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們準時開始。

  • 感謝各位同仁、龔次長在這邊開第二次的「社會創新聯繫會議」,剛好碰到立法院現在正在把沒有爭議部分的公司法——我剛剛還在看直播——逐條讀過去。所以今天有一個報告事項,在新的公司法第393條,也就是公司章程及自行揭露事項,在商業司的安排方式,這個部分是我們特別很應景放在報告事項裡面。

  • 其他請參考議程。這一次也會有逐字紀錄,簡報也會在跟著逐字紀錄在十個工作天要公開,如果有要修改或者是要抽換的簡報,我們email當中會有可以編輯的連結。

  • 如果大家覺得議程沒有問題的話,我就沒有主席致詞,進入報告事項。

  • 「報告事項」

  • 案由一,歷次聯繫會議辦理情形

  • 請大家參考歷次聯繫會議的辦理情形,第一案是有關社會創新實驗中心規劃及辦理情形,目前本處預計有關於無障礙空間的改善,大概10月的時候就可以完成驗收。

  • 第二,有關於社會創新相關座談會辦理情形,本處為了促進社會創新模式,到全國擴散,我們將規劃明年以社創中心作為發散,與各縣市做多元彈性的合作,讓我們的社創能量有效推展到地方。

  • 第三,有關於社會創新行動方案規劃,我們等一下會在討論案一提報。

  • 第四,有關於本年社企世界論壇組團規劃事宜,勞動部表示在9月時來進行整個組團的規劃與運作,有關於今年是由民間喜憨兒基金會及勞動部來合作辦理幕僚的作業。甚至,我們在5月的時候,有邀請SEWF的Gerry有相關的座談。

  • 在6月6日的組團會議當中,有35人與會,大家積極參與,總共有勞動部、經濟部、外交部、教育部、衛福部及國發會都有派員參與。

  • 有關於推薦講者的部分,目前唐政委、余立委、喜憨兒基金會蘇董事、iHealth王執行長、陳玟成都擔任主持人或是講者,也提供早鳥九折優惠,並且特別爭取到中文翻譯的現場服務,希望越來越多的民間團體一起參與。目前勞動部已經完成相關組團的標準作業流程,會分享給喜憨兒基金會,未來希望11月時也會提供未來組團單位來規劃及運用。

  • SWEF指導委員會5月來台推動社會創新相關經驗、未來規劃,勞動部當時也有派員出席了。

  • 有關於第五案有關於勞動力發展署「社會經濟入口網」資料授權開放,在6月底已經完成了,勞動部已經確定取得資料的授權開放,以上報告完畢。

  • 謝謝。後面兩個案子,包含授權的資料在哪裡取得、出國事宜,看勞動部的朋友有沒有要補充的?或者還好?

  • 主席、與會先進大家好,勞動部補充,其實我們昨天還有再收到SEWF增加邀請鄭義老師擔任講者,這個算是好消息,因此我們的受邀講者預計是六名,以上報告。

  • 外交部對本案一向是支持與配合,除了補助民間團體參訪之外,也提供適當的行政協助,也會支持協助。

  • 有關於訪團組成的部分,我們建議訪團的組成牽涉比較廣,希望就兩個主責單位,像外交部、勞動部來做更細部的溝通。

  • 涉外的部分,不管是跟主辦單位聯繫、提供會方與我方與會所需資料及相關行政協助,由外交部來主導,在涉內不管是組團或者是成果的呈現,我們希望勞動部能夠以去年組團的經驗來幫忙,請主席考量,謝謝。

  • 沒問題,我想我們在社創方案的文字,就是請雙方協商,我想每一年的情況都不會完全一樣。

  • 像我們今年是因為喜憨兒基金會很願意自己在社會上組織起來的訪團,也說不上是哪一個部會去做,是由民間的朋友去做。

  • 但是至少涉外聯絡的部分,外交部願意擔任主責,我覺得非常高興,謝謝。

  • 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的?

  • CC授權的資料,有人碰巧知道在哪裡下載嗎?或者是社會經濟入口網的文章已經變成CC授權了嗎?或者是這個資料在逐字稿之後補上?

  • 主席,補充報告,CC授權的部分,資料是在發展署的「社會經濟入口網」,裡面每一篇的文章,如果屬於本署已經取得智慧財產權,已依CC授權方式標示授權了。

  • 好,這樣子就瞭解了,謝謝。

  • 看有沒有其他的朋友要提出想法?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沒有的話,我想我們第三案已經變成討論案了,這個就解除列管,其他都還正在進行當中,所以是不是至少再繼續一次?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大家覺得ok的話,我們就往下,謝謝。

  • 案由二、公司登記資訊公示平台,在「公司自行揭露事項」,請經濟部商業司來簡報。

  • 大家好,有關「公司自行揭露事項」的功能,在5月9日已經在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站正式對外服務,公司可以揭露的事項,目前大概有八項,包含到公司章程、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營業報告書公益報告書及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其中公司章程的部分是以自願公開的條文,格式是txt檔,相關的報表是PDF檔提供上傳。截至6月22日,簡報上面是有十四家,已經有上傳做揭露的現況,其實到今天上午大概又多了四筆,總共有十八筆。

  • 後面是公示要上去自行揭露的流程,主要是去經濟商工登記資料查詢服務網站當中,可以用統編或者是公司名稱來查到公司的資料,之後可以進入到公司登記資料的頁面裡面,有一個我們提供的頁籤,也就是公司自行揭露事項的頁籤,已經自行揭露了,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到公司揭露的事項,如果該公司要去自行揭露,我們提供編輯的按鈕,點選進去之後,首先會有一個申明書,該公司必須要閱讀及勾選同意申明書的事項,之後會透過工商憑證來認證登入,之後就會到編輯畫面來輸入文字或者是上傳PDF檔。最後,確定之後再用工商憑證去進行簽章及上傳,資料上傳之後,所有的任何人都可以檢視與瀏覽。

  • 公司必須要用工商憑證來進行簽章及登入,該公司如果沒有工商憑證的話,可以上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站去進行申請,製卡費是420元,從線上申請到得到卡片大概是一週以內可以完成。

  • 後面主要是操作畫面的細部流程,主要針對廠商來進行就好了,這邊毋須贅述,以上報告。

  • 我很高興看到投影片裡面,有提到這一些自行揭露事項都是同意提供任何人的查詢或利用,意思不只是在這一個網站上,包含不管是在新創圓夢網或者是開放資料平台上介接,也都是可以的。

  • 我想詢問的是,你們目前有沒有規劃接下來是透過不管是國發會開放資料平台、其他平台,把這一些資料用比較批次的方法,如果一次要看所有公司自行的章程,讓它用程式的方法加以讀取?

  • 這個可以列入開放資料集提供。

  • 這些資料,每天都可以用工商憑證來可以修改,這一些都是自行揭露的部分,所以我們當然也不是每一年1月1日才讓他來報,這個和報稅是完全不一樣的事。

  • 所以我想隨時都可以修改,但是隨時可以修改的情況下,這個責信就變得很重要。接下來的資料集放在開放資料平台的話,請盡可能即時以每天為單位去更新,這樣子大家比較看得清楚,也就是每一年到底揭露了幾次公益報告書,或者是每一年的章程是不是有開過股東大會修改等等。

  • 這一些部分,我想對於非公開發行公司的治理,都是還不錯的契機,非常感謝。

  • 想問大家有沒有詢問或者是討論的?

  • 有提到社會責任報告書與公益報告書,不知道這兩個區別?

  • 有沒有人要回答這個問題?關於環境及社會責任的報告書及公益報告書。

  • 我先擬答一下好了(笑)。

  • 我們這邊講的,所謂致力於社會創新的企業,不限於公司,還有合作社、NPO型態等等。但是因為這個是商業司的網站,所以只有公司型態在上面去揭露。

  • 但是不管是公司、協會、基金會或者是合作社也好,如果成立的時候,明訂要以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環境公共利益,或者促進某一項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作為它的使命,那都應該要透過公益報告書,讓所有的利害關係人知道,每一年或每半年朝向這一個目標走了幾步,因為一開始就是設定有這個目標。

  • 以我的理解,社會責任報告書不一定是這樣子的。尤其對於非公開發行的公司來講,可能是今年覺得想要資助某一個偏鄉的棒球隊,或者是舉辦哪一些社會文化活動等等,但是這個並不是公司設定的使命,明年也未必做一樣的事。如果明年做別的事,也沒有人可以怪他。

  • 社會責任是在經營的過程中,盡量不要造成社會或者是環境負面的外部性,所以是告訴大家說如何避免負面的外部性、如何做到正面的外部性,但是公司的設立還是以賺錢為重要目的。

  • 但如果是公益報告書的話,也就是本來就有一定程度、或者全部是以公益目的而存在,因此需要為了使命而有所交代,這個時候公益報告書比較像先有承諾、如何履行我的承諾,大概是這樣子。

  • 不過這也就是一種說法。(笑)

  • 看大家有沒有要補充的?有沒有其他的詢問?

  • 報告政委,看一下創新圓夢網的社企登記,目前有一百七十家,有三十六家已經同意章程要揭露,目前揭露的已經有十六家,我們後續會再跟商業司一起合作,希望這一些同意揭露的社企可以通通揭露,如果有一些其他公司組織的社企,我們也會持續協助他們。

  • 我想我們不強制,不是近年來登記,章程就得全部揭露,甚至有一些公司只想揭露裡面的盈餘提撥、公基金、社會目的等等的部分,別的部分也沒有想要揭露。

  • 當然揭露越多,社會對他越相信,我相信藉著同儕壓力,兩、三年之內許多公司型的社企都會主動揭露。

  • 目前並不是一個強制的情況,但是我很高興第一批就有這麼多的社企來揭露。

  • 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詢問或者是討論?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下一個。

  • 案由三,下半年社會創新行動巡迴座談及參訪規劃。

  • 首先在今年5月15日,我們有邀請各部會長官召開社會創新行動巡迴的精進會議,會後根據各部會提供的意見及相關資料做整理與修正。接下來7月份開始,跟各位長官說明一下新制的巡迴座談,將以每個月辦理一次座談及一次參訪的方式,座談的部分時間改為下午2點開始,一直到4點30分,這一段時間包含座談會議及會後的茶敘交流。

  • 主要的流程是,這個部分有幾個地方,未來會需要各部會長官協助,我們差不多在會議開始前三十天左右,會請各部會就相關的議題、業務去邀請相關的業者來參加,差不多在會議前三週的時候,需要請各部會確認與會業者,讓我們知道並蒐集他們所提出的議題。

  • 另外,這個部分要確認的是,若業者提供的問題需要請地方政府之相關單位回應,這個部分可能需要各個部會幫忙。

  • 像如果這個業者是跟教育相關,也是必須要請地方政府處理的話,要麻煩教育部先聯絡各地方政府的教育局請他們協助,差不多會在會議開始七至十天前,就業者目前提供相關的回應回覆給我們,與確認業者的出席名單,以及提供各部會出席的長官名單給我們,由我們來做後續的處理。

  • 目前已經確定7月是在桃園的青創指揮部舉行,8月是在苗栗的青年創業工坊,這個部分請長官參考。

  • 參訪部分先由政委辦的長官挑選每個月參訪的地點,再由推薦的部會協助行程規劃,像7月份已經確定去台南的「仕安合作社」及「田園野趣有限公司」,當時是由農委會長官提供的資料,這部分包含了一些行程規劃,也就是當地的交通、相關餐食費用,至少在開始前兩週提供相關的行程給我們。

  • 最後,再提醒一下各部會的長官,我們在會前會需要各部會提供業者出席的名單、相關的問題、回覆,如果業者提問涉及到地方局處的話,將這個問題給我們。

  • 另外,有關於參訪的部分,如果他們要參加的話,是由該部會推薦,就由該部會提供相關的規劃及費用。

  • 各部會都有出席並提供寶貴的意見,當天的共識是我們本來雙週一次好像半天座談、半天參訪的情況,會導致座談的深度及參訪品質可能沒有那麼容易兼顧,一邊多半小時、另外一邊少半小時,而且有一些偏遠的地區也沒有辦法用半天的方法就可以去。

  • 因此,我們就把頻率減半。大家透過空總視訊座談的頻率是雙週,變成一個月一次,我們會希望這樣的準備工作可以比較早一點就開始。

  • 在參訪的部分不會有視訊的參加,但是參訪的話,我們就可以安排一個整天或者是比較具體的去到某一個偏遠的地方或者是平常比較不會……如果有辦在市中心,他們就不會來的體驗,然後盡可能瞭解到他的社會情況是什麼、社會創新是什麼樣在這樣的社會情況發生,因此這個是頻率上的調整。

  • 可以參訪的地點、座談的地方,非常感謝各部會的推薦,我們已經收到且彙整了,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詢問或者是分享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在討論座談會流程的部分,剛剛同仁有報告,如果有跨部會的部分,請各部會自己要去處理,如果議題回答屬於其他部會,是要自己行文給部會,各部會會不會同時間收到不同需回答資料,還是會集中處理後再發送給大家,像教育部涉及到很多司,假設不同時間剛好收到五、六個議題,會很難處理。

  • 麻煩到「新制辦理說明」的流程圖,這個是兩個不同的流程:一部分是彙整各部會的資料及提供初版會議資料,那個是經濟部還是在十天前做;前面是三十天前的那個是涉及地方政府議題時,這個就是你們相應局處,你們就可以把它找出來,然後試著確保他們在那個地方已經知道要討論什麼議題,或者是議題有那個方向的話,我們之前在行政院聯合辦公中心有碰到一個狀況,有人來了,在台北相應的部會也有來,反而是地方的相應局處沒有來,這個時候就會變成是部會的朋友們說這個按照什麼方案、法規這樣辦理就好了,但是業者或者是民眾就會說我們在地方就不是這樣,因為地方的人沒有來,所以討論只能到這裡。

  • 我們希望不要有這樣的情況,而是透過部會在地方相應的局處,盡可能確保地方相應局處都有出席,因此比較像是推薦這個部會跟地方的相應局處去建立聯繫的管道,我們當時好像是想要這樣設計的。

  • 不知道有沒有回應到你的問題?是往地方,不是往部會。

  • 假設原來是教育,但是現在所關心的那個議題是經濟部的……

  • 那個是「提案所屬領域分案」,二十一天前。

  • 各部會蒐集議題的話,如果是教育部之外,可能還涉及到內政部或者是農委會相關問題的話,像這樣的議題,請相關的單位把資料寄給我們,我們再作分案,以上報告。

  • 經濟部負責第二欄及第三欄,只是剛剛沒有唸到而已,但是其實是存在的(笑)。

  • 所以到時會依原則辦理。

  • 對,不需要你們行文。如果是地方局處的部分,麻煩你們要聯絡一下,這樣可以嗎?

  • 看是地方相關的,或者是部會相關的。

  • 原因是這樣,因為這邊座談的地方,其實不是行政院的聯合服務中心。

  • 之前我們往地方的聯絡是聯合服務中心來幫忙,是雲、東、中、南辦連絡。接下來已經離開了聯合服務中心,所以沒有辦法假設所有的相關局處的人在座談的地方是有派駐人員,所以是有建議場域的部會來重新建立聯繫,其實是這樣子而已。

  • 看看大家有沒有什麼想要詢問或者是討論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 案由一、107-111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提請討論。

  • 在3月21日各部會已經有提供資料給經濟部,本部也就提供的資料彙整完成,在6月7日召開跨部會協調會議,已經於6月25日報院了,關於此方案的組談參與社會企業世界論壇的權責分工,在6月7日已經有初步的討論。

  • 余宛如立委在4月2日的時候有就該方案提出相關的建議,包含請勞動部主責分析國際推動社會金融的做法,研究AVPN等亞太中介組織、運用工具及模式可以導入。第二個部分是增列政府採購法規及調適工作,由經濟部辦理,並且由公共工程委員會來作協辦單位。

  • 勞動部跟工程會都有提供意見給我們,我們也將他們的意見放在這個方案當中,我們先就這個方案簡要說明一下。

  • 目前就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所提供的資料來作彙整。

  • 現在有新增一列,也就是我國社會創新的亮點案例,主要提供比較呼應、符合SDGs的標竿業者做後續的參考。

  • 另外,(簡報第11頁)也有根據各部會的建議,在主責機關的部分有做一些修正,像價值培育的部分,原先主責機關有國發會,已根據國發會意見移除主責機關。資金取得的部分,是由金管會做主責機關,已經把經濟部、國發基金移至主責機關這邊,其他都有做相關的修正了。

  • 接著,有關於工作項目的部分,在價值培育的部分,我們在第二欄已經把科技部提供的資料新增在裡面。就創新育成的部分,我們把社會創新登記移到這邊來,原來的工作項目是在法規調適部分,我們先移動到這邊。其他的部分應該是就各部會提供的資料,像執行內容的部分有做執行上的修正,我們有針對各部會的意見來作調整了。

  • 另外,上次的檢討會議有長官提到因為後面有關於各部會提供的計畫與經費,我們也都有針對各部會提供的資料來做補充了,現在的補充經費是以各部會提供經費的預算有重新加總,這個是目前最新的版本。

  • 未來就各部會每年辦理的執行成果,將配合社會創新聯繫會議進行檢討,並進行滾動式修正,以上報告。

  • 我覺得SDGs那一頁對齊滿不錯的,我們在國際上都是說社會創新者們其實才是執行SDGs的主力。SDGs如果要用各國政府的資源來做,而不引入民間創新的話,到2030年是絕對無法完成的,所以大部份都要靠民間的力量。因此,我們才透過這樣的方式,讓大家各自知道有什麼樣的方式可以去扣合SDGs。

  • 陽光伏特家的「伏」是人字旁。

  • 除此之外,看起來都有對應到SDGs,請問大家有沒有想要詢問或者是分享的?

  • (與會者無意見)

  • 假設這一些方案都已經充分表示過意見,而且已經放在具體的文字當中,我們已經協商之後辦理,並不是外交部明年要做什麼合作,這個已經調整了。

  • 簡報第10頁右邊第二欄講到「推動拓展」,下面寫到「社創模式/試行運作」,這個方案是四年,你不可能四年都在試行運作,所以我建議下面兩行文字,像第一行也許可以寫「典範推廣/人才培力」,因為我參考了內容,所以提這樣的建 。

  • 簡報第19頁,另外一個是量化KPI的部分,我剛剛看到教育部的經費是很嚇人的,第一項就是60億了,所以對應的KPI是不是可以多寫一點?因為第一項計畫就60億,佔了一半以上的費用。

  • 第二,計畫寫前面的總經費,因為五年加起來100億,這個是龐大的數字,人家會檢視100億最後做出什麼結果?是不是這100億都是在做社創?我建議請中小企業處再跟大家請示一下。也許我們講說有在推,但是成果跟後面的對比也會受到挑戰。

  • 第一個部分確實,這邊講的「試行」的意思是找出一個模式,然後擴大它的意思,所以我也同意「試行運作」指的是每一年都有新的社創來讓我們試行運作,可能不是同一個試行運作四年的意思。

  • 建議可以改成「社創模式/典範擴展」的字樣。意思是並不是在這邊從頭到尾嘗試,而是試到一個典範之後就擴展,但是「模式」二字還要留著,在全臺灣各地找到值得發揚光大的社會創新、擴展到全臺灣到國際的部分。

  • 「模式」二字我想還是要保留,但是「試行運作」可以換掉。

  • 有關於教育部的部分,有沒有要回答?

  • 目前資料是之前已確認的,不過可以回去再請教一下高教司、技職司有沒有其他更多的指標。

  • 不管USR或者是U-start或者是其他的部分,以我的理解,其實是屬於在高教裡面比較彈性大的部分,不是按照半年、一年去管考,而是實際上看有哪一些創新的做法,是比較容許失敗的,簡單來講。

  • 所以這個是量化指標比較寫不出來的原因,比起傳統上大學只是執行計劃,USR、U-start確實是要求跨領域走出舒適圈來做出創新,我想這個是這兩案的特點。社會創新做出什麼是由民間來決定的,我們是讓真的做出什麼東西來擴散的土壤。

  • 如果一開始寫到太細,大學又變成只是執行我們的計畫情況,所以確實是有量化、質化在一開始難以寫得很細的情況。我們很可能必須要寫得像方案裡的管考機制一樣,實際執行一年下來,在兩個月一次的聯繫會議上,大家一起審視實際的提案,如果有需要調整、發現真的做得很好,這一個部分應該加碼,應該用動態的方式加進來,可能沒有辦法在四、五年期計畫一開始,四、五年之後大學的社會責任會變得怎麼樣,這個可能不太做得到。

  • 我想您當然可以再問一下,除非他們在USR裡面已經有寫,但是一開始覺得跟這邊不太扣合,所以沒有轉化進來的那一些KPI,我想可以調整,但現在不宜讓他們再做更多的KPI。

  • 通過之後,我們反覆檢討的時候,一看到某個社會創新不錯,就把它規模化,我們用這個方法來處理。

  • 接下來說到這個金額,這個是不是湊了一個接近整數,社會會幫大家檢視,雖然說社會創新方案比起產業創新的旗艦計畫來講是零頭(笑);不過,就算我們寫99.99億還是會被放大檢視,無論如何這是一個新的案子,看大家覺得有沒有需要把價值主張,也就是投入這個錢換到什麼東西,用某種方式寫得更清楚。

  • 我記得余宛如委員在組織表裡面,特別提醒我們加上了效益的評估,也就是由幕僚單位來匯集各類社會效益評估研究。

  • 也不諱言,目前放1元下去,在環境、社會及治理上能夠創造什麼效益,以我們現行的評估方法,很穩定能做到的是評估是正或是負的,也就是加減號評估得出來,但是相當於多少錢?也就是我們投了1元下去,創造了多少的價值?這個沒有辦法很便宜的方法做到。

  • 這個確實是幕僚單位要多費一點心的部分,這個在任何一組都會冒出這樣的需求來,但是在這個東西成熟之前,也很難說這100億會創造1,000億的社會價值,因為沒有很好的量化指標來做這一件事。

  • 但是這個執行四年之後,我們很有信心說最後有這樣的社會效益評估的能力,所以可以回頭說創造了多少價值,但是很難在今天做這樣的評估,這個是我的理解。

  • 不曉得大家有沒有想要建議或者是處理的方法?

  • 如果整個計畫聽起來五年100億,當然跟其他治水比起來,金額不大,但是我覺得會讓外界有所誤解,以為這個是可以有很多補助,因此我覺得總金額要稍微檢討一下,其中60億來自於教育部,看是用比例或者是怎麼樣,五年100億,因為你這個到時出去是要宣傳,大家會說「這個計畫五年100億」,每一年來檢視有沒有做20億的成果,如果沒有實際上20億花在這裡,這個會受到質疑,要小心一點。

  • USR是值得宣傳,但可以在這個方案的簡報裡面加條狀圖,或者是其他的圖表,來顯示目前預估的經費相對比例。

  • 不知道教育部和幕僚單位有沒有什麼想法?

  • 我再問一下高教司及技職司這筆預算,是不是可以再細分一下。

  • 一年12億裡面有沒有跟這個比較相符的部分再算進來,做其他的部分可能要稍微切開一下。

  • 好,檢視經費是否能細分,列出有直接的關係。

  • 我們這邊都是由部會上來的資料,所以粗看,確實在地關懷、產業連結、永續環境、食品安全及長期照護,每一個都是永續發展目標,因此當時說放進來也ok,但是如果再回去稍微檢討一下,我覺得也是有這樣的機會;如果檢討回來都有扣合就都有扣合,不排除這個結論。

  • 我建議教育部把KPI當中「每年導入2,500名師生解決在地需求……」兩項的直接經費列進來就好了,因為後面的KPI只有這兩項。

  • 回去再瞭解一下。

  • 他們的績效非常多,但是以我的理解,是由提案者自己寫的,所以沒有辦法先在這邊彙整,那個是結構性的情況。

  • 我們可以在提出來之後,我們再把這一些績效彙整過來,但是當我們在編這個的時候,我們沒有辦法預期USR會給出哪一些KPI出來,這個是USR的特性。

  • 如果確實有非直接相關的部分,就請酌予刪除。

  • 看大家有沒有其他的想法?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都沒有的話,這樣聽起來是一些簡單資料上的修改,要跟教育部重新確認一次,如果沒有問題的話,這邊就往院送,其實我想原則上,這個已經可以通過,大家都已經討論過的部分。修正版本已經email到院本部了?

  • 已經發文了。

  • 附件可以抽換,明顯有錯字或者是金額怎麼樣,那個可以抽換,我想直接跟處裡面討論。

  • 這個部分就麻煩院處來進行下一步的核對,如果沒有問題的話,就麻煩院處來處理這一個案子。

  • 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往下。

  • 肆、臨時動議

  • 案由一、社會創新服務共同供應契約採購上架說明

  • 有關於共同供應契約,已經有兩項社會創新課程,大家已經可以在共同供應契約上的網站購買了,為了讓大家可以更瞭解這兩項體驗課程,我們也發函給各部會,歡迎大家在7月的時候,我們有舉辦兩場示範服務的體驗,就這兩項示範服務來更細緻說明。

  • 希望大家來買,我們經濟部已經買了,所以才可以提供(笑)。

  • 其實共同供應契約從去年推動到現在,歷經好幾次跨部會的聯繫會議,取得很多長官寶貴的建議,去進行採購案的修正,今年已經順利完成招標的採購作業,完成招標採購作業之後,我們在5月18日已經把採購案放在政府電子採購網上共同供應平台專區當中。

  • 各部會的長官就可以從電子採購網進行採購的作業。除此之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先行支持社會創新企業的採購,採購的項目已經有購買好幾場,其中在7月將會先舉辦兩場的課程。

  • 第一個課程是針對社會創新的課程,而這個課程是希望透過讀書會的導讀的方式,增加參與學員的概念;第二個課程是7月24日利用多元體驗的課程,企業主會使用桌遊的方式,導入十七項SDGs的概念,以及臺灣社會創新的議題,透過這樣的概念,讓各位參與的學員去瞭解十七項的議題。

  • 相關內容在6月20日已經行文給各部會了,希望各部會的人事主管級的人員可以工商體驗,而體驗的結果如果覺得不錯的話,也希望大家可以到政府採購網去進行課程的購買。

  • 除了第一案之外,我們現在也在積極推動共同供應契約第二案,共同供應契約第二案是根據第一案的推動經驗,我們去做了一個經驗的說明會,基本上這一個說明會的對象是針對在社會登記平台上有登記的社會企業,服務的內容是可以供政府機構部門所採購的內容,我們針對這一些企業在6月20日已經辦理這樣的共同供應契約的說明會。

  • 第一,說明會取得這一些參與企業後來想要參加共同供應契約的共識。第二,如果想要參與的話,下面的流程必須要採行這樣的措施,在6月20日已經辦理完畢了。

  • 接下來,我們有一個案例推動分享,這個推動分享是我們推動的第一個案例,也就是「先行智庫」,負責人是蘇書平,他是科技人員,在微軟等資訊公司已經服務了18年,長期接受到國外的人員及在國外旅遊的過程中,其實發現臺灣人閱讀的時數遠遠不足這一些歐美國家,他認為這樣閱讀時數的減少,產生的後果是臺灣競爭力下降,以及臺灣人比較沒有創新的想法、概念。

  • 所以,他覺得對於閱讀這一件事,他擁有一個社會企業責任與使命,因此放棄了這樣的資深經理的業務職,提供了「為你而讀」的主題,希望透過閱讀來翻轉臺灣競爭力的提升。

  • 推動的方式是透過專書導讀會、主題書展導讀會、讀書會領導人培訓工作坊,我們協助他來做社創登記,因為這個是開放性的平台,因為這樣的平台,如果上面的資料,也就是企業所放上去的資料,有被其他的企業或者是觀看的人來做檢舉,上面的資料有內容不實、違反法令,又或者是不符合現在法令相關規定,經由後續查證屬實的話,我們會把這個企業的資料,從這個平台來做下架的動作,這個是平台的補充說明。

  • 除了平台的登記之外,接下來在投標文件的資料準備,我們也會聘請專家來做現場輔導。

  • 接著,在政府採購網的產品上架作業,我們也會進行相當的協助。在他們產品進行到、順利放在政府採購網上,後續所協助的作業,也就是協助怎麼樣做訂單管理、訂單接案的動作。現在他的課程是在7月13日社創中心舉辦。

  • 既然他已經是成為共同供應契約的成員,也必須要回到商業司來做公司章程的揭露作業,這個是我們協助「先行智庫」推動歷程的說明報告;簡報內容請各位長官指教。

  • 謝謝,看有沒有詢問或者是分享的部分?

  • 因為個案那一張的簡報,應該是剛剛才出現的、紙本上沒有的。我覺得這樣子滿不錯的,你看右下角有一些空白,我建議之後就把SDG4的logo放上去,表示有做優質教育的永續發展目標。

  • 這不只是傳教而已——雖然傳教也很重要——因為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本來就有4.7.1的項目,透過優質教育,確保不管是基本教育、高等教育、終身教育理念,有充足的人力讓大家理解永續發展目標,到2030年想要學習永續發展目標的人,都有老師來教他,因此「推廣永續發展目標」本身也是一個永續發展目標。

  • 剛剛有提到非常多的經費放在教育上,第一輪的社會創新共同契約也是以推廣與宣傳為主,我想更進一步建議,在推廣服務上還是盡可能扣合永續發展目標的推廣,這樣比較成立,因為目前國家沒有別的大型計畫在做這一件事。這個是具體的建議。

  • 看大家有沒有別的建議或者是分享?

  • 主席,各位先進,其實我們現在公務員最困擾的是被強制要接受教育。

  • 一年強制上課要20個小時,有資安、環資,最新聽說食農教育也要強制上4個小時,我建議像類似這一個東西,也就是是不是可以協助一下,也就是讓人家學習,對岸有一個類似這種的,大家願意付高價去參加學習,並不是被強制學習。

  • 其實公務同仁都很忙,像我每一年要掛那個時間,要掛夠,我不曉得長官有沒有掛,但是我們每一年都要掛那個時間,也就是為學習而學習,在座一定有很多人有這個困擾,但是都不敢講(笑)。

  • 我想這個並不是強制性,共同供應契約是有需求才採購,我們也會盡可能把桌遊好玩到體驗一下,會覺得這個跟掛在那邊數位學習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 我們這邊其實在社創會議,我進來沒有多久,大概都已經提到這個數位學習計畫,有非常多值得檢討的部分,事實上最近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也有7,900位公務人員連署廢除數位學習的計畫,這個是在另外開放政府的會議去協作處理這一件事,可能沒有辦法在社創會議處理這一件事;因為有紀錄,我在這裡只說我認識不少有連署的公務員(笑)。

  • 這個跟休假改成「以時計假」一樣,很多時候要的是依據,不管人事總處或者是機關也好,也就是看公務員都不想看這個東西,要銓敘部或者是其他的會同單位,也比較有這樣的依據能夠去擬稿。

  • 我想那個是大家共同的主張,但這跟我們這邊的玩桌遊或者是讀書會是不太一樣性質的東西,但是很謝謝處長提醒我們,我想我們不會把這一些社會創新的推廣服務,變成大家又要上的數位學習課程,這絕對不是我們的目標。

  • (附註:現行制度已不再強制公務人員參與數位學習,相關法規並已停止適用,且以電話方式向提案人說明瞭解。)

  • 我舉一個例子,我在學校教策略管理,中小企業處每一年都有一本「管理精書」,但是我都沒有時間看完,我都叫EMBA的人每天看一本,然後他就讀書報告,讀書報告寫完之後就蒐集給每一個人,所以每一個人每年那十幾本都會看完,在很短的時間就會看完,每個人去買一本書,不用每一個人去買,而是各買一本,但是所有的書都看完,我也因為跟他們討論的過程,我也看完了那一些書,可以發很少的錢、讀很多書,也可以很快,類似像這樣的模式。

  • 這個很棒,也就是群眾智慧、學習圈的模式,我覺得這個很棒。

  • 我們會不斷有這樣的需求,也會有第二波,我們可以找尋願意進入共同契約的朋友們,把教材方法來做更進一步的創新運用。

  • 果你的體驗發現這個體驗很不錯,就告訴大家,如果體驗不是很好的話,也要即時告訴我們的合作夥伴,讓他們調整教材教法。產品的話還要重新開產品線才能回應需求,如果是服務的話,下一次就可以改變教材教法了。

  • 看大家有沒有想要詢問或者分享的?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就往下。

  • 案由二、關於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社會創新實驗中心與文化部共同使用項目之經費劃分,請文化部同意給予六個月緩衝期。

  • 建請文化部就水、電、網路或者是保全的經費,是不是可以給予支持?以上報告。

  • 簡單來講就是點交跟方案的通過時程沒有配合上,現在想說文化部是不是可以支持六個月,到明年1月撥入經濟部為止;文化部的朋友有沒有在現場?請說。

  • 文化部回應如下:

  • 經濟部跟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已經在107年5月31日簽訂契約了,社創中心已經非屬於文化部的公共建設計畫範圍,如果用文化部的經費投入,可能比較不妥適。

  • 再來,空總文化實驗室的計畫,於107年的管理庶務經費只有3,000萬元,現在評估為了配合全區的營運,行政管理及設備採購方面已經超支,實在是沒有經費可以支應,本部已經完成全區、保全及清潔及網路訂約,履約範圍已經排除了社創中心。

  • 文化部在107年6月28日已經與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及中小企業處完成了三方點交,現場也確認權責,因此6月28日之後的水、電、網路及保全的費用選擇應該由中小企業處負責。

  • 因此仍請中小企業處本於管理單位權責,負擔水、電、跟保全的經費,為了社創中心進駐團隊權益的著想,也是建議這麼做,謝謝。

  • 稍微補充一下,經濟部交給前一手……經濟部其實負擔了十四個月的交接費用,其實交接費的水電都是由經濟部來負擔,這一次因為剛好是緩衝期,沒有經費可以幫忙,所以懇請文化部幫忙。

  • 當初工業局在承擔的時候,其實連3,000萬都沒有,因此所有的維修都4、5,000萬了,那時行政院給我們5,000萬,所以拜託一下,是不是可以真的給我們一些緩衝期。

  • 我想原本有預估到年底,今年剛好碰到緩衝的需求,所以可以請文化部幫忙。

  • 我想詢問一下,因為目前空總全區是「臺灣當代文化實驗場」——我應該沒有背錯——即c-lab,裡面正在徵件社會創新,也就是「綠色能源的一千種想像」。

  • 目前c-lab徵件進駐團隊的部分,實體應該可以運用社會創新中心,作為共同的創作空間?想先問文化部的朋友。

  • 我有重新處理過水、電,水有重新拉管子,電的部分有請文化部幫忙,今天空總跳了幾次電,我們原本想要改善串聯時,電沒有處理,當時拜託在交接的部分,希望就電的部分請文化部處理。

  • 這個是我們最近使用時碰到的一些狀況,很多接待外賓時就跳掉,應該是串聯沒有處理,所以代表電的費用根本沒有辦法分開。

  • 不過這邊講的意思是,看起來是有點交,但是事實上全區的狀態還是在有待維護的狀態,確實今天我在那邊也才剛跳過一次電(笑)。

  • 已經有七次了。

  • 據說有些是松鼠造成的(笑)。

  • 這個部分不曉得文化部有沒有可能釐清一下,c-lab在全區用電的規劃,還有目前徵件的情況之下,是不是在實質有跟社會創新實驗中心有合作?

  • 我自己去過c-lab,他們為了電子報開幕有邀請我對談,我也有跟幾位顧問討論過。

  • 我自己的傾向,是希望各位把社會創新實驗中心(SI Lab),在徵件、對外的時候,都是當作c-lab的一部分,屬於五個labs之一。

  • 我不知道文化部徵件的社會創新,是不是都要在別的地方進行創新,或者有不同的規劃?又或者是這個都交給c-lab的執行團隊處理了?我想知道實際的情況是什麼。

  • 整個空總實驗室負責的是文創司園區經管單位,但是他今天沒有出席,這個臨時動議給我們的時候,並沒有非常確定這一個部分的討論。所以今天主席所詢問的問題,今天文創司所出來的代表沒有辦法回答政委的問題。

  • 另外補充,跳電的問題,其實整個園區現在正在做電力的改善,我不清楚的地方,可能沒有辦法跟政委報告,現在中小企業處所含括的範圍是不是在電力改善範圍之內,這個要確認,以上報告。

  • 這樣的話,我今天不會做出裁示,因為沒有相關的具體資訊,事實上我一般也不做裁示的。

  • 所以我想我們這樣子,這一件事是不是可以請文化部就我們剛剛事實確認的部分,包含目前全區c-lab徵件與社會創新部分的結合,以及c-lab的全區、水電改善措施的相關範圍及時間,以及是不是有可能在改良契約雖然已經簽訂了,但還是可以透過別的方式,讓它在年底為止,還是先支用文化部這邊的經費?

  • 這邊盡早確定的話,我們才能盡早確認經費來源。

  • 如果文化部c-lab能運用到這個空間、供電改善的線路其實是有包含社創中心的部分,或者其實還有別的經費可以預支的話,那我傾向請文化部幫忙處理。

  • 如果實在有窒礙難行之處,請盡早確認並讓我們知道。

  • 我想這個動議,今天可能先處理到這樣,之後可能要用專案會議來處理。

  • 以上是書面動議。看看有沒有口頭的臨時動議?

  • (與會者皆無意見)

  • 如果沒有的話,我們今天就到這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