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我會很期待的是,臺灣其實在數位程度某些情況走得滿前面,在執行法規上沒有落實到來作管理,我們常常講說要有信託好了,這個法條早就出來了,但是如果認真去看該信託的一堆還是沒有信託,不管是什麼業者,現在數位信託或者是核銷都非常方便,這一件事其實並不是法條的問題,可能包含了共識的問題,包含後面監管的問題,數發部會用科學跟更有效率的方法來推動,讓這件事更快落實,讓數位這件事很扎實落地,以上兩個建議,謝謝。
臺灣沒有一家公司可以我有一個數據,然後來對抗國外的媒體,所以我覺得我們應該在數發部應該是要有架構,可以來支持這一塊。
以後數位部可以產生法條或者是架構,甚至讓業界來參與,這個對業者來講是扎實的部分,這個是我很擔心的第一個議題,因為這一件事,我做電商其實從 1999 年到現在還可以存活,真的是上天保佑,對我來說要繳大量的錢到 FB,都是透過數據來做,但是實際上我們並沒有任何的主導權。
現在全球大家都強調個資法的狀況,或者是個資的議題當中,他們越來越強調這一件事,所以有一個大的趨勢,其實所有的媒體都開始全球化,我們就成為了數據殖民地,一整天8小時手機拿起來,開起的不是 FB就是IG,現在也有小紅書、TikTok,但什麼東西是臺灣的?如果數位發展部出來,應該要帶頭的不只是站在個資法的角度,應該要站在另外一個去識別化共享聯盟的角度,讓業界可以去取得一定的資料,而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國外的廠商,這件事我覺得是非常惡性循環的。
下去容易、上來難,變成上來的時候需要壯丁,可能要再想空調要比較強,否則會流汗等等,因此我們想說是不是有類似貨梯的部分,不然這裡的園區可能沒有辦法實體做零售的部分,尤其是地下室那一層。
二樓到地下室的部分,我覺得到一樓地下室都可以,我剛剛去地下室看,因為沒有窗,所以不太適合長時間在那邊辦公、也不太容易留得住人才,因為在地下室的人很容易浮動,比較有可能未來假設貨作為地下室存放的地方,如果叫人用搬的,其實是很痛苦的事情。
以後如果有關於社會企業及網路如何銷售的部分,因為我們公司做滿久了,自2000年到現在,有相關的部分也可以整合在一起,小弟可以提供一些建議及意見,謝謝大家。
大家好,我是shopping99的陳昶任,我們公司主要是做電商,也就是在網路下單交易的部分。
現在目前通關的時候,有過X光機當然是合法的,剛剛有同仁提到併袋通關的過程,但其實過X光機根本不會知道,所以有一些快遞業者,尤其現在目前……要不要請長官說明一下。
不好意思,我想站在消費者的立場或者其他業者的立場有一個問題,既然有課稅或者是關務的過程,有沒有辦法透過關務什麼樣的方法或者是關務的手法,將一些不適合進來臺灣或者是時違法的商品作阻擋?像一頁式中詐騙的玩具非常多,這一些貨進來,比如買iPhone,卻是磚頭進來,類似像這樣的東西,有沒有什麼樣的方式或者是什麼樣的機制可以阻擋這一些商品可以進到臺灣?這個是我提的問題。
大家好,我代表無店鋪公會,我是shopping99陳昶任,很高興認識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