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是有到行政院同意。
剛剛部長所提的,就我在農業部的經驗,以前是有的,也就是辦理留職停薪,然後專任相關公司的董事長,或者是農業科技研究院的董事長或院長,但是程序上要報行政院同意、配合相關的一些政策才可以。
我們有建議他們把第三點說明刪除,他們有說明是分期付款是跟特約商店的分期付款,不是包含像是這種所謂發卡銀行同意持卡人分期繳付的情況。
針對第 8 點說明三,今天早上也有跟同仁了解這個情況,說明三的意思是:消費者在消費的時候是一次性付款,但是付款方式是用刷卡的方式,刷完以後因為持卡人可能沒有辦法一次給付,所以跟銀行約定分期返還,返還的部分是持卡銀行跟持卡人間消費性借貸的關係。
配合第 17 條用語,以「收受」為宜。
第 1 款、第 2 款處理的都是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的收受機關是誰,及稽核事項提送之機關,所以第 1 款及第 2 款可以考慮整併,文字修正建議「第 14 條、第 15 條第 1 項及第 20 條第 4 項規定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之收受及稽核。」第 3 款移列第 2 款,文字修正建議「第 17 條第 2 項、第 3 項規定接受資通安全事件之通報,與資通安全事件調查、處理及改善報告之收受。」以上。
請看到簡報第 8 頁,第 32 條跟部長作個補充說明,昨天法案審查會議公務機關得辦理委任或委託之事項,僅指第 3 項第 2 款部分,今天早上看到新增了第 1 款跟第 3 款,針對第 1 款至第 3 款的文字,法制處提供一些想法提供資安署參考。
此部分院會議紀錄沒有要求,僅要求法律及法規命令。
最重要有兩點,第一個是現有涉外法律的檢視,以及未來新訂修法規英譯的部分,必須要有複核的程序,這個是程序上的要求。第二個部分是逐步要求在官網上,就主管法規所涉通用用詞或專用語詞,建立英譯之標準用語對照資料,後者經次長指示可以跟民主司建立的雙語詞彙來結合,共同放在官網上,此部分我們仍然在規劃推動中,以上。
針對英譯的部分,我再簡單補充,這個案子是羅政委召開的會議,該會議邀請法規數量較大的部會來討論如何提供法規英譯內容的正確性,本部並沒有參與該次會議。
法規英譯之要求,行政院以法律為優先,再逐步檢視法規命令。
基本上葉次已經講得很完整了,對於受僱人的著作人格權較沒有爭議,至於著作財產權部分,其判斷的重點在於內容是不是職務上完成之著作,如果從本案目標來看,三個目標所提的範圍蠻廣泛的,似乎也包含非職務上完成之著作,所以宜以個別的文章內容來具體判斷會比較妥適一點。
部長、各位同仁,有關於這個案子後續會全力來協助相關通報作業跟通報的審查,剛剛葉次長已經說明重大法案跟爭議法案,一定要在報備之前就要先讓行政院知道,除了這兩個要件以外,還有一個是在於報院審查這個階段,如果法案具優先推動必要性的時候,這個法案也是要報院;至於通報方式,除了行文,電子郵件跟傳真都可以,以上補充。
沒有。
全國法規的系統可能比較優化一點,我們各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主管法規所用的系統比較簡單,所以我們點了「EN」以後,英文的版本並不會記錄到英文版本的條文,而是在下面的連結。
第二次業務會議那一次,部長垂詢法規英譯有漏掉的部分,我們再檢視確實是有漏掉,在 46 部的法規裡面,我們檢視了有 37 部要英譯,現在也都已經完成人工作業的部分,這個部分也完成了,已經掛在我們的主管法規系統當中。
報告部長,法制處針對簡報第 7 頁涉及到「五、非本國語系之網站單元」,在第一點、第二點涉及到主管法規英譯的部分,剛剛有提到我們要比全國法規的規範更嚴格,但是全國法規的英譯是行政院頒的,並不是新訂來分類,而是法規公布之後要三個月內要完成,另外也涉及投資或者是貿易或者是著作財產權有關的要兩個月內完成,另外也有得展期的情況,所以相關的制度運作,基本上比較完整一點,差異也不大,所以可以考慮辦理規範的要求依行政院來處理。
第二,「電信事業申請衛星固定通信用無線電頻率核配有關事項」草案預告,資源管理司似乎將其定位為實質法規命令,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所謂的法規命令是法律授權訂定之規範,但草案預告是以電信事業申請無線電頻率核配辦法第 4 條規定為依據,與前揭行政程序法之概念不同,後續辦理公告時,宜修正依據為「電信管理法第 54 條第 2 項」規定。
第一,簡報中服務鏈路上鏈(地對空)開放頻段「14000-14500」MHz,與無線電頻率供應計畫及草案預告之供申請使用頻段「13750-14500」MHz 不一致,建議開放頻段範圍再予確認。
兩點意見供資源管理司參考:
另外,此修正案有程序上的要求要報本部核定。
部長、次長,這個案子是行政規則修正案,如為推動與資通安全防護的相關事項,依行政院 8 月 24 日的公告,為本部的權限,所以草案是不是要由行政院來函頒,可能要再確認一下。另外,如為本部權限,且該原則為具有政策性重要意義,在法律沒有規定下,仍可報行政院核定後,再用本部的名義來發布,這個是程序上的建議。草案內容如有需要,法制處可提供給協助,以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