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部長所提的這個部分,所謂的期間其實我看各單位在辦理展延期限時,很多需要補件或者是中間文件不齊部分等因素都可以扣除期日,所以我想很多案件都把這個時間算進去,因此當然期間會很長,各單位如果有這種情況的話,其實可以把這個期間列出、扣除,因此 60 天真的不只 60 天,扣除之後就有更長的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