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會有正式的公文。
願意讓專家協助我們嗎?
調辦事法官的英文能力非常好。
現在三位是有三位法官。
參考你們標案的內容,到底要如何表達,司法院專業這一方面的人應該比較可以克服。
目前的機制都不會有相關的訴訟資料呈現或者是連結,都不可能。
準則的部分是依照法律規定去進行律師閱卷或者是當事人閱卷的部分處理。
可能要這樣子。
最快半年要完成。
如果我們要盤點規劃的話,我們目前預計7月要發包,所以還是可以發包下去。
這個案子出來,這個時程要多久?標出去之後要多久?
我以為規劃設計標是要做這一些事?
如果用三個月的時間,把這個盤點完,還要規劃設計標是要做什麼?
做事的方法要對,才不會白費功夫。
也就是要有人帶。
兩個禮拜一次。
你們多少人?
我們要做,也是可以這樣協助?
我們也是。
謝謝你讓我們知道。
這個是我們內部才能看的,這個是不提供給民眾的,這個是兩回事。
那個是我們可以思考。
一推就沒有法官的事。
案件進度的控管,目前都是法官助理當輔助人力在協助,控管的部分,以目前國家的特質,你要干擾或者是影響法官非常困難,因為法官獨立審判這一塊是不太能介入,我們要做這個只是把進度告訴民眾,沒有辦法控管,如果超過辦案期限,像一年是一年四個月,二審要辦出來,如果超過,我們司法行政就會去監督,現在的機制只能這樣子,只要在期限內,像當事人要他們三個月結案,我不能一直控管,一定要符合當事人的需求。
就是想打官司。
你那個案例是他們自己做還是委外去標?
窗口都有吧?
拜託政委,等候您的指示。
性侵害、少年那一些沒有公開的,我們打算用加密打包,也就是把裁判整本打包過去,每一天可以直接進入他的系統。
裁判書類的送達E化掉是雙贏的,但目前像少年案件,他們拿到,還要一個個key資料如果用一個清單,我是比較不專業,讓它直接匯入,系統接收就好了,不用花這麼多的人力,所以是雙贏的。
現在都資訊化了,以前筆錄也沒有電子化,時空背景不一樣。
以前還沒有網站。
法院沒有要求,只是協力。
這個平台建置之前。處長你說。
下禮拜二要跟警政署長拜會,這個平台還沒有做之前,是不是可以不寄?也就是節省人力。
我一直請處長趕快瞭解籌備會,大家是不是趕快談一下,如果您支持我們這樣的想法,就等候後續的處理。
後續的流程是?
同樣一件事,也是警察機關移送,但是差別在於我們的判決沒有公開的自發是不一樣的,這兩個議案其實是同一件事。
我剛剛提到的是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判決出來都會公開,但是少年案件是不公開的。公開就完蛋了。
剛才政委提到一站式提出臨時動議先插入。
整體國家的資源應該是一次性,自己的動作做一次,全部資源都在平台上,就自己找跟查詢。
法院判完不論什麼結果,判決書要寄四份,紙本走到這裡,各審級判完都要四份過來,如果一至三審更審你知道這樣寄幾份嗎?也要通報他們執行接管,因為我們最近一直覺得要節省人力,這個是非常好的著力點,各單位自己輸入你的結論,我們這樣寄過來,警察還要花人力key,海巡署也有同仁來說境管的部分,有的時候來的是電子,但是解除的時候是紙本,解除的時候就沒有同步上,這個其實是非常花人力。
目前的做法,我為什麼會看到這個問題?警察抓到一個人犯,就移到檢察官,檢察官結案之後,起訴或不起訴,要紙本給移送單位。
先取得共識,還沒有開始推。
非常同意,但到現在還沒有推,我一直趕。
剛剛政委談到一站式的部分,我非常認同,我來司法院第二天就拜會法務部部長,一個案件發生到檢察官偵查,到起訴或不起訴,到法院判多久跟判無罪,到去關或者中間到看守所,還有假釋出來,期間是否滿了,有沒有到更保會,一直完全脫離所有司法程序及執行,有一個進度追蹤。
其實我一直在糾結,要不要今年一個標案全部做完,後來我考量很多,還是覺得就目前的規劃,年底先把規劃那個做完再加工。
這個部分我們有共識,我們就用兩個標案。
就是一件事。
法官也會做調解、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