為了會做成數位教材的某個部分,不會在沒有問過大家的情況下公開,而會公開的是逐字稿,也就是今天有一位朋友會把我們講的話,打成文字,而這個文字會議結束後寄給大家,大家在email裡會看到一個連結,而點進去之後是今天所有人的發言,如果覺得有記錯或者是不完整的,隨時歡迎修改,想成是一個類似google docs的地方,可以隨時改任何字,或者某一段話講起來不太適合就拿掉,也沒有關係,有信賴保護的,大家編輯十個工作天,也就是兩個禮拜之後,我們這一份會對外,財政部也可以拿這一個當作回這五千位網友,包含今天對焦出來的東西,也就是幫我們逐漸達到理解的過程互相給大家知道,這個是今天工作坊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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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芳睿,在會議主持之前,是不是可以先簡單介紹一下,您的說明、匿稱、單位及與這一個議題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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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專案經理人及大家好,我是關務署副署長,我是謝鈴媛,很高興今天來參加這一個協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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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專家大家好,我是關務署通關業務組黃國珍組長,有關低價免稅由3,000元降到2,000元的通關作業是本組業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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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主持人及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是張嘉元,我是通關業務組承辦科的科長,很高興今天來到這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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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現場代表來賓大家好,我是通關業務組的承辦人邱垂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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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長官、各位夥伴及專家大家好,我是賦稅署消費稅組的承辦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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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主持人、各位先進,大家早安,我是賦稅署消費稅組的科長葉慧娟,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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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政委及主持人大家好,我姓汪,我叫汪志遠,我現在在通關業務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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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長官、先進大家好,我是新北市商業會,我叫楊依婕,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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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大家好,我是DHL的JJ,叫我JJ就好了。我今天是代表台北市亞太國際快遞來這邊關注這一個議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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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主持人、副署長、財政部相關的長官及夥伴大家好,我是台北市商業會的副秘書長陳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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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商業會有一百三十九個公會,從化妝品、百貨、各種零售服務,零售服務受免稅小額郵包衝擊非常大,所以我們站在利害關係人的立場,今天來關心這一個議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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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各位長官大家好,我是勞動部「Join」平台的窗口,我是翔威,很高興今天來這邊跟大家學習協作的機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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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國發會的雨潔,我本來想說我只有國內網購的經驗,我後來發現我跟過PTT海外網購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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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家的自我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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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務署這邊報告之前,能不能請副署長幫我們大概說明一下,有關於這一個議題的前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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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專案經理人及今天參與協作會議的各位朋友,大家好。我首先代表關務署,也代表財政部,針對這一次就低價免稅自3,000元降到2,000元的緣起跟各位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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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關稅法第49條有規範到如果進口低價免稅的時候,以前規範3,000元,3,000元以內的貨物我們免徵關稅、營業稅,如果有貨物稅的話,也一起免,因為營業稅法第9條有掛在關稅法第49條,進口貨物的營業稅,由海關代徵,關稅法低價免稅的貨物,營業稅也是一起免的;換句話說,所有低價免稅進口的貨物,關稅跟營業稅或可能有涉及的貨物稅,都可以免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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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補充:財政部94/06/09台財關字第09405502640號令,自94年7月1日起,同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在新臺幣3,000元以下者,免徵關稅與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及貨物稅,但菸酒及實施關稅配額之農產品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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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87年實施到現在,我們其實有發現到低價免稅的貨物進口量非常大,而且每一年20%的量在增加,因此已經產生了一個租稅公平的問題,甚至有漏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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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有說明進口貨物有營業稅的問題,進口貨物利用這一個管道免徵營業稅,但國產的貨物與國內的電商業者必須繳營業稅,因此在不衡平的情況下,產生了租稅公平的問題,站在財政部的立場我們必須正視這一個問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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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緣起,也就是我們為什麼檢討3,000元降為2,000元是租稅公平的考量。也有網友問到為何是自3,000元降到2,000元?事實上我們也有考量稽徵成本的存在,因為量滿大的,我們海關稽徵也有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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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在政策上考量行政成本,也要考量國內網路購物的需求,所以先降到2,000元,這個是先初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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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國際的規範(即世界關務組織之修正版京都公約)建議各國都有一個低價免稅的額度(但該相關文件無具體建議門檻值),這個是財政部有考慮到的,因此這一次沒有把低價免稅完全取消,我們採逐步漸進的方式來處理這一個議題,先簡單說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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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副署長報告,我們請邱先生幫我們說明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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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現場長官及來賓大家好,我是關務署的邱垂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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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才疏學淺,如果內容不清楚,需要補充的請現場不管是……以網友的角度來講,想要補充都可以隨時舉手,或者各公會想要補充、同仁們想要補充都隨時舉手,我們剛剛有提到是輕鬆互動的模式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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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降到2,000元的緣起,係跨境銷售電子勞務於今年5月取消免稅門檻,而該修法案緣於境內外銷售電子勞務稅負不公之問題,在舊制下,如果今天在國內遊戲平台買遊戲及虛擬道具等東西,不論銷售額多寡,該平台所賺到的錢,是要繳稅的,但今天如果不是在臺灣的平台買,而是跑到境外電商Google及Apple的平台買,Google及Apple卻不用繳稅,就已經造成土洋競爭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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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跨境銷售電子勞務,於今年5月1日取消免稅門檻,因此財政部裁示針對現行進口貨物,免稅門檻目前是3,000元,合宜性應該一併檢討,就請關務署檢討報告,緣起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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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考量規劃是,近年來電子商務興起,電商貨物以快遞方式進口的數量驟增,而且這些貨物是享有3,000元以下的進口優惠,國內的零售業者或者是國內的網購貨物,卻一律應徵營業稅及貨物稅,已經造成與國內業者競爭不公平,為了衡平不公平,避免稅基侵蝕,才研議把3,000元的免稅門檻調降為2,000元,以符合國內業者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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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的3,000元免稅門檻是在民國87年訂的,當時考量到3,000元以下的低價貨物所徵得的稅金低於課徵成本,並沒有稽徵效益,如果500元的東西都要課,可能只課到10元,而稽徵的成本所花的行政成本已經超過這10元了,所以所徵得的稅金是無法cover的稽徵成本,因此是以3,000元為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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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海關致力於精進通關自動化、電子化、無紙化及相關措施,已經大幅降低稽徵成本,所以免稅限額調降為2,000元,每年關稅可以增加4億多、營業稅增加4億多,合計可以增加8億9,000萬元的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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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補充:稅收預估係以105年進口簡易申報單完稅價格資料分析摸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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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稽徵成本不會因此而上揚,因為以現在的技術已經可以cover稽徵成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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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各國的關稅低價免稅限額表,我們從各國來看,比臺灣低的還很多,像冰島是250元新臺幣、大陸是710元新臺幣、挪威是770元,所以比臺灣低於2,000元的國家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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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的免稅限額是在中間的部分,即使中間是自3,000元調降為2,000元後,其實也存在中間的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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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000元調降為2,000元措施推出來之後,我們預期可能會遭遇到的衝擊。第一個是對快遞業者,也就是負責將貨物從國外進口來申報。免稅限額調降之後,原本屬於2,000元至3,000元的免稅貨物,會因為要課稅,所以為了課稅的需要,快遞業者必須多填稅則號別、納稅義務人統一編號,會增加他的人工作業,所以稅則號別是這樣子,一般會收到營業稅5%、一個是進口稅,而進口稅是依貨物而訂,每一種貨物有它的稅則編號,會對應到這一種貨物要幾%的進口稅,其實有的是0%,而0%的是滿多的,像有的是10%多,不同的貨物會有不同的進口稅,因此會有稅則號別,才知道要課多少%的進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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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快遞業者必須增加了填列稅則號別、納稅義務人統一編號需求,所以會增加人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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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現場有亞太國際快遞協會的代表,其為國際性、組織強大的四大外商,也就是UPS、DHL、FEDEX、TNT,以此為資料母體來看,調降成2,000元,應該是應稅貨物,也就是在所有的貨物裡面會從53%上升到63%,如果母體不只看亞太快遞協會,而是看所有的快遞,這個影響並不是只有10%,而是20%,所以亞太快遞協會所遭受的衝擊其實比其他業者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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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提到受到兩個衝擊,因為填列稅則號別、納稅義務人統一編號,所以會增加人工作業成本,因業者受到一些衝擊,所以我們有因應的配套措施。以電話號碼取代身分證字號,也就是一直以來海關核發稅單必須指明這個人是誰,所以稅單上不但要有公司名稱或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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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進會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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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來賓才剛來,所以我簡單前情提要一下,3,000元降2,000元的措施,考量點是為了衡平賦稅公平,因為國內的零售業者或者是國內的網拍業者,所進的貨都必須依規定來繳納稅,但現在很多卻沒有繳稅,已經造成競爭的不公平,這個是這個方案的考量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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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影片進行到調降到2,000元的相關預期衝擊,第一個提到的是對於快遞業者的衝擊,也就是快遞業者的人工作業會增加,我們海關也提出了一對一的配套措施。我們以電話號碼來取代納稅義務人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因為一直以來海關核發稅單是要其納稅義務人名稱及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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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網購貨物之快遞貨物進口流程是,我去淘寶訂東西,我不用跟淘寶說我的身分證字號,於是我的貨跟我的訂單資料一起來到臺灣的時候,也沒有人會有我的身分證字號,這時快遞公司打電話聯絡收貨人:「你的貨來了,要幫你申報,而且要繳稅,要給我身分證字號,才能做往下作業。」,所以多了人工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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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詐騙猖獗,電話打來說貨到了,要身分證字號,怕詐騙集團,所以死都不給他,因此快遞業者要跟所有人要身分證字號,這確實有很多問題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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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提出3,000元以下的貨物,可以用電話號碼來取代身分證字號申報,這個是非常簡單的,因為收貨人的電話號碼是隨著收貨資訊來的時候就有電話資料,幫忙帶欄位就好,業者就不用再打電話詢問,因此電話號碼來取代身分證字號是很重要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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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低價的免稅及應稅貨物研議可以合併申報,去除業者仍需個別整合資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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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剛剛也有提到不同的貨物有不同的進口稅,所以要填其稅則號別,我們也提供了快遞業者常見的快遞貨名跟對應表供業者參考,像衣服有幾類、材質,又或者鞋子類有哪一些,我們有分類做這樣的常見貨物對應表的參考,也就是協助業者作人工教育訓練,或者是查找更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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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快遞業者所受的衝擊,由海關提供協助及配套方案,以利業者順度渡過新措施的磨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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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更簡單的流程、示意圖的模式來看,原本2,000元至3,000元是不用課稅,所以將國外資料帶至報關系統,就完成申報了,現行是如此,因為3,000元免稅(如PPT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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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門檻之後,2,000元到3,000元要繳稅了,所以轉錄國外資料至報關系統,因此聯繫收貨人取得身分證字號,要搜尋並填入稅則號別,才可以完成申報,本來是一直線,後來變成有多了兩個大彎(如PPT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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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提出配套措施之後,我們轉錄到國外資料至報關系統,不用問身分證字號,可以直接帶入電話號碼,查稅則這一件事也有提供方便查找,所以大彎只剩下一個小彎,即可完成申報(如PPT圖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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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到預期會遭遇的問題,即民眾感受。消費習慣比較保守的人,像家裡的阿公、阿媽,不會用網拍的平台,通常向國內的零售業者購買,也就是國內業者購買的貨價均含關稅及營業稅;比較年輕一代的消費習慣者,比較能夠承擔風險,如果從中國大陸買進來,若有瑕疵,雖很麻煩,但是還是會願意購買,所以比較能夠承擔較高的風險,因此常常從國外平台買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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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低價消費途徑享有限額內的優惠,無須繳稅,而國外的賣家也不用承擔售後服務,因此會發現國外的價錢比較低。某種程度上,我們可以說跨境網購族是規避稅賦的既得利益者,因為別人買東西是含稅,而他卻可以不用繳稅,因此調降免稅限額是為了實現賦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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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主持人所提供的資料來分析,也就是提案人相反的資料可以列在第一類,像提案人「朵兒」以外,其他的都放進來,也就是放在第一類的個人感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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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提案人說運費將近1,000元,再加上購買的商品,很容易就超過,請問含運費2,000元是要買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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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TSUTAE」,他說很多外文工具書臺灣買不到,他可能是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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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這裡,我從事的是服裝相關行業,我們要買外文書,因為臺灣人的板型,大部分使用日本人身體的板型,其實我購買的地點都是在AMAZON上面,買的是很精細的打板書,這一些書在臺灣的出版社其實是不會出的,我們的職業立場要藉由這一個管道去買一些外文書回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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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高端人士,需要很專有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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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服裝製造業,所以我們非常需要從日本那邊進口一些書籍進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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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這一些工具書買不到,所以網購兩本就超過2,000元,因此覺得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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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說賺不多,不要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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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對我們課稅了,應該要有相應的配套措施,對於運輸業都有配套措施,我們既然從國外進口,要對我們收稅,我們買到瑕疵品以後,有相對應的配套措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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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針對貨運業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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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但那是貨運業者。既然是從我們的身上課稅,運費也是從我們的身上課稅,為什麼只對貨運業者有配套措施,但是對於消費者卻沒有其他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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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剛剛說2,000元至3,000元是不用填身分證字號,那是一種配套,可是1,500元是不是要給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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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內的稅單的個人戶,都是可以手機號碼來取代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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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喔!要看貨物內容,如果涉及到其他的管理機關,像藍牙……包含像連電湯匙都有藍牙,必須要NCC核准的,或者是人吃的、塗的、動物用的,這些在網路上經常使用的,都必須要正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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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管制的部分要正式申報,你們簡化了之後不管是4,500元或者是3,000元都不用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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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簽審規定(管制)者應以正式報單申報,除此外3,000元以下可免申報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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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補充:依現行海運及空運快遞貨物辦法第12條規定,涉及輸出入規定之個人快遞貨物須以一般進出口報單申報,而身分證字號於一般進出口報單為必要填報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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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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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免稅的稽徵成本假設又降低,現在變成1,500元或者是變成1,000元。你們的想法是反正3,000元以下就不用身分證字號,不會哪一天突然2,000元要有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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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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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3,000元是一個門檻,往下就不會用身分證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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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我先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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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清信江」的意見是:薪水萬年不漲,我們就那麼一點小卻性都要被剝奪,實在無法接受。「CY」的意見是:課稅都課不到有錢人,還要奪走窮人消費的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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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對於沒有營業行為的個人消費,不應該被課稅,我看起來是這樣子,如果等一下想要補充就可以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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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提:)對於網購小物課稅沒有實益,應該找大企業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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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提案人互動的過程中,提案人其實在台南上班,他說因為很遠、也要上班,所以不克參加,他有想到幾個問題要一起提問的,我就把他提問的問題整理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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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既然已經限定了每半年只能買六次的購買次數,為何還要把原本就不多的3,000元調降到2,000元?大家知道7月1日有一個進口次數頻繁排除低價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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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明一下,)其實這兩個措施的目的並不相同,「進口次數頻繁排除低價免稅」措施是為了防止部分業者將大件貨物分拆多件進口,濫用低價免稅措施逃避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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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我們的分析,95%的快遞貨物進口人於半年度進口次數其實是少於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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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資料應該是指私人的部分,如果把公司行號的資料加進去的話,就不是這個數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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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個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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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我們持保留態度。根據我們過去半年抓出來大概是30%超過六次,裡面有25%是屬於公司行號,因此這樣的政策下去,打擊臺灣的企業,會比真正想要做的事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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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是四家加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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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能拿到我們公司的,四家的不太容易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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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經常性出口的會找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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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希望(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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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L是公司行號常選擇之優良快遞業者,因此公司考量即使寧可貴一點,也願意走DHL,所以B2B占比會比較高。母體如果限制在某一家的話,數據是會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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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的進口人半年年度進口次數少於六次,也就是第七次以後才課稅的門檻,是可以避免影響到一般的民眾消費,又可以遏制業者濫用低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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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講的是進口頻繁,而且不會影響到一般民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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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降免稅限額」措施是為了衡平稅賦負擔,所以是完全不同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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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問:美國在去年修正法規,把200美元的免稅額提升至800美元,臺灣免稅限額降到2,000台幣,又限購買次數,這項法令是否過於嚴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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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剛剛有看到各國比較表,免稅門檻即使調高到2,000元之後,跟各國相較是屬於中間水平,並沒有特別偏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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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問:3,000元免稅是在民國87年訂定的,現在的物價指數上漲了120%,進口免稅額為何不是調升,而是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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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比這個東西2,500元可以買得到,後來調升到3,500元,因此應該要調升到3,500元讓我繼續免稅,好像是這個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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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訂定進口貨物的低價免稅限額,是為了簡化通關流程,因為課稅的關係,所以要填稅則號別等等,針對小額貨物,我們就免稅可以簡化這個流程,所以當時訂定免稅限額是為了簡化通關流程,並非依民眾的消費力作為衡量,因此依租稅公平的原理,應該是一律要課徵,才能達到賦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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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7年訂成3,000元,是為了考量當初的稽徵成本,當時的作業並沒有全面電腦化,如果限額過低,就像剛剛一開始所舉例的,如果連500元的東西都課的話,可能只課到10元,可是所花的行政成本就超過10元了,所以民國87年的稽徵成本,限額過低的徵得稅額會少於賦稅成本,是沒有稽徵效益,所以87年訂的3,000元是這樣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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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因為通關自動化及無紙化的程度達到一定水平,將免稅額調降為2,000元後,仍然有明顯的稽徵實益。就像剛剛看到的預估稅捐,一年可以看到8億9,000多萬的稅收,其實是有稽徵效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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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問:海外網購是要付出高額的運費,但所買的東西還是比國內售價便宜(上禮拜的新聞「號稱平價的uniqlo都賣的比美國貴」),這代表國內代理商的訂價不合理才喪失競爭力。怎麼會用調降免稅額來「保護國內業者商機及競爭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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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內電商價格過高,自然沒有競爭力而遭市場淘汰,根本不需要政府介入,調降免稅限額是為了賦稅公平,因為大家都有繳稅,並不是為了保護國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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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提案人的補充發問,以下來看附議人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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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ole」說:限縮海外購物金額及長遠來說,對國內企業是扼殺、並不是保護,一定量的海外產品購買,才能刺激企業去理解使用者真正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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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這一些內容儘量畫龍點睛重點,因此紅色的字是我自己加的,如果大家覺得眼睛點錯位置,請再自己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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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這一則留言,我覺得他應該是政府應該鼓勵業者競爭,而不是國內企業,因為他認為調降是為了保護國內企業,但是如同剛剛所提到的,調降只是為了賦稅公平,訂價誰高誰低是市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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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將」說:不檢討國內電商的價格,卻指責民眾大量網購導致課稅不公,若在本國能以相當價格購買到,又何必選擇網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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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劉文聰講的,「如果有好人可以當,是要當壞人(台語)」,也就是如果國內買得到,幹麻去買網購?以公平競爭作為藉口是否太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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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他的意思是國內的售價過高,只好網拍買,結果現在卻又要被課稅而增加負擔,我看到這邊比較便宜,結果課稅又把成本墊高了。這個算是社會層面類嗎?我好像放錯位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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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征大隊」說:如果必須花更多錢網購,只會縮減花在食衣住行上的開銷,反而降低國內其他商家營業額,而且臺灣健保便宜,就算看病也只要花很少的錢,身體壞掉再去看病就好,造成醫療資源浪費。生活品質降低導致壽命減少,造成勞動人口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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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調降免稅限額,造成負擔加重,人民生活品質降低,進而使百業簫條、平均壽命減少、勞動力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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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妮」說:臺灣物價越來越高,薪水還倒退嚕,若從外國買便宜商品都不行,誰還敢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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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的意思是調降免稅限額會加深少子化的問題。(簡報)以下整理這一些訴求,並將麥克風交給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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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進來的連署朋友們,一開始在場的時候有投影這一個(飲料單),外送的規則是只能大杯,所以也不用寫,只要用講的就好了,所以輪流介紹的時候,就可以跟我們說匿稱或者是姓名都可以,會記錄各位講的文字,不會馬上公開給五千多人看,而是會有兩個禮拜的修改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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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之後才會公開,因此在自我介紹的時候,請講一下你的姓名、跟這一件事的關係,像剛剛有一位朋友已經說了,她是為了買AMAZON上面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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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你想點什麼飲料,包含去糖、少冰之類的,大概在自介的時候順便寫一下,在中午的時候飲料會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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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我叫鄧志偉,我是連署人TAMA,我從事汽車修理業,我應該是有十五年以上的跨境網路經驗,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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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孟聖(音譯),今天代替一枝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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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其中一位附議者,我叫TSUT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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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代表無店鋪公會,我是shopping99陳昶任,很高興認識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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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剛剛關務署這邊的簡報,剛剛有民眾提到能不能把這個簡報分享給大家,是可公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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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下,剛剛講的部分有一些資料是錯誤的。資料錯誤的部分,像菲律賓的低價免稅金額已經調高到200元美金,不知道你有沒有記錄到馬來西亞已經到116元美金,印尼調高到100元美金,所以你這個資料是過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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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逐字紀錄,所以會後更正,然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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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給我們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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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專案顧問芳睿,我會跟大家簡報協作會議的性質,希望大家都可以充分表達意見,我們開會有一些比較特別的流程,所以跟大家簡單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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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作公共政策或服務設計時,我們都會有一些思考的方式,比如像我們今天這樣的協作會議,最重要的事情是參與,如果越多人去參與塑造建設——不一定是實際參與,虛擬參與也是——而越多人參與這一個討論過程,越多人參與、使用,越來人也會滿意,因此會納入不同的利害關係人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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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每個禮拜五處理的跨部會協作議題,都會有主責的單位跟相關的單位出席,像廠商、業者、專家學者或末端使用者(買、賣家),有越多的利害關係人討論,大家的想法與背景不一樣,所以這樣對焦才會產生出不同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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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政策與服務流程,像一般的流程、服務是由上而下的處理方式,因此政策接下來的第二個階段,也就是流程的處理,接著是建構政策相關的系統、維護系統及相關的法規,因此政策發布時,使用者如民眾等,因對前面的訴求可能不滿意,該流程就會停滯,即使前面的政策、流程及系統都已經架構完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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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希望把使用者拉到最前面,這邊(一般政策流程)的使用者是末端的使用者,而這邊(協作政策流程)的使用者是所有的利害關係者,也就是在場的全體各位,並沒有忽略誰的聲音,而是取代最大的公約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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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這樣的型態,我們再思考服務可以如何改善、系統如何發展,而政策如何檢核、法規如何訂定及如何維護,這樣的流程下來到最後的意見回饋,這樣的步驟跟反彈的聲浪並不會這麼多,也就是在一開始的意見都有被納入,這個是這一次協作會議最大的精神,是用這樣的精神去處理每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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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會議精神是秉持著「開放政府」的精神,希望可以扭轉政府架構及組織文化,開啟一個開放溝通的平台,讓大家在平起平坐一起討論一些公共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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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希望今天能夠產出一些核心問題,也可以針對問題點去產出一些大家比較可以接受的解決方案。而我們的解決方案其實有不同的程度,今天因為有大家各個不同領域的協作,所以大家都非常專業,我們想出來的辦法並不是一次性解決問題,而是能夠透過協作,甚至變成一個常態政策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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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達到像剛剛提到的這一些願景,思維很重要,這一個思維是需要流程跟工具來支持這一個思維,所以先跟大家說一下「思維」為何,接著再介紹如何使用流程、工具來開此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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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很抽象,但用講得很簡單,(投影一張照片,該照片顯示是一條河),好比今天命題是「如何過去對面小島的橋」,這個命題想到的答案可能是會蓋不同材質、長度、寬度的橋;但如果命題是「如何過去對面的方式」,因此答案可能會有想搭橋、坐船等方式。後者命題的方式跟方向會比較開闊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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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形成的過程或者是會議服務,大概有分六個階段:1.從一開始的「共識形式」,像今天確定要開與免稅額相關的會議,因此這就是共識。2.我們接下來會做的是「問題盤點及歸納定義」,等一下會有一個相關的心智圖幫大家盤點問題,因此我們最後會做到「歸納跟定義」。3.定義到問題之後,就會帶大家做「概念發展」。4.如果把這樣的流程放到「發散、收斂」的狀態來說,像問題盤點是發散的過程,所以等一下會徵集到大家的意見看有沒有希望可以補充問題點,我們就一併盤點,盤點到大家滿意的情況下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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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問題相關,所以可以放在一起,我們可以把問題定義比較清楚,因此在之後要做新的解決方案時會比較聚焦,比較會知道要如何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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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會議只有四個小時的時間,其實是非常少的,因此在處理大的公共議題,不會因為今天這一個會議開完,這一件事就結束了,我們今天會議的目標是確定問題、歸納問題,定義之後,然後想一些解決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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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開完會議的結果,我們的數位白板、逐字稿都是公開的,可以供主辦部會繼續帶回去研議的時候,再針對概念發展結束後要作比較詳細的法規調整,而調整之前也可能需要做測試,看大家是否滿意,而上線之前,「政策與服務設計」、「政策與服務測試」是交由主辦機關會後決定,這個會議不是句點,而是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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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有意見,政委的層次是在各部會之上,大家都很尊重你,財政部關務署都很尊重你,今天網友的連署來開這一個會,代表開放政府的精神,但是專案顧問提的思考流程,好像之前行政機關都沒有做功課,要從零開始,我必須幫主管機關說這個是非常不公平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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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蒐集民意、找我們開會、抉擇及公告,都已經有一定的完成,按照政府的運作模式在走,為何要從零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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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的問題我就具體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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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有它的業務流程,不過我們從許多連署人的角度看來,至少大家就連署的「Join」上所留下的訊息,不確定是之前的流程裡面邀請這一些連署人或者是把過程放在這一些連署人看得到的地方,抑或是有放到一些網路上,但透過媒體的報導,或者是不當的轉譯,導致大家對這一個不是很正確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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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很負責地說看到五千多則連署裡面,七、八成從他們的角度來看,都是在最前面的,也就是只看到新聞報導說9月開始要調降免稅額,但是中間跟業者的座談及行政部門做的功課,他們看到新聞的時候是完全沒有看到,所以我們必須說從這五千人裡面三、四千人的角度看起來,這個是最前面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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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我們認知上是透明度的錯覺,也就是好像我覺得都放在我的網站上、FB、Twitter都有寫,大家應該都要很瞭解我,但並不是這樣子,大部分的人並不會看溝通的渠道,所以很多朋友是第一次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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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報紙並不會附一個QR code,即可連到這整個討論的過程,所以當第一次討論這件事之後,為什麼約、約過誰、開過什麼東西及經過什麼程序,其實稍微找一下都找不到,所以從連署人的角度來看,其實就是在最前面,並不是跑過這一些流程或者是一些東西放在財政部的網站上,而突然社會就知道我們做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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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今天的程序並不是推翻本來已經有做過行政程序,那一些都是真的、存在的。今天會議性質比較是我們有一個共識是,社會上還是有很多朋友,其實不知道像財政部一開始講的,「原來當時訂3,000元的原因是當時的稽徵成本是這樣子,而現在降到2,000元是稽徵成本降低了」,這個很簡單的話我們就沒有在報紙的頭條上看到過,所以對很多片面來講是不知道的,但我們自己當自媒體,自己讓大家知道一次,發一個電子報給連署人的五、六千人網友,而並不只是在行政程序上倒回,而是用前面行政程序的結果來讓大家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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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再回應一下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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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句、哪一個觀點?說老實話,以我上次參加關務署的專案會議很清楚收到訊息,唯一可以課責的是溝通及透明度不夠,但並不代表主管機關在這一個決策的過程中是沒有聽到民眾的聲音,又或者是沒有做衡平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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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當然有,問題只是民眾知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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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對。你說有疑問,我們就說明,我們就說資料在哪裡已經有了,而不是怪說很難找,Google都找不到,然後就代表沒有,如果這樣的話,五千人、三千人立法院就可以廢除了,從此之後這三千人、五千人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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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跟所有的各位報告,其實這個關稅法的源頭,是立法委員在立法院質詢為什麼淘寶的東西這麼多,而政府束手無策。因此關務署作這樣的壓力之下來檢討、調整,並不是緊縮,而是調整,在這一個過程已經做了方面的考慮,關務署或者是主管機關可能因為有紀錄或者要公開,又或者是因為政委在,很多不方便講的,我上次有參加會議,先把我個人吸收到的資訊分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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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自己以前是今天芳睿的身分,也就是「vTaiwan」的專案顧問,當時也有跟關務署的朋友合作,把經常頻繁進口次數加以蒐集,也就是變成六次的那一個工作,那時也是經過網路諮詢程序,我跟著做。我的意思是,我並沒有不瞭解同仁的專業或溝通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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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那次讓我發現到公眾溝通還是必要的,並不是立法院有各選區的立委,或者是不分區的立委,而這一些立委朋友們就會幫我們跟所有選區的朋友們溝通,一方面是立法院每一個委員有不同的委員會,所以並不是在這一個相關的委員會裡面就會有所有選區的立委——我們也不能要求這個委員會的立委——去找他們所有的親朋好友幫我們宣傳或者是傳單,這個不是很make sense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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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覺得並不是立法院要廢除掉,而是我們理解到立法委員對於選區的選民、溝通能力,也是有限的。關注這一個的,大部分是在這一個委員會的委員們,超出這一個委員會的其他委員們選區,要求他們都要幫忙溝通,這也是不實際的事情,所以行政院還是要有某種溝通的方式。這個是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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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並不是有五千人就可以怎麼樣,而是這五千位朋友其實跟立委都是一樣的,都跟我們要一些資訊跟回答,但是要一些回答,我們與其一個個回,然後回到像之前勞動部在調整勞基法的時候,三個科的人都下去回應網友的問題,不如在這邊談清楚,然後一次回五千人,也是降低這邊的負擔,我的想法是這樣。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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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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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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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今天早上來,看到有這樣的環境,還有這麼多的朋友來參與這一個會,其實對我來講是非常新鮮的嘗試,衝擊性滿大,對行政部門來講,是一個非常好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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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專案經理人報告的,今天是讓我們面對面跟所有的網路朋友、利害關係人溝通,也讓所有的朋友知道當時行政機關做政策機關的考量點,即當時是基於租稅公平,在政策形成的過程中,我們的確有邀集台北市商業會來參加,但是網路的朋友不可能一一邀請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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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網民有一些問題,我們也願意藉這一個機會來跟他們說明,像剛剛退換貨的問題,以及從日本進口打板書籍的問題,也可以藉這一個說明會來讓他們瞭解,非常感謝政委給我們這樣的機會,其實是希望政策實施前,是不是還有一些可以讓網民瞭解相關的規定,或者是實施前有相關的問題點可以配合檢討,這個是有必要的,政委讓我們在政策實施前看有哪些考慮點沒有考量到,藉這一個機會瞭解並帶回去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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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也希望瞭解財政部做這一個考量點是基於租稅公平,相關的執行問題、規定,願意藉這一個機會來說明,如果有提出其他配套的措施,可行就帶回去檢討,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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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會議的時間很多人想要來,但因為規定現場只能來五個人,我承認我遲到了,但是我剛剛看五個人裡面還有一個人不能來,很明顯表示現在是上班時間,沒有人可以特地為這一個時間前來,就算時間特地請假前來,這個時間很尷尬,不知道是要跟老闆講說要請早上或者是下午,所以我只能請一天的假來參加這一個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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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全國性的問題,是不是原本是要再討論一個時間,也就是讓網友可以參加,畢竟這個是關於全國人民相關的稅務,是不是可以讓願意參與者可以好好坐下來談一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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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得到的資料,不只這五個人想要來,其實至少有五、六十個人想要來參加這個會議,因此可不可以請把這個意見收納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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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通常有兩個做法,也就是你現在就知道有人想要來的話,就傳slido.com,請他輸入623,他的意見就會直接打到投影幕上,也就是有一個遠端參與的方式;如果他的訴求你也瞭解的話,可以算是附身在你身上,我們還是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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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場地限制的關係,我們其實看過四個場地,大概覺得在彼此友善的氣氛下可以容納的限度,所以你會發現如果來十個或者是二十位提案人的話,我們做起來……還是可以,把椅子排密一點,但那樣的感受並不好,所以場地的部分我們會繼續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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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一個案子是在恒春,他們希望空勤總隊到他們那邊做一個醫療的工作,他們說全部都要來台北,這實在是不合理,而且利益關係人算一算有二十個人,我們這十個人飛過去還比較容易,所以我們就答應了,我們十個人飛去恒春,因此每一案是不同的情況,但包含時間、人數,我們未來如果有更好的場地,我們會繼續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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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是透過sli.do的方式,或者本來就有一個組織的話,可以直播出去,但一開始沒有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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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現在再請教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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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沒有開放直播,但是你徵得在場的同意,可以隨時開放。如果現在大家覺得要直播,我們就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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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族不能來的原因有的是公務人員跟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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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可以說參加學習時數,因為這個理論上是公務人員培訓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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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可以參加,但如果他現在在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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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立法院的話,連我都不能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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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上班時間,並不是每一個人說請假就可以來,你們也不用預設說叫很多人來,一定很火爆,也不一定很火爆,大家來是為了這件事要坐下來好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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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同意,這主要牽涉到在場其他各部會的朋友們,如果是禮拜六的話,這邊的人就不用請假了,但是我們這邊的人都要加班,我同意跟五千人比起來,我們加班不算什麼、去恒春也不算什麼,這是需要衡平處理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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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懂你的意思,但問題是大家不能來,按照你們的時間,大家覺得這個稅繳下去,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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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直播你可以接受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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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接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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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問一下在場人的意見,如果現在有別的利益關係人現在想要看我們討論的過程,他覺得sli.do比較有意義寫進來,而不是腦補的話,如果想要看直播訊號,我不知道從現在開始,如果直播連結提供給您,是不是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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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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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直播,請現在講出來,因為直播牽涉到肖像權這一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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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的是一個團體,並沒有獲得他們的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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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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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事後逐字稿公布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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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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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個人同意直播,但是可以的話,我想把意見講出來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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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感謝唐政委跟有這麼多承辦人員來抽空聽我們的意見,但我剛剛聽到關務署的報告,我無話可說,因為租稅公平還真的不知道如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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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提到國外跟臺灣的情形,為何臺灣一定要在世界的中間?做個不上不下的國家?向美國看齊不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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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不是程序問題,我們先進入實質討論,因為實質討論會有一個心智圖,等一下您講的意見會貼到正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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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上我剛剛確認到的是至少有兩位朋友覺得直播會concern,主要是他們覺得沒有獲得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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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同意逐字稿會對外公開及網路上的朋友用sli.do call-in。直播是必須要在場所有講話或者是露臉的人同意,所以如果有人不同意的話,基本上是沒有辦法的。但是我們會留下完整的紀錄,如果任何在場的朋友確認逐字稿紀錄發現跟他們講的話不一樣,也隨時歡迎回饋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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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謝謝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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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會用這樣的方式幫大家盤點問題,黃色的部分是問題點,綠色的部分是提案人初步希望可以解決的方案,橘色的部分是主責機關回應,藍色的部分是事實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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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跟大家說明這樣盤點的好處是,一般開會的形式,一個人講一句話,另外一個人講一句話,講的脈絡會慢慢偏到不同的議題上,好比我們在談制度面或者是執行面,就知道討論的問題是在這整個架構的哪一個小點,而這一個小點又會接到問題跟解決方案,這個比較像整理過的逐字稿,讓在場的人比較瞭解討論的議題到哪一方面了,還有沒有討論到的部分也可以補充,這個是比較全面性幫大家補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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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事先都有準備,像關務署簡報的部分,我也都有整理上,在場如果希望再補充黃色問題點的話,也歡迎可以補充,以這樣的架構討論,也確保大家的言論都有被放上去,這個是跟大家解說一下開會工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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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完問題之後,也會將問題整理,好比有幾個問題在同一個類別,我們就放在一起跟一起討論,也可以幫助大家聚焦問題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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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與會的心態是可以良好溝通、互相合作,有任何的問題點都可以互相幫忙,也希望大家帶著不同的想法前來,但是可以帶著共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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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開始進行工作坊,我們直接盤點問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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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大家說明一下目前整理好的部分,在場與會者同時希望在您的裝置上希望看到這一個版面的話,手機、平板及電腦都可以看得到,剛剛有看到sli.do的平台,也就是在最頂端的部分有把連結放上去,就可以從您的裝置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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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背景」,我們就簡報幫大家整理一下背景,有任何的問題,等一下會有時間讓大家修改上面的資訊,以確保上面的資訊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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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邱垂霖有提到「免稅額限額3,000元的背景」、「免稅額限定為2,000元的檢討」、「為何為免稅額2,000元」、「降低成2,000元的收益為何」及「免稅限額調降為2,000元相關公告」,此為背景事實陳述,用藍色的部分表現,這個是有關於前情提要的部分,如果有任何人關於議題想要先瞭解背景,就可以先到「心智脈絡圖」、「1」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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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2」,有關於議題的面向:一個是針對租稅的認知,可能有一些落差,我們今天可以對焦,第二個是3,000元降到2,000元的法規部分。因此可以針對這一個部分來跟大家對焦,目前在這一個議題上需要對焦的有這兩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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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關係人」是剛剛都有介紹過,只是幫大家盤點來與會的人有哪一些面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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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今天有關的利益關係人都有到,賣家的部分是商業代表、政府代表,及被影響到的快遞業者都有前來,因此我們可以比較確保大家的意見都可以容納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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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進入正題,黃色便利貼即盤點到的問題點,一個個跟大家說明一下現在有盤點到的部分,說明完之後就會給大家十分鐘的時間,如果有任何補充的話,請大家用便利貼補充,我們可以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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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剛剛已經有簡報過了,這一個議題有兩個不同的思考點,也就是說,有些民眾會被自3,000元調降為2,000元的法規、次數不能頻繁的部分有點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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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自3,000元調降為2,000元的規定,也就是為了解決的問題,避免小型業者濫用規定,拆成小包,也就是跟自3,000元調降為2,000元的思考脈絡不同。另外一個脈絡是有關於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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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色便利貼是官方的回應,目前初步針對簡報及事前先瞭解的部分,我們也都有盤點,因此就簡報中有一些字句比較長、有點難理解,這邊都有用比較簡單的分段式幫大家整理,所以可以比較好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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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邊有提到自3,000元調降為2,000元的考量、未來發展方向為何、可能的風險、民眾被剝削感、快遞業者申報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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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也有盤點相關的配套措施,像剛剛有提到四點,而這四點可以分為「簡化規則」與「提供資訊」:「簡化規則」是電話代替身分證字號、低價免稅及應稅貨物得合併申報;「提供資訊」是提供貨名與稅則,可以讓廠商比較快速參考;也可以協助業者辦稅則號別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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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如果大家都可以接受法規調整,屆時還會正式實施,但還是有人無法接受。這個是事實的部分,這部分請相關的同仁補充一下,因為剛剛在簡報中沒有提到關於「法規預告期十四天變六十天,需要聽各界的聲音,因此需要這部分如何解決」,像剛剛後面盤點到的問題,邱垂霖都有盤點過,因此跟大家介紹過,也就是整理幾句話就可以代表回應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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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盤點到提案人所提出的爭點,就是政府應該鼓勵競爭,而非保護國內企業的部分,而這部分的回覆是租稅公平、保護國內業者,其實是兩件不同的事,另外一個是售價過高的部分,這個是屬於自由經濟範疇,不需要政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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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人民生活品質降低及少子化的問題,剛剛也有提到調降後是屬於中間水準,所以相關具體影響、評估,之前也有提到像快遞的貨物有20%的貨物是落在2,000元至3,000元免稅額,所以剛剛提到的是關於2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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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多課一層稅等於被扒一層皮的意見,這個是進口商品須課稅為國際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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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營業稅的瞭解,因為營業稅的命名,可能會讓人以為不是消費稅,但其實是消費稅的一種,因此這邊做個澄清,也就是營業稅是消費稅的一種,進口貨物之營業稅課徵與有無營業行為是沒有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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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目前財政部有收到關於網路民眾的問題點,都有盤點到此,也幫大家放上相關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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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剛剛幫大家介紹的部分,如果有哪一些是您希望可以再精確由官方回應,或者是需要再多補充一些上面沒有提到問題的話,會給大家十分鐘的時間,給大家用桌上的便利貼寫,比如利害關係者詢問需要釐清的事項,也歡迎在這十分重的時間互相走動,並交流一下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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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11點35分,在11點45分會問大家是否需要更多的時間寫關於問題、官方回應說法的部分,如果需要補充的話,也可以一併幫我寫在便利貼上,等一下會給大家每一位都有發言的時間補充。麻煩在發言的時候,請幫我說一下整體架構上的哪一個部分,好幫我們去整理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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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看不到哪一個部分就可以用手機連到剛剛的網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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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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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時間到了,直接讓已經先寫好的人可以先幫我們補充,補充的時候可以幫我們說明一下您想要補充的,在我們討論價格的哪一個部分,如果要另外開的,就直接跟我們說,我們就直接開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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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一邊已經寫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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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前面有提到次數頻繁跟降低低價免稅金額屬於兩個不同的觀念、發想所做成的不同政策,但是次數頻繁跟調降低價免稅的結果是會有交互影響的,重疊的部分很多,而且有很多的interaction,這個部分到底會發生什麼樣的結果,其實到目前都是不知道,7月1日才要實施,為何在這麼急的情況下要在9月1日推出這一個政策?我覺得這個是不成熟的,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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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兩個月的觀察期不夠長,是這個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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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網友提到保護網購業者,我從商業會代表的角色來看這一件事,賦稅公平其實是要扭轉不公平競爭,是要讓國內業者跟國外業者站在相同的起始點付相同的稅來做生意,所以是扭轉不公平競爭,而不是保護國內業者,我想這個是我必須要強調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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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們有一個方法,你講的時候其實是可以到前面來講的(笑),如果你覺得你那張便利貼跟本來的某一張比較接近的話,就貼在比較接近的位置,遠的話就貼在遠的位置,這個是大家比較知道各位意見的相對脈絡,到前面會比較容易;大家就不用一直轉頭,等一下吃午餐的時候,脖子就不會那麼酸(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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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接著補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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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賦稅公平」的部分,為何不先修法把稅率簡單化,也就是包含新加坡、澳洲都在考慮,也就是他們採取的方式是GST,而不徵收關稅。為何不考慮這樣的方法?我們不先修法,而要這樣硬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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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自3,000元調降為2,000元是依照賦稅署今年106年的低價免稅,徵收的方式為何不參照賦稅署的增稅方式?我跟大家介紹一下賦稅署的增稅方式,其實是以營業人,也就是國外人(發貨網站)徵收,必須要在國內做簡易的登記,這個也是澳洲、新加坡研究的模式,為何海關還是執意要跟收貨人收稅,這個是「釐清增稅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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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補充: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經總統於105年12月28日公布,行政院核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施行後在臺無固定營業場所之境外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境內自然人,應在我國辦理稅籍登記及報繳營業稅;並刪除境內買受人購買國外勞務限額免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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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為何菲律賓、印尼在一年內都調降低價免稅的金額?其他的國家不調降,為何臺灣會調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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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財政部能否把近五年來臺灣海外網購包裹數量的成長情形、統計表公開?因為很多網友今天說買衣服或者怎麼樣,可能大家沒有概念是我們臺灣海外進來的網購包裹,一年是幾千萬件,我們在的其中三件、五件非常重要,但有整體的輪廓才知道一個政策影響的層面有多少人及多麼廣泛,並不是在場的三個人、五個人可以代表誰,如果把影響的輪廓更透明、更公開,對於此公共議題的討論會更有幫助,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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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具體建議,也就是回應的時候要揭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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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還有沒有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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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意見可能跟大哥會有一點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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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也要放在一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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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改成比如多少錢計價、多少錢要課稅,但不應該要把運費算在裡面,因為運費不是我們消費的內容,而是在購買東西應該要附的,我覺得不可以算在課稅的範圍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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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個補充,像現在要求是2,000元/次要課稅,但是這樣很難買到東西,是不是可以以半年累計總數,好比是1萬2,000元的方式來累計,這個對於購買人來說才是比較有利的方式。也就是不可以說單次多少錢,好比是半年累計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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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幫我們說明一下希望這樣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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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可能沒有那麼貴,但很多人會買DVD,買的DVD一片就直接課稅,我們在AMAZON買的價錢,可能價錢大約3,000元、4,000元,但一次就被課了,而我半年也才買兩、三片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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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算是小額物品被扣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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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沒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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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問題,我們在國外買東西已經被課稅了,我們在購買商品的時候會寫價錢多少、被課多少稅、手續費多少錢、運費多少錢,這一些費用在國外都已經繳過了,進來國內還要再繳一次,我們是不是被剝了兩層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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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臺灣的網拍當中有很多賣場,很多根本是淘寶的業者來開的賣場,看到那個東西需要快遞五至七天的時間,都是他們業者自己開的賣場,然後把東西賣進來,是不是政府要處理這樣的問題?有的是臺灣的訂貨商直接淘寶買,然後就進來,根本是買空、賣空,根本就沒有任何倉儲的問題需要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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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商品要提供電話號碼的部分,政府在這一個過程當中是不是要做一下個資保護的措施?而不要流落到奇怪的人手上,讓我們接到更多的詐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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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其實我們在市面上看到很多10元至30元的商品在菜市場上,這一些其實也有很多都是陸製的大量商品傾銷,這樣也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市場,這個政府也要解決一下。好比10元的指甲刀,雖然可以剪,但很爛,而臺灣做了很棒的指甲刀很利、也很漂亮,但是卻賣不出去,這個是因為傾銷的問題,這個政府要處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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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在課稅之前,要詳細查明這個東西是商用或者是自用,因為依進口的數量就可以知道是不是商用或者是自用,請政府用不同的類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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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沒有人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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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剛剛已經說過了,為什麼同時在海外收了消費稅之後,我們還要再收一次消費稅?明明是從海外買的東西,而不是從臺灣生產的東西,這個是不是巧立名目有補充國庫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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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運費並不是我們的消費,卻要算我們的負擔,為何要計算在我們要付的稅?是不是應該要跟貨運業者收取,而不是跟我們收,在我們這邊收、跟他們又收一遍,是不是要兩手收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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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公平、擴大稅基的理由,為何要從消費者身上的零星油水,一個個收一點,為何不向網拍的大賣家要求他們建立檔案,因為販售多少跟固定收取,這樣不用零星一點點收,而同時又可以收到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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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們有給我們兩個月的寬限期,當時實行前的一、兩個月已經公布法案了,但並沒有舉辦公聽會或者是說明會,好像又是我們沒有關注消息,因此跟你們無理取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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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為何有替貨運業者提出配套措施,但是並沒有為消費者作配套措施?今天的稅又不是從貨運業者收,卻是從我們這邊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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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還有沒有人要補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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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想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或者其他業者的立場有一個問題,既然有課稅或者是關務的過程,有沒有辦法透過關務什麼樣的方法或者是關務的手法,將一些不適合進來臺灣或者是時違法的商品作阻擋?像一頁式中詐騙的玩具非常多,這一些貨進來,比如買iPhone,卻是磚頭進來,類似像這樣的東西,有沒有什麼樣的方式或者是什麼樣的機制可以阻擋這一些商品可以進到臺灣?這個是我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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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指證一個部分,也就是課徵的部分不應該只有行政成本,也不應該單指海關的行政成本,而是整個社會投入的成本,也就是包括業界必須投入的成本,如果用這一方面來看的話,今天對企業用戶課稅,而企業用戶會登帳跟扣抵,應該要再加入賦稅署要處理這一些扣抵跟登帳的成本,這才是整個成本,因此範圍不應該大家都在同一個起頭點。企業是必須要排除的,這個也是澳洲、新加坡要排除針對私人來課稅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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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現場的同仁要補充的?沒有的話,我們午餐時間到,如果午餐有想到其他的問題,或者是午餐中可以來貼也沒有問題,午餐時間到1點可以ok嗎?我們留一個小時的時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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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行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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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還在討論的話就繼續討論,我現在只是在回應給沒有辦法來的網友聽的,如果大家還需要討論或者還沒有吃完,又或者是飲料還在的話就請繼續,我們只是確認網友的意見call-in都會收到,我們會透過之後心智圖都讓網友看到,又或者是會呈現在我們的逐字稿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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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請問 1500 元也適用簡化(不用身分證號)流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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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剛有澄清了,是以3,000元為限界,未來這一個免稅額不管怎麼調整,反正只要低於3,000元就適用於簡化的流程,這個已經澄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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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若只是要課做買賣的人, 怎麼會搞成連一般人消費者,也在課稅??? 你覺得這樣設計是合理的嗎? ( 如果只是變相搞成一般民眾,付一堆稅, 這個明明就是圖利業者,降低民眾購買力,而且整體人民的收入水準多年來也跟本沒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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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期望收到那麼多課稅公平之後的賦稅,但實際上真的收得到嗎?這樣推估的要求或者是其他國家有沒有更多收得到稅又比較不擾民的做法,財政部如果做過研究分析的話,在揭露的時候也可以一併回應給網友,比較知道我們是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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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為何課了關稅又要課營業稅?是否只是巧立名目以充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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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對「營業稅」字面上的誤解,營業稅是消費稅的一種,對消費行為課稅,而與是否營業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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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簡化與否,在於貨物,如果要主管核可的,如 藍牙,無線,人吃的,動物吃的 等等都要正式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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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已經口頭有補充過,其實我們在這邊的簡化申報有一個但書,如果主管機關需要核可,像藍牙、無線、人吃的、動物吃的,不管是幾元,都要申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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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3千元的設計,導致明明國內業者可以售價那麼高(你沒看到現況嗎?還說這是市場機制政府無法介入), 如果你們再調成2千, 那國內業者要售價低,你覺得有可能嗎? (麻煩張開眼睛看看你們之前設計的結果), 而不是只會說稅負公平這種光免堂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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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很具體的疑問,也是我們實際推行之後調查才會知道的。之前財政部的回應是,這個是屬於市場機制的一部分,財政部不是經濟部,財政部是為了對於經濟去作什麼調控而設計這樣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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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原本要的目標,與執行效果比較,有多少是傷及無辜的部分。公務員的研究水準不該只是如次,有其他國家好的作法,為何不研究妥善,完善法令,再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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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財政部有針對這一個部分作必要性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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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稅負公平,是對小型業者課到稅. 不是課一般民眾,現在都已經自動化程度這樣高了,怎麼會設計成這樣的制度? 讓全部的一般民界一起被納入白老數? 制度的設計不是蕭規曹隋,麻煩把目標放在小型業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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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剛剛在白板上有呈現,確定有收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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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我只是一般小市民沒有想過太複雜的事情,不做買賣單純只是為自己或家人添購所需物品,在這薪水不漲的年代為自己或家人剩下一些開支,好讓自己的生活品質可以得到平均,這樣子還要被壓低金額課稅,我實在無法接受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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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位朋友說不是買賣,只是為了自己跟家人,並不是在都賣處,基本上這兩個是完全相同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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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請財政部提出關於本案的稅收評估結果,應包含評估基準及計算方式等,並以簡明易懂方式向現場及社會大眾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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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回應的時候有一些數字,包含影響到%的進口,這一些%,包含白板上面貼的每年成長多少的小額進口,這一些如果用簡明易懂的方式,像畫圖表跟做PPT,讓大家知道財政部手上掌握的資訊,對大家的理解可能會比較有幫助,這個是屬於具體建議,我們就放在具體建議那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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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當3千變2千, 會議裡說有10%的case會落入要課稅, 若這些都只是一般民眾,而不是你們口中的小型業者, 那10%不會出現,你們load也不會增加,只有民眾得在國內被業者剝削,買貴的要死的東西 (若這是制度3千變2千的結果,是你們要的嗎?制度的設計能否達到目的?還是政府選擇漠視民眾,假裝自己有在做事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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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我喜歡上國外網站買幾本書,$2000台幣就要被課稅,連運費也計算在內,實在太不合理了,人民的小確幸都沒了。這樣台灣真的會變成孤島,人民不能海外購物,否則就要被課重稅,在這樣的國家人民不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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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其實是剛才討論的同一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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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台灣薪資已經夠低了,財政部怎麼這樣跟小民斤斤計較,這樣買兩本書加運費,幾乎就超過$2000的規定,有必要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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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樣的想法,只是用比較少字來講,這個是完全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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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i.do:「要扣應該是找大戶不是找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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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推行的方式,讓大家覺得海外購物本來不用課那樣的稅,現在被課了之後會感到不舒服跟不快樂,我想這個是要尊重的,不管是怎麼樣的情緒都是合理的,並不是高興或不高興是對的或者是錯的,這個沒有對、錯。我們上次在報稅軟體那一案的時候,也有一個非常類似的意見,也就是用Mac的人報稅,事前要裝一堆東西,事後報完之後,也會覺得報稅不舒服,雖然國稅局有設計最後一個畫面是吉祥物跳出來跟大家說感謝大家(笑),大家報稅也有看到那個畫面,就有點像我請大家喝飲料一樣(笑),表示我們體諒到各位的不舒服,但這仍然是比較長期在公共溝通上,我覺得大家還是需要注意的部分,不只說理過任何人,而是真的是要體諒大家的感受,以上是sl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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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主要是要對Plurk的網友們回應一下,這個是連署人TSUTAE統計了六十八位網友的意見,而網友的意見大致是這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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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會希望至少逐字稿,讓無法前往參與的人觀看,我們至少會提供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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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除了email通知(91%),還有財政部網站通知( 60%),之外還有23%的朋友希望在里長那邊貼公告,以知道我們有這樣的討論,這個我們會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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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果是在恒春辦的話,這個是比較容易的,但我們要說服各縣市的里長願意幫我們宣傳這一件事,我們可以問問看,但不保證每一個區域政府覺得這一件事有重要到這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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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他們提出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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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畢竟還是有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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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大家會收,所以里長公告不一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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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是一定會的,我們至少會有email跟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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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召開工作坊的時間上,有55%的朋友——此為單選題——偏好改到明天同一時間,也就是禮拜六或禮拜日的下午一、兩點,他們覺得是最好的時間,但其實以公務員的私人時間來講,這可能是最不好的時間,大家好不容易可以回去陪小孩子、家人,但是要加班過來開會,我相信這個是比較衝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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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討論有另外一個可能的時間,也就是週間的晚上七點以後,只是晚一點下班,反正公務人員很多加班到九點也是常態,其實好像也沒有差很多。但這個對網友來講,其實只有16.2%的網友覺得這是他們ok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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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知道要有足夠多的公務人員來這邊,以至於你們問的任何問題都有具體答案,以及大家有空來的事情,真的是衝突的,目前找不到這邊(公務員)覺得合適,但是另外一邊(提議人、連署人)都覺得可以來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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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如此,我們會持續調整這樣的尺度,至少我們地點可以任意變更,絕大部分的連署人在南部,我們去南部也不是不可以;但時間方面這真的看起來沒有簡單的解決方法,也是給大家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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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最後是,收到通知的期間,絕大部分的朋友們希望至少在兩週前知道有接到報名機會的通知,我覺得這個原則上是沒有問題的,也有很多朋友覺得只是給更多時間準備的話,他們就會更願意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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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朋友說只有五個人,因為沒有參加過這一種會議,不知道如何準備,怕自己扯後腿才不過來,我們會盡可能通知,我們是在每個月初決定這一個月要討論哪三件議題,分別是一個多兩個禮拜、兩個多三個禮拜及三個多四個禮拜的時間通知,這三案是不一樣,我們在月會一開完之後,會希望讓開放政府聯絡人盡快讓所有連署人知道討論的一些事,之前有一些delay的情況,未來會比較好。以上是針對程序上的回應,接著交給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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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們回到早上討論議題的部分,有沒有人在中午討論之後,有一些新的想法,要再補充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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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無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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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的話,我們請關務署先上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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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大家的問題滿多的,原則上先作一些簡單的回覆,有一些細節的部分同仁可以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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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我先從基本的稅法規範說明,剛剛有兩位朋友提到運費部分為何會作為課稅的基礎?因為我們關稅的完稅價格是採用國際規範(WTO關稅估價協定),事實上各國的海關,如果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都是用這樣的規範,叫做「交易價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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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的完稅基礎是含運費及保險費的,這一批運輸到進口國口岸,加上運費及保險費,以作為課徵的基礎,營業稅也是以這一個價格來作為課徵營業稅的基礎。交易價格制度是國際規範,各國都這樣在做,這個是第一點的說明;臺灣其實沒有跟其他國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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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剛剛有一位朋友提到,在其他國家繳過消費稅了,為何進口到臺灣還要繳關稅跟消費稅?稅賦的課徵應該依我國相關的稅法來課徵,關稅是依我國關稅法規定,各國稅法都有其規定,也就是進口貨物以進口國的相關稅法繳納,這是有關於第二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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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有朋友提到市面上有一些低價傾銷的問題,像剛剛有提到指甲剪的問題,世界貿易組織有一個反傾銷協定,財政部關務署是傾銷事實的調查機關,我們也是採行國際規範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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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國內有生產指甲剪的製造業者(產方),發現這個產品的低價進口而造成其產業有所損害,他可以去找國內相同產業的業者,因為要提出申請案,所以要有代表性,都同意你提出這一個傾銷調查案,把相關規範的文件整理好後,就可以向財政部提出反傾銷的調查,而傾銷的調查及認定部分就由我們財政部關務署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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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的部分,就是經濟部貿易調查委員會做國內損害的調查,有很多案子是課徵反傾銷稅。以上在這邊說明,這個是比較基本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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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施理事有提到為何臺灣現階段就先調了?為什麼我們考慮的社會成本,事實上不應該是只有稽徵成本?因為還要考慮業者的成本問題。我還要再補充說明一下。事實上社會成本應該還要考慮到「revenue loss」,我想施理事也可以同意,為何財政部先把3,000元調整為2,000元,我想「revenue loss」是涉及租稅公平的問題,這個是我一再強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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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剛剛施理事長有提到為何我們不選澳洲的模式,即對國外的營業人課徵?就此稽徵技術,臺灣還有克服的問題。但是,澳洲的模式是不是適用在臺灣,澳洲的模式是強制電商業者要跟海關註冊,如果有違反相關的規定,沒有跟海關註冊,是封鎖其網站,因此對於電商業者的營業權益以及下游進口人沒有辦法進貨,這個影響層面是相當大的,是否參考澳洲立法例來處理,這涉及到立法問題及能否立法通過的問題,這先作初步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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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須在這邊提供一個統計數據,我們有作統計分析,105年的分提單總數是兩千八百多萬份,但是快遞簡易申報占了84%,其中低價免稅(X2)的申報更占簡易報單量的96%(以105年度來看),其實我們對於這一個國內進口人、消費者利用低價免稅進來的量是逐年急劇上升,合法的業者一定有,但是我們也擔心,也就是剛剛有一位同仁講到的,會不會有人利用這一個管道,零星載一些東西到市面銷售,也就是分批進口,然後卻沒有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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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方面考慮網購民眾的需求,一方面考量有「revenue loss」跟租稅公平的問題,第一階段我們先把3,000元降到2,000元。當然,施理事長有提出一個他比較concern的問題,次數頻繁跟低價免稅,一個是在7月1日實施,一個是在9月1日實施,其交互影響是他們會擔心的,但實際的交互影響,其實我們財政部密切注意,因此這一個部分,將來財政部都會予以注意及觀察,必要的時候我們再提出真正的檢討,以上先簡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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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字稿答覆的部分,我們先針對一個問題來回答。財政部有哪一個同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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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數頻繁與3,000元降至2,000元的免稅限額,是不是有重複?事實上是有重複的,但我們的理念不同。次數頻繁是很多廠商或個人化整為零的方式進口,所以跟3,000元降至2,000元的租稅公平基本上不同,我們統計過了,兩者重疊性有40%,也就是自3,000元降為2,000元後,可能同時也是次數頻繁的有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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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次數頻繁的話,對有些業者就3,000元降到2,000元的衝擊一定會降低,因為有重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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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營業稅係消費稅性質,無論是個人或營業人,最終消費該項貨物或勞務者即為實際負擔稅負者。只是我國因稽徵技術考量,就境內銷售部分課予銷售者為納稅義務人,由其向消費者收取稅額後,再報繳入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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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貨物因難以課予境外銷售者納稅義務,故於進口時,由海關直接向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代徵營業稅,與前述境內銷售部分概念相同,倘收貨人或持有人係終端消費者,無論其為個人或營業人均須承擔稅負;倘收貨人或持有人非屬終端消費者(且係營業人),係將該貨物供其銷售使用,即可透過加值型營業稅制度,將該進口營業稅額扣抵其銷項稅額,而非實際負擔稅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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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提到分離課稅的問題,基本上現在以世界關務組織(WCO)之修正版京都公約的規定,各國大概都會給他一個免稅限額,OECD裡面開始提到消費稅的部分,很多國家因為賣電商貨物,所以被要求是不是逐漸降低,甚至取消,像澳洲就是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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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剛剛有提到是就源課稅,但是那個技術要非常高,像今天是上淘寶買,如果是淘寶在臺灣設點繳稅,如果不設點會怎麼做?會禁止消費者到淘寶買東西,到淘寶網站關掉,我想我們臺灣目前做不到這一點,海關是做苦力,因此只能進來的時候,我再課,這個是課稅技術,我們也希望朝這方面去走。我們希望可以就源課稅,未來的電子商務通關制度也是朝這個方向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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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內為何不用1萬2,而是用第六次的限制?這個是關稅法的規定,講的是次數頻繁,因此在訂的時候,只能用次數去算,而不能用累計金額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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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也有網友提到電話號碼保護的問題,其實海關對於所有申報的資料,像價格、貨名通通負有保密責任,而在上網訂購的時候,電話號碼都會留,因快遞業者送貨之前可能須打電話,所以我們先把資料連同貨名資料,直接填入到簡易報單當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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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網友提到上網買東西,看起來是國內網購業者,自己又向淘寶訂貨,然後再進來,海關到底有沒有課到稅?其實是有的,海關是根據實體的貨物課稅,如果貨物有經過海關,海關會看到申報,超過3,000元的,我們一定會課稅。如果在國內買賣,只要實體的貨物是從國外進來,海關就要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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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說賦稅公平很重要?如果今天我是消費者,直接到網站上購物時,可能3,000元是不用繳什麼稅,不用繳關稅、繳營業稅或者是貨物稅,但如果我今天是一個廠商、進口商,我賣同樣的東西,如果我一次大批進來,我要繳什麼稅?關稅、營業稅、貨物稅都要繳,還有管銷費用。我賣出一個貨物,要繳的包括關稅、營業稅及管銷費用,但是到國外買就不用,所以會賦稅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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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如果是國內的生產廠商,我當然不用付關稅,但是營業稅、管銷費用都要付,就跟直接上網訂購,所以賦稅不一樣,財政部是整體的考慮,我們希望這整個競爭是公平的,至於訂價怎麼樣,這個是B2B的商業模式。我補充到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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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已經有針對次數頻繁回覆了,小額物品扣稅的部分剛剛也有回覆,改成稅額1萬2剛剛也回覆過了,個資洩漏的部分也回覆過了;保護國內業者的部分,剛剛有沒有回覆?為何不先修法、固定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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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化稅則的部分,這個問題牽涉比較廣,海關已經在研議了,像大陸現行郵稅則將進口貨物分成三類,有些國家分成四、五類,我們也可以分成六、七類。就現行稅率而言,衣服大概是10%至12%之間,我們會試算後,以最簡單的方式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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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裡要提醒的是,因為徵稅涉及租稅法令主義,要需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就像剛剛有提到要分離課稅,如果關稅免稅限額維持在某一個額度,只調降營業稅,這個也ok,但涉及到修法的問題,緩不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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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快遞貨物每年以25%的成長,成長量是非常高,海關現有人力已非常吃緊,所造成的稅基流失、稅賦不公平,一年比一年嚴重,因此沒有辦法慢慢來,我們一定要先採取一個措施,讓大家在賦稅公平環境下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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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像剛剛有提到換貨的問題,商品發現有暇玼,不管是用一般的進口或者是快遞進口,在一個月內都可以向海關申請賠償調換,若貨物退運未再進口則關稅不能退,但營業稅可以退。書因為關稅稅率是0%,如果有暇疵,就可以直接退貨,向海關申請退還營業稅,以上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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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講的「固定稅率」不只是指關稅,我們希望通通都是一個稅率,也就是5%的營業稅徵收,讓消費者感覺在國內買跟國外買都要付5%的營業稅,而不是關稅在簡化,並不是這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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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瞭解施理事的意見,其實您建議的是,營業稅的勞務已經從5月1日恢復要課徵了,進口貨物的營業稅是不是比照勞務的部分,直接取消免稅?這個有涉及稅法修正的問題,我們也覺得要考慮國內一些消費者網購需求的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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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在政策的推行上採逐步漸進推動,先自3,000元降到2,000元,已有民眾覺得剝奪民眾的小確幸,感受我們是可以理解,同時考量一些稅法的規定要修正的問題,也考量到是網民的一些需要,我們採逐步推動的方式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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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營業稅要不要脫鉤處理,其實也涉及到營業稅的賦稅政策問題,我們部裡應該是會作整體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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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黃組長其實有補充,財政部真的很希望有努力的機會,把一些相關的規定在這邊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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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一位朋友提到如果進來的網購貨物要退貨要怎麼辦?剛剛黃組長有提到關稅法第51條,如果進口一個月內原來買的東西跟原來想要網購的東西,期望落差太大了,跟你所購的品質不符,事實上要保留相關的文件及原來的進口報單,在一個月內跟海關申請賠償調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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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跟各位提醒的是,從快遞貨物進來,在當時的申報可能不夠詳實,會造成海關在核退、比對的時候會有困難,因此藉這一個機會跟大家說明一下,如果常常碰到退換貨品的問題,在進口的時候就請儘量詳實申報,較容易與出口核對,將下一批換貨不再課關稅,而營業稅黃組長有提到是可以退稅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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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一位朋友提到,從AMAZON進口打板的書籍,如果3,000元降至2,000元,你的營業稅的成本的確會提高100元,如果是營業稅法所規範的營業人,而且購買的書籍是跟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係,事實上這一個書籍的支出,在申報營所稅的時候,事實上是可列為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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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營業人繳納之營業稅,與本業及附屬業務有關,可於申報營業稅時,扣抵銷項稅額,我這邊予以說明,其實今天賦稅署的同仁有來參與,如果針對相關賦稅法有不清楚的部分,我們也會給予充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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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問題是不是都有回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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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想要說的是,剛剛有提到運費要算在裡面的費用,因為按照國際的法規,既然你們要這樣子按照國際法規在走的話,其實就不應該把價格調低,原本的費用就不可以再調低,因為一買的話,賦稅就包含在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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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剛剛說到費用,好比買書籍的費用,有時我們的狀況就是無法在公司上報稅,我們必須自掏腰包吃下去,因此對我們來說沒有用,不能報稅,我們還是要繳這一些費用,其實是沒有辦法抵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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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剛剛關務署的回覆,的確是可以退換貨,重點是在於必須要詳實申報,什麼是詳實申報?如果我們以一件衣服來講,詳實申報材質、織法、品牌、型號,如果有序號的話還要申報,這一些都報清楚之後,這算是詳實申報,但這就不叫簡易申報了,大家先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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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對於這一些打板書是可以扣抵的,但進來的是以公司的抬頭名義,如果私人進口的話,是沒有辦法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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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以公司的抬頭名義,今天課了100元的營業稅,海關也有稽徵成本,等到申報扣抵的時候,賦稅署也有稽徵成本扣抵,這100元是否划得來?海關列的8.4億是不是真的收得到?其實有很多疑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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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分兩個部分,一個是關於國際協約的部分,詳細的國際協約是以交易價格為計算基礎,或者是布魯塞爾當年通過什麼東西,我們就必須要尊重運費含在裡面的計算方法,臺灣好像也不一定都是成員,既然全世界國家都是成員了,不這樣算也怪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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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書面的連結或者是資料,那個是可以候補的,不一定要唸出布魯塞爾價格的定義,而是口頭說有這樣的東西在那邊,我們會後再補上,就可以了,所以稍微口頭回覆一下說明原因跟理由,但是細到第幾條是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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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施理事有提到關稅法第51條,快遞貨物執行上會碰到一些困難,業者或消費者有退換貨的問題,在進口的時候要做一個詳實的申報,由海關審理復運進口核銷,是否准予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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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無法報公帳的部分,請賦稅署來說明一下,就我所知查核準則裡面什麼樣的成本可以列報有一個規範,這個是回歸到內地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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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提到營業稅,其實營業稅是消費稅,並不是營業人負擔,最終消費者才是稅賦的負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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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是最終消費者負擔,所以是消費稅,在中華民國境內有消費就要課稅。因此在設計制度的時候,剛才一直提到維持境內外公平競爭的問題,今天貨物不論是在國內生產、國內銷售,要繳納營業稅,進口的部分在中華民國境內消費,也要繳納5%的營業稅,這個是維持境內外業者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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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提到不同的人購買,在稅制的設計上是不一樣的,就營業人的角度是代繳的角色,並不是最終負擔者,因此,剛提到營利事業要借個人名義進口貨物,這屬事實認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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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剛剛討論的部分有沒有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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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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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區的問題主要是針對「不同層次扣稅」的部分有一些疑問,這個部分有提到關於貨運業者的配套措施。一開始的時候,財政部的簡報有提到四個給貨運業者的配套措施,也有提到給消費者的配套措施什麼?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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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退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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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我剛剛聽到的是,從身分證字號改成手機號碼那一段,手機號碼事實上是貨運業者填的,並不會打電話問你的電話,所以可以少接一通電話,所以這個也算是配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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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非消費」的部分,剛剛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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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核以收取關稅,又要多收營業稅」的部分,剛剛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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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在國外已被課稅,然後在國內又要再課稅一次」這個問題,剛剛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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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都回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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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針徵收方式是否可以更完善」,這個部分也有講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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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收稅程序」的問題,課徵成本應該以整個社會通案性,這個剛剛也回覆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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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政府應查明廠商商用、自用差別」,這個部分剛剛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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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收取5%」的部分,剛剛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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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臺灣網拍跟快遞」的部分,剛剛也有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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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國際趨勢的建議」,其他國家都已經有調整了,我們國家沒有調整的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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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主要是說課稅技術,如果課稅技術越精進,理論上這個門檻越低,但是低到一個程度就是要考慮大家的感受,剛剛聽到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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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國家理論上也面臨了類似的情況,有像臺灣這樣子調低的例子嗎?剛剛的問題比較像是這樣的問題,如果需要查資料才回答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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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有注意到其他國家的法律,像澳洲的部分,我們是不是可以採相同的法律跟做法,另外稽徵技術如何克服,還有OECD的發展趨勢,財政部都有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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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這邊有注意到,其實財政部有在規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我們希望藉由這一個平台,可以跟電商業者介接,包括跟支付業者也可以介接,我們希望串成一個,讓將來的電商貨物通關可以更為便捷,甚至在退換貨可以更方便,我們現在正在研擬相關的法律規定,希望在今年底或者是明年初可以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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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財政部都有密切注意到國際的趨勢,但我們因為相關的稽徵技術、與業者溝通、立法的問題是需要一些時間,我們會與時俱進來檢討與推動,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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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部分是屬於如何透過將違法的商品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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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跟那個平台是不是有一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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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有提到買iPhone,但進來的是磚頭。海關有X光機在檢查,虛報貨名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如果內容物跟虛報的貨品差很多,我想石頭跟磚頭X光機可以看得出來,如果虛報會處罰的,會以海關緝私條例37條來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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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IPR的問題,也就是關於侵犯智慧財產權的問題,美方非常關切這一個問題,每一年都跟我們召開聯席會議,各大品牌廠商都會指派專人指導海關如何去查核IPR侵犯的問題,海關非常注意商標權貿易的問題,我們一直都在加強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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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jPhone或者是其他的,你們都有相應查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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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目前通關的時候,有過X光機當然是合法的,剛剛有同仁提到併袋通關的過程,但其實過X光機根本不會知道,所以有一些快遞業者,尤其現在目前……要不要請長官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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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一下,因為我每天在桃園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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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其實X光機百分之百會過,但報什麼跟X光機看到的,以現在目前的技術沒有辦法勾稽起來,我知道海關有想辦法在勾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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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寄磚頭?我可以告訴你有,可能是建築的樣品或者是採樣的東西,這個是合理的,所以沒有辦法判定寄磚頭是對的或者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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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過X光機的目的是什麼?查緝違禁品(如毒品),所以目標並不是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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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不曉得是不是應該要講,這個是併袋,也就是現場通關實務上的問題,我們進來十個貨物,如果以我們公司在進口的話,我們會十個分別申報,通關的時候也十個分別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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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所謂的併袋是什麼?也就是把十個貨物包在一個袋子裡面,一次通關之後,十個東西堆疊在一起的話,過X光會產生陰影。第二個是如果我報八個,你怎麼知道裡面是十個?我知道海關很想去做,很想做,但做了幾次都被打得很慘,我不知道在這邊講是否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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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也有提到「revenue loss」,比別的管道要來得大上好幾倍,海關是不是有能力處理這一件事?這個是要不要面對問題,到底要如何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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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知道IPR的根源在某一個地方、某一個對岸,但是有沒有去面對它?這個是在美僑商會都被提出,有沒有面對?今天反而選擇另外一個方法是大家都來課稅,因此所造成的結果是做良善的,也就是被重打100大板,但其他逃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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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呼應一下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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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稍微跟他有一點不一樣的意見,你不能只挑一個問題解決,所以其他兩個問題不解決,代表你不努力,現在這一個問題先解決,其他兩個問題,現在沒有能力或者是現在沒有在會場討論,並不代表政府沒有試著去解決或者不想解決。但是這個是不是問題?我們現在討論的的確需要解決的問題,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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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講得不是很專業,我個人親友遇到的狀況,我知道海關有很多很好的精密檢查儀器,但是他們從國外買糖果進來,但被拆開來就算了,東西還被吃掉,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樣請海關(處理)。比如:寄一盒小巧克力,裡面有六個包裝,他寄了兩盒,一盒給他的姪子、一個他自己收,一個裡面剩四包、另外一個剩二包,最重要的是3D立體投影都不見了,他不懂海關不是有X光,為何儀器可以檢查的,但卻都不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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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麼知道是在海關不見,或者是寄的時候就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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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包裝很漂亮,是限定款的東西,郵局怕臺灣的海關認為是違禁品,還幫他檢查,結果到了臺灣還被打開檢查,東西還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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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檢查貨物的時候,海關關員只負責查驗,有關開箱、開櫃、搬運及還原等事項,均由報關業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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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打斷一下,但是個人寄的,跟報關業者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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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郵包,郵局的人員一定在旁邊,所以不會只有海關,如果這一個問題,馬上反應,我們可以立刻去查到底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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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般貨物,因為海關的查驗必須由報關行陪同驗貨,應該可以馬上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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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去驗關過,郵局不代理驗關的,所以海關要驗貨,會叫收貨人親自帶到,會在你的面前開封,讓你確認,沒有問題再封回去,理論上會不在你不在的時候開,不然責任不知道誰來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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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現在快遞的貨物量非常大,海關最近已在推行優化快遞通關環境,例如為了瞭解以X光檢視快遞貨物併袋申報內容這一個問題,也發展了貨名同步顯示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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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經過X光的時候,會顯示併袋貨物內容,現在已經測試成功且持續改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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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關也加強快遞人力服務,對於IPR的部分,為強化執行智慧財產權邊境保護措施,提升關員辨識真仿品能力,為持續增進關員執行智慧財產權邊境管制措施的能力,將賡續與國內外企業合作,邀請各品牌權利人講授真仿品辨識技巧,並期藉由雙向交流,提升查緝績效,進而保障權利人及消費者利益,協助維護公平貿易秩序及國家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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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有關於公告六十天的部分,有沒有開過公聽會或者是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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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稅限額調降自106年3月1日開始預告,106年5月1日就預告完畢,由於免稅限額調降影響很大,因此也在「眾開講」有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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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一再強調,這個是有關於賦稅公平,可能大家對於關務及稅務法規本質不清楚,我們當初沒有想到回應時,沒有將基本的(訊息)告訴大家,這部分我們會再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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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黃組長的說明我們再補充一點,其實美商白皮書也有給一些意見,可能各位會覺得我們是在法令公告後才進行相關的討論、協商,事實上我們同仁在法令公告前也曾辦過一些座談會或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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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關務署還是有進步的空間,也就是法令制訂前是不是可以讓民眾有反應意見的機會,其實美商白皮書也有討論這一個部分,關務署在網頁會增加政策形成前的討論區,我們關務署的首頁正在推動增加政策討論區,也希望各位可以常常關心我們的網頁,在相關政策形成前,或在法令制訂前,大家就有表達意見的機會,這個也是未來的精進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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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好了,「Join」平台歡迎同步刊登,雖然「眾開講」有自己的討論區,我們接受有這一個討論,但是實際上要點是回你們的討論,這個也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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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in」因為連署的關係,所以來的人非常多,至少有上百萬人次的朋友們可以知道你們正在討論這一件事,比較有意義的討論,不然事前討論,只來一、兩個人,還是會變成公告的時候,突然五千人冒上來的情況,因此讓大家習慣政策前的討論,然後先揭露一下大家說簡明圖示、報稅的事情到底是怎麼回事,跟大家講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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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同仁們花一、兩個小時可以製作這個,將來可以省掉一百個小時溝通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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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討論的時候,有稍微跟關務署做此表格,而這個表格還沒有做完,會後也可以提供給關務署參考,之後可以參考。也就是民眾在意的點,可能比口頭說明更容易理解,因此這個是屬於簡明圖表說明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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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有關於「財政部3,000元降至2,000元的包裹兩千一百萬件能不能列明網購郵包的近年統計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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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一直說每一年成長25%,到底全部是多少?而且成長多少,剛剛組長也有提到,因為人力的關係,併袋的問題,所以讓總量稍微看起來沒有那麼可怕了,又不併袋的話,這個數值更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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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貨物件數是以分提單號碼數計算,不是用併袋的去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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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看到關務署預估3,000元以下的,在去年是兩千一百萬件,3,000元降至2,000元會影響到四百萬件。我好像有看到這樣的統計,你說每年郵包的數量成長非常驚人,前年、去年是多少,我覺得可以讓這整個問題會有更清楚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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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剛講低價免稅的報單量為基礎。X2(低價免稅)的分提單份數,在103年是一千四百八十八萬份。以每年三百萬份,以20%的速度增加。106年1月至4月已經達到九百四十萬份。占比來講,103年占94.1%,105年占96%,106年1至4月,已經增加到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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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剛剛講到用低價免稅的X2申報單,成長速度非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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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這一個數字,我相信關務署提供的絕對是正確的,但是報告我們的會員所產生的印象是背道而馳,我們的印象中,X2的比例是低於40%,而且逐年降低,反而公報的部分是逐年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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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會有這一個現象?關務署在內容、特定業者上,是不是某些業者、漏洞,而導致revenue loss的洞更大,兩邊要檢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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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的統計包含全部的X2,JJ的公司是單一公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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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成長率20%是指所有的快遞貨物的成長量,計算方式是以每張提單、分號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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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X2貨量一直維持在高檔,是指申報價格三千元以下維持很大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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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進口快遞貨物是包括X1、X2、X3、X4四類貨物之總和,X2占絕大多數,因此整體成長的速度非常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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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因為個人申報上網購貨物比較少,公司法人的進口量大,因此單價比較高,所以X3、X4的報單量比較大,反而申報3,000元以下的量是比較少的;大陸貨物網購價格比較低,因此申報3,000元以下的量比較大,化整為零、低報價格的現象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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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快遞希望把不公平的事情,透過改進措施,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不管是透過任何途徑,都可以誠實申報,這個是海關的希望,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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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剛剛講數字是冰冷的,所以幾百萬件或者是多少都是數字,我想要把這一個問題凸顯出整體性,一千萬件對我來講,只關心日本進口的打板書被課稅了,但是一個公共政策討論是要看全部的,因此要把影響的層面到底有多廣泛凸顯出來,這個是我要強調的部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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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可以麻煩你們公布一下,剛剛講的問題到底要向誰投訴,不只吃餅乾,還有人的玩具斷掉、壞掉,這個根本沒有辦法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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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貨物是誰交給你的,你就向誰申訴。比如像我交給你的,你跟我說東西掉了,我就要負舉證責任告訴你說拿到的貨是什麼,你看到的貨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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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一個例子,有客人買iPhone,有人說怎麼會拿到只有盒子,是從香港寄過來的,我們公司收到的時候,會有一個過磅的程序,也就是這一個貨有沒有被開驗過,也會調出X光機的影片,那個影片會保存一個月,都調出來了,根本就沒有,所以到最後是取件時,客人沒有放進去,因為我們有取出所有的重量資料,才發現根本沒有放進去,等到收件者抱怨到寄件者的時候,也終於被問到跟坦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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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訴你的是,誰最後拿給你,你就向誰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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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國內業者會說貨是跟誰弄的、跟誰講的,我們以承攬跟運送契約的精神來講,我們都是寄件者委託我把貨送給你,所以是寄件者跟我之間有一個契約行為,如果最後送貨給你的營業著不負責任,你就可以向寄件者反應,真的,不會有人在那邊亂吃東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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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講,誰給你的,就問他,他如果說不是他,就往上問,前面一個要再證明是再前面的,關務署會有一些精進的措施,以後X光機過來一個iPhone,上面會顯示iPhone,如果是建築用磚頭,上面會顯示建築用磚頭。但如果訂一個磚頭,可是出現X光機,也不會自己把它扣起來(笑),這個是具體有改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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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討論公共政策的時候,確實就像這邊講的,我們很容易聚焦在單一政策,但是整體政策,包含關務雲的改進、傾銷及詐騙的部分,這個是關務署在日常作業裡面要全部一起想的,今天非常感謝大家彼此進行對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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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亨有一個想要帶領大家討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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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我們時間似乎已經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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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個人事實上沒有買國外的東西,我在國內的平台買,為什麼大家會覺得想要去國外的網購買?也就是國內買不到,所以一定要在國外買,因此是不是就這個情況來作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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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以後可以變成國內也買得到,因為有售後服務及品質保證等等,也就是在一個公平競爭的基礎上,也不會買iPhone,卻買到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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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在進口的資料當中都有(進口項目),每一季也都會產生成果統計,這一季、這一個月馬上統計出來,好比50吋的電視買的人特別多,是不是移給業界,看是哪一個產業,也就是相關的產業進口暴增,又或者是量占很大,是不是以研究一下,(廠商)以自己商業經營的立場,可以引進這一些國外的東西代理進來賣,我的用意是不要去國外買,而在國內就買得到,看是不是未來可以朝向那方面的思考,也就是關務的資料可以給產業界分析、經營,對消費者可增加使用的權益及消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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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點像是具體建議當中的統計明細,只是不是回應網友們的詢問,而是希望產業界看同一份資料,也可以知道未來要進或者是生產哪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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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太多其他的問題,今天的產出包含剛剛那張表、逐字稿,大家會後可以收到,在週末的時候,如果對裡面想要更新或者改字,大家不要客氣,就直接下去改,我們會收攏大家的意見,禮拜一的政務會議會跟院長(報告),他剛好學這個,也會跟其他的政務委員說明一下對焦的情況;包含未來在溝通上想要拿這一些逐字稿當作材料去作問答集或者是任何東西,大家都是很樂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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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週末是給大家看一下稍微review這一件事的時間,我禮拜一也會報告這一件事,但是大家最後有兩個禮拜的時間可以改逐字稿的內容,覺得裡面會被斷章取義,或者是講的時候不是非常清楚,又或者提到一些國際協約,還是要查資料跟貼網址,就可以慢慢加上來,兩個星期之後我們就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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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在修正一些資訊後,可以提供給我們,我們可以提前公布。簡報是沒有問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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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圖會跟逐字稿一起公布,所有連署的朋友們會收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