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本會於7月2日「民間監督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決議聯盟平台會議」提出數項對於現行警察教育訓練與績效管理決議實踐之建議,請問警政署何時做出回應並以函文向本會說明現行改革方向、具體方案?」後面是感受的部分,也就是「敷衍的行為為何可以宣稱自己已經在進行改革」,這個看警政署要不要回應,這個在下午討論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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