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先重新說一次,第一次參與協作會議的朋友是不是可以舉手?好,我稍微說明一下,今天會有這一個案子是因為這個案子在「Join」平台上有被提案,連署到五千人,經過國發會這邊處理、分案後,在上次協作會議上,這個案子有被投票通過,我們要進行協作會議,因此才來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