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現在的宗教團體已不再只是以單純的傳教宏法為志業,常會從事教育文化或者是慈善社會福利來進行傳播。他們依照章程宗旨或者任務所做的推廣行為,是由各
對,我覺得有很多。可是我覺得有一個狀況,因為現在阻絕愛滋是全世界主流的共識,包含教宗及國際上很多宗教團體在做社區愛滋的預防,甚至教宗也為了愛滋
第二項,我們是結合各類型的宗教團體來輔導其他所有的成員、健全財務管理的機制,透過以政策型的補助或者是公私協力的方式,來辦理有關於財務的運作,以觀摩會來建立正確財務管理觀念的講習會。
我知道臺灣目前有試著參與聯合國的方式,有一些臺灣組織以NGO的方式在參與某個活動,但其實他們都不是掛在臺灣下,像慈濟,另外一個宗教團體也有,還有另外一個婦女相關團體,但都是掛成外國的NGO在參加。
第二案是「限制核課時效,保障納稅人權」,是有一個宗教團體即「太極門」,跟這一個議題相關,是滿久的案例,是稅捐稽徵法、納保法相關,認為稅捐稽徵法要有相關的規定,是不是五年內未能確定納稅者不得再行核課,也就是特定年限就不能再繼續追稅。
另外,在實際的法制層面,財團法人法通過並不是只有一個法而已,還有配套的社會團體法、宗教團體法及公益勸募條例要不要修,整個路線圖都要被涵蓋進來考量的,這邊緊、那邊要鬆,各個部會要看自己的議程來推這一件事,對於整個部門有一定程度的困擾。
內政部為了要輔導宗教團體及信仰大眾可以與時俱進,提升社會大眾對宗教文化的認知、尋求合宜的替代方式,針對了神豬競重比賽等20多宗教行為可能衍生的
第二個指標是完成宗教團體的觀摩會,有兩場,部裡面在 11 月間有辦理兩場的觀摩會,第一場是跟中台山基金會合辦,第二場是跟新竹區所合辦,這兩場參與的團體是跨各宗教的團體代表,主要是團體代表,然後大家互相學習,我們扮演的成果非常地好。
有關於宗教團體財務管理,財團法人的部分,現在依民法的規定,各主管機關可以依權責來作查核,但是對於所申報的財務內容,是不是要公開給社會大眾來瞭解,或者是用什麼方式來公開,恐怕需要有法律的相關規定。
慈善團體還有法在管,但是宗教團體是臺灣並沒有法規,我在自己的刊物裡面也有寫到一篇,叫做「行天宮的智慧」,在四年前已經不再燒香,因為有一些縣市的服務很好,像台中或者是台北縣市,台中的部分地區,他幫你蒐集這一些金紙,然後再統一焚化。
我們從這一張表可以看出臺灣的宗教團體數,寺廟佔了七成,宗教性的財團佔了一成,宗教性社團跟社團法人約佔了兩成。這個表不包括大家常常提到的未登記宗
目前有特定的議題是民眾非常關心,有時不到一天就會成案,像內政部的宗教團體免稅的議題在內政部十一個小時就成案了,路政司檢討大型重機依法試辦上高速公路十七小時,另外一個是汽車審驗制度也是十七個小時,另外一個是不得強迫學生接受同志教有是十九個小時,事實上都滿快成案。
我們裡面要增減一個字,都要經過立法院三讀通過,你說要增加長期照顧服務,這個字眼可能就要很久的時間了,所以這部分我反而建議是不是在辦理資格這邊的認定,可能會比較容易,如果要從修改章程那邊,我們可能會比宗教團體、農漁會及文史團體難很多,這個會有實際上的困難。
單就回到業務本身可能是在內政部嗎?因為宗教團體活動,我會提這個是因為分兩個層面溝通,需求面仰賴客委會或內政部,養的部分,如果考試制度不改,大家
業務,會同經濟部、金管會來參與。接著是宗教團體財務透明相關政策的部分,對於宗教財團法人陸續有立法討論,這個部分也會由內政部、法務部進一步研議。
就開始,每一個社區學校、宗教團體來推蓋房子,讓他知道我們各族群、不同社區的宗教信仰一起來,有衝突、寬容等等九個元素,所以這是不同時間,一直到7月。
請看到第61頁、第62頁,這其實是滿好的,因為國際上宗教團體的財務透明,其實臺灣有自己的形式,這個是非常好的,因為有些做得很好,就被說不透明,做到不好的說很透明,就是找四大事務所就決定一切,立法院立法速度可能比較慢,在這之前有這個方案是不錯的,這是非常肯定的。
其實常常有一些骨關及痛風的疾病,這個是長照A、B、C的據點,一個是我們、一個是弘道仁愛之家,原則上五個單位是原民所、長照所,還有長照醫事,這個是南澳鄉長照的資源分布,我剛剛都有介紹過了,其實還有發展協會、宗教團體、還有家庭服務中心,可以提供,其他是會資源一些服務。
內政部針對燒香、燒金紙、賽神豬等可能與公益價值相左的議題,有將輔導宗教團體及民眾與時俱進的優良案例放在全國宗教資訊網上面,也特別設置一個好人好
看得出來,像天主教跟聖公會的確是佔他們信仰人口的前兩名,如果再加上其他基督宗教團體一起合起來看,澳洲宗教信仰人口50%都是信仰基督教或者是天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