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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謝謝各位辛苦的評審看了這麼多的案子,來做綜合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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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一些程序,今天發言是有逐字紀錄,大家有十個工作天編輯,再對外公開,在第一次發言的時候,麻煩講一下自己的姓名,方便我們的速錄師記錄,這個是第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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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我們今天確認二十隊團隊入選之後,就會進入媒合跟輔導期,這一次的黑客松跟去年的一樣,就是我們所有的評審委員都可以擔任當然的輔導委員,意思是如果覺得這二十隊任何一隊或者是一、兩隊你覺得他提的概念不錯,但是需要更多一點的加強才能做得比較好的成績,非常歡迎直接認領,不管本來評多少分,就可以開始跟工作人員接洽,我們會盡可能跟每一個隊伍找到輔導團的成員,當然這個是評委的權利,並不是義務,如果很忙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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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還有一個輔導團的成員,如果有哪一些隊伍真的都沒有評審認領的話,我們就會想辦法讓輔導團的人來認領,大概是這樣子,我們直接開始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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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以下就由我來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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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整個初選的流程是這樣子,很感謝各位委員很辛苦幫我們提了一百多個案子,我們目前走到今天的初審會議,我們之後就依照對外公告的時程,預計5月7日會正式對外,把前二十隊的結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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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把之前一些提案來作一些分析並跟各位委員報告,總共132件裡面,整個機關單位的分配是這樣子,包含中央政府單位,也包含五院有39件,地方政府有28件,民間團體有45件,學校有6件,然後有3件是個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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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們今年的六個議題,目前全球夥伴有14件,城鄉創新有9件,國家永續有27件,產業發展有7件,開放政府有40件,跨域合作有3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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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面有4件比較特別的,他們是由單一的單位來提的,是跨單位來提的,我們之前有說跨單位合作案不會給予考慮,總共有4個案子,包含銀髮天使,是由內政部、衛福部一起的,主要是做銀髮安居的企業。衛福部、新北市政府及另外一個案子是在做流感疫苗接踵的提案。第三個是由台北市政府跟SG這邊的合作案子。最後一個是由內政部跟財團法人提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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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各位委員報告,目前四個案子統計的結果,除了第四案擺在21名以外,其他前三案都是在20名以內,這個也跟各位報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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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132案相關的技術人才,後續我們媒合需要,我們有做一些統計。我們確定20隊之後,我們會把20隊的各種需要的人才支持的部分再整理出來做後續媒合用。另外,有關於資料掌握的部分,我們也有做一些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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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單位還沒有,另外這個部分是等這20隊今天確認之後,也會把資料做出來,到時會再跟國發會有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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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面這幾頁是我們把前40名的團隊整理出來在這邊,等一下政委會做一些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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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第11頁)剛剛跟大家報告,我們總共有三個主題,裡面有70%是由各位委員打分數,有30%是民眾票選的,我們那個部分有2,000多的有效票進來的,這是包括評委、票選的成績都在這裡面,最後算出來的結果是這樣子,我們是把前40名都列出來,因為40名以後的分數其實差很多了,不知道這前面有需要調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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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大概看了一下,跟民眾票選這邊比,總成績前40名裡面,前15名的票選都在這裡面,前20名裡面有10隊是票選前20名的,也都在這裡面,所以基本上應該大致都還有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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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裡面有一些團隊,大家可以參考一下會稍微特別一點,可能是民眾票選沒有那麼高,也有委員覺得這個案子很重要,大部分並沒有離得很遠,我們把前40隊的資料整理出來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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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委員根據這個案子的創新性、可行性來評估,中間30%是由民眾來票選的,民眾票選都有,所以大家有什麼垂詢的話,我們這邊負責的同仁也在場,可以協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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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20隊今天確認之後,5月7日公告之後,我們就會開始有兩次的工作坊,分別在5月26日、6月29日,6月30日基本上是一個複選的會議,那一天大家需要到場來,有20隊進10隊的評審,有20隊是7月21日進總統府決賽,給委員的信裡面,都有給相關的時程給大家通知。我們在會議以前,都會跟大家再做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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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工作坊規劃的安排,到時也是希望各位委員能夠盡可能撥時間出來跟20個團隊一起協助,把他們的案子做得更完整一點,因此我們在兩次工作坊實作後段之後,都有安排一些輔導會議。這包括在座的評委會,我們有另外專家輔導團的這一些專家們,我們都會邀請一起來參加兩次工作坊與指導會議。29日是第二次的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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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第19頁)30日那一天會安排做複審會議,今天確認20隊是會做final pitch,最後會選出10隊要進到決賽。以上是我們目前的報告,之後交給政委來主持20隊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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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謝。,我剛剛看了一下這前40隊,分布其實是還滿平順的,但是確實在20名左右做了一個cut off,我看了還好,好像沒有差小數點2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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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碰到這樣的情況,先看看所有評審們對於假設寫的前20隊就是20隊的話,有沒有想要進一步釐清的?有沒有覺得在前20隊裡面有哪一隊或者是哪兩隊有比較嚴重的問題,不應該進入重點輔導這20隊裡面?或者有沒有其他的觀察或者是想法?大概都可以提出,我們就不特別點名,任何人想到就可以發言,我們就先把時間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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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對於第13案跟第20案有一些擔心,第20案稅務資料相當敏感,我不知道對於金融監理會不會有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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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確定哪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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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個上面的名次不完全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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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張紙是按照提案的順序。A4是按照成績的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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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提的案子是第11名「早知道」的案子,這個會不會有金融監督監理擴張的問題,我們請金管會確認是不是可以這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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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另外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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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案在這邊,也就是第1名,我不太確定,因為從提案出來,我不知道這個案子是這個公司既有商業模式的提案了,我們是要幫他完善他的商業模式的提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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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是黑客松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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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解釋一下,其實在FixTW那一案裡面,他們現在有很多要額外橋接的成本,才可以達到他們的商業模式,因為許多縣市政府目前檢舉資料尚未有一致的API的標準,基本上他們是一個請求,看能不能他們覺得最好用的標準,就讓所有的縣市加以一致跟正規化,這樣的好處是別人要進入這個市場會更容易,因為不需要再像他們一樣做每一個縣市清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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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共利益來講我覺得還好,並不是要求政府按照他的格式去寫,只是希望縣市之間不要那麼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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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其他的評審,等一下一起處理,所以除了剛剛講的國稅局的案子有一個爭議之外,看大家有沒有什麼其他想要分享的,也就是可能會有爭議,要取得什麼才會繼續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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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提一個疑問,因為我看到好幾個提案是有關於電子化,二十名以內有疫苗,應該有三至四個是電子化,我想要釐清一下黑客松的精神,有一些是跨部門的,是不是要用黑客松的形式來跨部門的處理,或是還有民間的東西?但我看有一些提案很單純,可能用email就可以處理的,我想要瞭解總統盃黑客松對於電子化的概念是怎麼樣看待?好像上一屆也有類似的,但是跟民間不太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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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想先就20名以內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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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特別講的是衛福部疾管署、衛生局、HTC的這一案,確實是上一屆在前五名裡面,像也有「離島不孤無限支援」的那個案子,把紙本後送、取得授權等等的方式單純電子化,變成可以用健保卡、自然人憑證就可以進行視訊彙整的工作,所以這種單純把行政電子化的這個提案,確實在去年也有出現,而且最後有到前五名,這是事實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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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電子化的貢獻是不於只是送紙本變電子,而是在於流程,因為紙本所涉及的流程是傳統的流程,電子化的過程是在流程的簡化及效率化,那個部分有一些突破,我看起來這個流程有主要貢獻,並不是在data science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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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是資源配置,有些是要做資源配置,要知道哪裡是資源的缺口,這個部分是要靠電子化,這個也是力求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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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沒有想提出討論的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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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的過程中,有些隊伍提出基礎建設的部分,例如像跟自然人憑證或者是驗證相關的,我們需要共通的基礎設施,我們想要請問一下,因為不可能每個人同時都做,有一個共通的,也就是怎麼樣的方法幫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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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非常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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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在上一屆的做法,如果在前20名裡面,如果有一些隊伍,你覺得跟20名以後的隊伍有綜合效果,像需要共同的基礎建設,我們會強烈建議後面那一些隊伍的人併到前面隊伍裡面來,一起來解決這一個共通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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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會提案,那就是至少願意接下來兩、三個月裡面花一些時間,來做覺得在意的人、事的開發,所以當時我們的評審輔導其中一個重點,也是去找那一些在20名之外的,再併回前面20組裡面去,所以這個是你覺得已經有看到的話,也許直接跳下來當他們的輔導,或者是如果沒有這個時間的話,至少給一個書面建議,我們跟幕僚單位想辦法讓輔導委員去做這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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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有沒有其他想要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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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皆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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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的話,我們看一下……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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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還在確認之前對這一些的評語,因為我對健康資料學生型數位網路照護,那個是第23名。其實我兩個案子比較有疑慮,一個是剛剛有提到的力霸那個案子,因為有提到要開放健康的資料,裡面有提到期待的應用會讓人比較擔心,包括像開放給企業做員工的健康管理,這點其實有可能會造成開放給員工健康管理,企業以健康資料作為評估或是解僱的依據,可能會加深就業歧視,也會造成一些社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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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我們把健康資料匿名來講的話,對很多企業來講,比如100人以下的小企業裡面,誰有憂鬱症,其實馬上就知道了,也不用匿名,去個資化也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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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而且慢性病的患者也很容易變成詐騙對象,也可能會一直收到一些廣告,對癌症治療仙丹的廣告,尤其是慢性病患者會變成詐騙對象,像跨性別、心理疾病患者、愛滋病患者也會面臨如果要求診或就醫紀錄,可能會變成他們個人隱私或是個人生活會曝光在就業、生活的各個面向上,因此會造成就業、生活上的困難,因此我認為第94項,其實是有一些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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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今天討論前面20隊,後來有刷掉3隊的話,我們再來實質討論這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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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天有逐字紀錄,我們也會公佈在網路上,讓健保署的同仁可以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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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因為目前不在20名以內,所以我們應該不會實質需要碰到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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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這個提醒很棒,我們在去年前20隊裡面,也有本來想要拿這一種健保資料,不是只給他個人分析,而是更廣義去蒐集,後來也是在評委的輔導之下改邪歸正……不是,是做了比較尊重的個資應用,如果評委要跳下來輔導的話,這個是要考慮的問題,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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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在23名,所以沒有問題,這個是很ok的,我們是以簡報成績統計的前20名作為主要討論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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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個技術性的疑慮,第11名隊名是「力霸慶富早知道」,因為提案的機關是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我剛剛請雨蒼查了一下,這個案子還在訴訟中,還沒有三審定讞,由財政部提的案名是這樣,名字是「總統盃黑客松」,慶富案的相關當事人、公司,我覺得會讓人家在官司還沒有定讞以前,有這個疑慮,如果到時有人抗議,我覺得應該要有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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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我想可以跟提案人溝通,更改隊名,不提到具體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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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別的19個,有沒有其他要討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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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排名第一名的,這個是crowdsourcing的部分,他的重點在於能不能接,像心態及法規上的部分,交通局的部分,只要說現在無法做,是不是直接就出局了?這個是現實面,我們要先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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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運作中的服務,所以不太可能不處理。但是確實如果不積極處理的話,效益是會受影響的,這個確實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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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自己跑一趟是可以,但是東西沒有接到,執法單位沒有用,也就是純參考而已,讓他們進來了,然後協調的結果還是原地踏步,會不會浪費那個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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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我理解。不過以我的理解,他們目前的情況是,無論如何都會送回各個縣市的警察局,所以這一個案子要處理的是,每一個縣市警察局系統會一直改的問題,倒不是民間現在自行糾舉的,這個是各縣市政府的;有一些沒有API的,要有一個模擬的瀏覽器,會很麻煩,但是以我的理解,還是全部送到警察局,並不是有一個義警隊在那邊糾察,是有對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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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集中討論一下「早知道」這案?剛才子維的意見是要拿掉特定公司名稱,另外有提到要的資料,包含希望銀行體系提供案件的名單、司法體系可以提供相關裁處的名單等等,這一些確實是做得到的,我聽起來的意思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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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造成金融監督監理權限擴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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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有這個顧慮。看大家有沒有其他擔心的?可以一次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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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我看到的評語是,銀行並不是不知道,或許我們的金融機構可以,但是裁量權還是在各自的銀行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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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些沒有寫在評語裡面。像稅務資料,以提案人來看,應該是打算用稅務資料,這個是每一年一次,以每年一次的資料來作為淘空的計算依據,可是像如果未來有進步的話,是上市公司,好像每三個月遇到一次,才公開一次財報,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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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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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財報來看,會比一年一次稅籍資料還要即時,而且還要有用,我在最近兩個月開始淘空,我在稅籍資料是看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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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稅籍資料本身是不是可以拿來做偵查犯罪的依據其實是有疑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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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的是,是不是可以有這樣的過程或者是修改?如果從上市公司會計財報上有計算的話,我想應該是比較沒有疑慮,而且比較有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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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一個是目的外利用的問題,也就是稅籍資料是不是可以這樣用,另外一個是縱使可以這樣用,或者是法條為平常可以用的資料,是不是可以有明確的制度來授權這樣的使用,不然確實像剛剛所講的,就會有「財政部這邊產生一些資料,這個看起來跟監理也有關係」,但是到底怎麼樣發生關係,以及如果在監理上被集中調查等等,到底有沒有回應或者是申復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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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這個提案人是要說要用機器學習的方法做,如果中間有系統性歧視狀況出現的話,到底要怎麼處理等等,這個都是大家覺得要釐清再進行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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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對於這一案有沒有其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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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也有提到,有關於資料來源其實有替代性的方案,我想在整個效果上會比原先的提案是更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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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輔導到有替代的資料,理解。看同仁有沒有其他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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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的關鍵是在於適法性疑慮,如果排除替代方案,其餘部分的可行性有多高?關鍵在這裡,並不是所有部分的分析是資料來源適用疑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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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替代方案,在實務上也有可行性的話,還是可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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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的意思是,我們是要做剛剛的釐清,釐清之後如果不可行或者是不恰當這樣利用的話,傾向是我們幫他找替代的資料來源,而不是這一案完全不做,我聽起來的意思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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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子本身的精神上還是有價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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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解法有疑慮,但是確實反應了真正的社會問題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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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有沒有其他的意見?如果沒有的話,我們會跟這一位提案人進行兩個協調,一個是對於線條,第二個是不是接受會先跟主管機關確認這一些資料來源有疑慮的有沒有要這樣使用,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建議替代資料,如果建議這兩個條件的話,我們讓它繼續做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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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對於這樣的處理方法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確定了。如果這樣的話,前20名是不是按照簡報上?20名不分名次,對不對?我們在公布的時候是沒有在管名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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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的評語是不是要提供給隊伍,這個是參賽隊伍目前提出這個要求的,是落在20名或者是4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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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但是因為有正式來問,所以還是要回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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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可以提一個提案,看每一個評審,因為是在「之外」,我的評審都可以公開,因為我對每一個隊伍都是一樣的,就是主審不下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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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大家要不要把全部公開,我覺得是不是尊重每一個評審?每一個評審覺得全部公開無所謂,那就公開那一些部分,是不是比較好一點?比起我們一案一案打起電話來要問全部的評審,這一案要不要公開,這樣是不是簡單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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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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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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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可以。我們在去年的做法是對於前20名的,我們的綜合評語是全部拿掉評審名字,但是全部公開,我們的去年做法是這樣,但是今年現在是在初審,去年是沒有公開評語的,以我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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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在新聞稿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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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個是綜整過的,沒有個別評審的匿名公開,去年是沒有這個,如果大家願意匿名公開,我覺得也比不公開來得好,所以每個評審覺得要具名或是匿名公開,當然所有人都具名公開,除了一個人的話,就可以具名公開了,但是應該不至於到這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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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點想法,因為這次有真的不知道在寫什麼的東西進來,這樣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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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說投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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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常常處理一線的,為何評審這樣講,可能會耗掉很多力氣,如果都沒有的話,我們是按分數公開的,可能比較沒有那麼多爭論,提供給大家參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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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們也可以如果評審決定要匿名或具名公開,可以給一個門檻,像我的綜合評分是30分以上的,我才公開。這樣其實就可以解決掉一大部分這邊的這一個問題,就是有一些乾脆被評成0分的,又很想知道評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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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一下在評分時的狀況,從最終評分可以看到某些提案我打很低分,這些案子大多來自同一人。我很認真看提案內容,在評語把粗糙的的提案行為點出來,另外達到某個分數以上我認為好的提案也會給評語,其他介於中間的就只打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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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還有一個部分是,我覺得在與地方政府溝通這個計畫的時候,可能有一些不足,我們委外執行團隊有到各地方政府宣傳去鼓勵提案,但或許因承辦同仁沒有了解總統盃設辦理的精神,提出的案子只是資訊化的層次,像這樣的提案,我也覺得不應該來到這個場合來,而是本身業務範圍進行,有些依法要辦的業務,因為預算資源不足做不到,趁此活動把案子提上來,像這類的提案我也在評語回饋他們意見。所以我覺得我的評語可以公開,且具名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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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因為每個人在意的不同,每個人的公開條件都尊重,好不好?像蕭老師是全部公開,就算打0分的,特別是打0分的,或許有一些評審是只有一定分數以上的公開,又或者是怎麼樣,是不是請幕僚機關這邊,每一個評審拿到一個criteria,這樣就不必互相遊說,我覺得這個是比較好的,請再一一確認,議程上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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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提到評語的部分,我提出一個意見,分數我看到個人的評語並不高,但我認為是一個問題,提出問題的方法是讓這個問題往更高的方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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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哪一個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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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逃逸外勞」。我認為這需要被解決的問題,他們提出的方法是後的方向推,因為我認為外勞逃逸是結構上的問題,這樣子的評語,我們想要讓他們知道,因為這好像也是政府單位,所以我認為讓他們知道、改進的話,其實是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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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是不是可以可以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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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啊!我覺得另外一個可能性,你把要挑著的要公開就公開,其他的不公開,這樣也可以,幕僚單位我想每一個評審,到底要公開哪一些告訴幕僚單位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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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有人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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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要求,而是每一個委員給你一封信,這一封信裡面是要公開哪一些評語,講的方法可以說要公開這四隊的評語,或者是要公開全部的,或是公開前40名的,不管怎麼樣,公開的方式可以選具名或是匿名,全部就是這樣子,只要一個trans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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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剛剛討論到有一個案子可能需要請他送相關的資料,並確認使用,如果經過確認這一案,是沒有辦法執行下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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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說沒有辦法用那一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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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是走不下去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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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兩件事,一個是如果那些資料沒有辦法這樣利用,就輔導他取得替代資料,如果也沒有辦法取得的話,這一案就走不下去,就進不到前十名,就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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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現在選出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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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以去年的經驗,一旦公告20名之後,第21名是不遞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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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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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看起來20個,至少有10幾個都做得出一些東西,我覺得這一屆的品質並不比上一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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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議程上往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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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已經有確定20隊,個別的團隊我們會再跟他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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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下一次的話,我們5月7日會把這個東西正式公告出去,我們下次就是5月26日第一次工作坊。第一次工作坊到現在有一些個人的報名與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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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個人報名的部分,我再次重複,儘量讓沒有入選的,也就是110多隊的朋友理解到可以看一下前20隊跟所做的性質有沒有重疊,或者是前20隊已經解決的話,本來關心的問題可以一定程度得到解決,如果那樣的話,就可以強烈推薦他用個人身分報名加入前20隊,這樣的話,其實每一個隊伍都會變得比較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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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的過程如果有下一次總統盃黑客松的話,是不是建議有初選,或者是提案的單人次數是否有限制,又或者是提案的本身內容有下限,很多地方都是寫一行一行的,這個是太過於簡略了,舉辦的流程是不是可以稍微調整一下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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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院核定的要點,所以應該是會有下一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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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提議真的可以想一下,因為我們在到一半的時候,也發現有人後來用了一大堆不同的Gmail報名,所以在系統上用任何技術方法來卡,那就是再弄幾個Gmail帳號,或是把中文名字取成跟隊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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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並不是沒有做一些因應,而是這次有人確實很想要提出多案,所以最後阻止不了。我們之後會考慮到這個情況下,至少確保他的內容,至少有一個預篩的機制,不要浪費到評委的時間,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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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程序上稍微要處理的,我們20隊裡面,疫苗那一隊是不是沒有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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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你要輔導他,要寫一個隊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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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知道」那個隊名回來的時候,我們確認之後,是要授權來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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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這邊這樣子,我先提一個看大家是否同意預設的名稱,如果最後協調失敗的話,我們直接運用這樣子的名稱,也就是看是不是第20隊,也就是校園流感疫苗接踵電子化,是不是直接用題目的名稱來當作隊名,如果沒有在期限之內給我們回應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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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早知道」,如果沒有想出一個沒有「慶富」名字的話,那同樣是以「……政策系統」作為隊名,如果大家不反對的話,我們就用這個當作備選方法跟他們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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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目的是希望他們想出一個有創意,但是又不太有爭議的名字,好嗎?程序上大概就先這樣子,看大家有沒有其他的程序上要提出來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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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髮天使」牽涉到要編制指數,還有「智能防洪即時預警系統」其實有牽涉到水利的專業知識,還有會塞車的智慧交通號誌處理,那也有交通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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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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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是不是可以輔導他們跟大學合作,去做這樣子的指數及水利的分析,我想這個部分地質水利背景,不然執行上會有一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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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那沒有問題,這個請就接下來run輔導團隊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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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rt那一案是資料英雄有聯合提案,所以那個網絡裡面應該是有一些相關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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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是台北市大地處,有地質水利的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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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那一隊應該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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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有沒有要確認或者是詢問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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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在評選的過程,常常會感到困惑,或者是看到這個表會感到困惑,有幾隊我自己很喜歡,沒有進入前20名,但是有幾隊我覺得創新性也不是那麼高,為何會在前20名,當然這個是個人喜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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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的是,總統盃黑客松希望呈現什麼面貌?比如以第13名「化學品分享平台」來說好了,老實說這並不難做的事情,有沒有必要以總統盃黑客松的高度來鼓勵這一件事?像第24名復仇者聯盟來整合各種不同的農業名詞,然後可以統一這個農業用語?我覺得這樣子的案子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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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有一些看起來並不難的案子,有一些是需要更多人知道、更多人想像的案子沒有被排進來,這個問題可能沒有答案,我只是跟大家分享不知道其他人會不會有這樣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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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品那一題,我給他滿分,我太太是中央化學所的研究員,過去幾年擔任中國化學會秘書長,對於化學品安全問題一直努力透過教育與提升意識跟學界與業界作很多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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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分工上,這件事情負責的是環保署化學局,感覺得他們做得不夠,我今年也審過化學局的科技預算計畫,他們在計畫上做得到的部分離第一線關心此事的人真的差很遠,我跟我太太談化學品安全雖然沒有深入細節,但是我知道她在擔心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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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環經濟也是科會辦推動的業務,與這個提案也有相關,這是來自民間的提案,我是覺得很好,看到有心的人想解決這個問題,也知道僅靠政府沒有能力做好,他算是在修理政府,我希望看到這樣的題目在總統盃的機制裡有個成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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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這一次為什麼納入平方投票法,主要的原因是我們希望社會通念上,希望大家都能夠進來,也就是希望社會創新,也就是社會能夠參與、對社會有公共利益,參與的這個部分,希望權重更高一點,幕僚希望15%,我們硬生生弄到30%,主要的原因是希望往你們這個樣態多一點到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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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也有化學品分享平台,民眾票選104名,幾乎沒有人投給他,可能1、2票,也就是只有源頭給他,完全沒有任何拉票的能力,在這個情況之下,為何還進到前20名?就像老師剛剛所說的原因,我們在政府裡面常常某一件事按照法律,好比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就是只有某些單位可以管,但是其他的單位對這一件事有意見,常常會碰到踩線、破壞體制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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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單位的人來講,真的沒有認識外界高手的能力,因為就不在法律授權給他的東西裡面,所以總統盃黑客松有一個功能,不管這一些法人或者是科長組織起來,請外面的不管是法人或者是民間來提案,這個沒有進二十強或者是沒有做出來,可以說本科只是配合辦理,可以說只是奉獻,查出來之後,這個說法就會有所改變,然後就終於可以脫離權責不相符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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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票選名次是在非常後面的,大概都在反映出政府結構性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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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手搖飲安心喝」,創新很大,實際上在應用上的時候,其實很多農民長年的經驗就可以看清楚,這個提案是建立一個APP,用手機去掃描害蟲,然後傳到農試所,然後就顯示這個是什麼蟲、用什麼藥,但是這一件事,其實農民查農作三、五年都知道什麼蟲了,就知道APP要怎麼再去掃,我覺得這個在實際應用的流程是會有問題的,當然這個東西的技術可行性是滿高的,技術可行性是ok,但是在實際上是不是能夠替代農民本來就認識的害蟲,這個是比較大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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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問一下媒合相關的問題,因為有兩個提案是接踵,提案編號是97,這是童來就打的功能,是不是可以彙整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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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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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一直要帶小孩打針的媽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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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童來就打」的那一個team是否願意被併進去,如果那個team沒有人被併進去,也沒有幾院……叫接踵電子化幫他們做,如果他們人願意進去的話,我覺得BIM案作是非常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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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是否適合討論入選團隊題目的價值?還是僅針對可行性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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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媒合之後,實際做了之後,具體解法都會變,我們以去年的例子,本來選定的題目來做那個題目事實上是極少數,二十隊裡面有四、五隊做那些事,其他都是擴張、改變及周轉,因為我們這一屆一樣,評委會有輔導委員的資格,因此這邊看到一些,就直接講出來的話,我覺得這個未來輔導的方法,像剛剛提醒茶農實際的使用者體驗,到底哪一些部分是可以判斷、新的害蟲等等要先釐清、瞭解,我覺得是還好,這個是可以列入紀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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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談的話,那我就提供我的看法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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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用剛剛化學品共享案例,我也希望這組入圍。雖然很明顯剛剛提到的是民眾認知跟評審認知有很大的落差,但是我看到它的價值在哪裡,這個問題是超級重要、超難解的。為什麼?因為有類似需求的政府單位,沒有1萬個、也有1千個。若沒有一個統籌辦理的主管機關,都只能各自採購、各自浪費或是作廢,這不只是省錢的問題,還有很多相關廢棄物處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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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之前有處理過,給大家參考,當年SARS的年代,如果大家有一點年紀,還會記得,像口罩缺貨,所以後來就拼命採購,連一般醫療口罩都是,疾管署就突破了採購法,做了一些創新的採購模式,可以共同契約採購,且是開口契約,讓各機關快要到期的即期品可以有二次流通的機會,所以大家並不會因為到期報廢就得重買。也創造了一個口罩的次級市場,可能在國內,也可能在國外。我看到的是像這樣的價值,有可能在這一件事做一些法規的突破、跨部會的協調並讓它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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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好。大家有沒有其他想要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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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化學品採購,我覺得放進來是很好的,但是要解決化學品的保存,像這種東西,你拆封了,誰要用?我不太確定,已經拆封的化學品如何保存?因為解決這個問題才能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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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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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去年的網頁還是看得到,寫起來2018,這邊也提醒一下團隊,去年佳作跟入選的這兩個名單,目前是壞掉的,所以請修一下。去年我記得是把前40名一次公布,就是21到40算到佳作,但是也沒有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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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送一件黃色的T-sh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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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次是有黑色的T-shirt嗎?我們有沒有什麼東西是給21名至40名的?有多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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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T-sh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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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至不濟有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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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有T-sh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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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不要比去年差。我們鼓勵21名至40名的,以佳作團隊名單釋出,然後送一件T-shi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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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有沒有要分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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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最後再提一點,對於明年比賽的一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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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因為我們知道有不同來源的隊伍,包括民眾自己提案、跨部會提案、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提案,可是如果全部混在一起的話,我覺得對民眾的提案相對不利。即使是地方政府動員的,他們可能在民眾票選的名次上都很努力拉票,仍然進不了前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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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台南市政府的案子就沒有進前20名,那個案子也不怎麼樣,我只是在想到底有沒有可能分項呢?比如中央的案子也許可以有幾個進來,20是可以被切分的數字,也許20是可以保留中央、地方,這個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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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很棒,接下來執委會開會時,這個可以列為討論的議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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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沒有想要提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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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會者皆無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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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確認初選入圍和佳作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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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準時,剛好一小時結束這個會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