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長、次長,針對新聞業與大型平臺共榮的問題,上次在業務會議有一個決議,要研析是否可以信託基金方式運作,因為這個部分基本上還是要有業務單位來處理相關的問題,才有後面信託基金的相關問題,所以紀錄是不是要做一下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