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可以很明確告訴我們,不要只有聽到108年度至110年度的計畫,等於110年度,可能109年度大家要集結起來,是不是可以有下一次,既然政府這樣認定,像經濟部還沒有辦法介入的時候還是在原民會,是不是把這件事,至少讓合作社很清楚知道未來都會有這一項措施,至少在基金還沒有成立之前就有這一項措施,基金成立之後這個預算就不用,就用內政部合作社的基金。
據我所知,我們必須要不斷地拜託,這個計畫才會再有,所以其實對於我們合作社經營比較久的時間,我們有自有的資金要營運,但是對其他的合作社來講是很重要的,稅額上沒有辦法補助的情況之下沒有辦法營運。
剛剛張專委有提到獎勵的部分,在我參與過第一次的會議就瞭解到這個獎勵措施其實是當時合作社免稅的時候,因為免稅期已經過了,政府為了要你短暫不適應的狀況,所以有一些獎勵,但是現在的獎勵變成可有、可無。
內政部、財政部不行,我們就從原民會這邊,其實我就是原民會推薦的委員,並不是找委員麻煩,像受了很多民間的力量,所以要把這個提出來。
有關於交通部的部分,我有聽幾位部會的人回應,像剛剛政委也有提到是很公平客觀的部分,但是如果合作社只能適用個人的部分,你們只能歸類在3.5噸的部分,也就是自小客車,但是現在處於做搬運的,一定就是會超過,有沒有辦法針對合作社來作放寬?因為既然要修法修很久,當務之急是不是這樣子?因為當初是接近要被受罰了,要透過很多檯面下的運作,讓他沒有辦法不被受罰,以上兩點。
我拋另外一個想法,目前內政部沒有基金設立的想法,是不是以五年為限,或者是三年為限,我們先從全國合作社所繳納的稅金來當作我們的基金,然後來做前面說到的各部會沒有辦法做到的事情,看是不是以一個時間段來區別?我拋出這樣的想法。
我覺得是經費的問題,先從內政部來講,其實他們的經費就我所知是不多,但是合作社法第3條有規定應該要設立合作社的基金,合作社基金其實合作界都很關心到底有沒有設立或者是設立的狀況,我們現在是不知道的。但是如果有這個基金的話,是不是在管理上有一些經費可以來做輔導,我覺得這可能是一個方法。
我綜合了好幾年的想法,所以我把一些想法拋出來,顯然還是沒有辦法打動各位,所以我現在再拋另外一個想法。
對。
剛剛很開心的是在中間有休息的時候,我遇到幾個部會,看起來目前還是沒有共識,所以我這邊先提出以上幾點,看是不是其他的部會能夠有意見交流,謝謝。
合作社目前的發展,其實長期我認為在原住民合作社來講,雖然中央主管機關是我們的合團司,但是我們是原住民的合作社,又會被歸納在原民會,原民會當然也沒有那麼多的手,所以會假手地方政府的原民局、原民處等等,因此這14年看起來,輔導機制沒有很一致性的,其實現在有很多個案,我不會在檯面上講。
我簡單來說,目前合作社細分了十一個態樣,如果把它整理成三種態樣:第一個像是信合社,這算是金融型的;第二個是所謂的勞動合作社,也就是經濟型的,其他的像農業合作社等等,或者是其他的組織,可能就會歸納成一個社會型的,如果分成三種類型來講,會不會讓其中我比較聚焦於商業型的部分,成員可以獨立以經濟發展為主體,當然就可以直接反映到如果是經濟為主體的話,一直在講是否可以回歸到經濟型的體系,像經濟部或是他們底下的中小企業處等等來做一些統合的管理。
第三個問題是,我們在那裡面討論可能會是未來的通案,所以針對第一個問題跟第二個問題是我有一些想法,我覺得目前合作社有很多的身分,第一個部分是大家熟知的人民團體,第二個是營利型,很多時候合作社會說我們自己是非營利組織,其實身分是滿糾結的,我覺得會導致沒有辦法有一個部會來統合、擔任輔導的角色,如果我們換一個角度來想,從NPO組織的共識以外,是不是可以有第四個社會經濟部門?像合作社、社會企業或是社會經濟型企業,可以屬單一部門。
大家好,我是提案委員林家豪,針對這個部分提案的部分,其實裡面有三個問題比較明顯的,因為我在合作社經營,今年是第14年,其實我自己跟青年比較接近,我們大概知道它的狀況,第一個問題跟第二個問題是目前合作社所處的位置問題,我等一下會說明。
其實有關於長照補助機制的部分,我看到部會還沒有回應,是第三組幫忙追問,之前部會回應的是C據點的部分,現行文建站的建置會比C據點來得多,但是實際上並不是這樣,我們合作社拿到的補助並沒有比C據點還要多,這一些是不是申請的項目不同,或者是C項補助的項目跟文建站的項目是不一樣的,到底你們引導他們,等於是原民會文建站的機制當中,會不會申請的項目就沒有這麼多,所以聽到的是這樣,我幫忙追問一下。
早上有參訪兩個合作社場,這兩個合作社場提供了一些困境跟最近做的一些成果,我希望透過今天委員的想法,能夠更聚焦、幫助合作社與藝術團未來組織的發展,不包含只是在地方創生,有可能是包含合作社如何跟國際連結,這個都是機會,等一下要借大家的腦筋來想,謝謝。
大家好,我是家豪,我是Fuyung,我是台中和平泰雅族的,在青諮這邊學到一些溝通的方式,今天的機會滿難得的,剛剛主席有提到青諮可以組成相關的座談會,希望方向可以落在合作社議題跟藝術團體的議題,這兩個議題在臺灣比較少,相對其他的議題來講,比較少被提到的。
大家好,我在新北市有成立電腦資訊勞動合作社,我們是原住民的團體,經營了十二年,我們團隊有二十位,有八成都是原住民,一直在資訊這個領域,期望可以培育多一點的資訊人才,我是家豪,很高興今天可以參與會議,謝謝。
(搖頭)
目前得到的回應是不行,但是青年從其他帶過來的……
那個時候說每個月,但是每個月好像太多了。
另外,我想的是過去有提過,在青年創業的時候,是不是有一些閒置的空間可以使用,行政院經濟部下有一個青創基地,其實有一個網站,上面有很多的一些補助或者是申請的方案在那上面,青年想要得到的是這一類型,也就是原民會的官網或者是原民會底下的網站可以找到所有想要推動任何計畫時可以申請的廣告,以上,謝謝。
再來,第五個跨部會原住民族補助方案的部分,剛剛有提到經濟部可以作為主責單位,青年提到的創業門檻,他們討論兩個項目,一個項目是像原民會有一個綜合發展基金,他們認為貸款條件或許可以再放寬一些,目前青年提的是,表定是100萬以下是免徵保證,但是普遍看來的經濟條件、背景很好,所以多數要倍增到兩個保證,其實這個是非常麻煩,而且要再找到兩個,其實對於青年發展是有其困難點。
當然青年有說他們的想法是不是可以供地方政府在未來的施政方向來參考,我個人覺得先聚集他們的想法,能不能在未來的施政方向來做出一些調整,可能再思考。
他們是說像部落跟都會一樣,資訊這麼充沛,所以是不是在部落可以做到定期把青年的想法聚集在一起。
再來,有關於原民第8點部落長輩溝通這兩項,其實我們討論的是,青年真的有想法的時候是跟誰說?我們討論的是這一點,在部落來講,我們會遵從的是有耆老、部落的主席、還有里幹事、村長等等,我們或許可以朝這個方式跟管道來走,但是現在的青年是,因為連接觸都沒有接觸的時候,很難去發聲,所以青年有建議是不是主責單位多加了各縣市政府,也就是有原民地區的單位,是不是可以參與在定期召開青年會議,然後把青年的想法找出來,因為我們當天有18位青年,其實沒有人有參與過青年在部落的會議。
第二點,在行銷的部分,因為經發處回應這個項目,我比較想問的是,是不是針對我們青年提的這三點,也就是包含了社群行銷、部落特色行銷等等,還有APP推播的三點,是不是可以從原住民族委員會的推展、經濟發展條例的補助要點裡面來實現?或者是來著手進一步的想法?
再來,針對第一項的部分,我有一些想法來做一點建議。第一點是原鄉教育專案的部分,這邊有提到的是,可以引進一些像耆老的專業人士到現場教學,我想請問的是,有沒有已經申請的案例可以供青年或者是各部會來參考,因為目前的青年回應是說沒有看到。
青年貸款的議題是,能夠以總額的部分,也就是我們補助的總額在偏鄉地區時,遇到重複現象,可以以總額來調整,比如我們申請衛福部C據點的金額,再加上原民會補助站的金額,也許會少一些,我也滿同意,因為是在原鄉的部分,也就是本身在經濟上比較缺乏一點,因此這一個部分是不是組織單位多一點衛福部來參考。
我是政院的青諮委員,第一次發言。針對這個議題,我也是這個議題的聯絡人,總共其實意見其實分了八點,剛剛有一位青諮有提到,也就是權責單位應該要多增加,我先做一個補充,第6項補助金重複申請的項目,因為我蒐集回來的資訊,他們針對衛福部有一個長照據點的補助方案,還有跟原民會有一個健康補助站的方案,其實是有一個重疊。
大家好,我是第二屆的青諮委員,目前在新北市推動合作社的運動,我們主要是從事一些軟體開發,我們關注在原民文化事務的推廣,特別因為我是做資訊相關的服務,所以也關注科技如何導入到原鄉上,聽到對於老屋翻修的想法與意見,就很多議題,很高興認識大家。
我是青諮委員林家豪,我也是泰雅族的,大家好,目前我在新北市經營資訊的合作社,是合作社組織,現場好像也有泰雅族的同胞;我一看就知道你是泰雅族的,謝謝。
大家好,我是經濟部的PO,我叫家豪。
但是地方政府很多,他們認為這個是我們產業自己的問題,我覺得應該要思考為什麼沒有?並不是我們不來申請,而是為什麼這樣子的機關是沒有的,我覺得既然是策略計畫,我覺得有這幾點想要跟大家分享。
我再舉一個例子,像中小企業處給原民會有一個子計畫,就是「百萬創業夢‧在地原鄉心」,這三年內有57支團隊順利地產生,每一個團隊可以給他100萬的資金,但是我查過這57支沒有一個是資訊團隊,因此非常可惜。我說像資訊這一塊來講,應該是要怎麼樣去協助這一些團隊,並不是沒有,我們自己經營資訊很多。
其實在推動原鄉這一塊來講,大家會想到科技這一塊可以直接支持到地方產業改革或者是創新之類的,但是真正在執行資訊業務的是誰?其實像我們自己是做資訊的,我來介入,其實在很多單位是在圖利自己,因為我們就是做資訊的,所以其實做的人很困擾,但是真的要思考的是,像這樣資訊的人才要怎麼樣培養?
跟大家講一個想法,像合作社要生存,尤其是在地方創生這一塊是非常困難的,前一陣子我有去盤點,像合作社要申請一些資源,其實是非常困難的,像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有一些貸款方式,但是直接詢問中小企業處的回應是合作社不在此限、不在這個範圍內,因此合作社要自己想辦法,因此合作社在這一塊是非常困擾的。因此在這一件事上來講,我希望可以支持。
像原民會也有推動接待家庭,但是那個量是非常小的,因此我覺得像法案既然是策略的戰略計畫,是不是連這個法案都要通過。像剛剛簡報的同仁在第20頁也有提到合作,之前有提到合作社,但是簡報人員有提到合作社,因此耳朵有亮了一下,我本身是經營合作社的。
針對像房子,過去都是大家族,可能十個人、二十個人住都不是問題,像有一些少子化的原因,青年到都會就業,所以其實留在原鄉的人是少的,但是空房是多的,但是閒置的空間想要讓它變成民宿是不行的、不合法的,因此在民宿法上可能也會有一些考量。
我想提的是既然地方創生是國家策略的戰略計畫,是不是有相關的法案要去推動?像剛剛提到地方創生未來是不是有法案,我也滿期待的。像原住民近期來講,我思考到很多,我們在原鄉思考到前置空間是不是可以拿出來作創生的基礎,就空間來講好了,像原住民有很多的地,有很多拿過來作營地,露營法可能還沒有很完整,但是要推動地方產業、要讓人回去,這很多要思考,因此法案的部分也要通過。
要回歸一個問題,是讓誰回去?是讓原住民回去嗎?族人回去嗎?其實廣芝也有提到,在原住民地區來講,很多原住民的人數反而是少的,像烏來,其實原住民的人數並沒有比漢民族還多,其實我們回去是要誰回去?我們回去是能做什麼?這個是很大的問題。
如同前面所說的,問我是不是天龍國的人,我想要原鄉發展一些事情的話,其實還有一些阻力,不管是派系或者是什麼,都好。
我這邊有一些想法,像第5頁有提到,針對原住民地區有劃分48個優秀的推動地區,因為剛剛前面委員提了滿多的,其實政府對於原鄉這一塊有什麼期待,很多人在講要讓人回去,其實在原鄉,我是原住民,我住台中和平,但是我來北部已經快要二十年了。
尤其我們又是年輕人,過去的長輩都有一個概念是我們都退休了、交給你們了,但是只剩下我了,因此就是現在提到合作社可能會把我拿出來講,因此這一種情況如果未來能夠得到像A-Team一樣,像三年前有一個做太陽能的,有三家太陽能的廠商,向經濟部有提一個計畫,大概是46億的概念,但是經濟部給的我沒有記錯是48億,或者是更多,但是有一個理事進去他們的團隊裡面來監督,我也期望聯盟產生之後,能夠得到一些挹注,就勞動合作社來講可以復甦起來,謝謝各位。
目前來講TIC是有一些長官、朋友,真的一直努力推動這一塊,我也希望未來如果真的可以成形的話,目前原民會有一些輔導的機制,但是其實是非常缺,原民會長官不知道有沒有在現場,輔導的力道非常不足,我同時也是原住民勞動合作社的諮詢委員,我們常常提一些概念計畫,但是沒有積極被落實。
我們的TIC,目前來講裡面的成員都是有實際營運的,大概有十六家,目前還是持續招募,也希望未來能夠效仿像過去大概在七、八年前,像我們的捷安特跟美利達進軍歐美的概念,但是他們是國際化,我希望縮小版變成臺灣版。
這兩個月去別的地方授課,會把TIC的概念放在這裡面,9日在臺大發表一篇論文,其實我們可以參考過去像臺灣是MIT,我覺得TIC可以變成臺灣勞動合作社一個品牌的概念,因為現在勞動合作社真的越來越辛苦,像現在目前來講有三百五十三家的合作社登記在案,但是實際有在營運的政府是一百零一家,我們自己統計有做一些交流,其實不到八十家。
我是十年前成立合作社,去年成立行銷合作社,今年又在創意臺灣原住民合作社聯盟,前幾天有到原民會跟長官討論未來聯盟可以有什麼樣的發展,期望能夠成為第一個原住民的聯合社,這個部分對於原住民的勞動合作社是非常有力的。
我目前在做的一些計畫是,因為勞動合作社其實過去都是傳統勞務,像搬運、運輸、農業相關的,我們存在就是提醒我們政府知道現在勞動合作社有資訊了、行銷了,相關勞動都在這裡面,所以希望未來在輔導的機制上能夠有一些改變。
院長、各位長官、青諮同學們大家好,我是來自台中的泰雅族,我跟哲豪委員一樣是原住民,我會說我是純種的,大家說我不太像,因為爸爸、媽媽、阿公、阿嬤都是,我目前是在「有限責任新北市原住民電腦資訊勞動合作社」裡面擔任理事主席,也是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