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我們會分兩組,第一組討論警政的問題,接著是在後方,會由Mark來作消防員的討論。
其實警工推已經推了很多問題,有關於績效改革的部分,以及國是會議落實的層次,請警政署協助提供相關的回應,以推到下面的解法。
第二,警察、消防員工作繁重的原因為何?有沒有解法可以解決工作繁重的問題?
第一,假設警察、消防員已放假一天,配套措施該如何規劃,以在不過度影響勤務的條件下,使基層的員警跟消防員有感,這個是第一個議題。
我們來說明一下接下來下午進行的方式,經過中午的討論,有兩個層次的議題:
接著下一個是重複的留言,大概是這樣子。
第六,「專案管理,應要求事前預估使用人力員額及使用勤務工時,併列各單位既有的工時出勤紀錄與統計,以及該單位同仁年度檢查身體狀況有高風險的人別數目,如該單位人力顯已近緊繃或已有加班換嘉獎等超勤無法核給津貼等因素,為避免該單位同仁過勞,應要求下修。並應受民代監督。」這個前面已經提過了,在提出計畫的時候,應該要盤點現有的資源,這個部分我們下午也一起放到討論的議題當中討論。
第五,「.請問警政署為何至今未成立委員會;而如果警政署認為「單一委員會」解決問題,應由警政署內部所謂「精進警察專案與評比(核)計畫實施措施」處理,那請問現行績效制度亂象與基層批評,警政署如何解釋?如果上揭措施根本沒有解決問題,那是否應該回歸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成立委員會,引入外部專家學者、基層意見,以達到真切的改革?」我覺得下午的時候可以一併討論,讓警政署回應,到時一次可以讓大家看到比較全面部分。
第四,「縱使不論現行績效制度改革進程,今年青春專案、安居專案亦有出現現然無視法規規範限制的指標:「要求要檢視羈押率」,但是警察並非法官、檢察官,亦無相關職權,請問如果我國績效制度有正常合理考量而設計,為何會出現此等荒謬的指標?」我們下午也當成一個問題來討論。
第三,「本會於7月2日「民間監督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平台會議」提出數項對於現行警察教育訓練與績效管理決議實踐之建議,請問警政署何時做出回應並以函文向本會說明現行改革方向、具體方案?」後面是感受的部分,也就是「敷衍的行為為何可以宣稱自己已經在進行改革」,這個看警政署要不要回應,這個在下午討論當中。
第二,sli.do:「關於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警察教育訓練與績效管理之提案為本會提出,亦在各種民間拜會官方場合提出意見,唯至今決議已做成要接近一年,警政署皆未找本會開協作會議或向本會說明進度,亦未舉行任何公開說明會、公聽會,請問警政署為何不做出任何對外說明,也未曾正式咨詢提案團體?」這一個問題我們先收著,等一下到警政署小組要回應的時候,我們可以放進來作為裡面可能的一些回應。
我們會前協調基本上是尊重部會的意思,這一次其實附議人已經有一個基層的消防員了,所以部會認為可以替代相關的意見,讓這個意見可以收納進來,因此我們尊重部會的決定。
第一,協作會議消防員工權益促進會議為何沒有出席呢?
休息時間差不多了,我們下午要開始了,在sli.do上有一些提問了,這個是網路上朋友的提問,可能也有在場的朋友,但是匿名提問。
目前sli.do上沒有東西要收,先中午休息吃飯,下午1點再開始,謝謝大家。
我們先說明一下接下來進行的狀況,晚一點大家可以先吃飯,吃飯之後會進行小組討論,我們估計會分兩組,其實可以看得到,警察是每日三班輪班,但是消防員是做一休一的狀況,所以一桌是專門討論消防員、一桌是專門討論警察。
時間已經到12點,我們先進入到中午休息的時間,目前看到的問題是這樣。
消防署要不要回應一下?
有沒有人寫了便利貼?
警察局的部分是不是可以補充一下?你們對於這個議題的看法是什麼或者是覺得有什麼作為可以幫助補充?
你們也贊同提案人的說法,增加一天放假,其實對於消防員的激勵有很大的影響,只是解法上的補充是內外勤人員應該還是要按照比例放假。
以前超過時數換嘉獎的部分,已經有降低了。
消防局的部分已經有危險加給的部分,目前行政院已經在審議浪,現在的人數已經增加到一千八百人,也就是增加了兩百多人,退休同仁有爭取到三百多人,對於補休上有相當的幫助。
謝謝。
有關於地方的警察局或者是消防署是不是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些東西,因為畢竟其實這個地方可以看到基層有很多想法,中央也有很多改善的方式,但是這個地方我們確實比較少聽到消防局或警察局回覆。
請問消防署對於這個說法有沒有要補充的?
所以這邊的補充是,內勤人員放假、外勤人員補休,上班的人就給兩倍的底薪或者是加發獎金,讓他們感覺到那一天放鬆。
我們馬上修正。
消防員這邊有沒有意見?
消防署這邊有沒有覺得我們這邊的寫法沒有很清楚,而要再補充?
接著是有關於組工會等等,還有包含精進消防器材等,組工會要考量很多政府預算的部分、修法過程冗長等等問題。
很大的困擾是消防員提到無法放假,很多消防隊不放國定假日,可能還是沒有辦法放假,當然他們有提到放假其實還是不錯,因為可以免辦慶祝活動,但是消防員還是要辦。
另外,過多的工作負擔,像加班費低或者是有一些業務比較多,他的狀況並沒有辦法讓大家把業務做好,這一種狀況使輪休的時間更少,很多單位的業務都需要消防局處理,有一些消防局有做了一些回應。
有關於消防員的部分,我們來看一下,消防員也有人力不足的部分,也有被設置的標準框住了,其實消防署也有提到如果地方政府可以補充消防員的話,可以拿到更多的統籌補助款,這個部分是地方消防署正在努力的部分。
感謝補充,每一個地區狀況不一樣,有些地區治安比較好,要花很多的人力、時間抓到一點,但是有些地方是一點人就可以做到改善,這個很難統一的規定。
警政署就以上有沒有要回應的?
第三,也要考量地區性的差異,這個部分之前警政署有回應過了。
接著是績效評比不只是結果,管理的過程、執行的方式可能也要納入評比。
所以你比較具體的想法是應該要要求他們在發起新的專案時應該要對相關的資源,像人力或者是目前的勞工來作評估,而不是只提專案就沒有了。
我想請教一下地方的警察單位有沒有要分享的?很多是署內或者是地方的意見,目前地方有沒有遇到很多困難或者是困境?
其實你們還有提到遇到大型勤務的狀況,你們看到是有一定程度的改善,還有在今年7月31日以前要完成所有評比,不然就到選舉後再實施或取消或暫停,這個評比是什麼意思?我有一點不太能理解,是各個地方來比較這個績效嗎?
所以這個地方其實警政署建立一個流程:第一,基層同仁的部分,有線上的平台來蒐集,並且回應基層員警的困惑與意見;第二,還在規劃,可能是用票選或者是參加等等的各種方式,讓基層員警進入到考核。
第三,有關於你講到遴選的部分,這個部分我們會進一步規劃,像署裡面有所謂的考績委員,是單位的提名,要同事自己報名,這個方式都是未來可行的方式。因為目前還有一點時間,所以我們會持續來規劃,但是最慢也不會超過8月之前,因為我們最近相關於要做後續的事項,要一步步推出。
再來,在我們年度的檢討會上,有關於基層同仁代表遴選的話,我們在檢討之前,同樣會正式行文通知給各個單位,也就是基於機關的立場對於專案評比的意見,員警個人的意見為何?
基層的員警是如何產生的?我們目前有要規劃一個平台,大家可以上去提供自己的意見,這個平台在建置中,這個月或者是下個月會完成,我們目前在做內部相關業務單位建置平台的整合,哪一些單位要進來、哪一些單位要回覆,只要同仁看到這個平台上針對某一個專案或者是評比,覺得個人的看法怎麼樣,可以提出他的意見。
接著,你們會定期來review司改國是會議,你們會邀請相關的學者專家及基層的員警,每一年第四季會一起來review,來確認有沒有績效要整併。
我稍微整理一下您提到減輕績效作業的部分,您有提到有請警大的老師來作課程,邀請四百多位目前在各地方警局規劃績效相關考核業務的人一起來瞭解績效怎麼訂,這個比較好,這個是第一次,你們會繼續辦理,會用這個方式來訂定績效比較好的標準。
這邊有基層的員警有要分享看到什麼減量嗎?
基於風氣,您剛剛有提到可能前一陣子有一些勾結的問題,希望透過這個來整肅風氣。另外,外勤同仁已經有二十三項的減量。
希望給各地方警察局處理,是不是跟您剛剛提到因為北、中、南、東的狀況不一樣,中央規定要掃黃,山區就不會掃到黃,這個地方就授權給地方政府自己做當地相關的專案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