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主秘所談改分的部分,如主秘所說這樣會比較快,而且也省掉很多的作業時間。但是秘書處文書的部分,我們也希望如果要這樣做的話,是不是改分的同仁除了寫理由以外,也就是經誰同意,我們就比較確認,不然我們不知道改分的理由,也就是同仁本身或者是有問過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