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媒體朋友們大家好,歡迎來參加今天的例行記者會。我先跟大家介紹今天長官,第一位是數位發展部唐部長、第二位是多元司莊明芬莊司長、第三位是數位產業署林俊秀副署長。

  • 今天的主題包含數位部推動可信任 AI,辦理 AI 促進資訊完整性的活動,及多元司要跟我們分享 MyData 線上申辦服務近期發展跟亮點,我們先請林副署長為我們簡報 AI 促進資訊完整性的主題。

  • 部長、各位媒體大家早,以下代表數位部報告審議式民主,運用 AI 來促進資訊完整性。我想大家都知道 AI 帶來異軍突起,一般民眾過去可能沒有辦法用到 AI,同樣的,他們也會暴露在,現在一般民眾是利害關係人的過程,才會有審議民主的活動。

  • 我們總共有六個主要活動,去年 5 月參加 CIP(The Collective Intelligence Project),7 月辦理點子松,8 月底辦了第一次審議式工作坊,9 月有參加美國自由線上聯盟高階會議,今年 3 月辦理第二次審議式民主活動,上個月也找了大廠交流 AI 整個管理機制問題,以下大家一一報告。

  • CIP 是非政府集體智慧的計畫,我們在去年已經成為合作夥伴,主要是參與對齊大會,也就是 AI 運用要對齊公共利益的部分,因此我們參加他們的專案。去年 8 月辦理第一次審議式工作坊,討論「AI 民主化」,也就是找了公民一起討論,因為我剛提到生成式 AI 與一般民眾息息相關,討論一些 AI 的議題。

  • 再來,我們辦理審議式民主的活動,最主要的是,我們辦理準確、可靠、可信的生態系統,主要有三個目的:第一,增進公共信任,邀請民眾一起參與,邀請民眾深入了解 AI 評測的目的,讓民眾可以真正參與 AI 政策擬定的過程;第二,多元觀點,我剛剛已經講過,過去在 AI 都是專業的人用,生成式 AI 一般民眾都可以用,我們希望把一般民眾的觀點能夠在決策過程中都可以參考;第三,增加透明度的部分,我們希望民眾可以了解 AI 的原理、影響跟潛在的風險,以減少資訊不對稱所帶來的風險。

  • 審議式民主在 3 月 23 日下午一點半,最主要的過程中,利用「111」簡訊平台發了 20 萬則,我們進行分層隨機抽樣,總共抽出 450 位,我們在禮拜六的下午就辦理了公民審議大會。

  • 主要討論的議題有四個:分成上半場、下半場,一個是大型平台自律或者強化政府監督,另外是透過大型平台如何透過 AI 幫助公民分析資訊完整性。下半場也是討論兩個議題,大型平台如何幫助使用者維護資訊完整性。第二個議題是提升資訊完整性,我們會做小組討論,每 10 個人一組,所以共有 450 人,等於有 45 組,但是最後歸納意見的時候,也要請所有的人參加。

  • 我們有三大共識:第一,大家的分析其實差異不大,一般民眾希望可以完善 AI 的監督機制跟規範,希望民眾可以參與討論 AI 監管政策跟機制,還有一些罰則等等。第二,一般民眾也希望大型平台能夠強化 AI 分析及辨識的能力,因為大型平台上面有很多資料,他們希望可以篩選出真實、可信賴、可靠的資訊,讓一般民眾來看,避免一些錯誤的資訊。第三,他們也希望平台不是自己說了算,扮演重要的媒介角色,希望有第三方的評測機制。

  • 我們接下來找國際大廠交流,我們告訴他們說民眾有這樣的期待,所以部長找了四大國際大廠討論,主要是討論兩個議題,第一個是請他們加強分析辨識,就是一般民眾希望大型平台來協助,第二個是希望他們可以送測。

  • 議題的部分:針對大型平台希望可以標記,使用者要知道跟你互度的是生成式 AI 或者真的人,因為以後可能很難辨識,另外也希望處理虛假訊息,而且提供者的話,希望可以停權等等,再者是生成式 AI 還是要標記,可能簽名、浮水印等等,讓有什麼犯罪的話,檢調可以知道出處,並且希望送測。

  • 簡單結論:各國際大廠也是認可可信任、準確性的 AI 重要性,他們對模型都有持續偵測與調整,以符合可信賴的一些標準。再來,他們對於送測 AI 評測中心也持正向的態度,甚至 OpenAI、Meta 都初步同意。

  • 再來,各廠對於現在 AI 內容也推出一些措施,包含 Google 對於 AI 生成的廣告,及 Youtube 上面的一些內容也進行標註,Meta 也即將進行標註,OpenAI 有導入 C2PA 的溯源機制。

  • 最後的結論:把上面講的做幾點綜整,包含完善資訊辨別、分析,國際大廠已經在做了,將來應該會形成國際標準,我們也會參考國際的趨勢來精進我們的評測機制,強化資訊透明跟標註共同來源,我想這是大家共同的期待,也就是大家會知道跟你互動是不是 AI 生成的。這個標記就變得相當重要,以上跟大家簡單報告。

  • 謝謝副署長,請部長幫我們說幾句話。

  • 很感謝數產署辦理這次的對齊大會。在過程裡,大概有兩個特點:

  • 第一,參加 400 多位的朋友,他們是具有統計代表性,意思是抽樣的範圍跟我們全臺灣人口組成的比例是很顯著、相同的,意思是這樣凝聚出來的共同意見,我們可以有一定的信心,這樣推行好比像是剛剛的共識都是 8 成 5 以上的共識,是全民認同的,這個是第一點。

  • 第二,剛剛大家看到 10 個人一組的討論,不是用人來當作引導師,而是用 AI 界面本身來引導討論,意思是以前常常受限於場地或者引導師的數量等等,但是現在不管是 400 人或者 4,000 人等等,可以透過 AI 的方式自動引導出這樣的討論跟建立此共識。

  • 因為這個共識的拘束力,在學理上比較強,我們也立刻處理,剛好數位產業署同時在做詐欺犯罪防制危害條例的草案擬定,我們把一些公民小組共同推薦的結論,本來條文當中沒有的,我們就放進去。

  • 要先處理假帳號的問題,要透過像是數位簽章的方法來確認,這個已經放到第 30 條的刊播或者出資身份。

  • 公民小組的建議是在上面的廣告或者有深度偽造的技術、AI 生成個人影像等等,這個本身要標注,而且也有明確定義,我們放到第 31 條裡面。

  • 嚴重破壞資訊完整性等等的 Deepfake 的方式冒充別人,應該暫時停權使用等等,這部分也放到第 32 條,這些網路廣告平台業者沒有這樣做的話,對於因為誤信這些廣告受有損害的人,必需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等等。

  • 所以剛連續舉三個例子,這個是很好的示範,如果快速凝聚大家的共同意見,也跟科技大廠確認技術是可行的,不只是我們希望你們這樣做,而是事實上、技術上可以做到這樣,也可以在最快速度進入明天院會的草案當中,以上補充。

  • 接下來進行下一個主題。請多元司介紹 MyData 發展。

  • 各位媒體朋友早安,我是多元創新司莊明芬,接著由我介紹 MyData 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平台,我想最近 MyData 自主運用平台非常夯,很多網友都在社群當中幫我們推薦。在報告 MyData 應用服務之前,我想講一下政策脈絡跟背景。

  • 個人化自主資料運用的情形,在歐盟 GDPR 時有說民眾對於資料有可攜的權利,在我國的個資法當中有提到經由民眾個人同意的情況下,只有複本來做自主運用。

  • 第二個理念,各位媒體朋友不知道有沒有申辦政府服務的經驗,如果申辦政府服務的項目比較特殊或者比較複雜,通常要備妥證明文件才可以完成辦理。為了要完成辦理,民眾把來回不同相關的個人化文件一次備齊。

  • 第三個理念,如果我們採用線上服務的話,我們要如何提供安全、可信賴的環境,讓民眾可以在線上享受便利的服務,因此在這樣的理念之下,個人化自主運用的情境、機制要如何建立起來。

  • 再來,如果需要很多不同文件的話,我們要如何一次備齊、到位,及如何建立安全、可信賴的操作環境,因此在這樣的理念之下,數位部打造 MyData 的平台,以民眾自主同意、資料安全取得為核心理念,我們取得三個服務,資料下載、線上服務、臨櫃服務,只要經過本人身份驗證、線上自主同意以後,民眾都可以透過 MyData 下載曾經在機關保有資料,也可以下載運用,所以大家可以看得出來,現在累積的使用量是 147 萬餘次,可以想一些比較熱門的,像是財產資料、個人所得資料等等證書都可以透過這個平台下載,線上服務就更多了,大概有 700 多項,以下我舉幾個案例來介紹:

  • 以線上申辦為例的社會住宅,如果要申請政府的申辦項目比較複雜,通常要備妥比較多的證明文件,以社會住宅來講,我就覺得他是非常典型的案例,民眾要申辦社會住宅的話,要提供戶籍資料、財產資料、所得資料、保險資料、低收入戶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等,要取得這些資料,民眾要奔波不同機關才可以備齊,而且通常有時備齊時,帶到臨櫃申辦時又忘了某一項文件,所以造成民眾非常大的耗時又耗力。

  • 民眾線上申辦的案例來看,透過 MyData 平台就可以在線上經過身份驗證之後,在自主、一定要知情同意的情況下,就可以把資料一次下載給服務機關申辦,所以民眾不用擔心要奔波取得資料,申辦的機關也不用擔心民眾提供的資料有錯誤,請民眾補資料等等,這個就是非常典型的案例,台中市政府申請社會住宅案例,我印象中有六千多間左右,透過 MyData 平台來做申辦。

  • 另外一個是近期比較熱門的,入出國日期的證明書,很多網友曬入出國的紀錄,甚至也有熱心網友提供三分鐘註冊到申請的操作手冊、告訴民眾如何下載,我們提供這樣的服務,民眾不需要到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服務點臨櫃辦理,只要在線上透過資料填寫、身份驗證,就可以把資料下載下來,所以非常便利,在網友的推播之下,這個服務確實是躍升到使用量前三大。

  • 再來是良民證申請,我要提出的是全程線上服務的概念,過去很多民眾因為要出國或者工作所需,他們需要出示良民證的資料,民眾要到各個地方政府機關臨櫃申辦,經過審核之後再到現場領取,這樣很麻煩,要跑很多階段才可以完成良民證的申請,透過 MyData 平台,內政部警政署跟我們一起合作,透過 MyData 驗證身份跟信用卡繳費之後,只要經過地方政府審核通過之後,就可以直接完成全程線上申辦的服務,良民證確實造福了很多民眾。

  • 大家可能會覺得在網路上傳輸這些資料都是滿機敏、涉及民眾資料,我們如何讓民眾有一個安心的服務體驗?我以事前、事中、事後的三個步驟來跟大家報告:第一個是事前,我們強調身份驗證,因為在網路上,很容易你也不知道他是誰,所以我們要透過安全的身份驗證,平台上提供 10 種的身份驗證機制,最常使用的像是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以及最近被高度使用的手機加健保卡卡號的身份驗證來做網路上身份驗證確認。

  • 第二個是事中,民眾上了這個平台以後,不管是下載資料或者申辦某一項服務的時候,在進行資料的傳輸過程中,一定是知情的情況下,同時也會用政府簡訊「111」的唯一識別碼,把這樣的操作過程跟下載的資料項目發送到民眾的簡訊上,讓民眾了解現在使用 MyData 平台,也可以用 mail 來通知。最後,如果民眾想要知道過去有哪些操作紀錄,平台也提供試後可以查詢的紀錄,可以了解在平台上操作的流程跟軌跡,這就是我們的服務體驗。

  • 再來,資訊安全跟個人隱私保護是最重視的,我們在這個平台上重申一下,民眾不保留個資,個資從資料提供端到服務端,只是透過平台傳輸,平台並不保留民眾的個人資料。再來,民眾可以事後再察覺使用紀錄,事中可以通知民眾在操作什麼資料。

  • 接著,知情同意的情況下是指當次同意,也就是不是永久授權這個平台可以在下次使用的時候,就可以任意不經過驗證的情況下來下載資料,這樣是不行的,我們是單次有效,這次想要下載良民證、下次想要下載入出國紀錄證明書,都要重新做一次身份驗證。

  • 再來,資料加密的部分,不管傳輸或者數位簽章演算法確保資料的安全跟完整性,我們一切都符合國際標準來做資料保護。資安驗證方面,MyData 每年都會主動進行資安的稽核,這個平台每年都有通過 ISO 27001、ISO 27701 的資安與隱私的標準驗證,確保平台的安全性,所以這部分是對於資安跟個資保護的處理機制。

  • 最後,我想跟大家分享,前面提到將近 900 多項資料下載或者是服務的項目,並不是數位部獨立完成,而是協同中央機關、不是地方政府不斷發展才可以累積將近 900 項的服務,我們也會持續跟地方政府、中央機關一起攜手合作,不管是扶老攜幼型或者是弱勢照護型,又或者農業災損型的,我們都希望各個地方政府也可以因地制宜發展線上、線下的服務,我們都希望民眾可以提供良好的體驗,所以未來我們會不斷持續打造這樣的創新便民服務。

  • 各位記者聽我講完之後,發現便利生活可以從 MyData 開始,我們開始欣賞一段影片。

  • (播放影片)

  • 這次會引發大家都在 po 入出國相關的資料,我本來沒有這個意思,我只是在 Threads 有貼今年 3 月那時剛好立法委員對我們有一些想法,覺得是不是 300 天、600 人的出國都算在我一個人頭上,當然不是,所以我就 po 這五個月都完全沒有出國的紀錄,也剛好測試 MyData。

  • 結果 po 出來之後,發現都很方便,以前不知道這麼方便,所以非常多人在那邊 po 出來入出國紀錄。我當然看到很開心,因為 MyData 大家發現了,而且很喜歡使用。第二,我們在 MyData 上,串接這麼多包含地方政府、各機關這些相關的,主要是在知情、同意底下,行使知情同意的權利,可以達到簡政便民的效果,所以非常開心。

  • 看到貼出來的這些訊息,我想到最近有個紀錄片大受好評,叫做「Invisible Nation」,蔡英文總統在預告片裡面,最後有一段話說,我們只有一個選項,就是要走出去:「到世界每個角落,讓世界看到臺灣。」所以看到大家在討論在世界每個角落、讓世界看到臺灣的歷程,也是讓我滿開心的。

  • 所以這次是個意外,但是也讓 MyData 在最短的時間增強可用性跟韌性,現在大家在使用上比之前快很多,使用的操作介面也易用很多,謝謝。

  • 接下來看媒體朋友有沒有提問。

    1. 先前預告的 AI 評測指引草案,外界對草案有哪些不同意見,後續預計何時可以正式對外發布?4/17 邀 AI 大廠線上會議討論後,Meta 與 OpenAI 初步表示同意,預期可能最快何時可以送測?2. 部長提到民眾意見認為可先處理假帳號,平台刊登網站需要驗證數位簽章等,這部分如果平台違法沒有驗證的話,打詐專法草案裡面有相關罰則嗎?

  • 我嘗試回答,我們在 5 月 3 日有開過制度推動委員會,部長主持的,我們也通過指引、會儘速公佈。

  • 四大廠來參加會議後要回報到總部,總部可能需要討論,還有法律部門會表示意見等等,我們會尊重大廠,我們會再跟他們聯繫,看最快什麼時候可以送測。

  • 在打詐專法部分,我們會請平台做真實身份的確認,部長有提到我們主推數位簽章,因為是不可否認等等,而且是用公開金鑰的方式。

  • 我們有一些罰則,如果平台是外國平台,因為在打詐專法,我們有請他們設置法律代表,以前最大的問題是這些平台都在國外,所以有聯繫管道跟管轄權的問題,我們在打詐專法的部分,要他們在臺灣設定法律代表,這個可以找自然人、法人、律師、會計師都可以,我們可以協助、傳遞政府的相關資訊,請他們配合,當然如果沒有設置法律代表,都有一些罰則。以上報告。

  • 廣告平台數位簽章的部分,我記得是 20 萬元以上、200 萬以下,在這方面刊播者跟出資者的身份驗證,如果沒有執行的話,也可以讓他限期改正,其他別的當然罰則有的更高。

  • 另外補充,Meta 跟 OpenAI 已經釋出的,好比像是 Llama 3 或者是 GPT-4 Turbo 等,本來評測中心就可以自己驗測,我們在會議上講的是他們還沒有正式釋出的、也就是他們自己也還在測試的,在進入臺灣市場前,就先跟我們建立驗測的關係。那個部分因為他們的法務部門還要進行一些處理,但他們兩個都已經有表達這方面的意願了。

  • 五月開始報稅季,有沒有哪些資料項目下載部分比較熱門?可不可以也提供相關資料的下載次數等?

  • 關於資料下載的部分,這個是動態在發生,像是入出國證明書的部分,就是有 17 萬多的使用量,我想前三大是財政部財政中心的個人所得資料,因為最近要報稅,再來是內政部戶政司的國民身分證資料,大概這幾種是民眾最常下載的前三大,以上參考。

    1. 請問近期還有跟 TikTok 總部互動嗎?針對 TikTok 平台上的有害訊息有進一步措施嗎?2. 政院明天預計要通過打詐專法,數位部在其中也有專章,可以請部長說明一下重點嗎?

  • 我就今天剛剛講的部分進一步說明,剛才數位產業署所提到境外大型的廣告平台一定要設境內的代理人,這條可以說是 TikTok 在制定的時候就知道會適用,變成在詐欺危害防制條例三讀通過的話,變成一定要設代理人的義務,這個跟以前最大的不同,以前如果自願設代理人,送達通知什麼都可以做,但是以前都不做的話,其實並沒有任何方式,但如果一定都不做的話,在詐欺危害防制條例裡面,最嚴重是可以做限速或者限制接取的動作,這個跟以前是不一樣的。

  • 我們的專章處理的不止是網路廣告平台業者,也包含我們現在業管的第三方支付業者,電商業者跟網路連線的遊戲業者,都有賦予一些防詐相關的義務。至於,具體是哪些義務,如同顧荃說的,在院會後記者會再討論。

  • 限速跟限制接取部分,是指如果不設置代理人,我們從臺灣的角度來看,就很難進行送達通知,因此在這樣的情況,如果情節是不是故意不配合等等,規模又大,意思是營業額很大或者接觸到非常多的民眾,而且故意不配合的話,最嚴重的時候,就可以讓我們的網域停止解析等等,大家最近都有看到的一些作法。

  • 意思是大型平台在境內不設代理人,不落地的意思是會限制接取,可能會封鎖 IP,然後沒有辦法使用?

  • 那個是最後一步,中間還有包含流量管理措施等等,這些都是,當然也不是我們自己說了算,也會有專家審議等等的程序。

  • 請問一下,之前有討論過可以不要在 App Store 上架,這也是一個作法嗎?

  • 限制接取處置有各種作法。之前大家比較熟悉的是網域停止解析,你剛提到的可能是 Google、Apple 或者其他的平台。這部分會需要專家審議的程序,來確保怎麼樣的方式是有效,而且合乎比例的。

  • 因為之前創意私房又在 Telegram 另起爐灶,但是衛福部沒有直接溝通的管道,有關於下架的問題,數位部就另起爐灶的違法論壇有沒有相關的處置?他們是不是也要在海外設定的代理人?

  • 任何特定的軟體算不算大型廣告平台,未來會有一個客觀的判準,用那個判準來看。

  • 此外,如果是單純的通訊軟體,並沒有經營廣告方面的業務,目前就沒有算在大型廣告平台的範圍裡面,希望有回答你的問題。

  • 罰則的部分可以再幫我們講一下嗎?因為剛副座講的跟部長講的有點重疊,可以再幫我們講一下嗎?

  • 我想明天就會有很完整的草案條文了,有各種不同的義務,不同義務的輕重,會有或輕或重不同的罰則,不是全部都是 250 萬或者 2,500 萬等等,會按照那個每個義務會課以不同的罰則,因為明天就會在院會討論。我想等院會通過之後,再就這些比較具體的文字進行說明,這樣程序上比較適合。

  • 我記得之前有跟 TikTok 開過兩次會,這部分好像沒有回答到?

  • 之前是我們約他們過來,已經建立之後如果有相關的政策,要如何通知的窗口,這個都已經建立了,不曉得數位產業署有沒有要補充?

  • 李懷仁次長有請 TikTok 從新加坡派主管來這裡,我們各部會可以跟 TikTok 有直接的管道,如果有一些違反法令要下架,他們也可以直接聯絡,避免還要轉好幾手,所以當時衛福部、金管會、警政署、法務部都有來開會,請他們直接建立管道,他們都有之間的聯繫。

  • 不會透過我們,因為我們建立的是各個執法機關來進行直接溝通的管道。

  • 現行是否尚未通過 AI 評測的模型,「建議」產業先不要導入部署到營運環境?避免有資安疑慮?

  • 這個也要看營運環境的風險多高或者多低?是不是有接觸到很多不特定人?或者沒有代替人做一些判斷等等。

  • 在指引裡面,特別就業管的數位經濟相關產業,我們會參考歐盟,讓大家比較容易評估,這個算是中等風險或者高風險等等的情境,進一步建議特別是在高風險,當然會建議你先送評測,而且評測狀況不好的話,要避免相關的疑慮。

  • 但是如果本來的運用像是低風險,比如我個人使用、而且沒有進入決策流程,只是進行參考等等的話,這部分的疑慮就比較小。

  • 聽說部長 520 後可能會往國外發展,請問部長下一步動向?

  • 「到世界每個角落,讓世界看到臺灣」,確實盡可能全世界都關心選舉,因為他們也要選舉。

  • 我們這次選舉,國際上非常非常關注在有生成式 AI、可能有各種不同極化的或者資訊操弄等等環境當中,我們選後也看到關於投開票的流程等等訊息操弄,臺灣看起來受到的影響比較有限,事實上選後很快就恢復了、正常了。為什麼我們可以做到這樣?全世界都很想知道,因為他們要選舉,所以至少確保選前、選後的資訊完整性,在這件事上應該有可以貢獻的地方,可以讓世界看到臺灣。我接下來會做這方面的分享。

  • MyData 有很多的資料,有些可以手機加健保卡的身份,目前自然人憑證使用率還沒有很高?

  • 關於驗證的議題,各位記者可能有聽到我之前所說的,我們有 130 多項的資料下載,資料下載的提供機關,他們決定資料機敏的程度來選擇哪種驗證方式,這部分是授權資料提供機關來決定哪種驗證方式,或者像剛所提到的,像是自然人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不普及,但是我們也發現使用率漸漸提高了。加上近期有手機加健保卡號,確實不用再用實體卡的驗證方式,確實讓民眾更為便利,所以目前使用上讓滿多人使用,我們也會請資料提供機關看看是不是有些驗證服務可以採用手機加健保卡號的方式來驗證,以上是我的補充。

  • 這個身份驗證方式大家都不希望用讀卡機,這個是我們這次報稅大家都知道這件事,雖然理論上自然人憑證可以靠手機背面 NFC 感應,把手機當作讀卡機用,但是這個還是很麻煩,所以很多人裝了行動自然人憑證 APP 之後,做一次靠卡,就把自然人憑證寫進手機裡面去,從那個時候開始就是用 TW-FidO,最近也在 Threads 上看到原來可以這樣做,大家之前都不知道可以這樣做,所以請大家多分享。

  • 我想未來內政部開放,直接拿手機去臨櫃把行動自然人憑證辦好,不用隔著卡式自然人憑證,我想行動自然人憑證的使用率也會大幅上升,對於自己有手機門號、健保卡卡號驗證,當然很方便,但還是不能排除沒有名下月租手機號碼的朋友。我想行動自然人憑證也會盡可能來確保,畢竟它的驗證強度不弱於手機號碼加健保卡卡號,所以也要確保機關都可以來支援行動自然人憑證。以上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