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部長,法制處針對簡報第 7 頁涉及到「五、非本國語系之網站單元」,在第一點、第二點涉及到主管法規英譯的部分,剛剛有提到我們要比全國法規的規範更嚴格,但是全國法規的英譯是行政院頒的,並不是新訂來分類,而是法規公布之後要三個月內要完成,另外也涉及投資或者是貿易或者是著作財產權有關的要兩個月內完成,另外也有得展期的情況,所以相關的制度運作,基本上比較完整一點,差異也不大,所以可以考慮辦理規範的要求依行政院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