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面對像現在這樣大學兼任助理議題之勞動權益困境,不管是學校大學裡面、教授,乃至於學生,都是各方利益人僵持不下的狀況,勞動部這邊有沒有積極的作為或者是處於比較被動或者是消極的狀態?教育部的立場跟想法又是什麼?大概是我想要詢問或者是想要聽意見的。
抱歉,我是成功大學臺灣文學系的吳馨如,過去長期兩年來在做大學裡學生、助理間的議題,剛剛聽到勞動部及前一位委員的說明,我比較好奇的是,因為勞動部的說明是經常性進到各級學校去宣導,可是至少在大學教育這一塊—部長不在場了—我只是很好奇的是,教育部跟勞動部這兩個部會的跨部會合作與討論進行得如何?像我們自己成大,我們的老師其實是沒有勞動觀念的,那面臨像這樣的狀況,勞動部經常性宣導,是跟誰宣導?是跟大學宣導或者是跟大學教授宣導,是跟大學學生宣導嗎?期程、步驟在哪裡?因為我們過去兩、三年來針對大學兼任助理的這一件事,有沒有後續書面的資料可以提供給我們作理解?
比較有興趣的議題大概是在高等教育的整個結構面、勞動力部分,希望有機會跟大家在未來兩年相處愉快,謝謝。
我過去的經驗大概是從2014年「323行政院事件」之後,然後回到成大「零貳社」,過去兩年來是在做成大校園民選議題主要的夥伴。
大家好,我是成大臺文系的馨如,因為考量語言關係,好像有人聽不懂台語,所以我只好用中文(笑)。
可以解決,我的意思是除了空間上的東西,我們上來一趟,時間上……
第三,其實夥伴關係不是只有我們希望把他拉過來,不可能,如果手不給你,並不能會成為夥伴關係,這個是政府部門要有其他系統去做公務人員的培力,把開放性跟open的態度打開之後才有可能成為夥伴關係,不然我把教育部當夥伴,但是人家不屑我,誰要跟我當夥伴呢?
我談到第二個層次,我談地緣政治去影響委員或影響在看待議題或提議題,又或者是跟公部門間的關係,因為牽涉到的是背後脈絡,但是在南方沒有這麼兇,你會活不下去。
剛剛回應到成本的問題,來自南部的委員,像我跟彥孝要來參加一趟,我們每一次都要很認真,並不是像各位都是北方人,勞師動眾,下一次可以移到南部來試試看,一天,交通成本跟所花的心力之於我們每一個人在看待每一場議案或每個會議的重視程度,像剛剛Justin提到一通電話進來,委員兩天、三天或者是青年議題圖像,我並不是等你天天開會就可以了,南部的委員並不是這樣。
就像今天提到委員的名單,你去拆解政治話術,你會發現沒有什麼,可能這樣比較尖銳,但是我講話就是這麼「靠北(台譯)」。
第一,順著偉翔剛剛提到的溝通、關係的部分,我必須很坦白來講,其實是共同共構的,行政院青諮在我們每一個人可以投入多少,其實那是一個成本,但成本取決於個人及每一次會議可以決定的效率到哪裡,最少的投入成本是今天提一個案子、詢問了各處室的需要資料是最低的成本,最高的成本像偉翔可以做到一個組織者,但是像我的專業領域會遇到教育部、勞動部,這兩個大部會是最常遇到的,不管是主觀或是業務承辦人員給的建議或回應,其實都會影響到委員跟他彼此不斷建構的關係。
我就自己的經驗跟侷限提供一些建議:
「平行時空」是什麼意思……(笑)
(搖頭)
第二,謝謝勞動部在這幾年來就勞動教育的努力,今天下午本來在台南也有一場劇團的演出,在這裡如果有所謂「人之將至,其言也善」的部分,請勞動部繼續加油。
我是青諮馨如,我想要就大學校長遴選的部分,因為我印象中當時在提這個案子的時候,雖然沒有白紙黑字寫在那個提案,但是我自己有去過高教司、教育部人事處,希望得到歷年來校長遴選的這個制度,從開始開放成遴選制度之後,各校歷年的校長遴選委員會名單,其實牽涉的背景跟權力網絡基本上是很多大學生在關心的,可是很顯然、也很可惜的是,到現在沒有看到這樣的資料,所以我不曉得是哪一個環節有出現bug。
如果有需要的夥伴,需要進場表達他們長期在這一塊領域耕耘的經驗也好,或者是回應政策,覺得現在結構不ok的話,可能先知會部會,也就是召開小組的部會,問看看有沒有這樣子的人,是不是可以發邀請或是讓他們進場,因為青諮也不是萬能。
「未來」?
這個是我很care的,年輕人留在鄉村的美意,因為斷代其實是很消耗資源的,並不會因為核銷經費而犧牲。
但是至少我經驗過的一些社區,其實沒有辦法把人力留下來,我的第一個提問是:第一,到底地方執行的政策狀況怎麼樣,第二個是中央主管機關對於轄下那一些計畫的能力推進及考核的機制是什麼,很坦白來說,我遇到的社區變成接計畫的單位變成民代的酬傭。
我想要提一個case來看這個部會可以關照及預警的功能,在一起社區當中跟勞動部申請一些計畫,可以透過計畫來跟社區合作,然後來進行所謂讓年輕人回到社區去,但是我們如果仔細盤點過去的輔助或輔導計畫,可以發現這一些年輕人最後都沒有被留下來,因此可能是後續農委會或者是勞動部這邊要請求這兩個部會提供我們的資訊,我們砸了這麼多錢、投入這麼多的資源,透過輔助計畫或輔導計畫可以讓年輕人留下來。
行政院第二次發言,我最近剛好跟社區有一些連結,可以看得到第1頁的部分,有行政院農委會 ,但是後續在資料當中沒有看到農委會存在的角色,但是我們非常清楚不管是大學社會企業責任或者是整個國家的政策引領年輕人回到社區的狀況之下,農委會應該不會是在這一個資料當中沒有角色的。
可能我的提問太複雜了,我在提問的是「青年發展政策綱領具體措施彙整表106年修正版」,這是我丟到網路上搜尋,這一些資料就會出來的嗎?
第三,整個累積起來的資料可以看得到很多部會,跨越很多部會就我自己觀看就學生權益方面的經驗,又或者是回到社區看到青年在社區遇到的地方的扞格或是框架,基本上在這一份資料裡面是看不到解決的策略及規劃的,以上先簡短說明,謝謝。
第二,可能是我太懶惰了,因為在資料當中,有看到幾頁是會告訴我們說議題來源是青年發展政策綱領的具體彙整表,這個是106年版的,這個網頁上有的嗎?這個是公告的資訊嗎?所以不曉得這樣的資訊,如果網路上沒有的話,我們應該要從哪一個地方對照這一個資料的屬性是否是真的或者假的,這個是第二個層次。
行政院吳馨如發言,就剛剛看到這一些資訊,比較簡單的是在措施及計畫方面是既有的角度,新興相對的是比較少,這部分後續可以再來思考,如果是既有的政策已經看似如此這麼多,但是問題點或者是行政院看到的點是哪一個部分,或者是可以再補充的,第一個層次為既有的框架,等一下可以再討論,這個是第一點。
(點頭)
再者,最近的資料請求,我們在附件的部分有看到教育部針對勞動教育,請求高教司、技職司去開勞動教育課程,眼見下一個學期要開始,不曉得後續有沒有機會看到高教司、技職司針對各個大學或各個技職院校已經開設勞動教育課程的數量,提供出來讓委員可以知道勞動部、教育部在push的狀況之下,學校的施行進程。以上。
第二個提案,請勞動部這邊研議勞動派遣專法目前的進度,或是在勞動部的立場是什麼,這是就勞動部的部分來作研議的可能性。
第一,有沒有機會請勞動部研議?因為現在政府要處理的是所謂派遣人力逐年縮減,但我們也可以發現有另外一個bug,往前推就是所謂承攬的部分,因為所謂的承攬基本上是不受勞資法保障的,從過去原民台幾位員工逝世,我們可以理解到承攬基本上在勞基法無法被保障的狀況之下,有沒有機會請勞動部下一步研議承攬不受勞基法之後,相關勞工的保障,及如果遇到職災時的回應機制是什麼,這是第一個提案。
我接下來進行所謂臨時動議的提議有兩點:
謝謝院長及相關單位的傾聽,可以感受到至少在這一次非常感受到對青年議題的關心及相關政策,謝謝院長及相關部會的努力。
行政院青諮吳馨如,因為我今天才拿到行政人事總處就行政院非典型人力運用及管理系統的資料。
再者,非常遺憾的是,經過這麼大的一件事,可是我們還是看不到所謂的校園民主,對我自己在成大的經驗,我們那一次的經驗是教師同意權的部分,非常可惜在修法的公報當中沒有看到,因此在資訊揭露的部分,我們會建議三個面向:第一個是會中錄音、錄影;第二個是會後留存;第三個是票數記錄的部分。不管是誰重啟什麼管道要獲取遴選委員內部資訊的時候,並沒有打到法律訴訟告訴我們說已經擦掉了、沒有了。
第二遺憾,其實程序方面成大在2014年發生了問題,也就是遴選的過程及程序有問題,不管是爭議也好或者是權責,全部又拉回去遴選委員會,要定調在遴選委員會很好,但是成大的學生打了訴訟之後,遴選委員會在打的過程中發生投完票之後擦掉白板之後又沒了,因此對我來說,程序的過程中有沒有機會或者可能在教育部的母法,我們認同遴選委員有獨立的自主精神,但是遴選程序是不是有機會進行錄影、錄音以防未來發生爭議的時候,是可以提供資料揭露的可能性。
為什麼很挫敗?這個提案第一個就已經提到學生代表希望納入修法成員當中,但是在現行公報當中沒有看到代表的,像這一些夥伴在去年提出一些大學法修法建議的時候,就已經有提到校園不只是所謂學生代表,還有所謂的職工,非常可惜的是,這一份公報當中是沒有學生代表及職工,這個是第一個遺憾。
我們收到議程之後,其實滿挫敗的,1月5日的提案,2月9日會前會,3月26日院長裁示,4月9日可以看到這一份資料當中教育部提供給我們的是函請國立大學校長的意見來說明,4月29日就登入到行政院公報,14天內就截止意見蒐集,到5月的時候才知道有這一個公報;公報的內容後話。現在是談4月26日的研討小組開會。
我可能要給勞動部一個預兆或是警告,中央政府非典型聘用人力數,今天早上立法院傳過來的消息,其實從臨時員、派遣勞工、勞務承攬人員,從2011年的7萬7,431名一直到2017年的9萬4,637人,上漲了22.2%,這部分我想勞動部可能可以先自我監督一下。
第三,針對職災單獨的立法進度,因為沒有看到討論,因此也要再度詢問一下勞動部這個部分,謝謝。
當時裁決是說要加強執法,這個是院長的說法,我想問的是,加強執法的部分還有確保勞工權益,因為就學生族群這一塊其實都可以看得到,當時至少從去年至更早之前,大學校園周邊薪資的打工地圖,其實都可以看得到各大學周邊店家的業主基本上是違法再違法,因此不曉得勞動部針對這一個部分有沒有要進行專案勞檢的部分?比如:我在的地方,也就是沒有勞檢員的地方,針對沒有勞檢員的部分,勞動部如何協助或如何看待這一件事?
我們也建議應該持續追蹤,不應該解除列管,並不是口頭討論過、草案內容都還沒有看到的時候,就要解除列管。
看到那一天的資料,我忘記把會議資料拿起來了,我現在手邊資料剛好六大議題裡面有四個議題全部都是教育部的問題,只有青年創業跟所謂的各部門資源整合,頂多再多一個是青年研究的部分是歸屬於其他部會一起要來偕同,因此政哲的焦慮或者是當天與會夥伴的期待,其實更想看到的是教育部作為一個教育主管機關或者是青年主管機關時,好像如果要兩個月去調所謂的調整現行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是不是稍微久了一下?這個我不知道,但是可以看到當天主要的青年議題是這個大議題、子議題的脈絡,以上。
首先,5月18日的會議名稱是「青年發展法及相關政策機制跨部會研商」,唸文學對文字比較敏感一點,但是周教授所收到的,也就是當天分出來大議題與子議題是根據周教授所做出來的報告去分類的,剛剛政哲提到的是大議題、子議題不應該這麼狹小,我們再聚焦。周教授提到的是,青年發展法的可行性,因此有其建議與評估,但是政哲反映的是大議題、子議題也好,不應該只有這一些而已,這一些被限縮之後,反而其他的夥伴建議是進不來所謂青年議題的部分,這個是我想要做一個補充。
回應剛剛羅署長的說法。
但是我們只看到這一份資料,很可惜的是5月我們沒有看到相關、持續的討論是什麼,所以我非常附議政策所問的那個期程規劃是在哪裡,因為我們看到5月18日開了一場會,但是這一屆的青諮在10月就要卸任了,這個部分是教育部要再加油努力的,以上。
十個縣市沒有組織,這個是請大家參閱。也就是公開揭露青年政策青年委員提案,還有所謂的「本署回應」的部分;第3頁,未來將成立青年立法籌備處。我舉這個例子要回應剛剛政哲所說的,在國教署開的會議應該要分層次討論,到底青年諮詢會議、青年組織或者是青年政策在大面向的範圍上來說,應該要有一個專責單位或者是能力不足、能力有限的地方在哪裡。
他是這樣建議。5月18日的會議對我來說是沒有辦法聚焦的討論會,為什麼會這樣子?請大家看到後面兩張薄薄單頁,106年全國青年組織及青年教育單位彙整是2017年12月23日(做的),今年是5月28日後才出來這一份資料。
我看到這一次會議資料說要解除列管,我表達非常嚴重地(抗議),為什麼不應該?
老師在問鐘點費的時候,但是未來的勞動教育或者是現行的狀況之下,即使老師具有勞動教育概念也沒有辦法申請講師費,即使要請求校外的專家學者來演講,也沒有辦法有講師費、交通費的負擔,這個其實是很結構性的困進,因為全臺灣的高中都是這樣,這樣的經費會從法規的鬆綁到實際支付的補助兩個層次要去處理,以上。
接著是技職司第二點,也就是令箭鐘應由主政單位發展後,將教材提供給校園,不知道是不是有另外互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