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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 PO 夥伴,不好意思,今天月會本來是政委要親自主持,但是臨時被指揮中心徵用。沒有發生很大的問題,但是有一些資訊的問題要由政委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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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政委辦公室葉寧,大家很熟悉月會的程序就不多說,我們就開始進行今天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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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序號 89、99、114、116、119、121 都在工作會議階段,118、122 即將要辦理協作會議,如果可以旁聽會發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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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7、109、114、120 這幾個案子辦理完竣,等一下會有相關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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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在辦理中或者是已經辦理的,大家有沒有什麼意見要分享或者是提供的?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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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92,中選會有關於促進新住民、原住民、身心障礙者透過多元管道取得相關資訊,請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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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協作會議我們召開了 5 次的工作小組會議,我們邀請內政部、原民會、衛福部協助盤點相關利害關係人、團體來提供可行的宣導管道,在協作會議當天是按照新住民、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的團體來討論,各組討論之後都有一些共通性的建議,像理由書跟易讀版跟上開各類團體來模擬投票,後續將作為本會溝通選物的參考,本項作為回應,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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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部會有沒有要補充?像原住民或者是新住民,內政部或者是衛福部?就不逐一點。如果沒有特別意見的話,本案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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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序號 97 是有關於保存族群語言文化多樣性,請客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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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7 次的協作會議召開工作會議,有邀請轄下的桃竹苗,用客語來提供公共服務的可能性,在去年的部分,我們先訪查中油的部分,台水 16 處有充分的腦力激蕩討論之後,有提供給各單位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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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個申請過程中,在今年 3、4 月份有台水、台電跟中油的部分有向本會申請 125 萬 8,400 元,這個部分未來後續建議在一些國營機構的部分,包含銀行、菸酒、台鐵管理局等等以推行客語來作為公共服務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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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委會有一份簡報,需要處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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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簡報是台鐵在今年第一季向客委會申請,整個在相對臨櫃服務這一塊,也就是 110 年度相較於 110 年從 37.5%上升到 100,台水的部分是在桃園這一塊,也就是在 110 年,110 年有提升到 75%了,新竹市的部分也是一樣,臨櫃服務是 0,110 年也配合客委會的政策達到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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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的部分,100 年是 66.7%,在 110 年臨櫃的部分,也提升到百分之百。在中油的部分,請各位參考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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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張,要跟大家說明的是,其實非常感謝財政部持續配合我們的政策推動,在桃竹苗的部分,包含台電、台水跟中油的部分都有持續長足進步,但是還是有改善的空間,可以向本會持續申請就既有客語服務這一塊,可以後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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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沒有錯的話,你們有跟不管是跟經濟部或者是財政部轄下的公用事業的獎勵補助計畫,歡迎他們來申請,但是沒有特別的 KPI 要達到,只是可以作為示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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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有沒有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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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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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財政部有沒有需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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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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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的話,看起來會議的結論是客委會有提供很多的獎勵、補助及各方面的措施,希望公用事業可以率先示範,然後進一步往下推廣,結論應該是沒有問題,不知道有沒有需要分享或者是回饋的?如果沒有的話,本案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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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序號 108,有關於強化選舉經費透明化機制,請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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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 108 案強化選舉經費透明化機制,去年 10 月 13 日、10 月 26 日 PDIS 曾經召開兩次的工作會議,協助本部來釐清這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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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會中我們有討論考量政治獻金法立法之初,曾經針對競選經費是否納管進行討論,並且決定僅納管競選經費有關捐贈部分,對於自有資金納管的問題重新討論的必要性與可能的爭議,需要再審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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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這個案子那時是因應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承諾事項強化政治獻金透明化的議題所提出來的,這個承諾事項的衡量指標,今年原定召開座談會蒐集各界對於政治獻金或選舉經費透明化之意見,本協作會議預計合併座談會於今年 8 月底前辦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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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除了協作會議的性質之外,座談會也是一種 MSF,也就是協作會議的性質,會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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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們今年會持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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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沒有意見?沒有的話,本案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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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案,109-「嚴懲五萬名逃逸外勞,縮短逃逸造成的照護空窗期,將家庭看護納入衛福部,保障失能、失智者的受照護權及人權」連署案,請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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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勞動部代表發言,這個案子是在 104 年 8 月 4 日經過網友提案,在 9 月 14 日附議通過,在 10 月通過籌備階段,在籌備階段之後我們總共召開了四次工作小組的會議,針對相關的議題來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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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討論的期間,因為提案人提案的內容多元,總共有 8 個方向,涉及到不同的部會,所以經過跟提案單位溝通,也取得提案人的同意,採取分階段的方式來處理,第一個階段我們針對提案人最關心的 5 項議題,我們在今年 3 月 25 日已經召開完畢了,跟衛福部共同在會上跟雇主團體、中介團體、漁工團體充分說明與表達,也獲得一些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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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的內容,我們最後也做成了公開的會議紀錄,有文字檔、簡報跟影像,也有在「Join」平台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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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階段的處理,涉及到內政部移民署的後續作業,後續再麻煩由移民署進行接下來的處理,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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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場我有去看,大家討論滿熱烈的,不知道衛福部有沒有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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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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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階段,內政部有沒有要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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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移民署針對利害關係人所提三項訴求,預計將於本月規劃召開線上說明會,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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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應該 OK。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要分享或者是回饋?如果沒有的話,本案洽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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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序號 114 號:開放授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養機構,批次下載「健康存摺」資料,以使護理人力強化至日常安養養護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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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與會先進大家好,有關於開放授權輔導會批次下載健康存摺資料,這個案子非常感謝健保署、勞保局的協助,我們分別在今年 1 月 24 日、3 月 23 日召開了兩次工作會議,目前最新的辦理情形就第二次的工作會議結論,有兩項跟各位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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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項,我們要提供一個具體的介接規格跟期程。這部分我們已經在 4 月 29 日前跟健保署協調確認我們的介接需求規格,總計有 8 類計 70 項欄位,採用的介接方式是 SFTP,在正式介接前本會會訂定完成使用個資的同意書,還有使用健保署健保資料的管理要點,這個部分也會函請健保署審查同意。相關的系統功能,我們規劃在 6 月 30 日以前完成,希望在 7 月的時候可以正式實施批次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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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政委辦公室也有指導本會如要建立 T-road,相關的行程要預作規劃。本會從這個月開始,預計花 2 個月的時間完成 T-road 環境的建置;雖然跟健保署介接資料的方式將採 SFTP 來進行,沒有採用 T-road;但本會會再與其他十幾個與本會有進行資料交換的政府機關單位接洽,研商是否資料交換方式可改採 T-road 方式來進行,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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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退輔會。不知道健保署有沒有需要補充的?不在。國發會有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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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 T-road 技術上的需求,我們會協助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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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技術上或者是其他的,國發會會協助。針對這個案子有沒有其他的意見?如果沒有的話,本案洽悉。以上的報告案都解除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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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討論與協作,文教館所改成行政法人之可能性,請人事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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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國的世界博物館,像法國、日本、英國,像國家級的博物館或者是法人組織,具有尊重專業、財政鬆綁跟企業化的優點,國內文教館其實可以參採世界各國跟法人組織經營的模式,來從中長期的角度來提出與改進行政法人的規劃,以達長久經營跟提升國際能見度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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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提案假設改為行政法人的話,利害關係人公部門所影響的機關是文化部所屬的博物館以及國立故宮博物院,所設的事由是涉及組織型態的改變、財產會計、採購及人事資格的改變。影響的人會有 2,983 人,這個是初步調查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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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期待協作可以改變什麼?透過公私協力、對話擴大的方式,將文教館為行政法人的誘因為最適的模式,以利廣納多元意見,以上報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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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人總提出的案子是大哉問,主要是文教場館的部分,相關的部會,看看有沒有什麼意見,先從文化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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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博物館行政法人化的議題,我們從 2001 年就有討論,但是一直沒有共識,主要是擔心過度強調成本與績效,會失去博物館文化教育的本質,以本次提案內容當中有舉到國外的案例,據我們了解,像日本的行政法人國立博物館,以他們為例的話,在日本政府也是要求他們館所要逐年增加自籌經費,但其實在過度要求自籌經費的狀況之下,其實有可能會衍生博物館比較傾向引進迎合大眾的商業特展,或者是以追求參觀人數為目標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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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像地方政府也有現有行政法人博物館,像「高雄市專業文化機構」,它是由高雄市立美術館、高雄市立歷史博物館及高雄市電影館等三館改制成行政法人,其實改制後也有一些相關實務上面臨到地方政府逐年減少預算支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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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這個提案,我們認為真的票選當選的話,相關的討論要再更精緻,也要審慎評估推動,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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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教育部的先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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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長官好,我們的意見跟文化部是一致的,這個議題其實真的已經討論多年了,其實各館不同的營運方式都各有優劣,所以如果票選的話,誠如文化部代表所說的,我們希望有更細致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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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提一下本部的館所,像科學院的博物館是多元進行的,所以也有自籌財務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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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像國立圖書館的部分,我們經過評估是不適合轉型為行政法人,因為畢竟還兼顧圖書館政策相關事宜,以上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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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聽起來兩部都認為有爭議,但也表示值得討論,只是討論就要比較細分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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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是單獨的機構,有沒有什麼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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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也是遵照文化部、教育部的意見,我們去年有一個最適組織型態的研究案,我們對這個議題也內部有作了研究評估,謝謝,以上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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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們不是在今天要在這邊決定是不是要行政法人化,請大家看看這樣的問題是不是值得作為票選議題來討論,各相關部會都說明完了,不知道其他的部會有沒有類似的情形要加進來討論?如果沒有的話,我們是不是先請下一個案子來進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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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有關「電腦及行動載具顯示客語罕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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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電腦、行動載具顯示客語常用字的情況,因為標準化、現代化、普及化其實關乎客語推動的程序,教育部在 100 年有建置適用電腦客家語的輸入法,但是民眾開始改變智慧型裝置的習慣,已經超過了電腦,所以這一個部分後續造成我們客語在輸入法、讀取的部分有一個障礙在裡面,所以希望透過公私部門來流通,因為客語在讀跟寫的部分,我們希望在更友善的情況之下,我們提供了利害關係人,也就是公部門、私部門這兩塊的協助,也就是教育部是客語的讀者單位,是不是客委會跟教育部可以一起訂定這個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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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客家語言發展的機關,希望可以研訂標準化國家語言書寫的系統。因為國發會在全字庫的網站是可以協助他,解決問題不足的問題跟常用的問題,還有協助資訊推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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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部門這一塊,我們期待綜規可以建置全字庫,像電腦當中可以在網頁上顯示相關的問題,臺北市電腦同業公會的部分,在後續字庫的軟體跟推行上,也需要電腦公會的協助,客委會透過公私部門的討論,推動讓電腦跟行動載具內建客語相關字庫跟運用程式更友善,也更有利推廣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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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你們的需求之外,你們希望別人做,客委會可以提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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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其實是陸續蒐集,也就是在地方蒐集耆老跟相關罕用字的動作,所以其實字庫是不斷增加,但是實際上在文書上只能落到一般書面的檢定,所以我們希望這一個部分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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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已經有一個字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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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是有一些字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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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一起來充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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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也就是輸入跟顯示可以達到非常友善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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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們自己的評估?因為我們要談協作,大家都要考慮如果假設你們的字庫,然後請大家一起幫忙,你們的字庫是處於協作之後可以達到使用的狀態,或者是要一段時間完成之後才可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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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需要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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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會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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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再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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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們就請相關機關,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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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這邊說明,有關於書寫系統的資訊部分,教育部現階段已經對客家語跟編輯客語字典等等的方式來公布資料,並且提供、鼓勵各界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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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客語用字的部分,都已經符合 uni-code 的標準,所以在通用、交換的時候,已經不會像以前有亂碼的狀況,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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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也有製作客家語的拼音輸入法及只要用拼音的部分就可以用客語的用字,基本上這邊的字音也好,都是符合 uni-code 的部分,所以目前處理顯示狀態是正常的,只是有部分很罕用的字,但是沒有字形,這個跟原本的字形檔有關,這個可以下載更大型的安裝來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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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行動載具的部分,因為對系統環境跟桌機不一樣,自行安裝字形檔並沒有這麼方便,所以要採取其他的方式來克服,像要用網路顯示的方式,像客委會提的案子,教育部基本上是表示支持,也建議可以參考民間企業的意見,擬訂相關的鼓勵措施,提高他們的配合意願,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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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教育部先進,不曉得文化部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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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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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誠如客委會跟教育部所提到的,國發會在這個案子的角色上,我們建了 CNSE 標準碼的全字庫,我大概稍微說明一下,主要是依照 CNSE643 是國家的標準,也就是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有訂定碼位是什麼,這都已經有國家標準存在的,我們就是依照這個來建立字跟碼的對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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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剛剛提到國人很習慣的是,我缺水就補水,缺木就補木,所以會很多姓名用字或者是其他地名的用字,在這個標準碼是沒有的,但是又已經取得這個名字,為了要讓他可以用,所以我們就建了一個暫存碼,也就是建了這個字,然後給他 Uni-code 的碼位,現在建了 2 萬多個自造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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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要講輸入、顯示跟字形這個是要分開來看的,要建了這個碼之後,輸入跟顯示也就是要輸入法那邊來配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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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剛剛教育部有提到,他們有把客家相關的字形收納進去了,客委會這邊提到像有一些罕用字,像這裡面沒有的,而國發會可以幫他造這個字,也就是把這個字造出來,教育部如果要納到客語輸入法當中,未來當然就是可以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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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像現在跟教育部一樣,客家拼音輸入法現在只有到這個桌機的部分,手機的部分還沒有辦法提供,這個部分後續如果有一些技術上的問題,可能也要找業界共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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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您的意思是,如果字可以確定,然後不管用哪一種方式是可以輸入的,然後是要可以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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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發會的角度來看,我們可以幫忙客委會,剛剛有提到找一些耆老把罕用字蒐集了,看看有哪一些沒有的話,我們國發會可以幫忙找。像輸入的部分,因為據我們的瞭解,因為手機記憶體很小,是不是可以容納這一些相關的字形,也就是要再找業界來討論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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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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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單位是科技部(數位發展部),有沒有要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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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能提供協助,將配合後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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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其他的機關先進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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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皆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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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下一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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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請國發會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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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則是「一起支持教育現場零虐童,懇請連署支持!」連署案,在 4 月 25 日超過 5,000 人附議成案,這則修正權責機關為教育部、衛福部共同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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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則是「全民監督要求政府不良公務人員退場制度」連署案,權責機關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這一則到現在已經 2,886 個附議人,距離截止日期還有 5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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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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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與會先進,就序號 1 的部分來說明,我們大概是在 4 月 25 日有致電民眾,針對民眾所提的訴求,像幼兒園的部分,民眾是希望可以推動幼教相關法令的改革,可以落實稽查跟法令的執行,接著是希望在稽查法令之外,建置不適任的公告跟處理機制,可以讓家長跟學校來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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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們也希望就目前幼教的相關法令來提高相關的罰則,可以遏止不當虐童的違法行為,教育部目前的辦理情形可以分以下幾點來說明:首先,我們目前在幼兒園相關法令,也就是幼兒照護法,在今年 3 月已經送到立法院,在 4 月 18 日、20 日、21 日已經在教文會審查,其實這一次幼照法跟相關條例的重點是要回應各界的期待,也就是要強化幼兒保護規定,其實第一個修法的重點是這些幼兒園園內有發生不當虐童事件的罰則,明訂這個違法行為的態樣,針對這些不適任教師消極資格的情形,我們跟教師法做了一致性的處理。未來修法完成之後也會強化不適任人員的管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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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有關於幼兒園管理機制的部分,我們整體提高相關的罰則,像幼兒園發生的超收,以及不當對待對待,也提高了罰鍰的額度,針對民眾的訴求,其實在兩法修正公布之後,我們都可以就民眾的訴求來達到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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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會持續督導地方政府,也就是落實幼兒園的相關稽查及管理措施,還有教育部建置不適任的管理通報機制,也會有改進,像全國教保資訊網的部分,有建立裁罰資訊專區可以配合來修正,所以可以針對有虐童事件發生的時候,可以作查詢,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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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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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就這個案子來說明,其實跟教育部做法很相近,其實我們在 108 年兒少法修正的時候,其實已經將違法的額度從 6 萬到 60 萬,我們目前也是配合教育部相關法規修正,我們也針對 0 至 2 歲正在訂定相關的專法,專法的部分內容原則上都有參照幼兒園的管理,相關的罰則也會參考各界的意見來提高罰則,其實做法跟教育部的部分其實是相呼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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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於消極資格都有規範,針對違法的人員,我們在 108 年,也就是網站上也有建置這樣的違反人員的專區,讓民眾可以來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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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們針對托嬰中心的部分,在兒少法 108 年修訂的時候,也增訂了托嬰中心要裝設錄影設備,其實不管是從法令的規範或者是實質的管理,都有朝著兒虐零容忍的方向在執行,以上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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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有沒有其他的部會要分享、表示意見的?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請下一個票選案針對不良公務員退場制度,大家是利害關係人,也可能都不是,我們請人總幫我們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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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全民監督要求政府制定不良公務員退場制度的議題,其實現在是與公務人員考績法、懲戒法、俸給法等法有關,這個案子其實目前還沒有成案,還需要 2,113 個附議。就剛剛的那一些法規都是屬於院外機關,我們都是循例成案之後都會在考試院那邊做嚴懲處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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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29 日有一個憲法法庭的釋憲案,也就是年終考績丙等的規定是不是有違憲的討論?3 月 29 日召開言詞辯論,預計是在 6 月底,最慢 8 月底有一個宣判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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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討論到這個釋憲案會影響到公務人員退場制度的規定,所以暫時不要列入協作會議的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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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人總的意思是,也就是第一大法官有一個案子正在進行中,第二個是牽涉相關的法規是考試院的權責,並不一定是行政院可以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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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公務人員考績法、懲戒法、俸給法等法中,懲戒法是司法院之外,其他都屬於考試院的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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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沒有需要分享或者意見表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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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皆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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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直接進行票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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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進行 4 點 4 分,我們投票到 4 點 8 分,投票過程中有人沒有收到票的連結,都可以隨時過來找我,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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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結果:「文教館所改制行政法人之可能性」自提案、「一起支持教育現場零虐童,懇請連署支持」連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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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這兩個機關留下來,我們討論一下工作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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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臨時動議?沒有的話,我們今天會議到這邊結束,麻煩就這兩個協作會議的主辦機關留下來討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