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有兩點,第一個是現有涉外法律的檢視,以及未來新訂修法規英譯的部分,必須要有複核的程序,這個是程序上的要求。第二個部分是逐步要求在官網上,就主管法規所涉通用用詞或專用語詞,建立英譯之標準用語對照資料,後者經次長指示可以跟民主司建立的雙語詞彙來結合,共同放在官網上,此部分我們仍然在規劃推動中,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