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前一陣子審計部到部裡查核年度的決算財務收支,對於出國計畫,我們在 112 年度變更的情況是蠻多的,在簽呈敘述上,都是比較簡單的,就是如果要參加某一個計畫或者某一個案件的情況,提出一些希望我們有所調整改進的意見,嗣後各單位在執行出國計畫案件的時候,能夠事先就把這些變更事由、經費勻支的的狀況說明清楚,在處理過程完整敘明適當性及必要性,使執行更加順利。
主計處補充:除了提供資料的預算執行,請大家再注意一下執行率,主要是要針對出國計畫在執行過程當中,如果與原來核定的,遇有需要變更或臨時派員出國的情況,建議各單位能夠在簽案裡面載明變更之理由或是經費勻支的適當性,及其必要性。
部長、次長,針對新聞業與大型平臺共榮的問題,上次在業務會議有一個決議,要研析是否可以信託基金方式運作,因為這個部分基本上還是要有業務單位來處理相關的問題,才有後面信託基金的相關問題,所以紀錄是不是要做一下調整?
下個禮拜一(3/4-4/12),審計部會到本部跟數位產業署做 112 年度的財務收支查核,這個部分在之前也有請各單位提供相關的資料,到時也請配合提供,另外會面談相關的人員。資安署的部分會另外通知。
行政院對於各機關辦理各類會議講習改進重申的規定,雜費報支一天在外地舉辦的會議講習訓練這種經費的允許,也就是當初按照那時的 550 元標準,這次一次放寬到 1,000 元,也就是每一個人、每天全部是 1,000 元的標準,所以在一些業務上有這種情況的話,就可以衡量計畫的經費跟實際的需求狀況。
跟各位報告,當然現在決算是在關帳的時間,很多單位都陸續送來經費核銷的部分,時程的部分請大家幫忙協助,謝謝。
不好意思,我剛剛講的 Ragic 經費控管的部分,還是要回歸說,如果可以長遠的話,應該還是要有專責的單位來負責這一方面功能增修跟改善、優化這一塊,目前當然是柯分析師可以建置起來,這一塊還是要由專責單位來做這個工作,以上建議。
謝謝何院長這樣的提點,我想如果可以增加,從部裡面所需要做的,像統計這一塊,主計總處的綜合統計處、明年開始數位產業署的統計工作,他們都說想了解到底怎麼接,因為過去在經濟部或者是綜合統計處的處理方式,他們有足夠的員額,不管是勞務承攬人力或者是定期約聘的人力在執行,他們對這一塊也是很有使命感,他們希望未來這一塊的統計可以延續下去,但是以目前剛剛提到的,主計處的統計人力應該說是完全不可能的,如果可以增加的話,雖然是挑戰,但是也是很有成就感跟使命感的挑戰。
另外,主計人員在內審作業、處理帳物也是有財務責任,因此同仁必須要小心謹慎,在法規的體制之下來進行這一方面的處理。
像主秘一直想做的這些東西,憑良心講,我們覺得是心有餘力再來處理,不然每個月要產生的報表、每年要的預算書、決算書,我們這 11 個人過去一年來,同仁加班,每個月加班平均都是 40 個小時以上,才可以按照會計法、預算法、決算法的時效性完成,畢竟法定規定裡面有很多業務要完成,現在透過這個系統,不管是 GBA 系統、共同經費結報系統,透過這些系統,另外因為現在是單一簽入的方式,只有一個同仁可以輸入帳號作業,沒有辦法讓別人去幫忙,這也是一個困擾點,當然也是一個很好的管制方法,沒有辦法兩個同仁同一個帳號進入系統作業,這在以前事可以,但是現在完全不行,所以要由非主計人員幫忙也是有限。
其實在成立的過程中,主計長要我來擔任處長時,他對這一塊憑良心講也很憂心,因為我們的人就只有 11 個,一個科就是 3 個人,交通部最近剛組改,他們一個局處的主計人員都比本部主計處的主計人員多,甚至多到一倍以上,像觀光署、氣象署,氣象署就很多人,比主計處現在人力還多很多,所以我們就退回到做預算跟會計的工作量。
再來,當然這個工作,我們主計處的同仁可以很樂意一起來處理,能夠讓整個過程更順暢、工作更簡化,但是這個也會增加主計處的同仁工作量,除了人力的部分以外,明年加班費的問題還是請協助一下,不然同仁加班的情況滿嚴重,當然人事處一直提醒 EAP 的問題,我們也會注意同仁身心的負荷,但是在本職工作優先的情況下來協助處理,我們還是請加班費的部分可以協助,以上幾點意見。
我們本來是希望不容許有錯的情況發生,如果只有一個窗口負責輸入,那就變成要靠後面來回歸校正,因此這個部分請各單位來幫忙,也請柯分析師幫我們強化功能,以上。
我們也有請求另外一個部分,各單位輸入的時候,為了要能夠讓主計處鎖定,也就是不容許業務單位再修改,這個控管系統以後只有這一套,不能有錯,反過來講,不容許發生錯誤,也就是必須要鎖住。同時,各單位在輸入的時候,必須要有人審核,我們發現過去的經驗是,各單位由窗口人員輸入後就送出來了,常常須主計同仁擔任複核跟校正的工作,因此當然增加主計同仁的負擔,所以在這邊希望請各單位幫忙,除了輸入的窗口以外,須有科長這個階層的人來做覆核的動作,像包含後面要產生財產增加單,如果前面沒有輸入資本支出資料的話,就不會產生財產增加單,這就變成一開始錯誤的話,後面就會通通錯了。
部長、次長、主秘跟與會的主管大家好,主計處報告,有關於剛剛提到經費控管系統這一塊,我想當然要感謝柯分析師在這一方面的努力,期間也跟主計處同仁多次討論。112 年很有很多試辦的成果,經過大家優化以後,大概可以進入成熟的階段,也就是說,各單位窗口上跟主計處在管控結合為一個,以後變成一套系統,以前可能兩個各做各的,然後再做校對處理,所以這中間有請柯維然再做一些優化的處理,像未來可以備份或者是回復的作業,如果年底 Ragic 在流量大的時候,也可以承受同時很多單位在上線作業。
第三,有關今年算是第一次自己做決算,所以有關於經費核銷的作業時程,已發文通知各司處,請大家按照時間來處理,因為主計總處決算的系統有關帳的時間,到時系統會關了,包含決算作業都有相關的關帳時間。以上。
第二,昨天立法院朝野協商,預計 12 月 11 日開始預算朝野協商,在 7 日會把各政黨的提案送到各部會進行溝通。
部長、次長、主秘及各位主管大家好,主計處這邊有幾個補充。第 1 項是有關於預算審查的部分,想要提醒兩個事項,在交通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各個提案麻煩各司處儘量把資料在 12 月 15 日以前函送提案委員,並且副知交通委員會。
這個在預算書,因無完整資料可以呈現,部長所提的是提供委員參考,也就是在溝通階段是可以這樣來處理。
各單位 114 年新增計畫能掌握時間,在明年 7 月前完成核定,這樣預算書才可以完整呈現這些計畫概況,也就是分年計畫相關的資料,以上報告。
有一些委員拿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我們新增四個公共建設跟社會發展計畫,在預算書並沒有表達分年計畫的狀況,同時有一個計畫是分別編在資訊處跟數政司的情況,主要的問題是,這些計畫都還沒有經過行政院核定,以致於未列在預算書跨年期計畫概況表、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裡面表達,因此委員在審查的過程中,他們發現找不到相關計畫的出處,我想今年如都核定了,明年在預算書就會呈現出來。
今年預算的出國經費是很大的焦點,這個部分也請民主網絡司來協助適當處理。因為今年算是第一年完整的預算編列,儘量維護是比較適當,只是在溝通的過程中會比較辛苦一點。
有一個補充說明,延續蔡司長的報告,禮拜一的預算詢答,感謝各單位的配合,接下來如同剛剛蔡司長所講的,請一部兩署的國會同仁協助取得委員的提案資料,到時請各單位能夠儘速跟委員來溝通與說明。
同時,有關於執行率的問題,預算應該會在 10 月才會開始審議,會期開始前面有施政總質詢跟總預算的報告案,單位預算最快 10 月才開始審議,但是執行率我們會提供到 9 月份,目前來看我們預算執行率有些單位還不是很理想,請這些單位在 9 月務必將執行率拉上來,這樣在預算審查的過程中,爭取預算的維持應該是有相對的幫助,謝謝。
另外,應開始準備明年相關採購案,希望年底就可以準備就緒,在簽約完之後可以在年度開始就進行,計畫在銜接上就會比較順利一點。
第二個,預算書送到立法院,並請各單位開始準備。
部長、次長及各位與會主管大家好,一部、兩署 113 年度預算案在今天送到立法院各委員辦公室,這個部分也感謝資源司、兩署支援人力分送到各委員辦公室。
目前還在努力。
主計處報告,延續剛剛第二案,有關於會計核銷憑證數位化的這個案子,7 月開始已完成第一年項目並開始啟動,當然可能與各同仁過去服務單位之使用習慣有一些出入,如果有一些需要調整的,除了可以洽各單位的負責窗口人員外,也可以打電話給主計處來協助處理,感謝一部二署各單位同仁一齊努力,提早完成這項工程。
這個計畫等於已經掛上去了。
另外一個是雲端 MOCN,早上李次長有特別強調計畫重要及必要性,目前計畫審查進度是國發會還沒有核定,但是主計總處會後通知同意先核給一部份。
另外兩個恢復核列本部預算的是,智慧防詐的計畫,會後同意核列。
之後還有經過主計總處再精算。
報告部長、次長及與會主管,今天早上行政院主計總處召開有關於 113 年預算審查會議,會中有關本部人事經費一節,主計總處提出刪減理由,包括空缺率的問題,經過我們陳述表達爭取之意見,以審查意見之計算內容中,有一個年度的晉級少算,所以會後精算結果再恢復部分經費。
另外,資安院要提計畫,也就是補助計畫內容時間能夠往前,讓我們的業務單位審查跟核定的時間,都可以在年度開始前,這樣我們就可以配合撥款與資金到位。
我們在計畫處理上提早作業,會發生暫分配數是因為總預算沒有如期通過、沒有辦法按照原時程公告,所以我們用暫分配數。
是。
按照 112 年的運作來講,在往後技巧處理,就不會再發生成立第一年薪水要等總預算公布才能發放的狀況,這個部分除了請相關編預算的業務單位協助以外,主計處這邊也會在預算分配上,即使立法院沒有如期通過的狀況,也有一個暫分配的情況,以這樣的情況來處理,以上報告。
跟部長、次長及首長報告,上次部長在第五次部務會議當中提到,我們的行政法人資安院,是不是可以編列公務預算的可能性?這一段期間跟主計總處與相關單位研議,依目前預算法與行政法人法,要直接編公務預算是有其困難。
當然,113 年以目前的狀況研判,公建框的額度會往上,數字的額度會增加,以總預算來講,額度也會增加。以往每一年是增加 2%,今年會比 2%多一些,但是到多少,一般照過去的經驗要到 5 月中才會知道,那也就是國發會在審查的過程中,我們就要掌握審查意見。
大部分如果沒有另外框額度是這樣,也就是支持計畫,但是沒有框額度。只要承辦單位那邊有這樣的意見出來,這個時候就必須要有所作為,不然真的會變成只有計畫,回過頭來就變成檢討既有需求,也就是每一年既有預算額度再作調整。
主席、各位與會主管,延續剛剛策略司的報告,113 年算是完整部自己編的預算,新增的社發計畫跟公建計畫算是滿多的,按照以往的狀況,行政院主計總處會把公共建設的額度框給國發會,但是社發計畫並沒有框額度,也就是國發會在審查的過程中,公建是有額度,但是社發有的有、有的沒有,所以到時可能會有計畫、但沒有預算,那就變成要用我們既有的預算,所以在這邊請求各司署提報計畫時,請策略司幫忙一下,國發會在審查過程中,只要初審意見可能只是給計畫、不給預算的狀況,可能就要請長官幫忙,因為這個時候我們會面臨到只有計畫要做,但是預算額度必須用原來基本需求,也就是行政院給的中程額度那一塊,這邊可能要特別報告一下,以避免發生那個狀況。
是行政院這個層面。
法的部分不敢確定不允許,但是這種例子是沒有的。
如果還是計畫預算的話,不管計畫怎麼跨年,那個預算就是切年度的,也就是在第一年的時候會切下一年的,就像公務人員的薪水 1 月 1 日就會撥 1 月份的道理,也就是錢在分配的時候,對於 1 月的需求就先分配了,用這種模式,這是作業技巧上的問題。
第二,如果計畫不採用年度截止,但是年度的預算還是會切割,只能說在前一年的預算可以編足下一年開頭的,因為在公務預算的計畫還是會經過立法院、總統公告的程序。如果將基本需求的人事費編在公務預算就不會有這問題,因為會變成法律義務支出,就沒有這個問題。
行政法人編公務預算,可能還要再看高層的裁示,因為畢竟過去以來都是採用計畫型的預算去編列,院長剛剛所提的,一般基本需求希望放在公務預算。
補充報告 (四),「本部及所屬機關籌編 113 年度概算請配合辦理事項」,請大家配合事項,其中「4. 本部主管員額計畫及派員出國計畫」,其中派員出國的這個部分,人事處已協調這部分由民主網絡司協助處理,所以要作修正,以上報告。
部長、次長、主秘及各位首長,大家好,主計處的資料第 13 頁,補充報告審計部到部查核的時間是 3 月 1 日到 4 月 18 日,他們共有 3 個科的人力,查核重點包括財務收支及專案審查。
我覺得可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