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回到唐鳳的想法,因為許願是個目標,怎麼做是實際執行的手段,其實問題還是應該要稍微分開一點。
我呼應一下筱玫說的話,因為 google 表單很難再 review,看下一屆怎麼樣改進之類的。
如果民眾排序可能會有我提到的問題,如果是由評審給的建議,我覺得是還好,應該算是個修正。
請問是在第幾頁?不好意思,我確認一下,原則上我們這邊是不會修改,只是加上建議,我的理解是對的嗎?
我想請問確認一下,現在在討論關於許願池,或者是及早討論?或者是現在議程已經到許願池了?
另外一點,有些東西可能也是從專家輔導團的角度比較看得到各個團隊的一些情況,我想這個也會對評審比較有幫助,是不是有可能請專家輔導團在各個階段來作一些 common,以作為評分的參考。
另外一點,我在想說是不是可以請專家輔導團,就他們所參與的案子可以作一些簡單的 common,其實我覺得目前評審委員跟專家輔導團這邊,其實是有點梳理的,有時會不太知道他們做了哪一些辛苦的事情。
其實我滿附和剛剛的想法,因為這個是我過去這兩年來滿大的問題。
不好意思,可能我看漏了,像新進的輔導委員,也就是去年奉茶的黃委員,好像沒有在簡報後面的名單,還是我看錯地方了?
還有一個是之前前兩年的工作坊是在實體的狀況之下進行,所以今年的工作坊會在實體的狀況下進行嗎?或者是在討論?
剛才講的行程部分,到時這邊會發 google 行事曆的邀請函嗎?
大家留言並不imply他的程度,不代表扣合就會加7分,最後扣合的程度是用做法一的方法。
是採用類似二的做法?
我們還需要作裁量嗎?
我確認一下,現在會討論一些要使用的指標嗎?
我比較傾向做法一,因為這上面的提案不太知道可以怎麼樣來評斷,我還是比較傾向做法一的做法,所以才會需要我們去多做一些事情,不然不是很需要為了專業提案。
去年看到完整提案,完全不知道他在做什麼,更何況現在只有問題。
3-15來講,我不知道那一句話的意思是什麼。
我瞭解了,謝謝。
沒有提的部分?
再問一個問題,假設有一個提案A,他決定扣合到SDG 00134,我們是不是要針對SDG 002去看?
是不是有沾到商圈這個是?
這個是做法三還要細緻一點。
我確認一下做法二的意思是?像商圈的特色展是平台,一定給8分,是這樣嗎?
原則上我也是比較傾向做法一或者是做法二,做法三其實多少會有一點困擾,其實某些是正好沾邊,按照規則是10分,我們知道這個東西沾到邊,實際上沒有太大的幫助,所以其實我想還是需要一些裁量。
跟公民許願的人是自己提。
不好意思及我看到有技術顧問名單20個,大概對應到20組,自我推薦專家是32個,這個自我推薦專家跟這中間的關係,我認為好像沒有聽到。
配對可以配到第二個。
他會不會需要的不是技術的人員?
像化學品採購,我覺得放進來是很好的,但是要解決化學品的保存,像這種東西,你拆封了,誰要用?我不太確定,已經拆封的化學品如何保存?因為解決這個問題才能分享。
對於「手搖飲安心喝」,創新很大,實際上在應用上的時候,其實很多農民長年的經驗就可以看清楚,這個提案是建立一個APP,用手機去掃描害蟲,然後傳到農試所,然後就顯示這個是什麼蟲、用什麼藥,但是這一件事,其實農民查農作三、五年都知道什麼蟲了,就知道APP要怎麼再去掃,我覺得這個在實際應用的流程是會有問題的,當然這個東西的技術可行性是滿高的,技術可行性是ok,但是在實際上是不是能夠替代農民本來就認識的害蟲,這個是比較大的疑問。
我建議是不是可以輔導他們跟大學合作,去做這樣子的指數及水利的分析,我想這個部分地質水利背景,不然執行上會有一點困難。
「銀髮天使」牽涉到要編制指數,還有「智能防洪即時預警系統」其實有牽涉到水利的專業知識,還有會塞車的智慧交通號誌處理,那也有交通資訊。
您是說投稿嗎?
可以。
這個案子本身的精神上還是有價值的。
剛剛也有提到,有關於資料來源其實有替代性的方案,我想在整個效果上會比原先的提案是更有效的。
我在想的是,是不是可以有這樣的過程或者是修改?如果從上市公司會計財報上有計算的話,我想應該是比較沒有疑慮,而且比較有效果的。
另外,稅籍資料本身是不是可以拿來做偵查犯罪的依據其實是有疑慮的。
以財報來看,會比一年一次稅籍資料還要即時,而且還要有用,我在最近兩個月開始淘空,我在稅籍資料是看不到的。
我有一些沒有寫在評語裡面。像稅務資料,以提案人來看,應該是打算用稅務資料,這個是每一年一次,以每年一次的資料來作為淘空的計算依據,可是像如果未來有進步的話,是上市公司,好像每三個月遇到一次,才公開一次財報,是不是?
另外,而且慢性病的患者也很容易變成詐騙對象,也可能會一直收到一些廣告,對癌症治療仙丹的廣告,尤其是慢性病患者會變成詐騙對象,像跨性別、心理疾病患者、愛滋病患者也會面臨如果要求診或就醫紀錄,可能會變成他們個人隱私或是個人生活會曝光在就業、生活的各個面向上,因此會造成就業、生活上的困難,因此我認為第94項,其實是有一些考慮的。
即便我們把健康資料匿名來講的話,對很多企業來講,比如100人以下的小企業裡面,誰有憂鬱症,其實馬上就知道了,也不用匿名,去個資化也沒有用。
不好意思,我還在確認之前對這一些的評語,因為我對健康資料學生型數位網路照護,那個是第23名。其實我兩個案子比較有疑慮,一個是剛剛有提到的力霸那個案子,因為有提到要開放健康的資料,裡面有提到期待的應用會讓人比較擔心,包括像開放給企業做員工的健康管理,這點其實有可能會造成開放給員工健康管理,企業以健康資料作為評估或是解僱的依據,可能會加深就業歧視,也會造成一些社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