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署長的意見是如果要保護個資的話,同一個醫生,第一次可能要作確認,可是這個確認對醫生來講比較方便的方式是,當他還在服務這個病患的過程,就讓他可以一直授權,但是授權範圍並不是他總是任何時候都可以access,而是每一次去居家的時候,都有權利去做下載的動作,也保護那個病人。
沒有人講二十三年。我不知道你們的溝通……
不可能。
我們還是會有一段時間,現在就看怎麼樣去設計,但是基本上我們不太想……
也許有不同的醫生。也許我們可以用另外一個方式來解決這一種下載病歷的方式,而不是每一次。現在越來越複雜,現在去的不一定是醫生,下一次去的可能是牙醫師或者是中醫師去,也許病人很特別,需要一個牙醫師去,因此本來跟他互動很頻繁的醫生,他就會彙整跟牙醫師看是不是有沒有什麼問題,而導致有很多問題,這個是我們未來的狀況;但是如果不是這一種很特別的狀態,理論上就是原來收案的醫生,理論上是這樣。
我們以後會設計居家醫療醫生須徵詢病人同意看病人雲端醫療資訊,只要同意一次就好了,就可以提前下載。至於我們要用卡片,如果有同意,以後每一次去是這個醫生,都可以先下載,並不是每一次都要同意,我們會這樣來規範未來之作法。
而且醫師跟病人間的關係,理論上他們已經建立互信關係,也就是固定哪一個人去,並不是今天來預約一個,然後就選一個人去,好像總不是這樣的情境,所以我不太理解這樣的敘述到底怎麼work,到底是誰給這一些碼?給來給去,現在沒有網路,而且是居家醫療,而居家醫療的對象並不是非常ok的人,也許沒有家人,也許有家人,背後一定要單位或者是誰在這邊working,所以感覺很像……
也就是要有這麼多的來去,這個背後是誰給這一些碼?到底是要透過電話給誰,如果是打給健保署,我們給他12345的代碼,難道我們就可以找到一個醫生嗎?是這樣嗎?好像不是這樣,情境是醫療醫生不一定是預約制的,也許第一次有一點約,以後不定期去做,不然就是要求他去,比較像這樣的情境。
背後是誰給這一些碼?我們可以給這一種碼嗎?在宅醫療很多的人是失能甚至是獨居,他可以做這一些事嗎?這個可行性是不是容易?每個人都做得到嗎?我們比較容易,但是有點複雜,而那一些人又是失能、中風或者怎麼樣,他也許可以打電話。
「1」應該是情境,那個是前提,應該把它拉到上面。
所以第1點應該提到最上面。
偏鄉不一定是沒有網路,都會也會沒有網路,有些公寓大廈裡面是沒有辦法連的,所以其實都會也會沒有網路,偏鄉也不一定沒有網路。
是。
因為沒有網路,所以要回去才上傳看診資料,要解決這四個問題,可是其實應該還有吧!因為我們還有所謂看診之後,可能要列印、給他一個處方箋,如果要滿足需求的話,第一個是醫生有到場,第二個是到場之間取得資料,第三個是完整看診的過程及輸入處方、看診的紀錄,最後才是上傳給健保署,完整的紀錄應該是這樣。
主席,情境第4點,要滿足以下4點需求,看起來是這個意思,就是從需求端,第一個要處理的是沒有網路;第二個是因為沒有網路,所以要先取得資料;第三個是因為沒有網路,但是因為沒有辦法確保醫生要看。
沒有。
這個應該要加進來討論,因為我們現在認為你先申請一個實體卡,你要改成虛擬卡,但是現在如果沒有技術前面的實體卡,直接跳到虛擬卡,如何辨識你就是他?而且還可以在家裡下載APP就可以達到這個目的,很顯然這個還有一點不太一樣的。
我想要請浩淳說明一下,這樣虛擬卡的概念可以這樣分離嗎?
剛剛主席有一個建議,是不是有一個動作是二代卡上來,如果有人要申請我們的虛擬卡,我們的實體卡就暫時不給他,也就是lag一下。
OK。
是不是不要show出8月8日有會議?
也許主席說有些人弄一弄之後,也可以有一、兩個人到協作會議當中,這要怎麼挑?
因為要上這個東西,題目叫做「新一代健保卡」,所以有一些前提是不是要在前面說明一下?例如我們已經決定這一段期間不會去討論跟身分證合併的問題,要先主張;還有行動支付也不在討論當中,這兩個要先拿掉,不然五花八門講到這裡,怕會失焦。
太趕。我們15日上去,月底結束。
今天大概都有討論過,我們很快可以改一下,說不定7月中旬就可以放上去,到7月底是兩個禮拜徵詢,結束之後看大家的反應,說不定要修改當天的問題及作業時間,理論上是中旬到月底是open的時間。
還有女人連線。
跟我們打官司的是都保盟。
我覺得可能看過去芳睿及雨蒼你們的經驗,其實我們沒有在這裡的意見,主要是讓每個人都能夠表達意見,也就是多元意見蒐集及收斂,並且能夠得到我們的答案,我想這個是最重要的,至於怎麼做是已經沒有太大的堅持。
但是法規的部分,是很多授權的問題,我們非得找他們來研究,給我們一些建議,也要care醫療院所是不是可以承受這麼多元的卡片形式,這好像也不能缺,所以看起來很像是技術這一塊、成本這一塊是可以的,如果雨蒼這邊有什麼建議,我們再加進去都可以,我們願意多元參與。
還有一堆是我們的醫療提供者,他們有些也是資訊部門的人,但是care的是成本的部分,所以如果要多元參與的話,變成是技術這一塊,也就是資訊這一塊的人,如果不拘泥一定十五個人的話,再加都可以。
我覺得剛剛雨蒼提的,很多都是技術方面的專家,我覺得怎麼換都可以,但是這裡有一些是法規的專家,法規專家很像沒有衝突到。
OK!推薦給我們,我們就加進來。
利害關係人是不是要討論一下?
對,搬下來,那個是法律的問題。
這個錢沒有省,但是當事人要申請兩次。
所以如果您剛剛所講的先發給他,不用臨櫃來換,即給他虛擬健保卡,在那一段時間就有一代卡在?
雙軌併行期間到底要怎麼用,但是新卡,我們理論上在卡上的功能會改變,所以我們還是會要有一段時間之後就全面改用新卡,不然接收端雙軌併進太久會很痛苦。
但是對錢沒有辦法省,只是晚一點出。
還是省不了,最後還是要拿那一張。
如果分三階段,依然一階段的錢攤到三年。
最後不是也要給他?
但是政委說是不是可以先給他虛擬卡,三年之後再給他實體卡?
主委可能是希望如果有人選擇虛擬卡,實體卡的錢就省下來,但是經過第一次的協作會議,大家不管怎麼樣都認為實體卡一定要留著,除非我們改變第一次協作會議的共識,否則這個東西是這樣。
我們也在考慮。
對,主計總處。
我們這邊都是provider的成本,我們的保險對象成本,理論上是公務預算要出,所以沒有列在這個討論裡面。
哪一個部分?
但是現在的問題是那一張大家都要,那一張是公務預算出,並沒有負擔的概念。
第二,剛剛處長這邊講的是成本分攤部分,是不是要有所區隔?我們當時送出來的第一張卡是希望公務預算來出,假定要創造不一樣,是不是理論上在換二代卡的時候,選擇行動憑證,因為將來會變成不是二擇一,而是一定有實體卡,這樣子錢就省不下來,應該是說發了這一張之後,以後如果要轉,其實就沒有機會轉成本了,除非我們第一張卡就採用他要出錢。
那這樣也可以。我們就不用問這個,如果同時存在兩張要如何運作?是不是可以同步?如果聚焦在這裡,大家會比較理解這個方向,這個是第一個想要回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