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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會前會,先就農委會的情況,讓主持人瞭解一下。另外是有關於議題盤點的部分,看有沒有其他的部會或者其他機關協助的部分,如果有需要的話,是在下一次會前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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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協作會議相關的會議,一樣這個錄音不會馬上公開,但是會製作逐字稿,逐字稿會email給大家,大家都可以編輯十四天,也就是十個工作天,之後再公開。所以中間有任何的措詞或者是補充資料或者是所有的部分都歡迎修改。大概是這樣子,請主持人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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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首先請林務局的朋友先來報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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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先重新說一次,第一次參與協作會議的朋友是不是可以舉手?好,我稍微說明一下,今天會有這一個案子是因為這個案子在「Join」平台上有被提案,連署到五千人,經過國發會這邊處理、分案後,在上次協作會議上,這個案子有被投票通過,我們要進行協作會議,因此才來到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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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個協作會議跟以往大家看到的會議比較不太一樣,比較不太一樣,因為這邊是由政委辦公室及張顧問來主持這個會議,我們的立場會盡可能保持中立,與我們會議的方式比較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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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我們會議進行的方式,可能會使用便利貼或是心智圖的方式來幫助大家釐清議題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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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一點報告完以後,我會show出心智圖,讓大家幫忙看一下這個心智圖是不是有什麼地方是我理解錯誤的,我也會跟大家請求一些更多的資料,讓我們更瞭解這一個議題。首先先請林務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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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委、主席及各位長官,大家好,我是林務局的育唐,民眾提的這一個案子,我大概做10至15分鐘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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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報大概分成四個部分:第一個部分,為什麼我們會針對狂犬病的議題來作相關的措施,也就是作簡單的前情提要,接著會講一下提案人的訴求。接著會講說為什麼會有這一個措施的資料,接著再講一下林務局對於這一個提案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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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為什麼會有禁止民眾攜帶犬貓進入森林遊樂區?主要是102年的時候,台東縣發現有感染狂犬病病毒鼬獾,臺灣自從1961年之後就沒有動物感染狂犬病的病毒之案例產生,一直到102年才發生。之後農委會也公布一些山地鄉,列為狂犬病首要及次要的狂犬地區,主要是這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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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考量我們森林遊樂區長期主要都是在山區,野生動物的生態資源都很豐富。為了避免疫情擴散及遊客入園安全,因此我們在102年8月1日起,每一年都會經過研討,就會召集相關的機關,像防檢局、森林中心、衛福部等等這一些機關,經過這一些研商。目前總共是二十五個地方,希望民眾不要帶犬貓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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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這一期的公告期間是自去年8月1日至今年7月31日為止,這個是農委會的公告。目前公告二十五個地區,其中有十八個森林遊樂區,林務局轄管了十八個森林遊樂區,再加上退輔會管理的棲蘭、明池森林遊樂區,及中興大學管理的惠蓀林場森林遊樂區、林務局三個森林園區,還有一個是林務局拉拉山自然保護園區,總共有二十五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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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有關於提案人的訴求,提案人的訴求有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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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他希望在狂犬病疫情比較趨緩的時候,針對國家公園或者是森林遊樂區,也就是所謂山區的地方,可以劃分攜帶寵物的區域,又或者他覺得現在有高度開發的地區,可以開放寵物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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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他希望民眾攜帶寵物前往山區旅遊的時候,能夠有一些相關的規範,他提到兩點,一個是要牽繩,第二個是要攜帶狂犬病的醫療證明跟注射的晶片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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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們會有這一些相關的措施?我們會參考防檢局定期公布狂犬病疫情的檢測報告,大家可以看到從102年開始監測,那時總共有九縣市、五十九個鄉鎮確診狂犬病的病歷,後來慢慢到105年是擴大到九縣市、七十七鄉鎮。到106年是九縣市、七十九鄉鎮,就是有逐步擴大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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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務局的森林遊樂區,從102年開始有七個檢體確認有感染狂犬病的病歷,分別雙流有四個、八仙山一個、奧萬大一個跟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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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狂犬病的因素以外,其實在森林遊樂區設置管理辦法第一點有提到,我們設置森林遊樂區就是在森林的區域內,就是為了保護景觀、森林生態保育及提供遊客從事一些生態旅遊、休閒娛樂活動等等目的所設置的育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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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考量遊樂區為了景觀保護跟生態保育,提供遊客進行生態旅遊的屬性及參考國內相關的研究,有說這些犬貓的動物對於野生動物跟棲地環境有一些威脅及影響,像會造成野生動物的行為,或是距離或活動模式會有一些改變,像犬類有一些犬小病毒會交叉感染,這一些疾病可能會感染野生動物等等,目前森林遊樂區建議不適宜開放寵物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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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防檢局統計從102年至106年,目前民眾有遭動物咬傷的建築,102年是十三件,從去年是二十件左右,通常會攻擊人的野生動物,像鼬獾都有受到狂犬病病毒的這種感染,這個是相關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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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也有參考國外的案例,像美國洛磯山國家公園,園區步道是禁止狗進入,目前是只能在部分的地方活動。原因是因為狗會追逐、驚嚇或者傳染疾病給野生動物,或氣味會干擾野生動物,也有可能咬傷遊客,又或者是有些遊客對這些狗有一些不適應。狗也有可能對於園區造成破壞,又或者是有可能在園區遭受其他動物攻擊等等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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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剛剛一開始提到的,我們每一年都會召集一些相關機關來召開研商會議,在去年5月,我們召集這個會議的時候,各個與會單位有一些發言,我們有做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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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師範大學的生命科學系的王老實說犬隻氣味與排泄物,可能會造成野生動物這一些趨避行為,干擾遊樂區內的野生動物氣息,也會影響來到遊樂區內,希望欣賞野生動物的遊客權益。像國內野生動物有許多動物或者是被狗所咬傷,然後還有因此造成這個動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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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也說這些犬貓進到森林的區域,其實產生的問題並不只限於狂犬病,因為民眾進入森林遊樂區的主要目的是體驗自然跟觀看這一些野生動物、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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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也說近年來檢出狂犬病陽性的區域有擴張的情形,在山區發現的比例也有增加,甚至民眾在停車場就有被咬傷的情況,幾乎都是檢出陽性的鼬獾,疫情的風險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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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家畜衛生試驗所也說有許多民眾不瞭解犬貓,如果遭到感染狂犬病毒的鼬獾咬傷之後,按照他們的SOP,要進行一些人道處理或者是隔離觀察等等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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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長也有說遊樂區本質其實是有別於在都市或者是大眾的遊戲場域,所以其實不僅為了預防狂犬病,為了維護生物多樣性及遊樂區經營的觀點來看,禁止寵物入園有其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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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然保育的觀點,除了狂犬病以外,寵物入園也有可能傳播一些寄生蟲等等的疾病。另外,遊樂區的本質還是讓大家親自自然跟欣賞野生動、植物,所以如果開放寵物入園,會打擾野生動、植物的棲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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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5月研商會議的結果,因為目前疫情風險還沒有降低,而且開放入園,可能會干擾園區裡面這一些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因此目前的階段,不宜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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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針對提案人提的兩點意見,我們的立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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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針對希望我們園區能夠開放寵物入園,因為去年檢出狂犬病的疫情範圍有擴大,因此疫情的跡象,目前還沒有趨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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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些研究顯示,就跟之前所說的一樣,如果寵物跟野生動物有接觸,可能會造成一些野生物的趨避,也可能會造成一些傳染病交叉感染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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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人進去造成鼬獾的攻擊或咬傷,我們可能會打疫苗等等做一些相應的處理,如果寵物遭到鼬獾咬傷,我們不一定會在第一時間發現,如果遭咬傷或者是感染,再一次發病之後,可能會咬傷人的話,就會造成防疫上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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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根據以上幾點,我們建議在國家森林遊樂區的區域,目前現階段還是持續禁止寵物入園的措施,如果考量民意的部分,我們評估平溪森林園區因為比較鄰近都會區,目前為止都還沒有感染狂犬病檢出,建議可以優先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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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第二點的提案,國民如果攜帶寵物出遊或者是山區,希望可以有一些相關的規範,我們希望可以在寵物入園須知裡面納入如果要來我們園區,一定要攜帶有關於預防證明的文件,及犬貓都要放在袋子、提籠、推車裡面,或者是有細繩等等的措施之後才可以進入,也才可以納入遊園區。以上簡短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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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這邊是不會跟大家作裁示的,請大家表達意見,我們這邊有一些資料,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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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會立場方面,我們可能需要先確認一下林務局的立場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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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的部分,目前三個,對不對?花蓮大農(花蓮大農大富森林園區)、嘉義鰲鼓、屏東林後四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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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還會有嗎?還是就這三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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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應該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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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三個?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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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們要先確認一下,我們這一次彙整出來的心智圖,目前先跟大家確認一下農委會這邊幾個部會的立場,目前我整理了林務局的立場,大概會是因為防疫問題,仍然禁止攜帶寵物,但是平地森林園區可以優先開放,這個是你們的立場,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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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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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確認一下你們業務單位,跟這一個案相關的應該會有林務局、防檢局及特生中心,因為有關於動物多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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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禮拜才會來,還有家畜衛生試驗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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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跟特生中心的立場,防檢局要不要說一下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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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臺灣的狂犬病仍侷限在野生動物,由目前的監測來看,雖然送檢數有下降,但陽性率並沒有遞減,顯示野生動物彼此間的傳播還是持續在進行,範圍也在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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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最近一年有在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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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目前的疫情在西部有一條大安溪,以監測來看,還沒有跨過大安溪,一直都在大安溪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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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東部,河川的屏障沒有那麼明顯,所以會隨著時間及動物移動,而使疫情範圍擴大。所以就風險來講,跟102年相較是一樣的,也就是還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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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瞭解的是,民眾大概的訴求是牠有打疫苗,也會牽繩或籠子或者是有一些管制,當然這部分我想打疫苗是絕對有效,但不是絕對沒有風險,要看後續的配套,也就是管制上是不是能夠做到很好,這個就需要看實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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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剛剛有提到幾個,像犬瘟熱、小病毒、心絲蟲,並不是山上的野生動物才有,在平地的犬貓就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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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這三個病並不是法定的傳染病,因此應該不會以這三個病去作管制的要件,這個要先清楚。附帶的是如果狗貓一旦感染這些病,並無法判斷是因為接觸野生動物所造成,其絕對性沒有那麼強,只是可能的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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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其他對於管制,剛剛的報告也有指出專家提出的一些看法,認為管制會比較好,這個是我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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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希望仍然禁止攜帶寵物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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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風險來講,我們不能完全排除,如果能夠禁止是正面的;但如果勢必要開放的話,那也要有比較完整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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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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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其他政府單位的部分,就我知道的是有內政部及退輔會,不知道大家覺得這個地方,也就是還有沒有其他政府單位會在這一個議題上會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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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中興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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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興大學的原因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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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惠蓀森林遊樂區的管理單位,台大是溪頭(森林遊樂區的管理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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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中興大學跟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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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我們應該要找這一些人過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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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個的准駁參考你們的,或者是他們自己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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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說他們都是依照森林法設置的森林遊樂區,所以他們基本上有相關政策決定的話,其實都會參考林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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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以林務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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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是通則、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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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主要還是林務局這邊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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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起來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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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邀請到他們過來,也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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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開會通知已經發教育部,請教育部邀這兩個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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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學者有建議,我有聽農委會這邊說,有確定可以邀請誰嗎?你們有建一個訪談名單沒有錯,但這個人滿多的,有哪一些是最重要的?或者這個議題涉獵比較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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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就我自己看起來,顏聖紘老師在網路上都有發表言論,所以他可以是意見領袖的身分,我不確定,這個只是我的感受,大家可以看看是不是要考量這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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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利害關係人都是開會之後都會請業務單位回去推薦,然後再作PDIS篩選,我說的利害關係人推薦,是不是可以請他們開會後再提出,這個部分我沒有請他們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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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塊要不要放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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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補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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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沒有每一場邀請利害關係人都要經過PDIS確認,如果爭議性不是很高的,其實主辦機關決定就行,除非人數太多,我們再來挑人數過多要刪哪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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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這個案子在「Join」上有一個對案,就是有一個人提案反對這一個案子,當然他的連署人數很少,可是我們有沒有需要邀他來,可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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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數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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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一百,四十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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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可以來百分之一個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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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理由,我有參考他的理由,可以放進來,其實我覺得這兩邊不管是他或者是我們這邊,其實共識是一樣的,不希望寵物跟國家公園裡面的野生動物發生交叉傳染疾病的狀況,那個地方我再整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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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提案人的訴求,我想瞭解一下,議題分析表是蔡育唐幫忙做的,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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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跟提案人談的時候,其實是比較簡短的,我想要瞭解的是,我們有辦法去瞭解,因為這邊只是確認訴求而已,但確認訴求最核心的想法是,他希望可以營造一個寵物友善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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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寵物友善」是什麼意思?這個是我覺得我們好像沒有講清楚,他希望怎麼樣的友善環境?是希望寵物可以跟著主人一起在國家公園遊戲或者是怎麼樣的狀況?他有認同哪一些東西的風險應該被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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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有沒有先知道,像現在狂犬病的疫情目前沒有被控制,或者是其他的疾病會影響,在這一種狀況下,想法還是一樣覺得就算有這一些風險,還是希望寵物可以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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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不希望他的寵物進到可能狂犬病很猖獗的地區,他也覺得很危險,他是希望狂犬病疫情趨緩之後,可以區分可以進去跟不能進去的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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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主要的問題是,我們是不是要更進一步釐清他的提問跟核心的想法及想要解決的問題,像想要解決的問題是寵物友善環境,那就不一定國家森林遊樂區可以讓寵物進去,像會議紀錄當中有提到,奧萬大在門口已經設立了寵物旅館,像這一種情況下,他可以接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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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想要瞭解的是,我猜可能蔡育唐是第一次(開協作會議),所以可能沒有問清楚,沒有關係,我們要額外再打通電話跟他釐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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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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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那再麻煩蔡育唐釐清一下,如果需要的話,我可以幫你把問題釐清一下,然後再問他,這樣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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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友善的部分,可能不是林務局這邊可以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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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但是我們要瞭解他對於寵物友善環境的想像是什麼,因為我看到他的部落格,滿滿都是友善環境的倡議,他還去募資,想要推友善環境的理念,我還滿想知道他的核心思想到底是什麼,他是基於什麼樣的友善環境想像來作這樣的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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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瞭解育唐狀況,權責上來說,他們不負責寵物政策,由他們去答寵物友善政策,這樣有一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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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是,因為我們在跟提案人聯絡的時候,通常會希望找到提案人背後的問題,也就是提案人為什麼提這一個案子,他是一個寵物友善環境的倡議者,他提了非常多相關的觀念,但是為何最後選擇的突破點是這個,而不是別的,也就是為什麼帶寵物進入國家公園,他覺得這一件事比其他的點都重要,所以優先想要做這一件事,我覺得可以問到這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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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權責的問題我覺得還好:林務局負責溝通提案人,但是一定很多事情不是林務局的權責,但在問的過程中,是可以單純地提問,然後他回答之後,我們就紀錄下來,我們不需要針對權責來作任何的回應;如果提案人對於權責部分有積極提問,比如:「寵物友善,到底政府做了多少?」你可以說:「我們可以邀權責機關在協作會議上處理。」,可以停在這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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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點了,如果你們還好的話,我得去下一個會,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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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再麻煩育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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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確認一下這個議題的心智圖是不是ok的,這個議題釐清,我跟大家說明一下,我閱讀過相應的資料,感謝林務局提供非常多的資料,我看完之後我自己釐清幾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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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所謂的「寵物友善環境」是什麼,我有找了這個連結,這個是美國公司的連結,所以我不確定狀況是好還是不好,其實是告訴你如果在美國要做寵物友善的旅行,要去哪一些國家公園會有哪一些管制,我看起來大部分都是允許在裡面走動,但你就是要上牽繩,或者是不能離開步道,又或者是要有容器載著牠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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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如果是希望寵物進入國家公園議題的話,會有幾個不一樣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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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你們有整理了洛磯山的規範,我把這一些寫上來。狗會驚嚇追逐野生動物跟傳染疾病,我特別分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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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會攻擊野生動物,狗的氣味會野生動物的行為及狗會影響其他遊客,這個是你們所提供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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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額外的問題,因為提案人的訴求有特別提到,加強流浪動物的政策、攜帶寵物晶片的注射證明,所以可以推測想解決的是,如果狗或者是其他動物進去,反而成為流浪動物,或者是刻意放生的這個行為,對當地的生態造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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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的政策其實包含這個地方都有提到,我把這個地方融合進來,像寵物逃脫之後,飼主該負的責任有哪一些?像負責捕捉費用,逃逸犬隻對環境的傷害,這個部分政府可以做或者不能做,有哪一些已經在做的,又或者是有哪一些是可以預期會遇到的困難,麻煩你們告訴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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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根據這一些東西,他的倡議是,凡寵物都要繫牽繩或放在推車的載具。另外可以規劃寵物可以進入的區域,你們提到會規劃,如果真的需要的話,也許平地森林遊樂區可以適度開放,平地森林遊樂區有哪一些,可以稍微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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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是傳染疾病的部分,其實傳染疾病是雙向的,一個是狗傳染給野生動物,像蔡育唐提供的資料裡面有提到是犬小病毒曾經在非洲的時候,有狗傳染給獵犬,獵犬傳染給獅子,然後獅子造成大量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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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個是野生動物傳染給狗,造成狗的健康問題,或甚至帶回來都市,成為都市狗的傳染疾病。進一步又有人帶去別的地方,像濁水溪的那一條線被跨過去之類的。裡面相關的疾病有狂犬病、犬瘟熱、犬小病毒及犬心絲蟲,根據那一篇論文,傳染途徑全部都是飛沫傳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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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有什麼動物大便了,然後狗去聞跟碰觸到,可能就是犬小病毒。犬心絲蟲是蚊蟲叮咬,這個部分要釐清的是,目前的防疫措施是什麼、成效如何,看起來沒有任何成效,原因是什麼?是因為政府這邊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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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補充一下,不是沒有成效,對於野生動物的防疫,現在的做法都是家犬貓的防疫,家犬貓的防疫現在都落實在打疫苗,沒有打的也持續在做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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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個疫情還是侷限於野生動物,野生動物的防疫沒有辦法像我們現在用打疫苗的方式,在國外是以空投口服疫苗。要做到空投口服疫苗,有很多必須要克服的,第一個是必須要有有效的疫苗,且疫苗要安全,再來是要怎麼給予,給牠餌料,然後用口服的方式去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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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個是很大的問題,像鼬獾的習性很特別,跟國外的野生動物不一樣,口服疫苗投下去,怎麼確保鼬獾來吃?而其他的動物都不會來吃?會受到很多因素干擾,因此這一塊現在還在進行相關的研究當中,我們目前是有效防範疫情跨到人與狗的族群中,因此疫情還是侷限於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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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在研究當中,有期中報告可以參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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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還沒有,因為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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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這邊有沒有辦法幫忙我們看一下這幾個,要有效疫苗、安全、物種疫苗不一定有用,這個我在論文當中看到疫苗打在不一樣的物種上,導致物種可能會死掉的問題,目前還在研究當中,可能要告訴我們大概什麼時候會有東西出來,之後再給我們資料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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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如果能在很短的時間有答案,自然不會說要花很多時間,但這確實是有一些困難,因為這些都是在野外,必須要在野外去進行、測試到底這一些動物會不會對餌料有吸引且攝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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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野外的誘因太多了,食物太多了,不見得要吃你投放的東西,如果沒有找出來真正有吸引力的餌料的話,事實上還是有很多不確定的因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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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如果可以的話,資料先準備好,因為我們不確定協作會議當天會不會有附議人或者是提案人來問這個問題,如果來問的話,我相信防檢局還是需要有一個回答的方式,可能要麻煩你們幫這個方式準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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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犬瘟熱的飛沫傳染、犬小病毒、口鼻傳染、犬心絲蟲、蚊蟲叮咬,我看到那一篇論文是有稍微處理,但我覺得這邊可能會有一個問題,也就是這一些病毒不一定飼主是瞭解的,或者他們覺得這個又沒有什麼大不了的,這個東西我們是不是還是需要彙整一下這幾個疾病的資料,也讓他們知道,比如目前主要在臺灣,哪一些地方可能是有風險的,然後傳染到狗的話,可能會傳染到什麼問題,又或者是狗傳染給動物的時候,會造成什麼問題,我們可能要釐清這個部分,這樣大家討論才會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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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舉個例子,像A森林遊樂園區是沒有狂犬病泛濫,沒有錯,但是有犬心絲蟲的問題,你的狗帶過去,被文字叮到,狗不會跟你講,可能回去就得了犬心絲蟲了,因此會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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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有一點困難,像在狗之間就有了,如果有這個疾病的話,其實也很難釐清是到哪裡去才得到的,其實這一點是反而把一些問題弄得很複雜,如果目前只有在野生動物才有這個疾病,那就比較容易去關聯,否則如果有人提出來的時候,我們也難去解釋到底是在狗間傳播或者是跟野生動物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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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如果有一隻狗得到疾病,你很難說是跟野生動物得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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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這一塊區域就是犬心絲蟲流行的地方,然後家裡附近的野狗其實也有犬心絲蟲,從這個地方到另外一個地方看起來沒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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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說,好比今天家附近的狗都是健康的,沒有犬心絲蟲,但是我帶去一個有犬心絲蟲有風險的地方,牠得了犬心絲蟲回來,這可能會造成這個地方或者是其他的狗也一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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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風險不見得會比較高,而且現在這一些疫苗都是狗常施打的疫苗或可預防性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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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些都是已經有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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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像這一些都有疫苗可施打,如果飼主真的那麼愛狗,都會打這一些疫苗,且心絲蟲也會有預防性的投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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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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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種疾病的防治方式可以麻煩防檢局到時再提供給我們嗎?我不確定林務局有沒有針對動物來作調查,剛剛有提到是非管制疾病,我不確定有沒有,如果有的話,是不是可以提供資料給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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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林務局的立場是針對遊樂區,因為我們遊樂區有收門票,因此必須要對遊樂區的場域有一些管理,因為我們的遊樂區通常是設置在低海拔外,其實都是設置在海拔1,500公尺以上的生態敏感區,以環境倫理來說,野生動物本來是那邊的主人。今天即便是人,我們也是客人的角度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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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的這個問題,我們有針對內部自己作討論,其實我們就內部的管理上來說,當然我們也有想過是不是像奧萬大一樣,通通設寵物旅館,但是這個涉及到我們也有曾經在現場同仁遇到比較不理性的飼主,他們可能會有一些偏激的行為發生,假設狗發生了一些問題,可能這就不是我們現場同仁可以去承擔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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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清楚一點這個狀況是怎麼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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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設置一個專門寵物管理的地點,假設是在入口處,因為裡面都是生態敏感區,甚至是步道,你可以帶狗來,但不要帶到步道裡面,會影響到其他的遊客,甚至是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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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放在一個集中的區域,狗發生什麼狀況,不管是之後生病或者是有其他貓狗相互影響而受傷的話,這個可能會有一些客訴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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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現場的同仁而言,他們是比較偏向禁止的,如果以林務局設置森林遊樂區的立場,其實我們都應該要尊重生態環境,所以應該都是要禁止野生動物野外的這一些犬貓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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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102年之後,剛好有狂犬病的疫情,因此我們更要落實這樣的管理。誠如防檢局的說法,他們沒有辦法針對野生動物做投藥的措施,因此我們必須要用被動的方式,不要再讓狂犬病再擴散,這個是我們可以就森林遊樂區來做一些比較被動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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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有一個想法,如果是針對導盲犬的部分,除了導盲犬以外,因為牠有特殊的功能,所以應該排除導盲犬,讓牠可以進入遊樂區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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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導盲犬一樣會遇到傳染疾病的問題,不是嗎?導盲犬因為得了狂犬病,結果咬了飼主,那不是……不過這個跟無障礙有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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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對人是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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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人是友善,這剛好其實是一個好問題,沒關係我們之後在訪談的時候,問問學者專家看這部分他們是怎麼看待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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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是這樣子,狂犬病的防疫,像犬瘟熱的這一些問題,像疫苗或者是預防性投藥,這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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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狂犬病、犬瘟熱、犬小病毒及心絲蟲這四個疾病的防疫方式,只有狂犬病是法定傳染病,所以我們政府有介入的必要,就是要控制法定傳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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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三個疾病非法定傳染病,所以政府沒有立場及要求飼主說一定要投藥治療或預防,或公告防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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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種疾病在犬貓都有預防的方法,透過打疫苗或者是用藥,其實都已經有很完整的技術可以去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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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種疾病反過來對野生動物的預防,因為狂犬病是法定傳染病,而防檢局有計畫,想要比照國外投放口服疫苗來控制野生動物的狂犬病,目前還在研究階段不是很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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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三種疾病,也就是對於野生動物來說,疾病本身也是自然生態的一環,我們不需要也沒能力對野生動物的其他疾病去做主動的防治或控制,但是要避免人為對生態的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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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太魯閣那一篇文獻可以看得出來,在山區的一些家犬、流浪犬及野生動物身上都有這一些疾病,他們其實是會互相傳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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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這家犬想要進入森林遊樂區,我們要求打狂犬病,但是其他疾病在沒有要求的情況下,其實疾病有可能由野生動物傳給犬貓,或由犬貓傳給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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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三種疾病,首先並不是管制疾病,也是生態的一環,所以目前是不需要控制的,但是如果擔心你的狗或貓帶過去會被傳染到,請你自己要去注射疫苗或者是預防性投藥,這樣的說法是可以的嗎?好比真的要帶寵物過去,但那個地方可能有這一種病毒,請你自己要先打好疫苗,我們也不會管你,如果你不打疫苗就進去,我們也不會管你,因為這並不是法定傳染疾病,所以無法成為管制要件,但是後果要自己負責。對嗎?這樣的說法大家覺得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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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說我們要儘量教育一般民眾不要帶寵物到森林遊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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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要求的是要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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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立場是希望他尊重我們的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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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你們的立場是,在前面的地方,先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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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狂犬病拿掉之後,其實本來就還有一些像犬瘟熱等等的這一些疾病,就有可能會相互影響,不管是野生動物或者是犬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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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今天狂犬病是法定疾病,所以我們有一個比較強力的政策去作一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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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你們這邊也有提到如果真的需要的話,平地的森林遊樂園區也是可以優先開放,像你剛剛提到宣導的部分,我覺得就可以放進去,像宣導民眾瞭解這個地方確實還是有一些野生動物在流行一些疾病,如果自己帶狗過來,可能要瞭解這一些疾病帶來的風險,我們沒有辦法提供協助,但你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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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地森林園區的生態條件跟高山是不太一樣的,沒有所謂的野生動物,比方不可能出現獼猴或者是帝雉等等對於其他生物比較敏感的這一些物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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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是在一般平地上的森林遊樂區,我們想說是不是有條件地開放,也不要讓大家覺得林務局就是這樣子很硬梆梆,但是其實我們是用生態保護區來做這樣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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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森沒有這樣的威脅,是不是先從平森開始開放,讓寵物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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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不會有一些敏感物種,所以相較之下,這些風險是比較……狗跟野生動物的影響,因為野生動物會消失,所以相對之下就比較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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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就一般都會公園比較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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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們會認為因為比較高山的森林遊樂園區,還是有一些野生動物,而這一些野生動物應該是那個地方的主人,這時你帶狗進去,跟那個地方任何的交互影響,都可能是很大的風險,我們理解你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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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們的立場是這樣,但是我們還是要說明一下,協作會議大家可以感覺到我在做的是,我們協作會議可能會開花,會開到哪裡去,可能好比說一下狂犬病防疫;也會開花到可能想要帶到高山,請問會發生什麼事?又或者是如果真的不怕犬瘟熱、犬小病毒,還是要帶去。政府可以提供什麼樣的政策或者是配套措施,可能要再進一步發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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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知道你們的立場是在那裡,但額外的一些配套,我覺得先想好,也是當天討論時比較好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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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先這樣子,晚一點再釐清,然後再請大家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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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剛好聊到可能會再跟提案人聯絡一次,而且想像起來,我們公部門的立場跟提案人的立場有一條滿明顯的界限,也就是認為不妥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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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有過一些其他部會溝通的經驗,如果我們還要多次跟提案人溝通的時候,儘量不要在這個時間點就把立場說死,這樣提案方就會覺得不要來開會了,所以訪案我們建議把自己想像成是記者,然後就問他問題來讓他回答,他如果問我們問題,就是在協作會議上,權責機關都在的時候來解決他的問題,在訪談的過程中會比較順利一點,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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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小建議是,比如你們想要瞭解他對於你們的現在看法,你不用說:「部會覺得高山的森林遊樂區不能進去,你怎麼看?」你可以問說:「我們目前高山的森林園區裡面其實有不少的野生動物,你怎麼看待你的寵物跟這一些野生動物的互動?可以參考美國洛磯山脈的說法是這樣,你怎麼看待這樣的說法?或者是你對這一些說法的看法或感受是什麼?可不可以說明瞭解一下?」用好奇的方式去探尋,比較可以說出心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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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想要確認一下,因為這一次的議題相較之下,首先這個地方大部分都是部會的立場,但大家也可以發現其實相較之下,我們比較沒有問到他們對於寵物環境的想法是什麼,剛好感謝蔡育唐有一個「中華民國愛護動物協會」有請陳學聖發文過來請林務局回答他們到底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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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瞭解這一個議題或看法,我先打電話跟他們訪談,然後再挑另外一個學者專家來訪談,不知道大家覺得怎麼樣?我會用電話的方式訪,如果各位有興趣的話,可以一起來參與,像你們來行政院,我們約一個時間,然後用電話跟對方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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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覺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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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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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的部分,我看到你們的名單,你們有沒有推薦應該要訪誰?我原來想說,好比你們要邀誰過來,我就先訪他,或者是你們覺得這個議題相較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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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人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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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邀請過來的話,大概就是兩位,最多兩位,但如果是打電話的話,因為他們那邊一位,這邊也選一位,這樣立場會比較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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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老師是因為有投書兩篇,我有在信裡面附蔡育唐,這個是有關於流浪動物攻擊野生動物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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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邀王老師跟顏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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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其實之前有發現過有時老師過來,會誤會協作會議的性質,會以為有一點像研討會可以講一、兩個小時,但我們協作會議並不是這樣子,協作會議過來,其實就是跟一般人一樣,但是可以提供專業上的一些意見,比如其他國家的研究狀況怎麼樣,可以提供野外的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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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那個地方變成流浪狗了,可能會怎麼攻擊當地的物種,然後造成什麼樣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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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各位都可以看到,像狗留下的氣味會影響野生動物的氣味,及狗會驚嚇而追逐野生動物,「驚嚇」到底發生什麼事?或者是「氣味影響」是怎麼影響野生動物?像走過去之後,然後野生動物就從此不走這一條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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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過一個案例,因為山上有獼猴,牠們隨時都會成群出現,算是中大型的狗在走步道,但是動物間都很敏感,獼猴在牠的斜對面,牠發現獼猴就會叫,那個步道其實不是很大,而其他的遊客就會被驚嚇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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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猴子也會有一些動作,比方裂嘴之類的警戒的動作,我實際看到的案例就是這樣子,會相互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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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可以再額外推敲,像我如果今天是寵物飼主,我會說如果人過去,也是會對牠們驚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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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不會對猴子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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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們會餵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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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會啊!這個是錯誤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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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要補充一下,大家不知道有沒有養狗的經驗?狗其實看到野生動物是非常興奮的,通常你牽細繩,有時還會牽不住,還會衝出去,所以就算有細繩,不一定保證牠不會去咬那一隻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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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是不會被咬到,但是重點是會吠跟跳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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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關係,我覺得這個就是很好沙推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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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提到的進入的寵物需要牽細繩及推車等載具,我看到美國這一份網頁當中提到很多大部分都是像這樣的做法,如果是這樣的話,可能還會有哪一些影響,再麻煩大家幫我彙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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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話,這個心智圖回去以後會整理並寄給大家,也會附網址給大家,大家打開這一個瀏覽器就可以看到這一份心智圖,然後我會想請大家協助幫忙,比如雇主負擔捕捉費用,或者是他負擔逃逸犬隻對環境的傷害,目前這個看起來是可行或者是不可行的及限制是什麼?如果是可行的,目前政府的做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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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狂犬病的防疫再請你們研究補充,現在的研究狀況到哪裡,已經知道的困境及難處在哪裡,其實很有可能是沒有辦法對野生動物進行適當的控制,困境只要講清楚,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畢竟大家都知道我們就是沒有辦法把所有全臺灣的動物抓起來打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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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這幾種疾病我們是不會控制牠的,請麻煩告訴我們說要如何彙整比較好,我們目前彙整的是,非管制疾病無法成為管制要件,也不需要控制,目前已經有的控制方式,像疫苗、預防性投藥及大概怎麼樣,請幫忙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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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門口設立寵物旅館可能會遇到的困境,又或者是目前政府鼓勵這一件事嗎?如果是鼓勵的話,目前已經有哪一些作為在鼓勵?如果是不鼓勵的,又或者是設立之後會遇到什麼困境?像飼主不願意寄放會產生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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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不願意寄放的原因可能是人家要跟他講說就是不能帶,但是為何不能帶卻講不出來,比如我們有做好傳單,並告訴他說:「裡面是狂犬病的流行疫區,你的狗帶進去可能會被咬到,咬到之後就要人道處理。」我覺得我們可能要稍微說清楚可能就是安樂死,你可以接受嗎?或許會更願意去寄放,而如何鼓勵主人寄放,這個也是大家可以一起思考的問題,這個是我對這一個議題的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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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什麼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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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第二層,不要寫「進入國家公園」,而是進入「國家公園森林遊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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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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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跟國家公園還是不一樣,國家公園是屬於營建署在管理的,目前依據國家公園法是只有生態保護區及景觀地質區是禁止寵物進入,一般遊憩區是開放寵物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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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分類可以再幫我們說清楚,這個好像是很重要的部分,我記得提案是森林跟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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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是要推廣進入山區的友善環境,所以我那時問他的時候,我有問他範圍有沒有包含國家公園的部分,他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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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國家公園的部分還要再問營建署的看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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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這不是南方四島案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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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部會,南方四島是海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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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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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問題,之前民眾有反應說疫區的地方有這個風險,沒有疫情區域的森林遊樂區,是否也需要這些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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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動物都是有腳會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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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們的監測,大安溪以北,目前都沒有檢測到陽性,他們會說那一些非疫區的部分為何要這樣管制,這個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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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好理由,我可以看到你們切的線是兩條,這個是不狂犬病疫區,那個地方是不是有野生動物出沒?如果有野生動物出沒,林務局認為有野生動物出沒,就不應該讓寵物進去,你們的意思是有疫區就不要讓寵物進去,剛好這兩條線畫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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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原則本來就是儘量讓民眾知道不要帶寵物進去我們的森林遊樂區,但是那時沒有硬性的規定,現在102年之後剛好有狂犬病,我們剛剛有說明,所以都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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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是如果要我們說是因為疫病去做這一件事的話,有人會問說沒有疫區的地方,管制的基礎又在哪裡?我想的是沒有很充分的理由去回應這一個問題,之所以要提這一個問題,就防疫來看,要我去解釋這個,其實很難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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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關係,剛好開會可以知道他們的限制野生動物,你們限制防疫,我不確定,或許以後是一個比較好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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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議題,我不知道大家討論時,如果大家手上有一個議題手冊會幫助你們討論?然後我們事前可以寄給與會者,我不確定大家是不是覺得需要?要不要請銘錦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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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個案子比較特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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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是健保的案子,有整理一份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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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國外的人為何可以享受健保,所以很明顯是為何可以停保,是有各種不同的角色,大家在表達所做的perso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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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不會做persona,我沒有辦法知道狗為何想要在那邊跑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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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提案人可以簡報訴求,林務局可以做現況說明,其實比較難的是像一些疾病的部分,這邊防檢局也可以幫忙說明一下,也就是這三個點抓到,大家就各自有立場可以開始討論,我是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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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我做的話,我會這樣做,也就是這一個議題會先瞭解,也就是寵物到了野地跟野生動物互動會產生什麼樣的問題,把它釐清之後,接下來我會描述一下,比如已經問到寵物友善環境是什麼東西,我會寫在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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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會撰寫這幾種疾病,在上面的地方就會講清楚,如果要寫的話,請防檢局也幫忙看一下看有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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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是,我會整理你們林務局跟防檢局的立場,最後會收住,接下來會收起來門口設立寵物旅社的問題,也就是會有什麼樣的狀況,整理完之後再請農委會幫忙確認這個手冊有沒有問題,如果沒有問題的話,我們就可以提早寄給提案人,讓他們在與會前可以先看一下資料,並不是來了之後才知道有犬瘟熱跟犬小病毒,如果大家覺得有需要的話,我們下個禮拜就開始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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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整的話,是下個禮拜先給大家看草稿,下個禮拜四還會有一次的會前會,再請大家確認一下手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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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前會是禮拜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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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禮拜五。我可以禮拜三的時候,把它彙整完再寄給你們確認,還是會太晚?如果禮拜五會上要討論,然後你們要先看過手冊的話,我覺得還是禮拜三好了,我禮拜三彙整出來給你們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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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個禮拜三要去東部進行遊樂區的現勘,我們禮拜三、禮拜四剛好要去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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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禮拜二好了,因為禮拜三、禮拜四也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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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沒關係。禮拜三、禮拜四現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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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給我們一點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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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你們既然要去知本現勘,我剛剛看到知本好像也是一個疫區,不知道知本那個地方,也就是第一線的同仁是不是遇到有人帶著寵物闖關,他們是怎麼說的及你們怎麼回的,也許可以幫忙稍微問一下,這個也是很寶貴的意見,剛好你們要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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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們可不可以幫忙,如果時間上不行或者是沒有辦法,那也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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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問一下,寵物是不是可以放在「寵物進入國家森林遊樂區」的下面,因為現在需要環境,是如果放在單獨一個題目有一點奇怪,那個又太過大,不知道聚焦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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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應該反過來,上面的上位思考其實希望可以營造寵物友善的環境,下面才是開放寵物進入國家公園,會不會是這樣子?還是應該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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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想要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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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把這個搬到這個地方,因為想要先營造友善環境,接著是寵物進入國家遊樂園區,或者是寵物不進入國家遊樂園區,在門口設立,這樣應該比較ok,這個地方我們再釐清,我跟他們訪談時再釐清寵物友善環境是什麼,提案人再麻煩蔡育唐幫我們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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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提到國家戲劇院希望有寵物友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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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這個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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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一開始問的問題,看起來寵物友善環境的範圍很廣,包含進入公共場合、商家、各式各樣的地方,但是目前為止,不曉得為何是針對國家公園或者是國家森林遊樂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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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帶去看電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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牠在看,吵到別人不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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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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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營造友善環境」是什麼樣的意思,我google「寵物友善」四字,都找到部落格,找不到別的,所以他可能有別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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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部分我也想確認一下,想像寵物友善這一件事,也許目前國內網路上只有他在提,可是會不會在學界或者是某個圈子的人,對他們來講是很主流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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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我們剛才邀請利害關係人的部分,好像比較沒有站在這一塊的專家學者,我不曉得國內是不是有人可以找得到?如果有的話,我也滿傾向可以多邀請不同聲音的人來說說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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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提到利害關係人,每一次會議都有提醒,我們在邀請利害關係人的過程中,我們不強迫對方一定要來,我們只是告訴他說有這個會議的訊息,如果覺得這個議題很有趣,也願意跟我們一起討論,就請他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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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用這個說法的原因是,我們沒有給出席費跟交通費,因為我知道學者專家很習慣出席公家機關的場合是有拿到經費的,因此這一個部分也不要讓他們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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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專家學者的部分是由我們來聯繫或者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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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是主辦機關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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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有找到「中華民國動物保護協會」,蔡育唐有提到他們比較偏獸醫師的團體,也許可以扮演另外一個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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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賴要不要說明一下NGO之前的做法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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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邀請NGO的話,可能儘量請他們只派一位代表,因為他們常常會覺得來開會,就是人多、聲音大,然後帶一堆人來,這樣子對多元聲音並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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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通常我們在主持的過程中,是會把一個意見做成一張便利貼,一百一個人來講同一個意見也是一張便利貼,並不會有一百張,除非有特殊的狀況,要不然我們會建議一個NGO或者是一個團體派一位代表過來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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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還有剩10分鐘,我們儘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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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幾個問題想要幫忙確認,未來這一個議題如果開完會,我記得農委會是不是有其他的會議可以把我們討論的結果納入當資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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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我一開始就講了,我們每一年都會召開研商會議,我們就會等這個協作會議召開完之後,我們會開一個像之前那樣去年5月的會,今年是到7月31日,也就是到7月31日之後要怎麼做,就會在那個會議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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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再看看你們有沒有機會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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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還是有一些資料,可以的話,是不是可以補充一下,包含了流浪動物、野地生物的互動,看有沒有研究的論文,像顏老師有兩篇文章,如果大家覺得ok的話,我們也可以納入,也就是把資料再弄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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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還有一個一個是王正平老師,他提到民眾對於狂犬病的錯誤認知,是不是可以請防檢局來說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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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認知是民眾對於狂犬病的嚴重性沒有那麼警覺,也就是比較輕忽,所以要多作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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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打了狂犬病疫苗後被咬到後比較沒有問題,或者是不要被咬到比較好(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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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要被咬到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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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任何疫苗,不能說有打疫苗就讓牠去咬或被咬,打疫苗只是多一道防線,避免萬一被咬到,就有多一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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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今天就是帶去,然後被咬到了,後續的處置可能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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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要隔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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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隔離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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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有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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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SOP再麻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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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狂犬病防疫的宣導,我們防檢局一直有一個主軸,也就是「二不一要」,不要棄養動物、不要接觸野生動物,要每一年打疫苗,這三個是要同時,並不是只打疫苗,放任觸野生動物,還是會有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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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只是一部分,這三個都希望可以同時做到,並不是說打完之後就放任牠可以接觸野生動物或棄養,經過一段時間,抗體下來還是會有感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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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煩你們提供這一些資料,讓我們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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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有FAT的檢測結果,因為在座各位都是專家,所以你們的用詞可能比較專業的,這個地方如果接下來開協作會議,你們需要適度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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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剛才的簡報當中,其實有一些東西,我先自我揭露好了,我自己是生科的碩士,但是我自己看完,我會覺得有一點疑惑,可能是有一些領域上的用詞用語,你們會需要做解釋,不然他們不知道,也沒有辦法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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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邊還有提到原住民攜帶狗類進行狩獵,我不知道原住民是不是可能為潛在的利害關係人,這需要大家思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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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感覺上,頂多流浪動物、寵物的關係,原住民的狩獵行為比較沒有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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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較沒有在裡面,因為遊樂區裡面也禁止狩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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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就禁止狩獵(XD),好,沒有關係,那就是之後的問題。這個是我之後看到的一些東西,如果大家覺得可以補充這一個議題的資料,麻煩提供給我,我還是會讀一讀,然後再放進來這一個地方,在下個禮拜二會出一版議題手冊給大家參考,不知道大家覺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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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覺得ok的話,就到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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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想提一件事,我們可能要提一下對提案人的應對措施,根據提案人的背景,第一個他是部落客,他很有可能是想要直播,我相信公部門對於直播這一件事很陌生,甚至不希望有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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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們可以先做一個沙推,因為我們會事先給提案人所謂協作會議的須知,上面有提到可以直播,如果提案人有注意到這一件事,可能會要求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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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事先要求直播的話,我們的做法是會先用email的方式通知所有可能會出席的人,問他們說有人要求直播,問他們是否願意,當然很有可能會說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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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前提下,我會在當天會議早上當天問在場所有人是否願意直播,很有可能還是有人不願意,但是這個時候我們的經驗是偶爾會發生激烈的衝突,也就是一方堅持要、一方很堅持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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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衷的做法是,我們會提出一個折衷的方案,我們今天先錄影,但不馬上直播,但是錄影完之後,會議結束了,大家很確定今天在會議上沒有講錯話的前提之下,我們會後再問一次所有人是否可以上傳公開,這個是很折衷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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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想他是網路玩家,一定會很希望直播,就推動開放政府的立場,其實我們覺得直播也是一件好事,我用之前鞭刑的案子當作例子,我講激烈衝突就是鞭刑的案子,法務部非常不想被直播,但是事後我們覺得法務部不直播是很可惜的事,有一個2、3萬人的機會願意聽法務部檢察官說明鞭刑如何對人權有所衝突,沒有把握這個公開說明的機會,我們覺得很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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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常常有人罵法務部檢察官是恐龍檢察官,難得有2、3萬的人願意聽他解釋不是恐龍法官的機會,沒有把握機會我覺得很可惜,當然這個是事後諸葛,這個給各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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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過頭來說,如果真的覺得不適合、不願意直播,也沒有關係,我們完全尊重所有人的意願,因為遊戲規則是只要有一個人不願意直播,我們就不直播,任何人都一樣,包含公部門及私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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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不曉得提案人會不會提說要帶寵物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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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創中心有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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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以確認,可是社創中心好像沒有說不能讓寵物進去,可以或不可以,我可能會透過雨蒼讓大家知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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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也想到一點,剛剛簡銘錦有提到專有的疾病,看了也是頭很大,可不可以請你在會前幫忙把關一下,如果看到有一些東西,也就是說明不清楚或者是應該寫得更好的,就幫忙跟各個部會說明一下,我相信未來這一些文獻可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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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可能是我個人,不過我會幫忙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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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很多養寵物的人,不一定是學這個相關的東西,我們一直跟他講像會抽搐,我自己有經驗,像小孩得了腸病毒,也就是重症會抽搐,然後抽搐是什麼?我們自己可能都不一定答了出來,我還特別去google,結果後來聽醫生講才知道失去知覺的時候,或者是手腳不聽的時候就叫做抽搐,這個就是我們需要轉化成常民理解的東西,不然他沒有辦法知道這個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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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是這樣子,有沒有什麼問題或者是需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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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瞭解,後來整個案件會變成政策履歷並公開,所以所有的資料都會掛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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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每一個案子都要有政策履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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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很想我們可以幫你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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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們的苦主非常認真,準備了非常多的資料,但是我想很多附件是不能公開的,不然就暫定沒有的話,就不要掛上政策履歷,像立委諮詢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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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但也儘量幫我們爭取,像會議紀錄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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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會場上的那一份簡報是公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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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檢局要簡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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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直覺得好像會把事情弄得比較複雜,因為不見得是我們的主軸,當初提這個也是林管處有一些研究所提出的,我覺得這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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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就放在手冊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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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的立場是這個地方會開花,就算你只有放狂犬病,他也會想是不是有其他的疾病,與其他在那邊瞎猜,我們就先幫他整理好,也就是告訴他目前這一些東西,也就是野外的動物,自己可能會感染這一些疾病,因此我們也沒有辦法控管,我們就是請大家去那邊,我們要多注意,就是停到這個地方,我覺得大家都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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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額外argue時候,就說因為不是管制疾病,而是生態的一部分,你不可能說野生動物生病都要幫他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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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請教一個後續的問題,我們開完協作會議之後,會有一個具體的結論嗎?也就是可以依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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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以我們的狀況來說,我們都是把大家的意見收攏起來,接下來是給你們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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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當天不會也沒有辦法說以後就都可以進來,或者是不可以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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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我們不會做具體裁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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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鳳政委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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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我們會在議題手冊裡面把這一點說明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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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這一件事會在會議當天會講兩次以上,甚至是三次,開場的時候會說今天的討論主要是蒐集意見跟凝聚共識,那個共識不見得是開放或不能開放,大家討論出結果之後,在下午會形成「概念發展單」,有一點像大家意見的彙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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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彙整表,唐鳳在禮拜一一早就會跟院長報告說大家的共識是什麼方向。報告完之後,院長如果認為可行,部會才會收到很明確的指示,依據這個會議決議來做政策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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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這具體的話,我們就作為未來政策規劃參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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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其實就是概念發展單,像這個是問題分類,然後還會有現場發想的解決辦法,但是這一些辦法可能會遇到很多風險或障礙,有沒有什麼地方可以克服?負責的單位是哪一些?接下來輕各個部會可以參考哪一些意見是可以執行的,接下來他們要不要規劃去執行,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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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的會前會是全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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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沒有什麼問題或者是不太瞭解協作會議或者是需要幫忙的?如果蒐集的時候有什麼意見,都麻煩大家幫忙,如果大家手上有什麼資料或者是過往開會討論過的資料,請儘量給我,我比較好做好議題手冊,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