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程中李次有特別在現場提醒內政部,未來如果我們搬遷到華光以後,延平大樓仍然應供本部(資安署)使用,資安署有需要運用這個部分,以上報告,謝謝。
部長、次長、各單位主管,秘書處報告上週五針對華光特區的部分,在院長主持各部會廳舍使用情形時,內政部報告有關於各部會租用、運用,包括未來行二、行三,也就是行政院對面,以及華光特二、特三部分,其中特二就是我們及 NCC 未來規劃廳舍基地,本部未來仍然維持使用華光特二的部分。
是的。
部長、次長,我提醒一下,因為招標前置作業當中,招標前有公開徵求廠商提供相關的套件,事實上這種是訪價,但是有部分的時間可以抵公告的時間,也因為真的不曉得市場的行情,從這邊來瞭解,可能行情就像剛剛所講的,因為勞動部的金額跟實際的金額不一樣,從這個地方就可以處理,以上報告。
另外,本單位並沒有對應單位,只有到附屬單位,我們處理以後取得全部的資料,再併同提細部的案名,瞭解一下應該再次作移撥的。
另外,因為各機關已經有移撥一些檔案過來,也就是兩年內的檔案,有幾個問題,我們也做了一些相關的措施,檔案能夠對應單一單位,我們就是會對應,如果是對應多個單位的,我們會看一下,看函請的部分、瀏覽的權限,如果可以指定比較主要的單位,我們會放在主要的單位當中,如果沒有對應的單位,秘書室會先接收,未來會再看正式移撥過來各資料的情形,然後再來分配給相關的單位。
第二,延平大樓 6 樓施工的部分,我們預計下個禮拜就會完成,我們預計 16 日搬遷,跟資訊處搬遷到 6 樓,4、5 樓全部騰空給資安院使用。
部長、次長好,秘書處報告,新光大樓已經決標了,預計在 3 月 15 日前完成,也希望能夠在 3 月底之前第一季的時候核銷,也就是搬遷,預算不會再有延遲的現象。
部長,有關同仁沒有自然人憑證的這件事,就我所知,台北市政府的各級機關,包含學校如果在一開始沒有自然人憑證的話,是由公家幫他們出這個費用,所以這部分是不是我們部裡面這樣來實施,要請您裁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