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全球大家都強調個資法的狀況,或者是個資的議題當中,他們越來越強調這一件事,所以有一個大的趨勢,其實所有的媒體都開始全球化,我們就成為了數據殖民地,一整天8小時手機拿起來,開起的不是 FB就是IG,現在也有小紅書、TikTok,但什麼東西是臺灣的?如果數位發展部出來,應該要帶頭的不只是站在個資法的角度,應該要站在另外一個去識別化共享聯盟的角度,讓業界可以去取得一定的資料,而不會將這些資料交給國外的廠商,這件事我覺得是非常惡性循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