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同仁、龔次長在這邊開第二次的「社會創新聯繫會議」,剛好碰到立法院現在正在把沒有爭議部分的公司法——我剛剛還在看直播——逐條讀過去。所以今天有一個報告事項,在新的公司法第393條,也就是公司章程及自行揭露事項,在商業司的安排方式,這個部分是我們特別很應景放在報告事項裡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