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現在都還沒有召開籌委會,還沒有名單的話,因為可能府內也有內部程序,也要正式從府邀請,然後再來召集,還有很多事要追認。
因為同仁也有工作要做,你現在調動他的話,可能……因為去年余副督導,像工研院的大數據也是他督導的,資策會這一些也是他督導的,所以他知道什麼人的工作狀況是可以允許他來支援這兩個月的時間,因此要儘快協調一下,不然怕到時候你希望他來支援,但是他手上的確有工作。
我建議你不要抓這麼鬆,因為線上幾天會填就會填,不會填就不會填,就抓個十天之類的,後面可能就要工作小組進去看一下是不是都有,如果沒有的話,我們如何協助它把它處理好?或者有一組大家都要參加,去年也有這樣的狀況,因為題目有趣,大家都要去,不然協調到其他的組。
這個時程會抓在哪裡?
但是要match,像有些個人的工程師,因為一定要等到評出來、公告之後,知道有這一些,然後對這個題目很有意思,而且他們正好缺我這個專長,去年是有一個機制讓他去填志願。
如果在這前面沒有前置量處理的話,5月26日,連那個team都沒有辦法形成,因此前置量要稍微抓好。
去年也有需求沒有辦法被滿足,大家需要的是,像資料工程師,後來其實會裡跟工研院……去年是余副在督導這一件事,所以他就有稍微協助策動工研院跟資策會,要不然你假定那個提案,像民眾票選票數也很高,評委覺得這個題目很好,裡面可能有idea,但是沒有那一些資料工程師,或者甚至連資料在哪裡都沒有,去年有這樣的case。
這個部分要當成工作項目,在5月26日之前要做,而且可能要提前,去年是一次很正式的會議來處理這一件事。
上網以後,恐怕助理也要有專門的contact windows,有什麼事的時候就不是透過嘉凱他們,可能是工作小組正式的聯絡窗口,如果需要什麼資源再跟大家講。
在指導委員會的時候,要讓他們知道。
對,這個要麻煩處長那邊把今天國際松的部分整成一份,假定下個禮拜會前有一個資料委員會的會議,大概在那個報告裡面,也就是一次把它全部做完。
說不定臺灣有自己的機器人。
有可能直接用,因為去年那樣當然比較周全。
後面再做統計可以瞭解。
你列不要有兩個。
一方面他們來是觀摩,所以他們做的東西,臺灣後續也可以有類似的主題來做,這樣才有真正的觀摩效果,不然只是平行的兩個event放在一起。
像列舉一、兩個項目,比如跟氣候變遷有關,或者是跟永續能源、綠色應用有關,就不要把它放到……
這個能見度會高。
最後是只有3分鐘,五隊是15分鐘,但是你那一天還有國際的貴賓。
這三隊可能會有時間的issue?
他有一致性。
我們建議評審團召集人是單一,也就是評審團的召集人是單一,因此有一定的一致性在。
這個是邀他來,但是最後是進到總統府裡面去,所以還是會有一個程序。
國際組這邊,是不是至少OCP跟TMForum有一位,或者是加起來有兩、三位在國際組的評審裡面,然後原有的再去成立國際組。
事實上標準一致,稍微調一下,應該不是問題?
你溝通過程中,覺得他們推薦團隊的成熟度到什麼情況?
3月26日的話要前兩天,因為要有時間讓政委確認文稿,所以是禮拜五下班前。
合理上還是指導委員會要通過,但是因為時效的關係,所以工作小組要先邀請他們來,最後再補文件。
如果有執委會的話,提一下、追認就好了。
當天要有一個會議室加大禮堂。
去年的狀況,我的理解是這樣子,各部會收到這一份公文之後一頭霧水,不曉得要交給哪一個單位去辦,就開始爭執,然後吵一個禮拜,今年再發生的話,就看誰要簽。
我是覺得26、27日都可以。
對,要說明及回覆,不然不知道要怎麼處理。恐怕通知發出去之後,可能需要有人進駐、協助回覆。
去年是不是有兩位幫忙打電話?
顯然禮拜四就不行了。
但這個基本上還是府的主場。
我建議3月28日真的不行的話,可以考慮。前面可以多一個小時的時間,把資料委員會的程序完成。
指導委員會都還沒有開過,假設秘書長、副秘書長,不知道今年為何會突然冒出這個東西來,因為指導委員會都還沒有看過,剛剛局長說明那一天有那麼重要的事件,搞不好這個時間恐怕要調,如果2點要開記者會,至少1點要開委員會,這樣長官的時間最容易調配,儘快運用1小時的時間,把現在進行的狀況跟資料委員會報告,資料要讓委員會同意怎麼樣做,因為這個手續一直沒有做。
這個是第一次說明會,指示政院來辦理,如果秘書長沒有辦法來的話,還是要副秘書長,這等於是第一次對所有人,還有其他院的人來的話,如果由政院的人來說明,有一點……要跟秘書長、副秘書長說明的話,我們這邊可以來協助。
上次的經驗,如果國發會有積極參與的話,正面協調沒有問題,去年並不是有開放的資料,但是如果涉及到院的話,去年沒有這個經驗,顯然要符合這邊才有辦法,不然正面沒有辦法協調。
這個要SOP,可以請承辦單位來做。
這個部分應該是鼓勵。
不要承諾太多,將來府的場地……可能可以在最後那三天可以剛好可以,或者是當觀摩隊,但是他們最後那一天的東西就不給他。
是國內松的部分嗎?
其實下面的額外參與,如果有辦法的話,是越多越好嗎?
可能要跟處長約一個時間再談,下次要談的時候就請處長指定人跟你一起。
這個時間點,恐怕要在17日之前確認。
那一些也要包含進去。
這樣比較清楚。如果談起來確實經費……因為你至少那兩個組織的人數……
我建議可以談所有local的部分,機票的部分就請他們……