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就沒有法官的事。
就是由內往外推,就不考慮時間差的問題。
這個我們現在主要在美國跟一些NGO有在推,就是check一些fact,然後通過第三方,如果有一些dispute的content,大家會……因為我們不想去做一個judge……
對,一推就會有骨牌效應。我們已經有所謂要走的路,所以盤局都已經排好了,我們必須要把這一些盤局打底好之後,一掀開那個底牌就是一直動。
106年以後大家怎麼推就不知道了,因為方案是105年的預算計畫都出來,因為現在不知道,而經濟部是有去申請預算跟follow,106年的部分有計畫推動,我相信勞動部應該也有。
我的想法是,如果商業司認為「捐贈公益團體」六字一定要加「特別盈餘公積」才可以使用,也就是把你們的章程改到最前面的版本,你們回推就好了,也不用再花時間想新的章程。
我們就是加了「經協調仍有爭議者,均應併列為主辦機關」,如果互相推就是兩位都來,只要透過這個要點產生的議題,就是沒有關聯性,只要是的話,就會全部弄進來。
其實也回顧到剛剛所問的一個問題,我們今天是要討論是否禁用,在這一個命題往前推就可以知道,如果大家都有這樣的習慣,其實這也是一種解決方式的選擇,也就是有很多選擇,都是從自己做起,不管有沒有禁用,其實跟我沒有關係,因為我都有這樣做。
要看你的身分。如果你同時是公務員,又是某個版的版主或者是長期的版友,這個是沒有問題的,比如我們PDIS的同事林雨蒼在八卦版貼文常常都會被推爆,賴諮議也是公務員版的前版主,他們在網路上已經有一個身分,現在只是參與了開放政府工作,但還是有一群熟人,所以這樣子推就一點都不突兀。
後來都是往前推,就是藥廠改過來做,藥廠不會得最這麼龐大的勢力,如果我們有一條支線願意,也讓人家看到,的確使用上,這個也減少很多動作,把前面的取
算,但是「Join」平台也不想知道你的身分證字號、名字,或者是實際的年齡,因為如果你有出生年月日再加居住區域、投票傾向,其實這樣子逆推就沒剩幾個人了。
,學校的目的應該是支持你在解決這一個過程裡面,不分學門讓你找到你解決問題的資源。107課綱的最終理想之一,是「一生一課表」。這個再往前推,就是「一生一學門」,每一個人可以打造自己的學門。
拼寫都可以用單一編碼,要回推就比較容易,但是這個投資老實講並沒有各部會支持的話,只有一個部會在用,其實意義也不大。
我們進一步會去推,就是在城市步行,交通更吸引人。我們這邊一直在呼應交通的這件事,我們在思考當淨零、減碳,講的是如何做到,很多情況是如果我們覺得不造成碳排的行為本身很吸引人,就是最好改變大家的方
第一,有沒有機會請勞動部研議?因為現在政府要處理的是所謂派遣人力逐年縮減,但我們也可以發現有另外一個bug,往前推就是所謂承攬的部分,因為所謂的承攬基本上是不受勞資法保障的,從過去原民台幾位員
協調的情況,不然就是會變成我主持或者是副召集人來主持,一開始就說跨部會的工作分組都讓這位副召集主持,這個是一個做法,但是這個是簽上去就要寫,不然就要在要點這邊寫說不是由副召集人指派,或者是互推就可以了,這個是工作分組的部分。
盟的要求,那邊自己去發展,而這邊是登記的概念,只要講得出明確的社會使命、解決什麼社會問題,這個一登記之後就會有各種不同的部會。我看到經濟部的書面回來,是獎勵各界採買這方面的服務或者是產品,去年還沒有很認真推就8、9,000萬,今年應該會比較認真來推。
從這點往前推就到鑑定的部分來了,因為其實某種程度上,我們找第三人來協助解決這個糾紛,其實是因為消費者也不信任能從法院獲得公平正義。馬自達自救會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相信交通部長官很清楚,馬自達車
個NPO或者是合作社或者是其他的社會團體,只要像公發公司一樣做事,就優先採購500萬頒獎、有一些利潤,這些是我覺得在還保持資本主義的概念、自由市場概念裡面,政府還是可以做的巧推,但是巧推就沒有辦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